離婚全權代理
㈠ 如果我想離婚,可以全權代理嗎
當事人雙方辦理離婚手續,不管是訴訟離婚,還是協議離婚,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理自己的權利。但是,雙方當事人必須到場簽字辦理離婚手續。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㈡ 離婚可以全權代理嗎
分居兩年以上可以直接到法院判決離婚,孩子成年不需要再撫養了
㈢ 離婚案件可以全權委託代理人嗎
1、根據法律規定,委託人對訴訟代理人的授權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兩種。
2、一專般授權,訴訟屬代理人只能代為進行一般的訴訟行為,即程序性訴訟行為,而凡是訴訟代理人代為實施對委託人的實體權利有重大影響的訴訟行為,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3、離婚案件中,不能特別授權代理人單獨出庭,只要當事人能出庭且能表達意思的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出庭
4、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 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㈣ 離婚可以委託律師全權代理嗎
一、《民事訴來訟法》第六十自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3條規定:「離婚案件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第157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決。
三、因此你所說的情形,律師不可以全權代理。
㈤ 離婚案件可否全權代理
離婚案件可以委託律師代理
但是離婚案件是涉及身份關系的案件,不能版特別授權(也就是你說權的全權代理)
男女雙方作為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原則上是必須都到場出庭的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㈥ 如果離婚的話,可以請律師全權代理嗎
一、《民事抄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93條規定:「離婚案件當事人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參加調解的,除本人不能意志的以外,應當出具書面意見。」第157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離婚訴訟,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到庭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決。
三、因此你所說的情形,律師不可以全權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