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執法權
⑴ 授權執法需符合哪些要求
(1)要有明確的法律、法規依據。
(2)接受授權的組織要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處罰。經過授權,接受授權的組織取得了行政處罰權,具有與行政機關同等的法律地位,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處罰,獨立地承擔法律責任。
(3)授權組織要在法律、法規授權范圍內實施處罰。法律、法規在授權組織實施處罰時,一般都應規定實施處罰的許可權范圍,經授權的組織只能在授權范圍內實施處罰,不得超越授權的實施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
⑵ 現實中,有沒有行政執法權被委託和授權出去的區別於行政處罰的授權和委託。我問的是行政執法權。
行政執法權包括行政處罰權。行政法上所稱的授權一般指法律、法規的授版權,委託則是指一行政機關權委託其他行政機關或者事業單位行使行政執法權。最主要的就是行政處罰權,當然,還有行政許可權等。我理解你提問中的授權和委託應該指的都是委託,或者叫法定委託,即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將行政處罰權委託給其他符合條件的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行使。但實踐中,仍有沒有法律依據而行政機關卻進行了委託,我們一般稱之為一般委託,但這樣的委託在學理上存在著極大的爭議。
⑶ 行政執法權可否授權給企業來執行請例舉相關法律
行政執法是指復建立在制近代國家權利力的立法、執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礎上的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委託的組織及其公職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權,貫徹實施國家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動。
事業單位還聽說過.企業單位沒聽說過有行政執法權啊.煙草專賣也有專賣局來執法.再說了,執法的主體是受行政機關和法律委託的組織及其公職人員,企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在應該不是公職人員吧??企業應該沒有行政執法權的.
⑷ 什麼是授權性的執法部門
行政執法主體分為三大類:職權性執法主體、授權性執法主體和委託執法主體。職權性執法主體是指根據憲法和行政機關組織法的規定,在本機關依法成立時就擁有的相應行政職權並同時獲得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組織。授權性執法主體是指根據憲法和行政機關組織法以外的單行 法律 、法規及規章的授權規定而獲得行政主體資格的組織。委託執法主體實際上不是法定執法主體,而是職權性執法主體的委託行為。
⑸ 委託執法和授權執法有什麼區別
委託執法是指環境行政機關設立的環境監理機構根據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機關委託,實施環境現場監督檢查,並依照法定程序執行或運用環境法律法規,從而直接強制地影
響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的具體行政行為。
授權執法是指法律、法規將某些行政處罰權授予非行政機關的組織行使。一般來說,行政權只能由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來行使,行政處罰法也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作為一項原則加以規定。但是,由於社會關系的復雜化和行政管理的加強,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數量的增加仍趕不上行政管理的需要,同時,行政管理的專業性、技術性也日益增強,單靠行政機關難以滿足行政管理的現實需要。客觀上需要一些社會組織承擔某些行政管理職能。因此,行政處罰法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經過授權,非行政機關的組織就取得了執法的資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處罰權,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地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由於授權是將行政處罰權授予非行政機關的組織行使,該組織取得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作出行政決定。因此,授權必須慎重。行政處罰法將授許可權定在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層面,將規章排除在外,就是出於慎重的考慮的結果。
⑹ 授予執法權是什麼意思
授權執法是指法律、法規將某些行政處罰權授予非行政機關的組織行使。一般版來說,行政權權只能由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來行使,行政處罰法也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作為一項原則加以規定。但是,由於社會關系的復雜化和行政管理的加強,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數量的增加仍趕不上行政管理的需要,同時,行政管理的專業性、技術性也日益增強,單靠行政機關難以滿足行政管理的現實需要。客觀上需要一些社會組織承擔某些行政管理職能。因此,行政處罰法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經過授權,非行政機關的組織就取得了執法的資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處罰權,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地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由於授權是將行政處罰權授予非行政機關的組織行使,該組織取得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作出行政決定。因此,授權必須慎重。行政處罰法將授許可權定在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層面,將規章排除在外,就是出於慎重的考慮的結果。
⑺ 哪些單位可以取得授權執法
授權執法是行政處罰權的轉移,經過授權,被授權的組織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實施處罰,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授權的對象必須從嚴控制。行政處罰法規定授權的對象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個人不能成為授權的對象。
⑻ 什麼叫執法機關,什麼是執法權
1.執法機關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和縣級以上各專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及屬其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
行政機關是行政執法主體的主流,包涵廣義的行政執法和狹義行政執法。
2.行政執法權:是指建立在近代國家權利的立法、執法、司法三分立基礎上,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授權的的組織及其公職人員,為了貫徹實施國家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行使行政的管理權。
(8)授權執法權擴展閱讀:
行政執法權包括:行政許可權、行政處罰權、行政裁決權、行政強制權、行政確認權、行政給付權等等。
⑼ 委託與授權執法有什麼區別
授權執法與委託執法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它們之間的區別主要表現在法律根據、法定方式和法律後果三個方面。
1、法律根據不同:
授權執法必須以法律、法規的明文授權為依據。授權使原來並無執法主體資格的組織取得主體資格或使其原有的職權范圍擴大,職權內容增加,這一切則必須有法律、法規的明文規定方可。
而委託執法雖也必須依法進行,不過這種「依法」不僅范圍包括法律法規,還包括規章,而且還不如授權執法那樣嚴格,只要在行政主管部門的法定許可權范圍內,不違背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即可實施委託。
2、法定方式
授權執法必須符合法定的方式,其方式一般由法律、法規直接授予。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設立的水土保持機構,可以行使《水土保持法》和本條例規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土保持工作的職權」。
而委託執法的方式則是行政主管部門以比較具體的委託決定來進行的。委託事項、范圍、職權內容、委託時間、委託人和被委託人之間的關系等,都將在委託決定中以書面形式載明,且受託組織接受委託後不能再轉委託。
3、法律後果
授權執法的法律後果使被授權的組織取得了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成為法定的行政執法主體,使該組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行使執法權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後果。
而委託執法則不會發生職權及職責的轉移,被委託組織不可能因此而取得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只能以委託機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名義行使執法權,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對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行政主管部門對被委託的組織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⑽ 什麼叫授權執法
授權執法是指法律抄、法規將某些行政處罰權授予非行政機關的組織行使。一般來說,行政權只能由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來行使,行政處罰法也將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作為一項原則加以規定。但是,由於社會關系的復雜化和行政管理的加強,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數量的增加仍趕不上行政管理的需要,同時,行政管理的專業性、技術性也日益增強,單靠行政機關難以滿足行政管理的現實需要。客觀上需要一些社會組織承擔某些行政管理職能。因此,行政處罰法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可以在法定授權范圍內實施行政處罰。經過授權,非行政機關的組織就取得了執法的資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處罰權,以自己的名義獨立地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由於授權是將行政處罰權授予非行政機關的組織行使,該組織取得授權後,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作出行政決定。因此,授權必須慎重。行政處罰法將授許可權定在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層面,將規章排除在外,就是出於慎重的考慮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