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委託授權
『壹』 個人委託書公證需要那些手續
一、國內委託書公證:
辦理委託公證,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 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 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3. 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4. 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二、國外委託書公證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委託人亦稱被代理人,受託人又稱代理人,委託人與受託人均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總體而言,委託人須親自向中國領事公證人提出委託書公證申請,並應注意如下幾點:
(一)委託人須提交的基本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證件(包括有效護照、居留證明等);或者法人的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件;
2、與房產委託事項相關的權利證明材料,如房屋產權證明以及產權是否與他人共有的證明材料等;
3、由委託人填寫的《公證認證申請表》;
4、由委託人和中國領事公證人共同完成的《公證認證接談筆錄》;
5、由委託人草擬的《委託書》;
6、其他需要出示的材料。
(1)公證委託授權擴展閱讀:
辦理委託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 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 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 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5. 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6. 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貳』 如何辦理公證委託書
近期准備賣房子,我妻子是產權的共有人,但是她現在在老家帶小回孩,據說需要辦答理公證委託書。辦公證委託書是否需要我們兩個人都到公證處?還是只要她自己在老家辦理後郵寄過來就可以了?如果我買房的時候辦理商業貸款是不是也必須要我妻子到場簽字? 解答:按照《辦理房屋委託書公證的指導意見》第三條規定:委託人申請辦理房屋委託書公證,應當親自向公證機構提出,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從您咨詢的情況來看,如果是您親自買該套房產,那麼您妻子可以到老家的公證處,辦理售房委託授權書公證,授權您處理銀行解壓,簽署售房合同,辦理房產交易中心交易手續,物業、水電、有線電視等交接手續,代收房款等事務,然後郵寄給您。
『叄』 授權委託書是否需要公證
授權委託書不一定需要公證,授權委託書一般指委託書。
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而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
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託人承擔,被委託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公證委託授權擴展閱讀:
授權委託書格式:
授 權 書
致: (招標人全稱)
本授權書宣告:(投標人全稱) (職務) (姓名) 合法地代表我單位,授權 (投標人或其下屬單位全稱) 的(職務) (姓名) 為我單位代理人。
該代理人有權在 (公路項目名稱) 第 合同段(或 大橋)工程的投標活動中,以我單位的名義簽署投標書和投標文件,與招標人(或業主)協商、簽訂合同協議書以及執行一切與此有關的事項。
投 標 人: (蓋章)
授 權 人: (簽字)
被授權的代理人: (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註:在授權書後應附有經公證機關蓋章並由公證員簽字的公證書,若投標文件中缺少公證書或公證書不滿足要求,招標人有權將其作為廢標處理。)
在法律英語中,Power of Attorney和Proxy 均可用作表示授權的委託書,區別在於Power of Attorney所指的被委託人應為律師,即具有律師身份,而Proxy則無此種要求,即被委託人一般不需具備律師身份。
『肆』 如何公證委託書
一、辦理委託公證,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繼承權公證的,應提交有關繼承權的證明);
3.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4.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二、辦理委託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5.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6.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三、委託書應具備以下內容:
1.委託人與受託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在住址);
2.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系;
3.委託的原因;
4.委託的許可權(委託許可權要明確、具體);
5.委託期限;
6.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7.其他應明確的內容。
四、委託合同除包括委託書的內容外,一般還應有有無報酬和解除委託合同的時間等內容。
『伍』 公證處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如何辦理
辦理委託書公證應當由當事人親自到公證處申辦。
辦理委託公證,應提交相應的證件和材料。
根據根據《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二條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法律行為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處管轄。
『陸』 法人授權委託書公正需要哪些手續
一、申請辦理法人授權委託書公證,當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法人資格證明;
2、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及其本人的身份證件;
3、擬辦理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公證處亦可代擬授權委託書)。
辦理法人授權委託書公證應注意以下問題:
1、法定代表人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2、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無轉委託的權利等,授權委託書.
3、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4、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5、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6)公證委託授權擴展閱讀:
授權委託書公證審查的范圍
1、 委託人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必須親自向公證機構申辦授權委託書公證。
2、委託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委託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看委託人是否以授予受託人以發生代理權為目的。當前有一些授權委託書是以借民間高利貸為目的,貸款人要求借款人辦-理一份賣房授權委託書公證,委託人(借款人)到期不能還款,受託人(貸款人)利用代理權擅自出售委託人的房產,此類授權委託書公證的目的在於擔保,這就違背了代理權的設定宗旨,同時也違背了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委託人製作的委託書內容符合《民法通則》第六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委託代理的事項是法律規定允許代理的。具有人身性質的民事法律行為不能代理;委託人無權進行的行為不得代理;雙方當事約定應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行為不適用代理。
參考資料:網路-委託書公證
『柒』 授權委託書一定要經過公證才具備法律效力嗎
授權委託書不是必須經過公證的,但經過公證後效力更高不容易被推翻。
這種說法是正確的。
從法律上來講,只要授權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不能力委託辦理的事項合法,並由委託人親自在委託人處簽名確認的,該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
(7)公證委託授權擴展閱讀
委託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託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託人的法律文書。而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託人有權終止委託協議,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託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託人承擔,被委託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捌』 公證委託書特別授權許可權有哪些內容
第二十六條制度: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制度: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第二十八條 制度: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玖』 關於公證委託書中的授權期限
1、委託書的有效期限應當依據於雙方在委託書中的約定,雙方根據委託事項自由約定。
2、有明確委託事項的,自委託事項終止時止。
3、有明確委託事項辦理期限的,自委託事項辦理完成時止。
4、沒有確定委託事項,委託事項長期存在的,委託長期有效。
(9)公證委託授權擴展閱讀:
民事訴訟授權委託書是民事訴訟的當事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他人代為訴訟的證明文書,也是委託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代理許可權的合法依據。
民事授權委託書,是指民事訴訟活動當事人單方面出具的,明確代理律師在代理委託人參加民事訴訟過程中的代理許可權的法律文書。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民事案件當事人委託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參加民事訴訟,必須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否則,律師在民事訴訟中的代理權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