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作業許可
『壹』 危險作業人申請危險作業許可證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資料
1.1.為加強公司危險作業安全管理,防止發生各類事故,保障作業人員生命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及標准,結合公司生產工作實際,特製定本制度。
1.2.本規定所稱危險作業項目,是指在安裝、生產、工作中具有較高危險性,可能對作業人員造成人身傷害和各類事故的作業或任務。如檢維修設備設施高處作業,易燃易爆場所動火、高壓帶電作業等。
1.3.各單位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標准和規定,高度重視危險作業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堅持「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對危險作業項目實施「全員參與,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創造良好的作業條件,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
『貳』 危險作業場所危險性分類
重 大 危 險 源 清 單
記錄編號:WYJD-QESR-14-2 使用編號:2014.9
序號 工作活動場所/工序服務 根源(能量/危險物質) 危險危害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 可能導致的事故 狀態 控制措施
1 電纜橋架安裝作業 人體 穿牆打孔時,扶梯使用放置不平 高處墜落 常規 按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進行檢查
電纜橋架安裝作業 人體 在高空安裝電纜時,安全帶未掛在固定位置上 高處墜落 常規 按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進行檢查
電纜敷設作業 物體 敷設電纜時,橋架或電纜槽固定不牢 高處墜落 常規 按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進行檢查
電纜敷設作業 物體 敷設電纜時,行走滑倒、絆倒 高處墜落 常規 按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進行檢查
電纜敷設作業 人體 敷設電纜時,指揮錯誤,信號不明, 高處墜落 常規 按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進行檢查
高處作業 防護體 2.5cm以上洞孔不按規定防護, 高處墜落 常規 按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進行檢查
高處作業 防護體 臨邊護欄高度低於1.2米,沒有密目網遮檔 高處墜落 常規 按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進行檢查
高處作業 防護體 周邊防護高度低於作業面(點) 高處墜落 常規 按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進行檢查
各種設備、鍋爐、工藝管道安裝作業 人體 高空作業安全帶未掛在固定位置上, 高處墜落 常規 按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進行檢查
各種設備、鍋爐、工藝管道安裝作業 防護體 高空作業無安全措施(護攔、安全網) 高處墜落 常規 按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進行檢查
各種設備、鍋爐、工藝管道安裝作業 人體 管道安裝在高空作業時,行走滑倒、絆倒, 高處墜落 常規 按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進行檢查
機械電氣設備安裝作業 人體 設備安裝時,站在設備上作業,因油污滑倒 高處墜落 常規 按規定現場檢查把關
機械電氣設備安裝作業 防護體 設備安裝時,周圍預留洞口無遮蓋, 高處墜落 常規 按規定現場檢查把關
刷油漆(防腐)作業 人體 高空刷油漆作業時,安全帶未拴在固定位置上 高處墜落 常規 按規定現場檢查把關
刷油漆(防腐)作業 防護體 高空刷油漆作業時,無護攔,無安全網, 高處墜落 常規 按規定現場檢查把關
高處作業 人體 酒後作業 高處墜落 常規 按規范進行檢查把關
腳手架作業 人體 高空作業安全帶未掛在固定位置上, 高處墜落 常規 按規范進行檢查把關
參觀、檢查、送貨方 防護體 相關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臨邊防護措施不到位, 高處墜落 常規 按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進行檢查
2 材料堆碼放 物體 樓層物料不按規定堆放導致材料倒塌 物體打擊 常規 按規范進行檢查把關
交叉作業 運動的物體 作業人員未帶安全帽,被落物傷害 物體打擊 常規 按規范進行檢查把關
高處作業 運動的物體 出入口處未搭設防護棚或搭設不符合規范要求及高空拋物,造成落物傷人 物體打擊 常規 按規定現場檢查把關
參觀、檢查、送貨 運動的物體 相關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被高空落物砸傷 物體打擊 常規 按規定現場檢查把關
3 機械、電氣設備調試作業 運動的機械部分 機械電氣設備聯動試車操作失誤 機械傷害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機械、電氣設備調試作業 運動的機械部分 機械設備單機調試時,誤操作 機械傷害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千斤頂作業 運動的機械部分 千斤頂的使用,操作不當 機械傷害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千斤頂作業 運動的機械部分 千斤頂的使用,機械打滑 機械傷害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剪扳機作業 運動的機械部分 剪扳機使用時,操作不當 機械傷害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卷扳機作業 運動的機械部分 卷扳機使用時,操作不當 機械傷害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空壓機作業 運動的機械部分 空壓機作業時,操作不當 機械傷害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各種機械設備作業 運動的機械部分 零件失效、運動失控或故障 機械傷害 非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4 塔機、起重機械作業 被吊起重物 不正確使用(選用)吊索具 起重傷害 常規 按吊裝、施工方案執行及相關
塔機、起重機械作業 被吊起重物 起重指揮人員不了解起重機械性能 起重傷害 常規 在施工現場抽查了解起重機械知識
塔機、起重機械安裝作業 被吊起重物 吊物時,使用不合格的吊、索具 起重傷害 常規 按吊裝、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執行
設備安裝作業 被吊起重物 設備安裝起吊時,指揮不當 起重傷害 常規 按吊裝、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執行
設備、鍋爐安裝作業 被吊起重物 設備吊裝時,鋼繩斷裂,吊鉤滑落 起重傷害 常規 按吊裝、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執行
設備、鍋爐安裝作業 被吊起重物 設備吊裝時,吊車折臂 起重傷害 常規 按吊裝、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執行
設備、鍋爐安裝作業 被吊起重物 設備就位時,操作不當 起重傷害 常規 按吊裝、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執行
電氣設備安裝作業 被吊起重物 電氣設備起吊時,索具斷裂 起重傷害 常規 按吊裝、施工方案及相關規定執行
工藝管道安裝作業 被吊起重物 管道吊裝作業,鋼繩斷裂,吊鉤滑落 起重傷害 常規 按吊裝、施工方案執行及相關規定執行
工藝管道安裝作業 被吊起重物 管道吊裝作業時,吊車折臂 起重傷害 常規 按吊裝、施工方案執行及相關規定執行
參觀、檢查、送貨方 被吊起重物 相關方人員進入施工吊裝作業現場 起重傷害 常規 按吊裝、施工方案執行及相關規定執行
5 電氣設備安裝作業 帶電體 單機設備通電調試時,操作不當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焊接作業 帶電體 電焊機無防觸電裝置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機械、電氣設備調試作業 帶電體 電氣設備送電調試,誤操作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機械、電氣設備調試作業 帶電體 電氣設備送電調試時,設備接地不良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機械、電氣設備調試作業 帶電體 機械電氣設備聯動試車,操作失誤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機械、電氣設備調試作業 帶電體 機械設備單機調試時,設備接地不良漏電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配電箱及開關箱使用 帶電體 漏電保護器安裝位置錯誤,裝在電源側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配電箱及開關箱使用 帶電體 漏電保護器設置不夠,沒有實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配電箱及開關箱使用 帶電體 箱內工作零線、保護零線不通過接線端子板分設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配電箱及開關箱使用 帶電體 箱內使用不合格電器或電器膠殼破損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配電箱及開關箱使用 帶電體 箱內無插座,多條線路接一個開關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配電箱及開關箱使用 帶電體 箱內無隔離開關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配電箱及開關箱使用 帶電體 用銅線或鋁線代替保險絲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配電箱及開關箱使用 帶電體 總分路漏電保護器額定動作電流和額定動作時間不匹配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配電箱及開關箱使用 帶電體 箱內開關電器位置固定不好,松動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配電箱及開關箱使用 帶電體 箱內連接線排列亂,接頭絕緣不好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配電箱及開關箱使用 帶電體 箱內進出線沒作防水彎,箱內進水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配電箱及開關箱使用 帶電體 箱內漏電保護器失靈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施工用電區域 帶電體 保護接地.保護接零混亂或共存 觸電 常規 按規范進行檢查把關
施工用電區域 帶電體 電纜絕緣破壞或不絕緣 觸電 常規 按規范現場檢查把關
施工用電區域 帶電體 接觸帶電導體或接觸與帶電體(含電源線)連通的金屬物體 觸電 常規 按規范現場檢查把關
施工用電區域 帶電體 開關箱無漏電保護器或漏電保護器失靈 觸電 常規 按規定現場檢查把關
施工用電區域 帶電體 配電線路的電線老化,破皮未包紮 觸電 常規 按規定現場檢查把關
施工用電區域 帶電體 配電箱內的電器和導線有帶電明露部分,相線使用端子板連接 觸電 常規 按規范進行檢查把關
施工用電區域 帶電體 配電箱未設總分路隔離開關.引出配電箱的迴路未用單獨的分路開關控制 觸電 常規 按規定進行檢查把關
施工用電區域 帶電體 未達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觸電 常規 按方案進行檢查把關
施工用電區域 帶電體 使用抽水泵、對焊機、彎曲機時,外殼漏電 觸電 常規 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檢查
參觀、檢查、送貨方 帶電體 相關方人員進入臨電施工現場 觸電 常規 按方案進行檢查把關
6 使用氧、乙炔氣作業 可燃物、助燃物 氣瓶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漏氣遇明火 火災 緊急 按方案進行檢查把關
使用氧、乙炔氣作業 可燃物、助燃物 氧、乙炔氣瓶之間安全距離不夠 火災 緊急 按方案進行檢查把關
電焊機作業 帶電物、可燃物 電焊火花與燃易燃易爆物資未採取隔離措施 火災 緊急 按方案進行檢查把關
臨時用電線路 帶電物、可燃物 配電線路短路、老化 火災 緊急 按方案進行檢查把關
易燃易爆物資存放 可燃物、助燃物 易燃易爆物資、油品、油漆遇明火 火災 緊急 按方案進行檢查把關
制葯系統調試乙醇介質泄露 可燃、爆炸 易燃易爆介質遇靜電 火災、爆炸 緊急 按方案進行檢查把關
7 管線溝槽開挖作業 邊坡土(岩)體、物料、建築物荷載 挖土方時未放邊坡或邊坡系數未達到規定要求 坍塌 常規 按方案進行檢查把關
『叄』 深圳生產經營單位應嚴格落實危險作業安全什麼制度備案,申報,許可,補報,選哪一個
1、生產經營單位,2、兩萬以上五萬以下,3、許可
『肆』 要求危險作業許可證採取現場審批最主要的目的是
檢查現場是否具備作業條件,是否已經採取保護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伍』 有毒有害危險作業許可證怎樣填寫
安全衛生管理部門
對應部門是安監局、環保局
檢測報告的版本可以從環保局要樣板,把你那邊危險源列出來就可以
『陸』 爆破、吊裝、動火作業、臨時用電等危險作業制度
危險作業安全確認許可管理制度
1 目的
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危險性較大作業的安全確認許可管理,實現安全風險可控、在控。
2 范圍
適用於公司范圍內危險區域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盲板抽堵作業、高處作業、吊裝作業、斷路作業、動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設備檢修作業等危險性較大作業的安全確認許可管理。
3 術語
3.1危險區域動火作業:指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輸送或儲存設備上以及在符合GB50016中火災危險分類為甲、乙類的區域進行的直接或間接產生明火的非常規作業,如使用電焊、氣焊(割)、噴燈、電鑽、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熾熱表面的作業。
3.2 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指進入生產區域內爐、塔、釜、罐、倉、槽車、管道、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的設施及場所進行的作業。
3.3能源介質作業:本辦法所稱能源介質,是指電力、生產生活用水及其他原材料。
3.4斷路作業:在公司的交通主幹道、交通次幹道、交通支道與車間引道上進行工程施工、吊裝吊運等各種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3.5高處作業:凡距墜落高度基準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
3.6吊裝作業: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發生位置變化的作業過程。
3.7大型吊裝作業:單台吊機的負載超過其額定荷載的90%或由多台吊機聯合進行的吊裝作業。
3.8交叉作業:
3.9盲板抽堵作業:指設備管道內存有物料(氣、液、固態)在一定溫度、壓力情況時的盲板抽堵,或設備、管道內物料經吹掃、置換、清洗後的盲板抽堵作業。
『柒』 所有危險作業必須提前多少小時申辦作業許可證
根據您動火作業的內容和需要,開動火證的時候寫上期限。
5.3動火作業分級5.3.1特殊動火作業在生產運行狀態下的易燃易爆生產裝置、輸送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險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
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按特殊動火作業管理。
『捌』 實施許可證管理制度的危險性作業指哪些
第一條出口許可證管理是出口管理的重要手段。為了合理配置資源,規范出口經營秩序,營造公平的貿易環境;履行我國承諾的國際公約和條約,維護國家經濟利益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對下列情況之一,國家可以實行出口配額許可證或出口許可證管理: 1.為維護國家安全或者社會公共利益,需要限制出口的; 2.國內供應短缺或者為有效保護可能用竭的國內資源,需要限制出口的; 3.對任何形式的農業、牧業、漁業產品有必要限制出口的;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的規定,需要限制出口的。 第三條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外經貿部」)是全國出口許可證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出口許可證管理條例、規章制度,發布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目錄,監督、檢查出口許可證管理規定的執行情況,處罰違規行為。 第四條外經貿部授權配額許可證事務局(以下簡稱「許可證局」)統一管理、指導全國各發證機構的出口許可證簽發工作,許可證局對外經貿部負責。 第五條許可證局及其委託發證的外經貿部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以下簡稱「各特辦」)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委(廳、局)(以下簡稱「各地方發證機構」)為出口許可證發證機構,在許可證局的統一管理下,負責授權范圍內的發證工作。 第六條出口許可證是國家管理貨物出境的法律憑證。凡實行出口配額許可證管理和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各類進出口企業應在出口前按規定向指定的發證機構申領出口許可證,海關憑出口許可證接受申報和驗放。 第七條出口許可證不得買賣、轉讓、偽造和變造。
編輯本段第二章出口許可證的簽發
第八條各發證機構必須嚴格按照外經貿部發布的年度《出口許可證管理商品目錄》(以下簡稱《商品目錄》)和《出口許可證分級發證目錄》(以下簡稱《分級發證目錄》)的要求,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發相關出口商品的出口許可證,不得違反規定發證。全國各類進出口企業出口《商品目錄》中的商品,必須到《分級發證目錄》指定的發證機構申領出口許可證。 第九條許可證局、各特辦和各地方發證機構必須嚴格按照外經貿部發布的《分級發證目錄》簽發出口許可證。具體為: (一)許可證局發證范圍: 1.按照外經貿部規定的《分級發證目錄》,簽發《分級發證目錄》授權范圍內的出口許可證; 2.在京的中央管理企業的出口許可證; 3.國家無進出口經營資格的單位出運貨物需要辦理的出口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