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代理服務
❶ 經紀代理服務如何開具發票
財稅〔2016〕47號條款後半部分「向委託方收取並代為發放的工資和代理繳納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開具普通發票」在實務操作中是無法開具的,因為目前可開具不征稅發票的項目里不包括這項。
企業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直接按銷售額申報,不需要通過《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明細)》填寫扣除額。
(1)經紀代理服務擴展閱讀
受託方向企業支付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費應取得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其中委託方代付的員工工資、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也應取得發票,如果未取得發票,受託方相應的工資、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存在不能稅前扣除的風險。
另外,受託方相應的工資、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支出除取得委託方發票外,還應憑工資表等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依據。
❷ 開票項是*經紀代理服務*鋁材銷售代理服務費。 需要營業執照什麼經營范圍需要怎麼辦理
你銷售鋁材,不能開銷售代理服務費,應該直接按照銷售款開銷售發票。如果是一般納稅人的話,進項的采購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
❸ 代理服務應該在營業執照中添加那些經營范圍
可以在營業執照中添加「代理記帳、代理網站、伺服器管理」經營范圍,帶上以下材料去辦理: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許可權、委託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范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註: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經營范圍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3)經紀代理服務擴展閱讀:
行業經營范圍如下:
一、服務類
企業營銷策劃、企業形象策劃、企業投資貿易信息咨詢、企業管理咨詢、人力資源信息咨詢、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人才信息咨詢服務、職業發展咨詢、人才中介、市場調研、商務咨詢、財務咨詢、勞務服務、會務服務、文化教育信息咨詢、健康保健咨詢、展覽展示服務、建築裝飾工程、環保工程、通訊工程、房地產開發、室內裝潢設計等。
二、科技類
計算機領域、計算機技術咨詢服務、網路科技、網路技術、通訊工程、網路工程、電子計算機與電子技術信息、生物與醫葯、化工新材料、光機電一體化、航天海洋與現代運輸裝備、能源與環保、民用核能技術、傳統產業中的高科技運用。
三、商貿類
日用百貨、針紡織品、服裝鞋帽、服裝服飾、裝飾品、工藝禮品玉器、玩具、花木、保健用品、文體用品、電腦軟硬體及配件、包裝材料、辦公用品、文化辦公用品、紙製品、紙張、化妝品、傢具、木材、裝潢材料、建築材料、化工原料及產品、印刷機械、衛生潔具、陶瓷製品、皮革製品、橡塑製品、汽摩配件、壓縮機及配件。
四、食品類
糧油製品、速凍小包裝食品、奶製品、土特產、南北貨、糖果糕點、飲料、日用香料、調味劑、保健食品、罐頭食品、米面製品、植物油、茶葉、水產品、農副產品、食品添加劑。
五、國際貿易
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
❹ 經紀代理服務費支付單位需要申報個人所得稅嗎
如果是單位給個人支付經紀代理服務費,單位應該代扣代繳該個人的個人所得稅。如果沒有及時代扣代繳,造成少繳個人所得稅的,稅務局會對單位處以0.5~3倍罰款,向個人追繳少繳的個人所得稅。
❺ 經紀服務費是什麼合法嗎
當然合法,經紀公司、經紀人生活中到處都有。
❻ 請教各位,行業分類中總是稱為"貿易經紀與代理",行業中貿易經紀與貿易代理有什麼區別嗎
貿易經紀與貿易代理的區別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適用法律規范不同。貿易經紀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由合同法進行調整;貿易代理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由民法總則進行調整。
二、與第三人的關系不同。經紀人與第三人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自己承擔;代理人與第三人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由委託人承擔。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一條規定,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三人不履行義務致使委託人受到損害的,行紀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行紀人與委託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民法總則》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三、介入權不同。經紀人可以作為買受人或者出賣人與委託人簽訂合同;而代理人只能與第三人簽訂合同。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九條規定,行紀人賣出或者買入具有市場定價的商品,除委託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的以外,行紀人自己可以作為買受人或者出賣人。
行紀人有前款規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報酬。
《民法總則》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同時代理的其他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的雙方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❼ 商務經紀與代理是干什麼的
1、商務經理
商務經理為組織招投標、簽訂合同,根據行業和市場的情況來制定公司的商務策略,建立商務運行團隊,利用公司的內外部資源實現公司的商務活動順利進行。
工作內容
①根據市場戰略,負責與合作夥伴的關系建立、鞏固與維系;
②按照需要制定合同,並與商業客戶簽訂合同,保障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
③組織收集、分析並定期匯報行業商情情報;
④解決與合作夥伴之間的商務沖突,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
⑤通過對合作夥伴的業務數據分析,發現合作中的問題並提出解決建議;
⑥監控合作規則的快速准確執行,反饋異常情況,並根據日常運營的實際情況對合作規則提供補充和修改的建議。
2、代理
代理的一般做法是由委託人與代理人簽訂代理協議,授權代理人在一定范圍內代表其向第三者進行商品買賣或處理有關事務。
主要內容
代理協議是明確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文件,其內容主要包括:
委託人與代理商的名稱及地址等。
代理商品的品名與規格等。
指定的代理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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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要求
教育培訓
營銷類、經貿管理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工作經驗
需要四年以上的行業經驗和商務經驗,同時具備市場推廣策劃能力,良好的執行能力、管理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思維敏捷,有較強的說服力並且責任心強,可以承受較高的壓力。
❽ 經紀人和代理商的區別
1、代表的利益不同。
經紀人:接受客戶委託,代表的是客戶的利益。
代理商:代表的是保險公司的利益。
2、提供的服務不同。
經紀人:為客戶提供風險管理、保險安排、協助索賠與追償等全過程服務
代理商:只代理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代為收取保險費。
3、服務的對象不同。
經紀人:只代理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代為收取保險費。
代理商:代理人的客戶主要是個人。
4、法律上承擔的責任不同。
經紀人:客戶與保險經紀人是委託與受託關系,如果因為保險經紀人的過錯造成客戶的損失,保險經紀人對客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代理商: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代理被代理關系,被代理保險公司僅對保險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後果負責。
❾ 什麼是經紀代理業務
代理業務(agentservice),是指商業銀行接受客戶的委託、代為辦理客戶指定的經濟事務、提供金融服務並收取一定費用的業務,包括代理證券業務、代理保險業務、代理商業銀行業務、代理中央銀行業務、代理政策性銀行業務和其他代理業務。代理業務是典型的中間業務。
拓展資料
代理業務具有為客戶服務的性質,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間產生的一種契約關系和法律行為,商業銀行在辦理代理業務過程中,不使用自己的資產,主要發揮 財務管理職能和信用 服務職能。
代理業務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增加銀行的盈利。
2、促進銀行間的競爭。
3、促進銀行資產負債業務的發展。
❿ 論述經紀與代理的區別
比例: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
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雖然都是保險中介人,但兩者之間有著根本的區別:
在德國,保險代理人被稱作是保險人「延長的手」,而獨立保險經紀人則有被保險人的「同盟者」之稱!二者具體的區別有以下四點:
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險經紀人接受客戶委託,代表的是客戶的利益;而保險代理人為保險公司代理業務,代表的是保險公司的利益。
2、提供的服務不同。保險經紀人為客戶提供風險管理、保險安排、協助索賠與追償等全過程服務;而保險代理人一般只代理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代為收取保險費。
3、服務的對象不同。保險經紀人的主要客戶主要是收入相對穩定的中高端消費人群及大中型企業和項目,保險代理人的客戶主要是個人。
4、法律上承擔的責任不同。客戶與保險經紀人是委託與受託關系,如果因為保險經紀人的過錯造成客戶的損失,保險經紀人對客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而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代理被代理關系,被代理保險公司僅對保險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後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