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
㈠ 食品生產許可證過期會受什麼處罰
食品生產許可證期滿未換證的,視為無證!按「無證」處罰,應該是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註: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有效期屆滿,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需要繼續生產的,應當在食品生產許可證有限期屆滿六個月前,向原許可機關提出換證申請;准予換證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不變;期滿未換證的,視為無證;繼續生產食品的,應當重新申請,重新發證,重新編號,有效期自許可之日起重新計算。」
㈡ 標簽上標注的食品生產許可證號已過期怎麼處罰
今年10月1日新修訂實施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八)生產許可證編號;因此,所有預包裝食品上必須標明合格有效的食品生產許可證號。如果標簽上標注的食品生產許可證號已過期,可能有兩種情況:一是生產日期在前,證號過期在後,比如,某種產品生產日期是2015年1月1日,保質期1年,但該產品廠家的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是在2015年1月1日以後,假設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是到2015年4月30日截止,而你是在2015年5月1日購買的該產品,很明顯,該產品在保質期內,該產品的許可證雖然已經超出有效期,但生產該產品的時間還是在有效期內的,這樣是沒有問題的。但監管部門可以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在新出廠的產品包裝上標識新發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的證號。如果企業拒不改正,監管部門是可以處以罰款的。二是證號過期在前,生產日期在後,比如,某種產品生產日期是2015年1月1日,保質期1年,但該產品廠家的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很明顯,該產品在生產時,該廠家的許可證已經超期,這樣的情況下,該廠家是沒有資質生產產品的,如果生產了那也是非法的,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關於食品標簽不合格的有關法律規定拓展:《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標簽上標注的食品生產許可證號已過期怎麼處罰
㈢ 食品生產許可證變更和延續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材料
(一)變更生產許可情形
第一種變更情形:生產場所不超出原發證機關管轄范圍的情形。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在《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出現如下情形之一的變化時,應當在變化後10個工作日內,根據許可許可權規定,向有關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變更申請。
1.生產場所遷移;
2.工藝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
3.主要生產設備設施;
4.因產品有關標准、要求改變,國家和自治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決定需重新核查換證的;
5.食品類別:
5.1 增加食品類別;
5.2 減少食品類別。
6.外設倉庫(包括:自有的和租賃的)地址;
7.《食品生產許可證》(包括:正、副本)所載明的如下其他事項需要變更的:
7.1 生產者名稱;
7.2 生產者社會信用代碼(個體生產者為身份證號碼);
7.3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7.4 住所地址名稱;
7.5 生產地址名稱;
7.6 外設倉庫(包括自有和租賃)地址名稱;
7.7 副本另外載明的如下內容信息變更:
7.7.1 食品明細中,每一食品類別內的事項(在變化後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7.7.2 外設倉庫(包括自有和租賃)具體地址(在變化後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7.7.3 副本「備注」欄載明的如下內容信息變更:
7.7.3.1 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的注冊批准文號或者備案登記號;
7.7.3.2 接受保健食品委託生產加工時,委託企業名稱及住所等相關信息。
第二種變更情形:生產場所超出原發證機關管轄范圍的情形:
生產場所遷出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管轄范圍的,首先應按規定申請注銷原《食品生產許可證》,然後,按遷入地有關規定重新申請食品生產許可。
(二)變更生產許可申請材料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變更、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變更的,應當如實提交如下申請材料,並按規定在申請書等材料(屬於復印件的,在空白處標示「內容與原件一致」字樣)上蓋公章或者簽名(且按手指印),以表示對申請材料及所載明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委託他人代辦食品生產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1.《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選「變更」);
2.《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及品種明細表)原件;
3.申請擴項(即:增加食品類別或者食品添加劑類別)時,應當提交如下材料:
(1)執行企業標準的,提交經依法備案的現行企業產品標准文本復印件(執行現行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廣西地方標準的,免提交);
(2)由同一單位(生產者或食品檢驗機構)按現行產品標准對試制產品進行全項檢驗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4、與變更食品生產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延續申請材料
(一)申請材料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食品生產者申請延續食品生產許可,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按規定在申請書等材料(屬於復印件的,在空白處標示「內容與原件一致」字樣)上蓋公章或者簽名(且按手指印),以表示對申請材料及所載明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委託他人代辦食品生產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1.《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延續);
2.《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及品種明細表);
3. 與延續食品生產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生產企業申請延續食品生產許可的,還應當提供生產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自查報告。
㈣ 食品經營許可證是有效期幾年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九條食品經營許可證發證日期為許可決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為5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條件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是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是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是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四是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4)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擴展閱讀:
食品經營許可證變更、延續、補辦與注銷相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許可事項發生變化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變化後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經營許可。
經營場所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的,食品經營者應當在變化後1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八條:申請變更食品經營許可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食品經營許可變更申請書;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與變更食品經營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九條: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食品經營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食品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第三十條:食品經營者申請延續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提交下列材料:食品經營許可延續申請書;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與延續食品經營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被許可人的延續申請,在該食品經營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續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變更或者延續食品經營許可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申請人聲明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的,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不再進行現場核查。申請人的經營條件發生變化,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就變化情況進行現場核查。
網路-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㈤ 《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食品生產許可證抄》的有效期一般為3至5年,具體時間在各類《食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中予以規定。對於質量問題較為嚴重、需要加強管理的食品,生產企業獲得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將會短一些。例如,米、面、油、醬油、醋5類食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規定,其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均為3年。
㈥ 請問食品生產許可證需要年檢嗎
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日期為許可決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為5年。食品生產者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食品生產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㈦ 標簽上標注的食品生產許可證號已過期怎麼處罰
標簽上標注的食品生產許可證號已過期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等物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第二點 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7)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規定:
第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
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承擔社會責任。
第四條 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為公眾咨詢、投訴、舉報提供方便;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第四十條 進口的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和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載明食品添加劑的原產地和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食品添加劑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
㈧ 現在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是幾年要換證的以前是5年。
不管現在還是之前,食品生產許可證(即QS證)都是有效期3年,需提前6個月在當地質監部門申請復查換證。食品添加劑、食品類包裝材料、容器、工器具類的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也是提前6個月申請復查換證。
㈨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是生產批號嗎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不是生產批號。
1、為了從源頭上治理食品造假,保證上市食品的安全,國家對部分日用食品實行了市場准入制度,是QS認證,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是食品生產許可證標識的一部分,由12位阿拉伯數字組成,前4位為受理機關編號,中間4位為產品類別編號,後4位為獲證企業序號。
2、生產批號就是在工業生產中,雖然原料和工藝相同,但是每一批投料生產出來的產品,在質量和性能上還是有差異的。為了事後追蹤這批產品的責任,避免混雜不清,所以每一批產品都有相應的批號。它是用於識別的一組數字或字母加數字。
一般由生產時間的年月日各二位數組成,但也有例外。而有效期是從生產日期算起的,所以根據批號就可知所購買的產品是否在有效期限之內。
(9)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擴展閱讀:
一、食品生產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15年4月24日修訂通過,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1、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①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②營業執照復印件
③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工藝設備布局圖和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
④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
⑤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出廠檢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2、處罰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
2、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3、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二、生產批號
生產批號是每一批生產物的生產號碼
1、用處
為了事後追蹤這批產品的責任,避免混雜不清,所以每一批產品都有相應的批號。它是用於識別批的一組數字或字母加數字。
一般由生產時間的年月日各二位數組成,但也有例外。而有效期是從生產日期(以生產批號為准)算起的,因此根據批號就可知所購買的產品是否在有效期限之內。
㈩ 10月1日起食品生產許可證延續有效期幾年
依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食葯監總局令第16號)第二十四條 食品生產許可證發證日期為許可決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