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A. 安全生產許可證
申請材料
(二)申請人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按照《規定》第六條的要求,提供下列材料(括弧里為材料的具體要求):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三份,樣式見附件一);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及文件,操作規程目錄; 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證明文件(包括企業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辦法或規章制度、年度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及實施情況); 5、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包括企業設置安全管理機構的文件、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機構組成人員明細表);6、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名單及證書(復印件);7、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 8、本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包括企業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 9、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以及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有關證明; 10、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檢測合格證明; 11、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要針對本企業業務特點可能會導致的職業病種類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12、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根據本企業業務特點,詳細列出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事故易發部位、環節及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1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本著事故發生後有效救援原則,列出救援組織人員詳細名單、救援器材、設備清單和救援演練記錄)。
其中,第2至第13項統一裝訂成冊。
企業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需要交驗所有證件、憑證原件。
申請人應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審批
(三)市屬國有或國有控股的一級及一級以上資質建築施工企業和本市轄區內注冊的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築施工企業直接向市建委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其它企業均通過注冊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市)建委向市建委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水利等專業資質類別的企業,由市建委送市水利等部門審查後審批。
市建委主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機構為市施工安全管理總站。
(四)市建委、區縣(自治縣、市)建委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1、對申請事項不屬於職權范圍的申請,應當及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 2、對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3、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4、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補正的,自收到申請材料或者全部補正之日起即為受理。
(五)對於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市建委、區縣(自治縣、市)建委不予受理,且該企業一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六)對已經受理的申請,市建委、區縣(自治縣、市)建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必要時應到企業施工現場進行抽查。
市建委在受理申請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應作出頒發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決定(其中,對符合條件的,區縣(自治縣、市)建委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報市建委)。
(七)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
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程序向市建委提出延期申請,並提交本實施細則第2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以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築施工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市建委同意,不再審查,直接辦理延期手續。
對於本條第二款規定情況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市建委對其安全生產條件重新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延期手續。
(八)對申請延期的申請人審查合格或有效期滿經市建委同意不再審查直接辦理延期手續的企業,市建委收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換發新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 (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規定的統一樣式。
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為懸掛式,副本為折頁式,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由建設部統一印製,實行全國統一編碼。
(十)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加蓋建設部公章有效。
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築施工企業,以及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加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公章有效。
由建設部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均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
B.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資料範本
根據2004年12月31日發布的《雲南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的通知(雲建建[2004]759號)規定:申請人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按照《規定》第六條的要求提供下列資料。1、雲南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樣式詳附件,可從省建設廳建管處網站www.ynjst-jgc.com下載)一式三份;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復印件);3、企業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目錄及文件(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標准規范及企業業務制定);4、保證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的證明文件(包括企業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辦法或規章制度、年度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及實施情況);5、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證明文件(包括企業設置安全管理機構的文件、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負責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機構組成人員明細表);6、企業主要負責人(法人或經理、技術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等3人)、項目負責人(持有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的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含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三級企業2人以上,二級企業5人以上,一級企業10人以上,特級企業15人以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名單及證書(復印件);7、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8、本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包括企業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9、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以及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的有關證明(復印件);10、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11、職業危害防治措施(針對本企業業務特點可能會導致的職業病種類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1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根據本企業業務的特點,詳細列出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和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制定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1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本著事故發生後能夠有效組織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原則,制定針對性方案,列出救援組織人員詳細名單、救援器材、設備清單,以及救援演練記錄等)。第2至13項用A4紙列印、復印,編制總目錄,製作封面裝訂成冊,加蓋企業公章。提交申請材料時,交驗所有證件、憑證原件。另外還需填寫《雲南省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C. 重慶市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流程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工作,特製定如下實施細則:一、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適用對象
(一)凡在重慶市轄區內注冊並從事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安裝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申領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申請材料
(二)申請人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按照《規定》第六條的要求,提供下列材料(括弧里為材料的具體要求):
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三份,樣式見附件一);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及文件,操作規程目錄;
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證明文件(包括企業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辦法或規章制度、年度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及實施情況);
5、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包括企業設置安全管理機構的文件、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機構組成人員明細表);
6、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名單及證書(復印件);
7、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
8、本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包括企業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
9、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以及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有關證明;
10、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檢測合格證明;
11、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要針對本企業業務特點可能會導致的職業病種類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12、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根據本企業業務特點,詳細列出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事故易發部位、環節及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
1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本著事故發生後有效救援原則,列出救援組織人員詳細名單、救援器材、設備清單和救援演練記錄)。
其中,第2至第13項統一裝訂成冊。企業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需要交驗所有證件、憑證原件。申請人應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審批
(三)市屬國有或國有控股的一級及一級以上資質建築施工企業和本市轄區內注冊的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築施工企業直接向市建委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其它企業均通過注冊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市)建委向市建委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水利等專業資質類別的企業,由市建委送市水利等部門審查後審批。市建委主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機構為市施工安全管理總站。
(四)市建委、區縣(自治縣、市)建委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1、對申請事項不屬於職權范圍的申請,應當及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
2、對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3、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4、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補正的,自收到申請材料或者全部補正之日起即為受理。
(五)對於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市建委、區縣(自治縣、市)建委不予受理,且該企業一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六)對已經受理的申請,市建委、區縣(自治縣、市)建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必要時應到企業施工現場進行抽查。市建委在受理申請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
應作出頒發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決定(其中,對符合條件的,區縣(自治縣、市)建委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報市建委)。
(七)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程序向市建委提出延期申請,並提交本實施細則第2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以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築施工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市建委同意,不再審查,直接辦理延期手續。
對於本條第二款規定情況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市建委對其安全生產條件重新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延期手續。
(八)對申請延期的申請人審查合格或有效期滿經市建委同意不再審查直接辦理延期手續的企業,市建委收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換發新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
(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規定的統一樣式。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為懸掛式,副本為折頁式,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由建設部統一印製,實行全國統一編碼。
(十)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加蓋建設部公章有效。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築施工企業,以及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加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公章有效。由建設部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均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十一)每個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建築施工企業只能取得一套安全生產許可證,包括一個正本,四個副本。
(十二)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營業執照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持原安全生產許可證和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變更批准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向市建委申請變更安全生產許可證。市建委在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文件、資料審查後,及時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十三)建築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持申請補辦的報告及在公眾媒體上刊登的遺失作廢聲明向市建委申請補辦。
五、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單位的監督管理
(十四)建築施工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建築施工活動。
2005年1月13日以後,建設單位在組織施工發包時,應當對建築施工企業是否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核查,沒有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承攬施工業務,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應加強監督檢查。
《規定》施行前(2004年7月5日)已依法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
(2004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的安全生產條
件,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繼續進行建築施工活動的,依照《規定》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處罰。
(十五)市建委由市施工安全管理總站負責全市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工作;各區縣(自治縣、市)建委負責在本行政區域內注冊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在本行政區域內施工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水利等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有關專業建設工程的建築施工企業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企業有違反《規定》的,區縣(自治縣、市)建委或相關部門應及時將違法事實等書面告知市建委。
市建委檢查發現企業有違反《規定》的,或根據區縣(自治縣、市)建委或相關部門書面告知的違法事實等,按照《規定》對企業進行處罰。
外地來渝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有違反《規定》行為的,市建委將其在本地區的違法事實、處理建議和處理結果抄告其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
(十六)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市和區縣(自治縣、市)水利等有關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對從事有關專業建設工程的建築施工企業違反《規定》的,將其違法事實等抄告同級建設主管部門;鐵路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對從事鐵路建設工程的建築施工企業違反《規定》的,將其違法事實等抄告市建委。
(十七)市建委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2、超越法定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3、違反法定程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4、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築施工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5、建築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6、依法可以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十八)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建委應當依法注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企業依法終止的;
2、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3、安全生產許可證依法被撤銷、吊銷的;
4、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5、依法應當注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其他情形。
(十九)市施工安全管理總站、區縣(自治縣、市)建委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定期通過報紙、網路等公眾媒體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以及暫扣、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行政處罰情況。
六、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的行政處罰
(二十)建築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該企業三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十一)市建委或區縣(自治縣、市)建委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不再具備《規定》第四條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整改仍未達到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處以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7日至30日的處罰;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期間,拒不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到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處以延長暫扣期7至15天直至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處罰。
(二十二)企業發生死亡事故的,市建委立即組織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復查,發現企業不再具備《規定》第四條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處以暫扣安全生產許可
證30日至90日的處罰;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期間,拒不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到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處以延長暫扣期30日至60日直至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處罰。
(二十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被暫扣期間,不得承攬新的工程項目,發生問題的在建項目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被吊銷後,該企業不得進行任何施工活動,且一年之內不得重新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D.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樣式
附件一
申請編號: 受理編號:
申請時間: 受理時間: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企業名稱: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類別:首次申請[ ] 延期申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制
填 表 說 明
一、本表用於建築施工企業首次申請或者申請延期安全生產許可證。
二、本表應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或使用計算機列印,字跡要工整,不得塗改。
三、申請編號、申請時間、受理編號、受理時間由發證機關填寫,本表第一至第五部分由企業填寫。表中「證書有效期」一欄,請填寫證書有效期的截止時間。企業應如實逐項填寫,不得有空項。如遇沒有的項目請填寫「無」。
四、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寫,數字均使用阿拉伯數字。
五、本表在填寫時如需加頁,一律使用A4型紙。
六、本表所需附件材料請按《七、附件材料目錄》所列目錄順序用A4型紙裝訂成冊;企業在申請時,需要交驗附件材料中涉及的所有證件、憑證原件。
七、本表可在建設部網站(www.cin.gov.cn)或建築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www.jzaq.net)下載後用A4型紙列印。
企業法定代表人聲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鄭重聲明,本企業填報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內容是真實的,無任何隱瞞和欺騙行為。本企業此次申請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如有隱瞞情況和提供虛假材料以及其他違法行為,本企業和本人願意接受建設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的處罰。
企業法定代表人:
(簽名) (企業公章)
年 月 日
一、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
注冊地址 郵 編
營業執照注冊號
經濟類型 設立時間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職工年平均人數
資質類別及等級
(已辦理資質的填寫) 主項資質
增項資質
資質證書編號
二、企業主要負責人簡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職稱 學歷
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安全生產考核
合格證發證單位 發證時間
證書編號 證書有效期
經 理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職稱 學歷
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安全生產考核
合格證發證單位 發證時間
證書編號 證書有效期
分管安全生產副經理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務 職稱 學歷
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安全生產考核
合格證發證單位 發證時間
證書編號 證書有效期
三、項目負責人簡況
序號 姓名
性別 專業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情況
發證單位 發證時間 證書編號 有效期限
四、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簡況
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
姓 名 性 別 年 齡
職 務 職 稱 學 歷
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安全生產考核
合格證書發證單位 發證時間
證書編號 證書有效期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序號 姓 名 專 業 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情況
發證單位 發證時間 證書編號 有效期限
註:本表應包含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五、特種作業人員簡況
序號 姓 名 工 種 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發證單位 發證時間 證書編號 有效期限
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情況
市建
設行政主管部門簽收
意見
經辦人: (公章)
年 月 日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意見
負責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七、附件材料目錄
一、(一)至(八)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二)企業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和安全管理機構組成人員明細表;
(三)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人員名單、考核合格證書復印件;
(四)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名單、操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培訓考核人員明細;
(六)企業從業人員工傷保險證明和當年施工項目投保意外傷害保險收據復印件;
(七)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檢測合格證明;
(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救援器材、設備清單和救援組織人員名單;
二、(九)至(十三)由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存檔留查:
(九)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及安全生產指標;
(十)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文件及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目錄;
(十一)企業保證安全生產制定的管理辦法或規章制度、本年度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及實施情況;
(十二)針對本企業業務特點可能會導致的職業病種類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十三)根據本企業業務特點,詳細列出下列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E. 勞務公司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1、企業綜合材料
(1)營業執照、勞務資質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
(2)企業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目錄及內容。
2、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
(1)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在「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系統」中填報、列印一式二份);
3、其他證明材料
(1)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名單和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名單及合格證書;
(2)企業從業人員保險繳納證明;
(3)制度文件:企業要有施工安全生產的相關管理文件;
(4)場地設備材料:勞務公司的辦公場所和相關設施的購置證明以及企業自有產權的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檢測合格證明。
(5)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許可證(Safety proction license)是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必備的一個證件,它和企業資質聯系在一塊,取得建築施工資質證書的企業,必須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方可進行招投工作來接相應工程。它們是有機整體。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建築業企業資質標准》(建市[2014]159號)取消或調整了部分專業承包資質,部分企業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也因此無需再申領。
安全生產許可證 網路
F. 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需要哪些人員
承包分為:總承包 專業承包資質 勞務分包
資質分為一級 二級 三級 個別資質分為二內級 一級或容特技
初次辦理需從初級辦理
安全產許可證辦理需要三類人員參與考試
A:企業法人 技術負責人 其他人員一名
B:項目經理
C:企業安全員(有企業指派)
具體辦理流程
企業需要提供的東西: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企業建築資質副本原件;
3、企業電子鎖(需開通安全系統);
4、企業公章一枚。
A類法人 技術身份證、畢業證、1寸照片8張
人員資料B類項目經理身份證、項目經理、1存照片8張
C類專職安全員身份證、職稱證、1存照片8張
二、報名資料(企業去報資料,電子鎖安全系統列印)
個人申請表(每人一份)、照片各2張
三類人員匯總表報名
三、小證資料
個人申請資料:
申請表(電子鎖列印)—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項目經理證/職稱證復印件—安全教育考核證明—成績證明
三類人員匯總表
四、大證資料
申請表一份(電子鎖裡面安全系統列印)
文本資料:
附件(資質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任職文件、設備發票、保險發票、特種作業人員、起重機設備等)
G. 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怎麼辦理
一、配置主要人員
人員方面主要包括安全三類人員和特種技術工人。
1、三類人員
安全三類人員需要考試,考試合格後領取安全能力考核證書,稱為A證、B證、C證。A類人員一般是指企業法人、經理,B類人員是指項目經理,通常由建造師代替,C類人員是企業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
這三類人員從報名到領取證書需要一定時間才能完成,等考試成績出來還需要核准才能領取證書,一般我們建議從企業著手辦理資質階段就開始安排三類人員報考工作。
2、特種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和三類人員一樣,也需要經過培訓考試然後取得資格證書才能上崗。
以上人員具體需要多少,要參考相應標准,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人員配置標准都不一樣。如果企業法人和經理是同一人,那麼需要2個安全A證,不是同一人則需要3個安全A證。B證人員數量要根據資質和等級來決定,C證亦如是。
二、制定規章制度
各類規章制度主要是指安全生產操作流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等。這些規章制度各個企業大致相同,但是會根據資質和經營范圍略有差異。
三、社保人數要求
安全許可證辦理證根據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等不同類型資質,社保人數要求不同。
四、准備申請材料
新辦安全許可證辦理需要准備的材料共有14項,分為人員材料和規章制度,它是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條件來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方面文件,都要求以企業文件形式制定,並且有文號。
五、提出申請
安全生產許可證辦理和資質一樣,都是採用逐級上報的方式,先由區、縣建設主管部門再到市上,最後由省建設廳備案。具體申報先在浙江政務網上報,再到建設局窗口提交材料。
(7)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擴展閱讀:
建築行業的施工企業必須要辦理安全許可證才可以進行生產活動。
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3、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5、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6、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考核合格;
7、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8、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規程的要求;
9、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並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10、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11、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H. 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操作安全規程清單;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製件;
(四)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或者特種作業操作證復製件;
(五)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報告,新建企業提交有關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規定的文件;
(六)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證明材料;
(七)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備案證明文件;
(八)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復製件;
(九)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復製件;
(十)具備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
(十一)竣工驗收報告;
(十二)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設施清單。
I. 2017年最新安全生產許可證如何辦理及首次申請材料准備
辦理流程:
第一步、向當地安檢站申報。需申報資料有安全三類人員和十三項。(人員是需經過當地建築安全部門培訓過的考核通過的人員,由建設廳統一發證。十三項是提供企業基礎資料的冊子)(安全三類人是企業負責人A證,企業項目負責人B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證。三類人員三年延期一次,延期之前要繼續教育,繼續教育合格後會發繼續教育證 )
第二步、考核通過後,上報各地市安檢站,通過審查的會上報建設廳。當地建設廳會組織專家繼續審查,通過的可以打證,沒有通過的需要盡快整改繼續上報。
第三步、安全許可證每三年要進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廢。
申請材料如下:
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三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及文件,操作規程目錄
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證明文件(包括企業保證金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辦法或規章制度,年度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及實施情況)
5、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包括設置安全管理機構的文件、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安全機構負責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機構組成人員明細表)
6、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名單及證書(復印件)
7、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
8、本企業管理人員的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包括企業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
9、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以及施工現場從事管理作業人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有關證明(明細表和復印件)
10、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檢測合格證明(包括塔機、龍門架、人貨電梯所提供最近一次安拆、裝檢測報告的明細表和復印件)
11、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要針對企業業務特點可能會導致的職業病種類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12、危險性較大分部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根據本企業業務特點,詳細列出管理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事故易發部位,環節沒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
1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本著事故發生向有效救援原則,列出救援組織人員詳細名單、救援器材,設備清單和救援演練記錄) 其中,第2至13項統一裝訂成冊。企業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需要交驗所有證件、憑證原件。
(9)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擴展閱讀
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第六條
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從業人員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八)廠房、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工藝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十)依法進行安全評價;
(十一)有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二)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安全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