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授權使用
可以申請,但通不過,專利優先權。萬牛 段
⑵ 專利申請、公開、授權之間都是什麼關系
專利申請、公開、授權之間是有一定的先後順序的。
首先必須進行專利申請,而專利申請是指向國家知識產權局遞交專利申請文件,通常委託專業的專利代理機構比較好。
進行專利申請後,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審查,一段時間後就會向社會公開,這就叫做專利的公開。一般從專利申請到專利公開的時間為18個月。
最後,專利公開後,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實質審查,符合授權條件的,該專利就能夠被授權。授權後的專利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2)專利授權使用擴展閱讀:
1、專利的分類
專利按持有人所有權分為有效專利和失效專利。
通常所說的有效專利,是指,專利申請被授權後,仍處於有效狀態的專利。要使專利處於有效狀態,首先,該專利權還處在法定保護期限內,另外,專利權人需要按規定繳納了年費。
專利申請被授權後,因為已經超過法定保護期限或因為專利權人未及時繳納專利年費而喪失了專利權或被任意個人或者單位請求宣布專利無效後經專利復審委員會認定並宣布無效而喪失專利權之後,稱為失效專利。失效專利對所涉及的技術的使用不再有約束力。
2、專利的種類
專利的種類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規定,在我國專利法中規定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在香港專利法中規定有:標准專利(相當於大陸的發明專利)、短期專利(相當於大陸的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在部分發達國家中分類:發明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專利
⑶ 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專利有什麼後果
我國刑法規定的假冒專利罪是指違反國家專利法規,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行為。假冒專利具體表現形式有:以欺騙手段進行專利登記、冒取他人專利;在非專利產品或者專利上標明他人的專利標記或者專利號;仿造他人專利,侵吞他人專利,擅自實施他人專利,故意販運仿造或者變造他人專利的產品,偽造,擅自製造他人專利標記,故意銷售偽造或者擅自製造的他人專利標記,進口假冒他人專利的產品,冒充專利等行為。我國《刑法》第216條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因此,未經授權在產品上使用他人專利,如果情節嚴重,則構成假冒專利罪。
⑷ 我的專利專利怎麼許可給他人使用
專利許可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一、獨占許可。是指權利人與被允許使用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地域內,只允許被許可方實施該專利技術,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專利技術。在這種情形下,專利權人在規定的時間和地域內亦喪失自己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做相關的許可手續可以委託佰騰專利巴巴事務所來做喔。
二、排他許可。是指權利人與被允許使用人在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地域內,只有專利權人和被允許使用人有權使用該專利,其他任何人無權使用該專利。
三、普通許可,也叫一般許可,非獨占許可。是指權利人與被允許使用人使用其專利外,權利人還可以允許第三人使用其專利。
四、分許可。是指專利權人和被允許使用人可以使用其專利,同時專利權人和被許可使用人都有權允許其他人使用其專利。
五、交叉許可,也稱相互實施許可。更多專利申請和專利手續問題可以到佰騰專利巴巴來咨詢。
⑸ 專利授權是不是就是授權專利,兩者有區別嗎
獲得授權通知書的專利,雖然還差一張白字黑字蓋著紅章的燙金專利證書,但專利權的獲取算得上是板上釘釘的事了,此時的發明創新是受到保護的,他人未經授權許可,千萬不要任性實施使用。
當授權專利獲得證書,成為真正的專利後,權利人享有完整的專利權,這里的專利權的全類內容就包含了專利許可實施權,也就是將專利授權許可給非權利人實施,期間可收取一定的專利使用費。這就回到專利授權的含義。
當授權專利獲得證書,成為真正的專利後,權利人享有完整的專利權,這里的專利權的全類內容就包含了專利許可實施權,也就是將專利授權許可給非權利人實施,期間可收取一定的專利使用費。這就回到專利授權的含義。
專利授權是專利交易許可的一種,減輕了權利人維持專利權的成本,當專利商品化後還可以從中獲取高額利潤。當然專利授權也有一些缺點,就是權利人對專利獨占性的缺失必然引發該市場競爭的激烈性。
縱觀當今知識產權整體發展,專利獨占享有和專利授權他人使用是會長期並存的,這就像合作與競爭關系,要保有自己特色優勢,也要將一部分優勢推出去互換尋求共同進步,如此大家才能共贏,彼此生存的市場環境才能在良性競爭中不斷發展。
⑹ 專利證書授權之後,專利人該如何使用證書
專利證書授權之後,專利人該如何使用證書?申請專利最大的喜悅就拿到專利證書,什麼是專利證書?專利證書是專利申請經審查合格,沒有發現駁回理由,滿足頒發授予專利權條件,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專利申請人的專利證書,是一種法律證明文件。專利授權證書可以實施轉讓和許可,因此只要一證在手便可以做好許可相關專利事項的辦理。專利人該如何使用證書我國專利證書分為三種,專利證書分為發明專利證書、實用新型專利證書以及外觀設計專利證書。專利證書是專利局頒發的證明專利權的文件。專利申請經審查、批准後,專利局應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專利證書。專利證書主要記載發明創造的專利名稱,專利號,發明人、設計人的姓名,專利權人的姓名、名稱,權利保護范圍,授予專利的時間等等。假如一項專利有多個專利權人,辦理專利登記手續後,國家知識產權局只向第一專利權人頒發一份專利證書,其他共同權利人需要專利證書的,可以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專利證書副本。對同一專利權出具的專利證書副本數目不能超過頒發證書時共同權利人的總數。一般而言發明專利證書比較難獲得,因為需經過重要的實質審查,其他專利證書獲得比較容易點,但是容易被無效;專利通過審查時要全面的根據知識產權局的指示來做,例如要做好辦登後續,這個非常重要,假如沒有做好就直接視為放棄專利;辦登之後也不是做就一勞永逸了,後續還要做好專利年費的繳納工作。
⑺ 專利如何授權給別人
不一定要專利權轉讓,可以採用專利實施許可。
前者是你的專利權利全部喪失,給了專別人;後者屬是你將部分專利權給了別人,到期後收回。
(1)專利實施許可也稱專利許可證貿易,是指專利技術所有人或其授權人許可他人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區、以一定方式實施其所擁有的專利,並向他人收取使用費用。專利實施許可僅轉讓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利,轉讓方仍擁有專利的所有權,受讓方只獲得了專利技術實施的權利,並沒擁有專利所有權。專利實施許可是以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方式許可被許可方在一定范圍內使用其專利,並支付使用費的一種許可貿易。
(2)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的所有權或將持有權移轉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價款所訂立的合同。通過專利權轉讓合同取得專利權的當事人,即成為新的合法專利權人,同樣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
⑻ 有效發明專利數和專利授權數有什麼區別
有效發明專利數和專利授權數區別有一下幾點:
1、含義不同:
有效發明專利數,是指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批已經授權的專利的數量。
專利授權數,是指報告年度由專利行政部門對專利申請無異議或經審查異議不成立的,作出授予專利權決定,發給專利證書,並將有關事項予以登記和公告的專利數。
2、應用對象不同:
有效發明專利數,是應用於發明專利的本人,表示發明數量。
專利授權數,是應用於被授權的人,表示授權多少人使用本專利。
3、繳費對象不同:
有效發明專利數的專利權人需要按規定繳納了年費。
專利授權數的使用人要向專利權人繳納使用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