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食品許可證
① 食品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
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工商總局的有關規定,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凡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都應到工商部門申領《食品流通許可證》,不需再到衛生部門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指引如下: 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3.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4.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5.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6.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8.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 9.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項目中申請增加食品流通項目的,需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當場審驗後退回。 二、辦理要求 (一)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上簽字蓋章。新設食品流通經營企業申請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的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該企業為申請人;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本人為許可的申請人。 (二)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所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對於食品流通經營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經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自願申請換證、原許可證載明事項發生變化或者有效期屆滿,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提出申請,經審核機關審核後,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 註:假如你所在地區食葯監系統改革完畢的話,可能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去當地食葯監局辦理,材料也都差不多 請採納答案,支持我一下。
②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等條件。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辦理食品許可證擴展閱讀: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申請人提交的許可申請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進行現場核查。僅申請預包裝食品銷售(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的,以及食品經營許可變更不改變設施和布局的,可以不進行現場核查。
現場核查應當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員進行。核查人員不得少於2人。核查人員應當出示有效證件,填寫食品經營許可現場核查表,製作現場核查記錄,經申請人核對無誤後,由核查人員和申請人在核查表和記錄上簽名或者蓋章。申請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核查人員應當註明情況。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委託下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受理的食品經營許可申請進行現場核查。核查人員應當自接受現場核查任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經營場所的現場核查。
③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流程和條件謝謝
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條件條件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
2、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等設備或者設施
4、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5、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
二、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流程
1、資料受理
到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提交資料(具體所需資料:營業執照復印件、健康證復印件、租房合同、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書、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環評)
2、場地核查
受理資料以後,執法人員會在7個工作日內對你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場地進行現場核查,主要核查硬體設施,是否有必要的設施,包括經營場所、所需的安全設施(滅火器、消毒櫃等)、生產設施(冰櫃、餐具、櫃台等)、三防設施(防蠅、防鼠、防塵)、索證索票(供貨商資質、隨貨通行單)以及相應的制度、還有衛生情況。
3、領取許可證
如果你前兩步順利通過,那麼你就靜靜的等待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通知你領取許可證;如果你前兩步有其中的一步不符合,工作人員會告知哪些不符合,你按照要求改進就可以了,改正合格以後,就可以等待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通知你領取許可證。
④ 辦食品許可證需要什麼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的資料:1. 《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2. 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3. 法人(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
4. 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5. 經營場所和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示意圖6.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健康體檢合格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需要的申請條件:1.由法人或負責人作為申請人2.經營類別、經營方式、經營品種要寫清楚,並在這個范圍內進行經營3.要分隔適當的食品加工、存儲、銷售場所,注意衛生以及與有毒、有害、污染源保持距離4. 有經營設備,並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5. 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食品許可證6.有合理的設施布局和工藝流程
⑤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四)經營場所方點陣圖、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平面布局流程圖(標注主要設備設施) (五)外設倉庫的具體地址、方點陣圖、面積、設備設施、儲存條件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貯存管理制度、廢棄物處置制度、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從事食品批發的企業還應當建立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從事制售類的食品經營者,使用食品添加劑,應當制定食品添加劑使用公示制度。 (七)直接接觸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裝材料具有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承諾書
⑥ 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需要哪些要求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和《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後應當洗凈,保持清潔;(六)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七)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飲具和容器;(八)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等;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售貨工具和設備;(九)用水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十)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安全、無害;(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⑦ 食品安全許可證如何辦理
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實施取消了《食品衛生許可證》取而代之的是《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 一、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申報 (一)辦理依據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二)發證范圍 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肉製品、乳製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製品(含巧克力及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酒類、蔬菜製品、水果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蛋製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糕點、豆製品、蜂產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 註:特殊膳食食品和其他食品國家尚在制定《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三)辦理條件 1. 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代碼證; 2.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生產條件、檢驗檢疫手段、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3.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4.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四)申報材料 1. 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3份); 2. 有效期內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企業代碼證的復印件(3份); 3.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3份); 4. 企業生產場所布局圖復印件(3份); 5. 標有關鍵設備和參數的企業生產工藝流程圖復印件(3份); 6. 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復印件(1份); 7. 執行企業標準的企業須提交企業標准文本復印件(1份); 8. 已獲取HACCP認證證書、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登記)證的企業,應提供證書復印件(3份); (五)受理單位 中小型大米生產加工企業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交申請,其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向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交申請。 (六)辦理程序 申請 受理 現場核查 發證檢驗 審核審批 發證 (七)辦理時限 自受理起5個工作日內上報省局組織專家組進行現場核查、審查發證。 (八)收費依據和標准 1.收費依據:財政部、國家計委《關於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費等收費項目歸屬部門等問題的通知》(財綜[2002]19號)。 2.收費標准:現場審查發證費2200元/單元,公告費400元/單元。 註:上述費用均由國家質檢總局或省質監局收取。 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年度報告及審查 (一)辦理依據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二)年度報告時間 獲證企業在證書有效期內,每滿1年前的1個月內應提交企業持續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條件情況的年度報告。 (三)提交材料 1.企業年度自查申報表(一式三份); 2.食品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 3.企業營業執照和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4.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復印件一份。 (四)受理單位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五)辦理程序 企業自查申報 受理 審核(書面核查和實地抽查) 簽證 (六)辦理時限 1.書面核查的,自受理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簽證工作(不含產品檢驗時間)。 2.實地抽查的,自受理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簽證工作(不含產品檢驗時間)。 (七)收費依據和標准 本項目不收費。 三、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換證與受理 (一)辦理依據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二)換證時間 申請換證的企業,應在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6個月前提出換證申請。 (三)提交材料 1.提交申辦食品生產許可證所需的材料(見上); 2.提交食品生產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3.提交三年來生產加工食品質量情況綜合評價報告(主要包括質量問題、質量事故、監督抽查、年度自查報告等)。 (四)受理單位、辦理程序、收費依據和標准 與首次申辦食品生產許可證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