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生產許可證
A. 茶葉怎麼申請生產許可證,如果條件不夠怎麼辦呢。
茶葉食品生產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應保證其提供的材料真實、合法、有效,需加蓋公章。上述申請材料應分單元填寫,每個單元為獨立的一套材料。
2、受理——現場核查——許可、發證(正副本)——許可檢驗——發放副頁——歸檔
費用:
1、審查費:每個企業2200元,同一次審查時每增加一個申證單元增收440元。審查費由企業在申請時向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交付。
2、公告費:每個申證單元收取400元。公告費由企業在申請時向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交付。
B. 茶葉食品生產許可證怎麼辦理,費用是多少
茶葉食品生產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申請人應保證其提供的材料真實、合法、有效,需加蓋公章。上述申請材料應分單元填寫,每個單元為獨立的一套材料。 2、受理——現場核查——許可、發證(正副本)——許可檢驗——發放副頁——歸檔 費用: 1、審查費:每個企業2200元,同一次審查時每增加一個申證單元增收440元。審查費由企業在申請時向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交付。 2、公告費:每個申證單元收取400元。公告費由企業在申請時向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交付。
C. 茶葉的生產許可證如何申請
茶葉生產許可證辦理方法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茶葉產品包括所有以茶樹鮮葉為原料加工製作的綠茶、紅茶、烏龍茶、黃茶、白茶、黑茶,及經再加工製成的花茶、袋泡茶、緊壓茶,共9類產品。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種代用茶不在發證范圍。
茶葉的申證單元為1個。生產許可證上應註明產品品種,即綠茶、紅茶、烏龍茶、黃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緊壓茶中的1類或幾類;茶葉分裝企業應單獨註明。茶葉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其產品類別編號:1401。
二、基本生產流程及關鍵控制環節
(一)基本生產流程。
(二)容易出現的質量安全問題。
1.鮮葉、鮮花等原料因被有害有毒物質污染,造成茶葉產品農葯殘留量及重金屬含量超標。
2.茶葉加工過程中,各工序的工藝參數控制不當,影響茶葉衛生質量和茶葉品質。
3.茶葉在加工、運輸、儲藏的過程中,易受設備、用具、場所和人員行為的污染,影響茶葉品質和衛生質量。
(三)關鍵控制環節。
原料的驗收和處理、生產工藝、產品倉儲。
三、必備的生產資源
(一)生產場所。
1.生產場所應離開垃圾場、畜牧場、醫院、糞池50米以上,離開經常噴施農葯的農田100米以上,遠離排放「三廢」的工業企業。
2.廠房面積應不少於設備佔地面積的8倍。地面應硬實、平整、光潔(至少應為水泥地面),牆面無污垢。加工和包裝場地至少在每年茶季前清洗1次。
3.應有足夠的原料、輔料、半成品和成品倉庫或場地。原料、輔料、半成品和成品應分開放置,不得混放。茶葉倉庫應清潔、乾燥、無異氣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備的生產設備。
1.綠茶生產必須具備殺青、揉捻、乾燥設備(手工、半手工名優茶視生產工藝而定)。
2.紅茶生產必須具備揉切(紅碎茶)、揉捻(工夫紅茶和小種紅茶)、揀梗和乾燥設備。
3.烏龍茶生產必須具備做青(搖青)、殺青、揉捻(包揉)、乾燥設備。
4.黃茶生產必須具備殺青和乾燥設備。
5.白茶生產必須具備乾燥設備。
6.黑茶生產必須具備殺青、揉捻和乾燥設備。
7.花茶加工必須具備篩分和乾燥設備。
8.袋泡茶加工必須具備自動包裝設備。
9.緊壓茶加工必須具備篩分、鍋爐、壓制、乾燥設備。
10.精製加工(毛茶加工至成品茶或花茶坯)必須具備篩分、風選、揀梗、乾燥設備。
11.分裝企業必須具備稱量、乾燥、包裝設備。
四、產品相關標准
GB9679《茶葉衛生標准》;GB/T9833.1《緊壓茶花磚茶》;GB/T9833.2《緊壓茶 黑磚茶》;GB/T9833.3《緊壓茶 茯磚茶》;GB/T9833.4《緊壓茶 康磚茶》;GB/T9833.5《緊壓茶沱茶》;GB/T9833.6《緊壓茶 緊茶》;GB/T9833.7《緊壓茶 金尖茶》;GB/T9833.8《緊壓茶 米磚茶》;GB/T9833.9《緊壓茶 青磚茶》;GB/T13738.1《第一套紅碎茶》;GB/T13738.2《第二套紅碎茶》;GB/T13738.4《第四套紅碎茶》;GB/T14456《綠茶》;GB18650《原產地域產品龍井茶》;GB18665《蒙山茶》;GB18745《武夷岩茶》;GB18957《原產地域產品 洞庭(山)碧螺春茶》;GB19460《原產地域產品黃山毛峰茶》;GB 19598《原產地域產品 安溪鐵觀音》;SB/T10167《祁門工夫紅茶》;相關地方標准;備案有效的企業標准。
五、原輔材料的有關要求
(一)鮮葉、鮮花等原料應無劣變、無異味,無其他植物葉、花和雜物。
(二)毛茶和茶坯必須符合該種茶葉產品正常品質特徵,無異味、無異嗅、無霉變;不著色,無任何添加劑,無其他夾雜物;符合相關茶葉標准要求。
(三)茶葉包裝材料和容器應乾燥、清潔、無毒、無害、無異味,不影響茶葉品質。符合SB/T10035《茶葉銷售包裝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
六、必備的出廠檢驗設備
(一)感官品質檢驗:應有獨立的審評場所,其基本設施和環境條件應符合GB/T18797-2002《茶葉感官審評室基本條件》相關規定。審評用具(干評台;濕評台;評茶盤;審評杯碗;湯匙;葉底盤;稱茶器;計時器等),應符合SB/T10157-1993《茶葉感官審評方法》相關規定。
(二)水分檢驗:應有分析天平(1mg)、鼓風電熱恆溫乾燥箱、乾燥器等,或水分測定儀。
(三)凈含量檢驗:電子秤或天平。
(四)粉末、碎茶:應有碎末茶測定裝置(執行的產品標准無此項目的不要求)。
(五)茶梗、非茶類夾雜物:應有符合相應要求的電子秤或天平(執行的產品標准無此項目要求的不要求)。
七、檢驗項目
茶葉的發證檢驗、監督檢驗和出廠檢驗按表中列出的檢驗項目進行。對各類各品種的主導產品帶「*」號標記的出廠檢驗項目,企業應當每年檢驗2次。
D. 茶葉生產許可證怎樣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按照下列程序申請獲得食品生產許可證。
1.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按照地域管轄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到所在地的市(地)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申請;
2.企業填寫申請書,准備相關材料,然後報所在地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3.接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通知後,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受理通知書》;
4.接受審查組對企業必備條件和出廠檢驗能力的現場審查;
5.符合發證條件的企業,即可領取食品生產許可證及其副本。
E. 茶葉分裝生產許可證
親,茶葉分裝必須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是在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辦理!
實施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茶葉產品包括所有以茶樹鮮葉為原料加工製作的綠茶、紅茶、烏龍茶、黃茶、白茶、黑茶,及經再加工製成的花茶、袋泡茶、緊壓茶共9類產品,包括邊銷茶。果味茶、保健茶以及各種代用茶不在發證范圍。
茶葉的申證單元為2個,茶葉、邊銷茶。生產許可證上應註明單元名稱及產品品種,即茶葉(綠茶、紅茶、烏龍茶、黃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緊壓茶),邊銷茶(黑磚茶、花磚茶、茯磚茶、康磚茶、金尖茶、青磚茶、米磚茶等);茶葉分裝企業應單獨註明。
F. 如何辦理茶葉加工許可證
茶葉需要到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
第十條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第十一條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按照以下食品類別提出: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肉製品,乳製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酒類,蔬菜製品,水果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蛋製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糕點,豆製品,蜂產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類別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保健食品生產工藝有原料提取、純化等前處理工序的,需要具備與生產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前處理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工藝設備布局圖和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
(四)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
(五)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出廠檢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G. 茶葉QS.和.食品生產許可證是同一個嗎
茶葉生產許可證-QS認證-食品QS認證-食品生產許可證是不同的東西,要一個一個辦理。
H. 如何在深圳辦理茶葉生產許可證
在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可以私聊我代辦!
第十條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第十一條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按照以下食品類別提出: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肉製品,乳製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酒類,蔬菜製品,水果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蛋製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糕點,豆製品,蜂產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類別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保健食品生產工藝有原料提取、純化等前處理工序的,需要具備與生產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前處理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工藝設備布局圖和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
(四)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
(五)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出廠檢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