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許可證
㈠ 如何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一、辦理機構/部門 食葯監局、鄉鎮食葯監所
二、辦理時限
1、收到申請材料後五日內作回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答
2、受理後二十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經許可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日;
3、作出准予決定後十日內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
三、收費標准 此項目不收費
去食葯監提起申請,食葯監會把辦理相應的申請表、辦公場所資料、工作人員資料、法人資料等所需資料給你的,依照他們的要求做就可以了。
㈡ 如何辦理商品流通許可證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在流通環節從事食品經營的,應當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通常說的
流通許可證即是指食品流通許可證,稱商品流通許可證應屬於不正規的稱謂。
《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章申請與受理
第九條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准,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第十條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四)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
(五)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六)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提出許可申請的,委託代理人應當提交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已經具有合法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范圍中申請增加食品經營項目的,還需提交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新設食品經營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企業分支機構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許可申請人;個人新設申請或者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業主為許可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字蓋章。
第十一條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所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第十二條企業的分支機構從事食品經營,各分支機構應當分別申領《食品流通許可證》。
第十三條許可機關收到申請時,應當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並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
(二)申請事項依法不屬於許可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三)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註明更正日期;
(四)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時,應當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屬於五日內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材料並出具收到申請材料的憑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五)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補正材料的,許可機關應當予以受理。
許可機關受理許可申請之後至作出許可決定之前,申請人書面要求撤回食品流通許可申請的,應當同意其撤回要求;撤回許可申請的,許可機關終止辦理。
第十四條許可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決定予以受理的,應當出具《受理通知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㈢ 《食品流通許可證》要去哪個部門辦理
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流程
1.是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是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是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是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核名:核名就是上海工商局查詢企業名稱是否在系統裡面被注冊,查詢規則按照:行政區劃+字型大小+行業特點+組織形式,名稱規范:同行業的公司字型大小不能同名同音;上海查名是兩兩查名,即兩個以上字型大小時要拆開分別查名,如果其中任意兩個字不能用,那麼整個字型大小都不能用。投資者需要准備5個備選名稱,或者代理人員提供由投資者確認後,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需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
6.提交工商材料:食品類公司注冊流程提交工商材料與其他公司無太大區別,主要區別在於經營范圍比較窄,得明確是什麼類型的食品公司,其他需提交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並由全體股東簽字。房產租賃合同及房產信息。
7.備案刻章:領取營業執照後到指定的刻章單位備案刻章
8.銀行開戶:可以自由選擇銀行開戶,領取《開戶許可證》
9.稅種核定:選擇我們雄達為您提供代理記賬服務,我們的會計人員會陪同法人到稅務局核定公司具體稅種,確定為您開什麼類型的發票。
10.領取發票購買本,領購發票
㈣ 食品流通許可證怎麼辦理
食品流通證書的流程
一、應用:
1。經營者應當填寫申請表,向許可證受理窗口提交下列有關材料:經營者本人持身份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商務部應出具預先核准名稱的通知。
2。經營場所的使用:確定固定的營業地點,與房東簽訂租賃協議(房東提供房產證),留下房產證復印件
3、 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最好都是經營者本人,大型企業可以分開設置 )
4。適用於食品行業的操作設備和工具一覽表
5,布局適合食品企業的商業設施。
6、食品經營、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7。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驗收:市場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按照要求作出驗收決定。受理人負責受理申請人提交的許可證申請,審查申請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並簽署受理意見。
三、 審核: 受理後,各區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指派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 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等要求進行資料和現場 審核。審核人對提交申請的許可事項進行復審,審查合格後,按照管轄原則指派現場核 查機關或人員,現場核查人員進行現場核查,填寫現場核查登記表並簽署核查意見。受 理人員和審核人不得為同一人。
四、批准:各區域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審批結果,對行政許可的批准(或者不批准)作出審批決定。審批人應當審查提交批準的所有許可信息,並簽署批准意見。申請人決定準予的,應當在申請人提交的申請的批准意見欄中簽名審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申請條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第一至四項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規定。准許。
五、許可證頒發:作出批准決定,發給《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給《食品流通許可證》。發證人出具證明時,應當對收件人的通知書和身份證進行審查,核對後簽發。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系統提供的許可證信息應當真實、完整、准確、及時。
㈤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都需要什麼
辦理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填寫申請書,到各區縣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受理窗口遞交下列有關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區縣分局窗口領取或網上下載);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已設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復印件,新設企業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新設個體工商戶提交《個體工商戶字型大小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個體工商戶不申請字型大小名稱的,可免交)。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1)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2)租賃房屋的提交租賃協議,出租方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3)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分別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經營場所平面圖》: ①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 ②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③出租房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④使用軍隊房產作為經營場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在《經營場所平面圖》上用紅色水筆勾勒出「從事食品流通的經營和儲存的場所」。 (4)填寫經營場所應具體表述所在位置,明確到門牌號、房間號。沒有門牌號、房間號的,要明確參照物。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 (1)企業、個體工商戶應當提交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 ①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 A.企業法人的負責人: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執行事務合夥人,或委派代表 C.個人獨資企業的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 D.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長 E. 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個體工商戶業主 ②新設企業還須提交負責人任命書(個人獨資企業不需提交)。 A.企業法人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 B.合夥企業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全體合夥人的委派書 C.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成員大會關於理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的選舉決議 ③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負責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指:企業內部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 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從事食品質量檢驗或食品安全檢查等工作的負責人員。 ②申請人還須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書》。 負責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或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書》。 ③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④食品經營者聘用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管理工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5、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6、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應標明用途、面積、設備設施位置等,對於經營散裝食品的,該布局圖應體現出單獨的銷售區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貨、銷售流程等。 7、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經營企業和許可項目需要現場核查的食品經營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銷貨查驗記錄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貯、運輸制度、冷鏈銷售制度等,並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從事食品批發的經營者還應當有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2)不需要現場核查的食品經營者,可將上述制度合並,根據相關要求制定。 8、上海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9、補充說明: (1)委託他人申請的,還須提交委託書、委託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委託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請人簽字」處簽字的,指定(委託)人應當在指定委託書的「其他委託事項及許可權」處詳細註明。 (2)關於許可申請人 ①已設企業申請的,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 ②新設企業申請的,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 ③企業新設分支機構申請的,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許可申請人; ④已設或新設個體工商戶申請的,業主為許可申請人; ⑤不得作為許可申請人的情形: A.許可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流通許可,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B.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申請人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3)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是原件,如需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在復印件上由申請人或者指定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申請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房屋產權證(新設企業)、營業執照(已設企業)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經核對與原件無誤的,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將收取該復印件,並將原件歸還申請人。
㈥ 流通許可證有什麼要求嗎
2014年10月23日,國務院通過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改為後置審批,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先照後證。己廢止,各地工商管理部門應不再辦理發放新證。2015年11月1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關於廢止《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決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79號),決定廢止《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2009年7月30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44號)。食品流通許可范圍 :食品流通許可事項中的許可范圍,包括經營方式和經營項目。經營方式為批發、零售兩種。經營項目為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含熟食或不含熟食)、乳製品(含嬰幼兒配方乳粉或不含嬰幼兒配方乳粉)、食用農產品四種。申請人申請食用農產品中的水產品、冷鮮畜禽產品2類食用農產品的,在食品流通許可證上明確標注含水產品、冷鮮畜禽產品。申請人申請其他食用農產品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標注食用農產品字樣,不標注含水產品、冷鮮畜禽產品。水產品、冷鮮畜禽產品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屬於預包裝食品或散裝食品的范疇,應當按照預包裝食品或散裝食品進行許可。
㈦ 食品流通許可證
這種情況,你可以到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注銷,辦理注銷手續,否則你以後再想開業,你的名稱之類的就不能在使用了。
㈧ 怎樣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一、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申報 (一)辦理依據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二)發證范圍 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肉製品、乳製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製品(含巧克力及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酒類、蔬菜製品、水果製品、炒貨食品及堅果製品、蛋製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糕點、豆製品、蜂產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 註:特殊膳食食品和其他食品國家尚在制定《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三)辦理條件 1. 有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代碼證; 2.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生產條件、檢驗檢疫手段、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3.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4.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四)申報材料 1. 食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3份); 2. 有效期內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企業代碼證的復印件(3份); 3.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3份); 4. 企業生產場所布局圖復印件(3份); 5. 標有關鍵設備和參數的企業生產工藝流程圖復印件(3份); 6. 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復印件(1份); 7. 執行企業標準的企業須提交企業標准文本復印件(1份); 8. 已獲取HACCP認證證書、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登記)證的企業,應提供證書復印件(3份); (五)受理單位 中小型大米生產加工企業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交申請,其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向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提交申請。 (六)辦理程序 申請 受理 現場核查 發證檢驗 審核審批 發證 (七)辦理時限 自受理起5個工作日內上報省局組織專家組進行現場核查、審查發證。 (八)收費依據和標准 1.收費依據:財政部、國家計委《關於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費等收費項目歸屬部門等問題的通知》(財綜[2002]19號)。 2.收費標准:現場審查發證費2200元/單元,公告費400元/單元。 註:上述費用均由國家質檢總局或省質監局收取。 二、食品生產許可證的年度報告及審查 (一)辦理依據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二)年度報告時間 獲證企業在證書有效期內,每滿1年前的1個月內應提交企業持續保證食品質量安全必備條件情況的年度報告。 (三)提交材料 1.企業年度自查申報表(一式三份); 2.食品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 3.企業營業執照和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4.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復印件一份。 (四)受理單位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五)辦理程序 企業自查申報 受理 審核(書面核查和實地抽查) 簽證 (六)辦理時限 1.書面核查的,自受理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簽證工作(不含產品檢驗時間)。 2.實地抽查的,自受理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簽證工作(不含產品檢驗時間)。 (七)收費依據和標准 本項目不收費。 三、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換證與受理 (一)辦理依據 國務院《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二)換證時間 申請換證的企業,應在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6個月前提出換證申請。 (三)提交材料 1.提交申辦食品生產許可證所需的材料(見上); 2.提交食品生產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3.提交三年來生產加工食品質量情況綜合評價報告(主要包括質量問題、質量事故、監督抽查、年度自查報告等)。 (四)受理單位、辦理程序、收費依據和標准 與首次申辦食品生產許可證相同
㈨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什麼證件
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3、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4、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5、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
8、提供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和衛生法規培訓證復印件
9、申請乳製品項目的經營者,還應提交開戶行證明和書面聲明等
10、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初中以上學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
11、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項目中申請增加食品流通項目的,需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9)流通許可證擴展閱讀:
申請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准,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