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圖
⑴ 我想辦個加氣站,能給我一份申請加氣站流程圖嗎謝謝!
參照一下
為推進我市壓縮天然氣汽車加氣站建設,鼓勵廣大業主積極投入CNG事業,按市政府「關於進一步規范政務管理,改善投資環境的決定」要求,根據《重慶市天然氣汽車推廣應用管理辦法(試行)》,經徵求有關部門意見後,現公布《重慶市CNG加氣站建站工作辦事程序指南》及業主申報建站流程圖,供建站業主參考。
一、前期准備
1.按照市政府頒布的CNG汽車發展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和建站布局選址的要求,根據氣源管道走向選擇合理的站址。業主向市經委申報加氣站工程項目建設方案。
2.市經委牽頭邀請消防、規劃、環保、國土、勞動等有關部門,踏勘現場,取得一致意見。
3.落實土地使用權,聯系氣源管道、動力、公路介面、水源等有關事宜。
二、批復定點
1.編制氣站建設工程技術方案
方案包括總圖布置、工藝流程、技術參數、設備選型等主要內容。消防安全、環保、勞動衛生要有專篇。
2.工程投資概算包括土建、設備、水電氣管道道路介面測算,生產流動資金等各項費用。
3.市經委組織專家組,會同有關部門及專業人員召開加氣站工程項目評審會,寫出會議紀要。由市經委批復同意定點。
4.辦理勞動保護,環境保護三同時及相關的各項手續。
三、辦理有關手續
由於CNG加氣站屬工藝流程標准化、設備選型系列化,投資小、建站周期短的工程,因此,應該適當簡化審批程序。
1.業主向市消防局申辦建築工程施工消防方案審核簽章手續。
必備資料
(1)經委的定點批復和評審會議紀要
(2)專用消防報建審批表
(3)技術設計方案
(4)由有設計資質單位簽章的(含消防設計章)總圖、施工圖。
2.業主向市規劃局申領選址意見書、工程規劃許可證。
必備資料:
(1)市經委定點批復和評審會議紀要;
(2)市消防局的初審意見;
(3)國土權屬證明或建站土地租賃協議、土地作股證明文件等;
(4)市測繪部門提供有效的地形現狀圖;
(5)建設項目平面布置總圖及施工圖;
(6)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書(表)
3.業主憑建站批文,按渝府發[1998] 40號文(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推廣應用天然氣汽車有關優惠政策的通知)辦理有關優惠政策。市經委將建站進度,完成情況報市CNG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4.業主向國上部門申報用地范圍、建設用地許可證、批准書。
四、報建
1.業主向建管站報建,辦理質檢手續,申領施工許可證。
必備資料:
(l)市經委定點批復;
(2)市消防局批復;
(3)市規劃局頒發的規劃許可證;
(4)國土部門的建設用地批准書;
(5)建築合同;
(6)憑報建手續辦理質檢手續。
2.業主憑施工許可證沛質檢站質檢手續開工建設。
3.管線建設:
(l)按三條第2款、四條第2款程序與加氣站建設手續一並報規劃局取得管線規劃許可證。
(2)向市政局、交管局申辦城市道路開挖許可證。
必備資料:
(l)城市道路開控申請表;
(2)市經委的定點批復和評審會議紀要;
(3)管線建設規劃紅線走廊許可證。在主城區幹道開挖,應到市政局、交管局辦理相關手續。
五、上述手續完備後,業主可開始項目施工,施工監理單位監督施工質量。主要設備由市技術監督局和勞動局對產品質量實行監督抽查和計量強制檢定。
六、市經委組織操作管理人員的資質培訓,取得上崗操作證。
七、由市經委組織竣工驗收,開始試生產。完成竣工驗收圖,辦理消防、規劃、環保、勞動等驗收的相關手續,申領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及相關證件,辦理安裝資質注冊登記證。
八、加氣站試生產三至六個月,調整完善各項遺留問題。市技術監督部門加強氣質的監督管理。九、市經委組織專家進行生產驗收,辦理移交手續,交付運行。
⑵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的步驟是什麼
申請前的准備工作及辦理條件
()施工場地已基本具備施工條件;
(2)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3)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4)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5)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該委託監理的工程已委託監理單位。
(6)有滿足相關設計規范要求的施工圖紙;
(7)已在質量監督主管部門及安全監督主管部門辦理相應的質量、安全監督注冊手續;
(8)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款的50%;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工程合同價款的30%。
申請
(一)提交材料:
1、房屋建築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
(3)用地批准手續(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有關批准文件)復印件;
(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原件;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6)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提交);
(7)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
(8)項目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
(9)人防部門出具的人防施工圖備案回執;
(10)法人委託書;
(11)分類填報的《北京市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登記表》(一式三份,建築節能設計審查用)。
2、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
(3)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原件;
(4)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提交);
(6)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
(7)項目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
(8)掘路、佔道許可手續(涉及掘路、佔道的需提供);
(9)法人委託書。
3、裝飾裝修工程,申請人需提交如下申請材料:
(1)按規定填寫、蓋章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一式三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僅外立面裝修時提交);
(3)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的還需出具租賃協議復印件、產權人出具的同意裝修證明);
(4)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監理合同備案表(依法應當委託監理的工程提交);
(6)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核驗後退回申請人);
(7)項目建設資金落實證明原件;
(8)法人委託書。
(二)注意事項:
上述材料提交復印件的,復印件需加蓋申請人印章並同時提交原件,原件核驗後退回申請人。
申請人需要參與的工作
現場踏勘
標准:
(1)工程用地位置、范圍應當與規劃許可一致;
(2)規劃許可確定的用地紅線范圍內和代征地范圍內施工現場拆遷進度應當符合施工要求;
(3)施工現場應當具備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圍檔的設置、地下管線的防護或者改移措施、毗鄰建築物的安全防護措施以及空中架設障礙物的排除情況等應當符合規定;
(4)施工現場供水和排水、供電以及施工道路應當滿足施工要求,施工場地應當平整;
(5)無違法開工行為。
辦理結果
(一)結果形式:
1、對准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在10日內將許可證書送達申請人。
2、對不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寫明理由和申請人享有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並將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二)注意事項:
1、完成時限:8個工作日
2、收費標准:本項目不收費
重新申領許可證、變更許可證和遺失補證
申請前的准備工作及辦理條件
符合《北京市建築工程重新申領、變更及補發施工許可證管理辦法》(京建工[2006]435號)的規定
申請
(一)提交材料:
重新申領施工許可證的提交:
1、建設單位變更的,建設單位重新申領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情況說明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寫、蓋章的施工許可申請表;
(4)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
(5)已變更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應當提交房屋所有權人同意的證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監理合同變更備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合同終止備案登記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掘路佔道證明;
(9)需要提交資金證明的,續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續建工程合同價款的50%;續建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續建工程合同價款的30%;
2、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重新申領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情況說明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
(4)重新填寫、蓋章的施工許可申請表;
(5)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備案表;
(6)建設單位與原施工單位共同確認的原施工單位已退出施工現場的聲明;
(7)變更後的施工合同備案表。
變更施工許可證的提交:
1、監理單位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4)與原監理單位合同解除協議;
(5)變更後的監理合同備案表。
2、設計單位發生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4)建設單位與設計合同解除協議;
(5)已變更設計單位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
(6)變更為新設計單位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
3、工程名稱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申請表》;
(4)已變更的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
(5)在建工程,還應提交招投標管理部門出具的施工、監理合同備案表。
4、建築規模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變更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變更事項書面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原施工許可證正本、副本原件;
(3)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線及建(構)築物資料移交單(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監督備案用);
(4)變更後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附件的復印件;
(5)房屋裝飾裝修工程,應當取得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增加裝修規模的證明;
(6)需要進行施工圖審查的,應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知書;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施工圖備案通知單; (7)變更後的施工、監理合同備案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同意掘路佔道證明;
(9)資金證明,增加建築規模部分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新簽訂工程合同價款的50%;增加建築規模部分工期超過1年的,到位資金不得少於新簽訂工程合同價款的30%。
5、合同開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變更的,建設單位提出6、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遺失的,建設單位申請補發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時,提交以下材料:
(1)補發申請及法人委託書;
(2)建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3)刊登在市級以上報紙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遺失聲明。
(二)注意事項: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請人需要參與的工作
現場踏勘
現場踏勘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對工程現場進行踏勘。需要進行現場踏勘的,檢查標准、崗位職責及許可權同新發施工許可證現場踏勘標准。不需進行現場踏勘的,書面寫明意見及理由後將申請材料和踏勘記錄表轉初審人員。
辦理結果
(一)結果形式:
1、對准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在10日內將許可證書送達申請人。
2、對不予許可的,在1個工作日內製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寫明理由和申請人享有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連同申請材料退回申請人。
(二)注意事項:
1、完成時限:8個工作日
2、收費標准:本項目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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