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代理許可 » 代理知識

代理知識

發布時間: 2020-11-23 17:38:54

代理記賬的基礎知識有哪些

什麼是稅目 稅目即征稅對象的具體內容,是在稅法中對征稅對象分類規定的具體的征稅品種和項目。
規定稅目首先是為了明確具體的征稅范圍。
同時,稅目也體現了不同的稅率。
稅目的設計,有列舉法,即按照每一種商品或經營項目分別設計的稅目,如電視機、錄像機等,一種商品就是一個稅目;也有以概括法設計的、即按照商品類別或行業設計的稅目,如文化用品類、電子產品類、日常用化工類等,一個類別的商品是一個稅目。
這兩種方法各有其特點,前者界限明確,便於掌握,但稅目過多,不便查找:後者稅目較少,查找方便,但稅目過粗,不便准確掌握,容易出現納稅稅收負擔不合理的情況:一般而言,現代稅收制度在稅目的設計上這兩種方法有機結合, 使納稅人稅收負擔公平、又有利於稅收的征管。
什麼是納稅人? 納稅人又稱納稅義務人,是稅法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納稅人的規定解決了對誰征稅,即誰該交稅的問題。
現代稅收制度中,稅法規定的納稅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法律上成為權利與義務主體的普通人,自然人以個人身份來承擔法律規定的納稅義務。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是現代經濟法律制度中非常重要的概念。
一個法人的確立就意味著它與現行的經濟法律制度和管理體系的關系確定了,它就要服從現行的制度,否則就是違法。
從稅收角度來看,法人必須承擔納稅的義務,以其自己的名義納稅,否則也會受到各種處罰。
什麼是納稅期限? 納稅期限是納稅人向國家交納稅款的法定期限。
各種稅都明確規定了稅款的交納期限。
納稅期限也是稅收固定性特徵的重要體現現代稅收制度在確定納稅期限時一般有以下的考慮: ① 根據各行業生產經營的不同特點和不同征稅對象決定納稅期限。
如農業稅,考慮到農業的收獲季節,規定分夏秋兩季徵收:各種所得稅,以年所得額為征稅對象,實行按全年所得額計算徵收,分期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的辦法; ② 根據納稅人交納稅款數額的多少來決定。
交納稅款多的納稅人,納稅期限核定短些;反之,納稅期限核定長些; ③根據納稅行為發生的情況,以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次數為納稅期限。
實行按次徵收。
如屠宰稅、集市交易稅等都是發生納稅行為後按次交納; ④為保證財政收入,防止偷漏稅,在納稅行為發生前預先繳納稅款。
確定納稅期限,包括兩方面的含義。
一是確定結算應納稅款的期限。
這個結算期限,由稅務機關根據應納稅款的多少,逐戶核定,一般分為 1 天、3天,5天、10天、15天、1個月等等; 二是確定繳納稅款的期限。
應納稅款到了結算期限,納稅需要有個代算稅款和辦理納稅手續的時間。
一般規定按1個月結算納稅的,稅款應在期滿7天內繳納,其餘的均在結算滿5天內繳納。
什麼是扣繳義務人? 扣繳義務人是稅法規定的,在其經營活動中負有代扣稅款並向國庫交納義務的單位。
稅務機關按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手續費,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稅法規定代扣稅款,並按規定期限繳庫,否則依稅法規定受法律制裁。
扣繳義務人的確定是基於收入分散、納稅人分散的情況。
確定扣款義務人,就是採用源泉控制的方法,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防止偷漏稅,簡化納稅手續。
例如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以支付納稅人所得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⑵ 保險代理人需要的專業知識有哪些

保險代理人的出現,為完善保險市場,溝通保險供求,促進保險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具體說:
第一,直接為各保險公司收取了大量的保險費,並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
第二,保險代理人的展業活動滲透到各行各業,覆蓋了城市鄉村的各個角落,為社會各層次的保險需求,提供了最方便、最快捷、最直接的保險服務,發揮了巨大的社會效益。
第三,直接、有效地宣傳和普及了保險知識,對提高和增強整個社會的保險意識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進一步促進了我國保險事業的發展。
第四,保險代理人的運行機制,對國有獨資保險公司的機制轉換,有著直接和間接的推動作用,對領導有啟發,對員工有觸動。大家都從中深刻地認識到,國有獨資公司必須建立起適應市場需求的營銷機制。另外,保險代理作為一個新興的行業,它的發展能容納大批人員就業。日本從事保險代理的人,約占國民的1%,隨著我國保險事業的不斷興旺發達,保險代理人的隊伍將日益擴大,從而在安置就業方面,將發揮一定的積極作用。

崗位要求
持證上崗與培訓:

1、《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有效期3年。
2、《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展業證書》或《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執業證書》
崗前培訓與持續教育:
崗前: 不少於累計80小時,其中法律及職業道德教育不少於12小時。
上崗後:不少於累計36小時,其中法律及職業道德教育不少於12小時。

業務范圍
保險代理人業務范圍:代
保險代理人
理推銷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費,協助保險公司進行損失的勘查和理賠等。兼業保險代理人的業務范圍是:根據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批準的代理險種,代理銷售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費。個人代理人的業務范圍是:財產保險公司的個人代理人可以代理家庭財產保險、運輸工具保險、責任保險和被代理保險公司授權的其它險種。人壽保險公司的個人代理可以代理個人人身保險,個人人壽保險,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個人健康保險等業務。保險集團公司內部的財產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公司,在獲得保險監管機構批准後,子公司之間相互開展了交叉銷售業務。個人代理人的業務范圍也有所擴大。

法律特徵
保險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是由保險法和民法調整的行為。
保險代理人的保險行為受保險法的約束。《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章「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第七章「法律責任」中很多法條對保險代理行為做了規定。另外,保險代理屬於民事法律行為,所以保險代理行為又是由民法調整的。
(二)保險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是基於保險人授權的委託代理。
保險代理人的代理權產生於保險人的委託授權,屬於委託代理。委託代理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保險代理合同是保險人與保險代理人關於委託代理保險業務所達成的協議,是證明保險代理人有關代理權的法律文件。
(三)保險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是代表保險人利益的中介行為。
從法律角度看,保險代理人在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代表保險人的利益開展業務。從市場角度看,保險代理行為是保險市場的中介行為。
(四)保險代理人的權力既包括明示權力,又包括默示權力。
明示權力是指以一定的形式約定的權力,即在代理合同中,保險人授予保險代理人的權力。
默示權力是相對於明示權力而言,是指依據法律規范或被社會公認的慣例,代理人為盡其職責通常必須採取的行動,即應該有的權力。

權利與義務
保險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依據保險代理合同而產生的。保險代理合同是保險代理人與保險人明確雙方所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協議。一般來講,保險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以下內容:

權利
1.獲取勞務報酬的權利。保險代理人有權就其開展的保險代理業務所付出的勞動向保險人收取勞務報酬。獲得勞務報酬是保險代理人的最基本的權利。保險代理人的勞務報酬即為傭金,保險代理合同可約定傭金的支付標准和支付方式。
2.獨立開展業務活動的權利。保險代理人在保險合同授權范圍內,具有獨立進行意思表示的權利,即有權自行決定如何進行保險業務活動。

義務
1.誠實與告知義務。保險代理人是基於保險人授權從事保險代理業務,其代理行為的後果由保險人承擔,所以,保險代理人必須遵循誠信原則,也即保險代理人必須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2.如實轉交保險費義務。受保險人委託,保險代理人可以在業務范圍內代理收取保險費,代收的保險費應按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轉交保險人。保險代理人無權挪用代收的保險費。此外,對於投保人欠交的保險費,保險代理人也沒有墊交義務。
3.維護保險人權益義務。保險代理人不得與第三者串通或合夥隱瞞真相,損害保險人的利益。在代理過程中,保險代理人有義務維護保險人的利益。這是由保險代理關系和代理活動的特點所決定的。

工作內容
1、負責代理推銷保險產品,協助保險公司進行損失的勘察和理賠;
保險代理人
2、向消費者宣傳保險知識,解釋保險條款,點評產品,分析個人財務需要;
3、為消費者設計保險方案,制定保險計劃;
4、協助客戶挑選保險公司的優勢產品;
5、協助客戶辦理相關投保手續(簽訂投保單、保單送達、保單保全、保費收取);
6、根據客戶的需要,為其提供優質的售後服務;
7、定期回訪老客戶,維護潛在客戶;
8、被保險人出險後,協助其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等。

職業道德編輯
保險代理人的職業道德是指從事保險代理職業的單位或個人在保險代理工作中所遵守的行為規范的總和,具有誠信特點和法律性特點。主要包括:
誠實信用
守法遵規
專業勝任
客戶至上
勤勉盡責
公平競爭
保守秘密

⑶ 做商標的代理所需要了解的知識以及問題等有哪一些如何顯示自己更專業

商標代理機構是我國商標事業發展過程中的重要一環,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國共有商標代理機構23721家。近年來,各商標代理機構積極服務企業的商標注冊、運用、管理和保護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2014年5月1日施行的新《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了商標代理機構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了代理機構實施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2014年7月,國家工商總局發布《關於商標代理機構備案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商標代理機構備案的辦理方式、材料要求等作出較大調整。與上述通知配套發布的還有《商標代理機構備案辦理須知》及《關於發布商標代理機構備案書式的公告》,對一些原則性規定予以細化。備案是代理機構開展業務的基礎,但在實踐中,仍有一些代理機構對相關規定認識不清、理解有誤,本文作者結合工作,對備案實踐中出現的若干典型問題予以剖析,希望有助於讀者理解現行的備案規定。

◎關於備案表書式的問題
根據備案內容不同,商標代理機構備案書式分為以下四種:商標代理機構備案表、商標代理機構變更備案表、商標代理機構合並備案表、商標代理機構注銷備案/結算表等。需要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應根據各自的需求分別採用上述公告中發布的四種備案表之一。代理機構務必從中國商標網的商標代理欄目下的業務指南中下載備案的書式,並在電腦中輸入相關內容後列印該備案表(手寫輸入或自行設計的其他書式不符合要求)。
在填寫備案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身份證明文件編號。經常有代理機構在填寫此處時誤填法定代表人或經辦人的身份證號,導致備案不成功。實際上,此處應填寫代理機構的身份證明編號,即代理機構的的企業營業執照注冊號,或是律師事務所的執業許可證號等。
2.負責人。實踐中此處經常誤填代理機構的經辦人姓名,或是誤填為某些部門負責人姓名等。實際上此項必須填寫代理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且應與營業執照或者律師事務所執業證書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一致。
3.商標代理從業人員。由於不少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眾多,此處特別提醒可以在附表中填寫從業人員的相關情況,而不必在備案表首頁上填寫。
4.負責人(簽字)。在備案表最下方的這一欄目,是唯一需要手寫簽字的地方,應由代理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名並加蓋代理機構的章戳。

◎關於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的問題
根據《商標代理機構備案辦理須知》的要求,商標局自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對商標代理機構備案材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不符合要求的,通知商標代理機構補正,補正合格的,予以備案。
在實踐中,有很多代理機構對上述要求的理解存在誤區。不少心急的代理機構在寄出備案材料後不久或是商標局簽收材料兩三天後就打電話詢問備案情況。實際上,商標局對收到的代理機構備案材料審核,採取的是先記錄打碼而後掃描錄入電腦,再由審查員對掃描件進行審查的方式,整個過程必然需要一定時間。因此,不論是直接到大廳遞交材料還是通過郵寄辦理備案,都不可能短時間內走完整個審核流程,自然也不可能很快就得出備案成功與否的結論。而且,自2008年以來,商標代理機構數量持續快速增長。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國商標代理機構總數為23721家。其中,經工商登記的備案代理機構總數從2008年的3907家增加到2015年的15078家。律師事務所的備案工作從2013年開始,截至2015年年末,共計備案律師事務所8643家。因此,從程序及工作量兩方面情況看,商標局能在收到備案材料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對備案材料進行審核並作出結論,速度已經比較快了。

◎關於辦理商標代理機構備案的主體問題
此問題的實質是哪些市場主體需要向商標局提出備案。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商標代理機構從事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主管的商標事宜代理業務的,應當向商標局備案。商標代理機構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2012年11月,國家工商總局與司法部聯合下發《律師事務所代理業務商標代理業務管理辦法》,確立了律師事務所作為商標代理機構的身份。所有的律師事務所都可以到商標局備案後從事商標代理業務。
第二類是在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商標代理服務機構。通俗地講,就是由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發給營業執照的商標代理服務機構。在實踐中主體資格出問題較多的主要是這一類。具體而言,相關法律法規對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市場主體要求是「機構」,而以個人名義在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個體工商戶不被認為是「機構」,因此不能在商標局備案並從事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主管的商標事宜代理業務。值得注意的是,個體工商戶雖然不能在上述范圍內代理商標注冊、異議等業務,但不妨礙其開展商標咨詢等業務。因此,凡是希望開展商標代理業務的個人,需要先注冊公司後再向商標局提出備案申請。

◎關於營業執照中經營范圍的問題
根據《商標代理機構備案辦理須知》的要求,經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商標代理機構,其經營范圍中應當含有「商標代理」或者「知識產權代理」項目。但實際上,由於商事制度改革正在全國范圍內不斷深入,有關經營范圍的問題已成為備案過程中令許多代理機構「頭疼」的問題。總結起來,常見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營業執照中明確寫入經營范圍,但沒有寫入「商標代理」或「知識產權代理」及相關項目。這種情況較為常見,此項備案肯定不成功。解決方式是代理機構到發證機關要求增加經營范圍,將「商標代理」或「知識產權代理」內容列入營業執照登記的范圍。
二是營業執照中雖然沒有「商標代理」或「知識產權代理」,但寫入了相關項目。這種情況下,代理機構備案成功與否取決於商標局對相關項目的判斷。比如,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商標咨詢」「知識產權顧問」等項目,一般認為不符合須知要求,而「知識產權服務」「商標注冊代理服務」等項目則可能被認為符合規定而通過備案。因此,建議代理機構最好還是嚴格按照須知要求,將「商標代理」或「知識產權代理」內容列入營業執照登記,以確保通過備案審核。
三是營業執照中不再直接顯示經營范圍,而是要求在登記檔案等文件中查詢。此種情況在廣東、福建等一些商事制度改革開展較為深入的地區比較常見。代理機構提供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上已經完全沒有經營范圍了,此時需要代理機構提供顯示企業經營范圍等內容的登記檔案。

◎關於營業執照(或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加蓋登記部門章戳的問題
根據《商標代理機構備案辦理須知》的要求,在辦理商標代理機構備案、變更備案、合並備案等很多情況下,都需要提交蓋有登記主管部門章戳的工商營業執照、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副本的復印件。該項要求的核心在於加蓋登記部門的章戳。在實踐中可能出現以下問題:
一是代理機構認為營業執照(或執業許可證)副本上已經加蓋了登記部門的章戳,因此只需向商標局提供復印件即可,復印出來的章戳也可以。這種認識是完全錯誤的。辦理須知中明確要求在復印件上加蓋登記部門章戳,一般人根據常識都知道復印的章戳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商標局是依法進行代理機構相關事項備案,代理機構提供加蓋登記部門章戳的復印件就是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只有登記機關的章戳(俗稱紅章、鮮章等)才有證明效力。
二是代理機構不清楚需要加蓋什麼樣的章戳。雖然辦理須知中要求加蓋登記部門的章戳,但登記部門的章戳有很多種,應該加蓋哪一種才可以呢?根據筆者的經驗,只要是登記機關相關的章戳都是可以的。比如在某縣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上加蓋「某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字樣的紅色公章,或是加蓋「某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檔案查詢章」字樣的藍色鮮章等,都是符合要求的。
三是有的地方的工商局或市場監管局不提供在營業執照副本上蓋章的服務。由於全國商事制度與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各個地方對加蓋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章戳的規定不盡相同。某些商標代理機構確實在蓋章問題上面臨困難。這里,筆者提出兩種解決辦法供參考。其一是通過檔案查詢的方式列印檔案材料,由登記部門加蓋檔案查詢章等;其二,如確實無法加蓋章戳,可通過公證書的方式證明所提供的復印材料真實有效。

◎關於公證書的問題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公證書並非必須提供的材料。在代理機構備案中,公證書是為了證明代理機構提供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等材料的真實性與有效性。因此,如果相關材料已經取得了主管部門的章戳,就沒有必要再提供公證書了。實踐中有代理機構既提供了加蓋主管部門章戳的材料又對該材料進行公證,這樣做雖不影響正常備案,但浪費了人力、物力,不值得提倡。另外,必須強調一點,就是報送給商標局的公證書必須是完整的原件。完整的公證書包括需公證文件的復印件及加蓋公證機構章戳的公證頁。有的代理機構雖然提交了帶有公證機構章戳的公證頁,卻沒有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需公證文件的復印件,無法確認公證的具體內容,導致備案失敗。有的代理機構只提交了公證書的復印件(復印的公證書與復印的章戳一樣,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甚至只提供了公證書首頁有「公證書」三個字的復印件,自然不能成功備案。因此,代理機構一定要認真研讀《商標代理機構備案辦理須知》中關於公證書的內容,勿因疏忽導致相關業務辦理受阻。

◎關於非重要事項與重要事項變更的問題
不同於商標代理機構備案、合並備案、注銷備案,變更備案可分為兩種情形:一種是非重要事項的變更備案,一種是重要事項的變更備案。如代理機構變更的事項既有重要事項又有非重要事項時,參照重要事項的變更備案辦理。
對非重要事項的變更備案即對郵政編碼、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商標代理從業人員等項目的變更,只需填寫商標代理機構變更備案表並提交加蓋代理機構章戳的工商營業執照或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副本的復印件與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簡言之,非重要事項的變更不必提供登記機關的證明及章戳,由代理機構自行准備相關材料即可辦理。
重要事項的變更備案即涉及代理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變更的備案,除需要代理機構自身出具加蓋商標代理機構章戳的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或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副本的復印件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外,還必須提供登記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或者加蓋登記主管部門章戳的變更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或者經公證的變更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也就是說,需要登記主管機關或公證機構證明其重要事項發生了變更。例如,某商標代理公司經營地址發生變更,需要提供當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提供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或加蓋當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章戳的地址變更證明復印件,或經過公證機構公證的當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復印件。

◎關於代理機構地址的問題
根據相關規定,代理機構的備案地址就是營業執照或執業許可證上的地址。但在實踐中,商標代理機構在辦理備案及變更備案時,仍經常咨詢關於地址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如下幾方面:
1.代理機構實際經營地址與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地址不一,是否可以備案。
實際上,只要代理機構提供的材料符合備案要求就可以備案,但是備案地址須與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地址一致。否則,可能造成代理機構接收不到相關商標法律文書,進而導致一系列問題。
2.代理機構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地址不通郵,是否可以備案,是否可以解決文書的投遞問題。
代理機構注冊地址是否通郵並不是能否備案的條件。某些特殊情況導致的注冊地址不通郵,代理機構可以通過由郵政部門出具不通郵的證明文件並租用郵政專用信箱的方式解決。不過需要提醒的是,因不通郵租用專用信箱的實例十分少見,且商標局會核實相關情況,一般不予許可。
3.代理機構地址「一照多地」經營的,是否可以備案多個地址或是代理機構指定的地址。
由於商事制度改革的推進,有些地方的代理機構出現了一張營業執照多地經營的情況。對於這種情況,商標局在審核相關材料通過的情況下,也是可以予以備案的,但備案地址必須與營業執照上的注冊地址或顯示的第一地址保持一致。

◎關於注銷與注銷備案的問題
根據相關規定,商標代理機構辦理注銷、變更登記後,應當及時向商標局辦理注銷備案/結算。商標局在受理代理機構的注銷備案/結算申請時,將要求代理機構填寫商標代理機構注銷備案/結算表,提交注銷登記、變更登記證明,授權委託書以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明的復印件等文件。除審核上述材料以外,商標局還會要求代理機構與委託人就未完成的代理事宜簽訂終止委託協議或者經委託人同意與其他商標代理機構簽訂轉委託協議。
因此,向商標局申請辦理注銷備案/結算的商標代理機構,必須完成委託人的委託事項並對未完成的事項有所交代,不能留下尾巴。商標局還會清查該代理機構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及核實規費繳納情況。現實中存在尚未完成相關委託事項或是在專用賬戶拖欠規費的情況下就要求商標局注銷的情形。
代理機構注銷備案/結算一般發生在代理機構注銷的情形下(變更登記項目停止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情況很少),該機構已停止經營,聯系電話很可能已停機。有的代理機構在注銷備案/結算表的聯系電話一欄中仍填寫之前備案的已停機無法聯絡的電話號碼,導致溝通不暢,影響相關業務辦理,這點也應當引起代理機構的注意。

◎清算後退款的問題
前文已經提到,代理機構注銷備案/結算一般發生在代理機構注銷的情形下。從實際情況看,很多辦理了注銷的代理機構在商標局預付款賬戶上都還有剩餘款項需要退回。通常情況下,在審核通過代理機構的注銷備案/結算申請後,商標局會在清算後向該商標代理機構名義下的賬戶退回剩餘款項。但現實中,很多代理機構反映,由於銀行賬戶已隨機構的注銷而銷戶,導致無法通過原有賬戶退款。在這種情況下,代理機構可以指定非本商標代理機構名義的賬戶並另附材料說明。在實際操作中,一般是由代理機構提供其注銷前負責人的個人賬戶作為退款賬戶。
值得注意的是,商標局雖然將在收到相關材料的十五個工作日內審核代理機構的注銷備案/結算申請並作出決定,但並不意味著被准許注銷的代理機構會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收到剩餘款項。正常情況下,成功注銷備案業務的代理機構,可於十五個工作日後在中國商標網上的「代理機構注銷備案名單」上查詢到,但相關的財務退款業務還需要一定的辦理時間。

⑷ 招標代理需要懂哪些方面的知識

1、招標標相關法律法規
2、當地相關招投標行業的法規或規定
3、招標代理資質的申報
4、招標從業人員,包括:造價師、建造師、招標師等

⑸ 請問大家知識付費的知識是不是商品 知識付費課程代理好做嗎

虛擬的商品而已,像我教你學英語,但是英文是商品么,很顯然不是,頂多算是一項技能!
所以它不是商品。
代理的話,你最多幫別人打廣告,別人給你分成,很多知識付費是需要自己親自去做的!
望採納!

⑹ 做代理商需要了解哪些知識

了解企業的規模,品牌知名度和市場的認知度,以及產品的市場前景和終端受眾規模。
最好能聯繫到其它一些現成的代理商,並了解他們的經營現狀。

⑺ 知識產權代理公司主要做什麼的

知識產權代理是指代理當事人處理知識產權事務的行為,主要包括國內外專利代理和商標代理,還包括版權登記代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代理等其他知識產權類別的代理行為。

專利代理主要包括:專利申請、專利無效、專利訴訟、專利戰略布局、專利咨詢等方面的業務內容。

商標代理主要包括:商標申請、商標注冊、商標爭議與異議、商標維權等業務內容。

(7)代理知識擴展閱讀:

專利代理機構的專利代理質量高低,從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我國專利申請的質量。因此,提高專利代理機構的專利代理質量將對提升我國專利申請質量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而針對專利質量的衡量標准,目前我國還沒有固定的統一模式

一是對於所涉及技術方案發明構思的描述和理解是否准確適當。由於專利申請的核心是一種技術發明構思,因此,對於技術方案本身的准確把握和恰當描述是在保證專利質量的前提下,使該描述與純粹的科研角度技術描述有所差別。

從科研角度,其對技術方案的描述應該僅僅是技術本身,而專利申請文件中的技術方案是在該方案的基礎上,結合專利法所規定的法定描述,根據其技術本身在法律層面上界定出一個適當、匹配的法律保護范圍。

這就需要在深入理解其技術方案的基礎上,兼顧其技術領域未來發展的前景,從而使該專利權經得起時間和技術發展的檢驗。

二是專利申請權利本身的穩定性。申請專利的目的不僅僅是獲得一項專利權,而是要獲得穩定的且與其技術發明構思相匹配的保護范圍,因此,權利的穩定性也是專利質量的重要衡量標准。

而要獲得穩定性較高的專利權,就需要根據專利法的相關規定,在充分斟酌和深入了解技術方案的基礎上,准確運用法律語言與技術術語,全面把握技術方案本身的核心技術,撰寫出技術內容准確、邏輯清楚、保護范圍完整的專利申請文件,從而獲得相對穩定且保護范圍適當的專利權。

三是要經得起行業技術發展和法律訴訟的檢驗。專利權作為一種法律賦予的民事權利,是以技術方案為載體的一種財產權,其權利存在的基礎是以該技術發明構思是否符合創新性為前提。

而任何一項創新技術的產生,又都必然受限於當時的歷史發展條件以及技術制約,因此,在撰寫一份專利申請的技術方案時,也應盡可能從橫向與縱向、內涵與外延等方面了解該行業技術的未來發展趨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知識產權代理

人民網-代理質量是專利代理機構的立足之本

熱點內容
美發店認證 發布:2021-03-16 21:43:38 瀏覽:443
物業糾紛原因 發布:2021-03-16 21:42:46 瀏覽:474
全國著名不孕不育醫院 發布:2021-03-16 21:42:24 瀏覽:679
知名明星確診 發布:2021-03-16 21:42:04 瀏覽:14
ipad大專有用嗎 發布:2021-03-16 21:40:58 瀏覽:670
公務員協議班值得嗎 發布:2021-03-16 21:40:00 瀏覽:21
知名書店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9:09 瀏覽:949
q雷授權碼在哪裡買 發布:2021-03-16 21:38:44 瀏覽:852
圖書天貓轉讓 發布:2021-03-16 21:38:26 瀏覽:707
寶寶水杯品牌 發布:2021-03-16 21:35:56 瀏覽: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