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許可人
⑴ 工作票簽發人兼任工作許可人,應具備相應的什麼
一張工作票中,若工作票簽發人兼任工作許可人或工作負責人,應具備相應的資質,並履行相應的安全責任。
⑵ 《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工作許可人的職責是什麼
指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⑶ 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責任是什麼
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責任:
(1)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內,是否符合現場容條件。
(2)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時予以補充。
(3)負責檢查檢修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4)對工作票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應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作詳細補充。
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責任是:
(1)正確的、安全的組織工作。
(2)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
(3)督促、監護工作人員遵守安全規程。
(4)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值班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
(5)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事項。
(6)工作人員變動是否合適。
(3)工作許可人擴展閱讀:
工作負責人是基層工作中的現場安全第一責任人,是班組安全生產的重點,是企業安全工作基礎的基礎,工作負責人的表現直接關繫到企業全局的安全。
必備條件
(1) 要掌握必要的安全規程;
(2) 技術知識要全面,專業技術水平要高;
(3) 原則性要強;
(4) 責任心要強;
(5) 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指揮能力。
(6)經工區(所、公司)生產領導書面批準的人員。
⑷ 安規對工作許可人規定的安全責任有哪些
1、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2、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4、負責檢查工作票所載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值班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
5、工作前對工作班成員進行危險點告知,交待安全措 施和技術措施,並確認每一個工作班成員都已知曉。
(4)工作許可人擴展閱讀:
工作負責人必備條件
(1) 要掌握必要的安全規程;
(2) 技術知識要全面,專業技術水平要高;
(3) 原則性要強;
(4) 責任心要強;
(5) 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指揮能力。
(6)經工區(所、公司)生產領導書面批準的人員。
⑸ 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責任有哪些
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責任是:
1、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事項。
2、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3、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4、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5、對工作票中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作詳細補充。
工作許可人應是經工區(所、公司)生產領導書面批準的有一定工作經驗的運行人員或檢修操作人員(進行該工作任務操作及做安全措施的人員);用戶變、配電站的工作許可人應是持有效證書的高壓電氣工作人員。
(5)工作許可人擴展閱讀:
安全責任劃分比例:
一、明確各部門安全責任分管負責人
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主要負責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落實本企業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同時負責該分管部門的安全責任義務,這樣在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時候就能做到,有事故就有責任人、有責任人、就用處置方式,從而確定了安全責任范圍,安全責任劃分就有依據了。
二、明確各事故的處罰標准和方式
在安全責任負責人所分管的部門下,出現責任事故,責任人就應該有一定的處罰標准,標準的構成可包含薪資、晉升、降級、績效等等,跟負責人利益相關的項目,這樣有獎有懲,就能更好的監督負責人,利於安全事故的預防,和及時處置,安全責任劃分就有了標准。
三、明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採取技術、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實施本企業中長期、年度、特殊時期安全工作規劃、目標及實施計劃,組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在事故調查組的指導下,組織特大、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
⑹ 工作許可人就是工作票簽發人,對嗎
不對。
⑺ 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分別由什麼職務來擔任
工作票簽發人(工長),工作負責人(廠長),工作許可人(監理)。
工作票的簽發工作票的簽發人應由電氣負責人、生產領導人以及指派有經驗的負責技術的人員擔任。
簽發工作票時應重點檢查的內容如下:
1、工作的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工作票上所填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
4、工作票所列停電范圍是否正確,有無其他電源返回的可能;
5、所指派的工作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的技術水平是否能滿足工作需要,能否在規定的停電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
6、所准備的工具材料以及安全用具是否齊全。
(7)工作許可人擴展閱讀:
工作票的執行
①、工作班組在作業前要整齊列隊,清點人數由工作負責人宣讀工作票;嚴肅、認真、詳細地交待工作任務、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每個成員都必須集中精神,認真聽取。
②、工作負責人在作業過程中要始終在現場,必須做到不間斷的監護督促全班人員認真執行工作票上的各項安全措施,保證作業安全。
③、凡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時,嚴格按規定簽發工作票,並有熟悉電氣設備的人員在現場進行監護(特別是建築工、油漆工、大集體工人等到變電所作業時要切實地做好監護)。
④、檢修人員凡在檢修中動過的設備在檢修完工後,必須恢復原來狀態並主動向值班人員詳細交待,在送電前運行人員要做到詳細檢查。
⑤、執行變電第一種工作票:當工作全部完畢,人員撤離工作地點,經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雙方到現場交待、驗收,並在工作票上簽字後即為工作終結;工作負責人可以帶領全班人員撤離工作現場。地線拆除必須認真填寫在工作票中,必要時當時不能拆除的接地線要註明原因。
⑻ 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許可人兩人可以為同一人嗎
不可以,簽發人和許可人不能是同一人
⑼ 工作票中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責任是什麼
工作票簽發人應對下列事項負責:(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2)工作票上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和完善;(3)經常到現場檢查工作是否安全地進行。工作負責人應對下列事項負責:(1)正確地和安全地組織工作;(2)對工作人員給予必要指導;(3)隨時檢查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規程和完全措施。
⑽ 工作票許可人的職責
工作票許可人的職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備。
一、電力線路工作許可人安全職責:
工作許可人(值班調度員、工區值班員或變電所值班員);
1、審查工作必要性;
2、線路停、送電和許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確;
3、發電廠或變電所線路的接地線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二、發電廠變電站工作許可人的安全責任:
1、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2、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時予以補充。
3、負責檢查檢修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4、對工作票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應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做詳細補充。
(10)工作許可人擴展閱讀:
工作票所列人員的安全職責 :
1、工作票簽發人: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填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充足。
2、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負責檢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工作許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必要時予以補充。
工作前對工作班成員進行危險點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術措施,並確認每一個工作班成員都已知曉;嚴格執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督促、監護工作班成員遵守《安規》、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執行現場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員精神狀態是否良好,變動是否合適。
3、工作許可人: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工作現場布臵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時予以補充。
負責檢查檢修設備有無突然來電和流入汽、水及可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的危險;對工作票所列內容如有任何疑問,應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作詳細補充。
4、專責監護人:明確被監護人員和監護范圍;工作前對被監護人員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險點和安全注意事項;監督被監護人員遵守《安規》和現場安全措施,及時糾正不安全行為。
5、工作班成員:熟悉工作內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確工作中的危險點,並履行確認手續。
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技術規程和勞動紀律,對自己在工作中的行為負責,互相關心工作安全,並監督《安規》的執行和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