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書代理
民事訴訟中,委託人授權給受委託人的授權包括:
一般授權:(1)代為起訴、應訴;(2)代理申請訴訟保全或證據保全;(3)申請迴避,向法庭提供證據,鑒定人和勘驗人,要求重新鑒定調查或勘驗請求調解,發表代理意見;(4)申請執行;(5)雙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項等。
特別授權:(1)代為承認部分或全部訴訟請求;(2)代為放棄、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3)代為和解、調解(4)代為反訴或上訴;(5)代為提出或申請撤回上訴等。
如果是一般授權,只要寫明一般授權即可,如果是特別授權,需要寫明特別授予的哪些權利(也別授權的情況下,一般授權的內用也包括在內)。
『貳』 打官司我是被告我想委託親人去,請問特殊授權代理書,怎麼寫,在法院寫么
不需要在法院寫,由你的近親屬直接交給法庭即可,法律規定,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五十九條 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第六十條 訴訟代理人的許可權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面告知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第六十一條 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的范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2)授權書代理擴展閱讀:
港澳台居民如何委託訴訟代理人
如今,不少港澳台居民會在內地處理一些訴訟事務。我國民事訴訟法對於港澳台居民如何委託訴訟代理人未作明確規定。實際操作層面,港澳台居民如何委託訴訟代理人?越秀法院李文君法官為你解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中第五百五十一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涉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民事訴訟案件,可以參照適用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的特別規定。
上述解釋中第五百二十四條、第五百二十五條以及第五百二十六條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第二次全國涉外商事海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法發[2005]26號)第18、19、20條的規定,對於外國當事人在我國境內辦理委託訴訟代理人的程序進行了更詳細的規定。
參照上述規定,港澳台居民辦理委託訴訟代理人事項有如下選擇:
在港澳台地區出具授權委託書。
香港或澳門居民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應當經我國司法部指定的可作為委託公證人的香港律師或澳門律師出具公證文書,並經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國法律服務(澳門)有限公司審核後並加章轉遞;
台灣居民出具的授權委託書應經台灣公證機關公證,並經海峽交流基金會轉遞中國公證員協會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公證員協會查證。
在我國內地簽署授權委託書的,可以選擇在人民法院辦案人員面前簽署,在簽署授權委託書時應出示身份證明和通行證證明,人民法院辦案人員應在授權委託書上註明相關情況,並要求當事人予以確認。
上述授權委託書不需要辦理公證、認證證明手續。在我國內地簽署授權委託書的,授權委託書經內地公證機關公證,證明該委託書是在我國內地簽署的,不是「領域外寄交或者託交的」,則可以免除認證證明手續。
『叄』 產品代理授權書格式
產品授權合作協議書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產品在指定地區推廣,銷售等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授權乙方作為_________年度甲方產品在_________的授權人之一。
2.甲方授權期限為本協議簽署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乙方可以用「甲方產品授權」的名義進行一切合法的商業活動,但未經允許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義進行宣傳。
4.乙方須在所授權的市場區域內從事市場推廣及銷售活動,不得越區從事銷售活動。
5.甲方將進行全國性的廣告宣傳並提供市場支持。乙方應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場宣傳資源配以適當投入,積極開展市場推廣活動。在必要的時候,甲方出面幫助乙方談判、分析,以達成銷售。
6.甲方擁有產品的價格制定權、發布權和解釋權。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進行銷售。
7.代理價格:一次進貨量不低於_________套。一次進貨_________套以下,代理價格_________元/套;一次進貨_________套以上_________套以下,代理價格_________元/套;一次進貨_________套以上,代理價格_________元/套。
8.市場零售價:每套_________元。省代理總價_________元。如果另行增加產品類型,價格由甲方制定。
9.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後,將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貨發出。
10.結算方式:所有產品按照甲方設定的代理價格,現款現貨,一經發貨。
11.退貨: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貨要求,但乙方的退貨要求必須在進貨後_________日內提出,否則甲方可以拒絕;乙方退回的產品及其包裝必須達到不影響再次銷售的要求,否則,甲方不予退款;甲方在收到退貨並確認符合上述要求後退回貨款。
12.甲方向乙方發貨時,由甲方負責鐵路或公路運輸費用和保險費;若乙方對運輸工具有特殊要求時,超出的運費由乙方自行承擔;退貨時,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3.乙方除正常性經營贏利外,可享受甲方給予的定期考核獎勵。考核及獎勵政策另定。
14.在協議的執行過程中如果出現了戰爭、水災、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5.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協議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滿前如雙方同意續約,應在本協議有效期屆滿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簽署書面續約協議。
17.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8.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授權書代理擴展閱讀:
乙方責任、權利:
1、填寫並提交授權代理商申請書。
2、調查、了解轄區內相關用戶的產品需求信息。
3、制訂年度、月度銷售計劃,明確區縣、產品和預計時間,並組織實施銷售服務活動。
4、明確具體用戶的具體產品要求和期望,包括隱含的要求,將用戶的要求准確及時地傳遞給轄區營銷經理。
5、建立用戶產品服務檔案,保持相關產品的追溯能力。
6、向轄區營銷經理和營銷服務中心提供有效市場信息。
7、調查分析市場競爭和用戶潛在需求信息,向轄區營銷經理和營銷服務中心提出服務改進的需求。
8、規范管理,培育合格的營銷人員,保持與營銷服務中心的溝通。
9、評價轄區營銷經理和營銷服務中心的服務質量,參與公司營銷運營管理。
『肆』 授權委託書代理代理許可權
一般授權代理是指代理人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證據、辯論等訴訟權利,而特別授權(全權)代理即特別授權代理是指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權代理的訴訟權利外,還可行使代為和解、撤訴、上訴等涉及當事人實體利益的訴訟權利,並且特別授權要寫明授權范圍。
總體來說你的代理許可權跟當事人出不出庭沒有什麼關系,你自己可以單獨出庭,只是不享有上述的許可權,你只要在當事人的授權范圍內就可以了。至於代理許可權就寫一般代理就ok了。
『伍』 授權委託書怎麼寫
『陸』 代理商授權委託書範本
授權委託書(範本)XX公司:茲委託***同志(身份證號碼:**********)負責我公司產品的銷售和結算版工作,請將我公司貨款轉權入以下開戶行帳號內,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後果由我公司承擔,與貴公司無關. 若有變動,我公司將以書面形式通知貴公司,如果我公司未及時通知貴公司,所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後果由我公司承擔!特此申明!授權有限期:200*年**月**日-200*年**月**日 戶名:(電腦列印,不可手寫) 帳號:(電腦列印,不可手寫) 開戶行: (電腦列印,不可手寫)XX銀行XX支行公司名稱:法人代表簽字:(親筆簽/私章) 200*年**月**日 希望你滿意!
『柒』 商品一般代理授權書怎麼寫
第六十三條 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六十四條 代理包括委託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權。 第六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的委託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書面委託代理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期間,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 委託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六條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十八條 委託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托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托的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第六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託代理終止: (一)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五)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第七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終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民事行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護關系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