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運許可證
❶ 誰知道辦理生活垃圾運輸證需要什麼手續
從事城市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的公司,必須有這個市政市容委批的行政許可資質,才能合法經營。
❷ 天津垃圾清運許可證哪辦理
需要2個許可證1個資質:
1、道路運輸許可證---交管局發 。
2、垃圾清運服務許可證-建設廳發 。
3、垃圾清運資質等級證書---環衛行業協會發。
《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和《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辦理指南
一、行政事項及名稱:《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和《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處置服務許可證》的辦理及審查換證(每三年一年審)。
二、主辦機構: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三、法律法規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157號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
四、審批范圍和條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157號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五、辦事流程:
(一)直轄市、市、縣建設(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招投標等公平競爭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許可的決定,確定頒發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的具體對象或中標人;
(二)中標人或中標單位先向其發包方(各街道辦事處)提供申辦相關許可證及街道初審的資料:中標通知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相關專業人員資質及執業證件、專業車輛合法的道路經營許可證及行駛證、固定辦公場所及相關機械、設備、車輛、船隻等停放場所的租用協議或房產證明;
(三)各相關街道辦事處完成初審工作後,再向區城市綜合管理局提出辦理相關許可證的申請,並提供相應的審查資料;
(四)區城市綜合管理局再次審查相關申辦資料及資格後,向市城市綜合管理局或省環境衛生協會申領相關許可證的編號及全省統一印製的相應的空白證件;
(五)最後由區城市綜合管理局向相關企業或其中標方填寫並發放相關《許可證》。
六、申報材料:中標通知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相關專業人員資質及執業證件、專業車輛合法的道路經營許可證及行駛證、固定辦公場所及相關機械、設備、車輛、船隻等停放場所的租用協議或房產證明;
七、辦結時間:15個工作日
八、收費項目及標准:免費
九、申請表格及獲取方式:各街道環衛站負責人或區城市綜合管理局市容環衛股。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157號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第十九條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的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從事垃圾清掃、收集的企業注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100萬元,從事垃圾運輸的企業注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300萬元;
(二)機械清掃能力達到總清掃能力的20%以上,機械清掃車輛包括灑水車和清掃保潔車輛。機械清掃車輛應當具有自動灑水、防塵、防遺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裝車輛行駛及清掃過程記錄儀;
(三)垃圾收集應當採用全密閉運輸工具,並應當具有分類收集功能;
(四)垃圾運輸應當採用全密閉自動卸載車輛或船隻,具有防臭味擴散、防遺撒、防滲瀝液滴漏功能,安裝行駛及裝卸記錄儀;
(五)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安全和監測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六)具有合法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
(七)具有固定的辦公及機械、設備、車輛、船隻停放場所。
第四十八條 城市建築垃圾的管理適用《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9號)
❸ 餐廳店面裝修被委託人拿走了建築垃圾清運許可證 城管過來看店面裝修要出示證件 拿不出來就要罰款
辦理證件那裡有存檔吧
❹ 道路清掃保潔,垃圾清運需要安全生產許可證嗎
不需要。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第二條 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你所說的單位,不屬於上述性質的單位。
❺ 建築垃圾處理站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條件: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或者建築垃圾運輸單位申請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需具備以下條件:
(1)提交書面申請(包括建築垃圾運輸的時間、路線和處置地點名稱、施工單位與運輸單位簽訂的合同、建築垃圾消納場的土地用途證明);
(2)有消納場的場地平面圖、進場路線圖、具有相應的攤鋪、碾壓、除塵、照明等機械和設備,有排水、消防等設施,有健全的環境衛生和安全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3)具有建築垃圾分類處置的方案和對廢混凝土、金屬、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4)具有合法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
(5)具有健全的運輸車輛運營、安全、質量、保養、行政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6)運輸車輛具備全密閉運輸機械裝置或密閉苫蓋裝置、安裝行駛及裝卸記錄儀和相應的建築垃圾分類運輸設備。
2、處置建築垃圾的單位,應當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獲得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後,方可處置。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後的20日內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予以核準的,頒發核准文件;不予核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垃圾清運許可證擴展閱讀:
關於建築垃圾的具體規定: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建築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將危險廢物混入建築垃圾,不得擅自設立棄置場受納建築垃圾。
2、建築垃圾儲運消納場不得受納工業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3、居民應當將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與生活垃圾分別收集,並堆放到指定地點。建築垃圾中轉站的設置應當方便居民。
4、裝飾裝修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置建築垃圾。
5、施工單位應當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並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6、施工單位不得將建築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准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單位運輸。
7、處置建築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築垃圾時,應當隨車攜帶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運輸路線、時間運行,不得丟棄、遺撒建築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圍承運建築垃圾。
❻ 你好,請問物業服務 生活垃圾清運許可證在哪辦理,應該找哪個部門
城市管理環境衛生部門。
❼ 請問開辦垃圾清運公司,需辦理甚麽營運證 另需辦理道路運輸營運許可證嗎 如需辦理流程如何
需要2個許可證1個資質:1、道路運輸許可證---交管局發 2、垃圾清運服務許可證-建設廳發 3、垃圾清運資質等級證書---環衛行業協會發
❽ 垃圾運輸是否需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單位、團體、和個人有權利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證明,既從事物流和貨運站場企業經營時必須取得的前置許可,物流公司根據經營范圍的不同視當地政策情況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此證的公司方可有營運的車輛,是車輛上營運證的必要條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地方道路運輸管理局頒發的證件,有效期為4年到期需換證。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單位、團體、和個人有權利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證明,既從事物流和貨運站場企業經營時必須取得的前置許可,物流公司根據經營范圍的不同視當地政策情況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此證的公司方可有營運的車輛,是車輛上營運證的必要條件。
道路運輸證是證明營運車輛合法經營的有效證件,也是記錄營運車輛審驗情況和對經營者獎懲的主要憑證,道路運輸證必須隨車攜帶,在有效期內全國通行。
辦理流程
1. 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及相關業務的企業或個人;
2. 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清單;
3. 提交材料;
4. 申請材料審核、匯總,材料核准後發送《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5. 申請材料匯總、審批;
6. 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辦理資料編輯
申請從事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企業章程文本;
3.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書;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5.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包括客車數量、類型及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廓長、寬、高等。若擬投入車屬於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
6.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A.申請從事縣際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開業的相關材料:
1.《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申請表》;
2.企業章程文本;
3.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書;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5.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公安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證明。
(二)同時申請道路客運班線經營的,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申請表》;
2.可行性報告,包括申請客運班線客流狀況調查、運營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對其他相關經營者產生的影響等;
3.進站方案。已與起訖點客運站和停靠站簽訂進站意向書的,應當提供進站意向書;
4.運輸服務質量承諾書。
已獲得相應道路班車客運經營許可的經營者,申請新增客運班線時,除提供第(二)項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2、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公安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證明;
3、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所在單位的工作證明或者委託書。
B.申請從事縣際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申請開業同時申請道路客運班線經營的,除提供申請開業的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運輸班線經營申請表》
2、進站方案,已與起訖點客運站和停靠站簽訂進站意向書的,應提供進站意向書。
3、運輸服務質量承諾書。
(二)、已獲得道路班車客運經營許可的經營者,申請新增客運班線時,除提供上述4項材料外,還應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2、與所申請客運班線類型相適應的企業自有營運客車的行駛證、《道路運輸證》復印件;
3、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包括客車數量、類型及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廓長、寬、高等。若擬投入客車屬於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客車等級評定證明及其復印件;
4、擬聘用駕駛人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公安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的證明;
5、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所在單位的工作證明或者委託書。
C.申請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二)擬運輸的危險貨物類別、項別及運營方案;
(三)企業章程文本;
(四)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書;
(五)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內容包括專用車輛數量、類型、技術等級、通訊工具配備、總質量、核定載質量、車軸數以及車輛外廓長、寬、高等情況,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罐體容積與車輛載質量匹配情況,運輸劇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配備行駛記錄儀或者定位系統情況。若擬投入專用車輛為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或者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檢測合格證或者檢測報告及其復印件;
(六)擬聘用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及其復印件;
(七)具備停車場地、專用停車區域和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消防設施設備的證明材料;
(八)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D.申請從事水路貨物運輸經營的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具有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運輸船舶;
(二)、有較穩定的客源或貨源;
(三)、經營旅客運輸的,應當落實客船沿線停靠(站)點,並具備相應的服務設施;
(四)、有經營管理的組織機構和負責人;
(五)、有與運輸業務相適應的自有流動資金。
過戶資料編輯
1.公司執照、道路運輸許可證
2.現公司的執照、道路運輸許可證
3.登記證書、行駛證、照片
4.過戶申請表、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
5.公章
預祝大家辦證順利!!
❾ 辦理《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需要什麼手續
根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規定,辦理《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許可證》需要:
一、申請條件:
(一)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審批:
1、申請人是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
2、具有一定數量的注冊資金,從事垃圾清掃、收集的企業不少於人民幣100萬元,從事垃圾運輸的企業不少於人民幣300萬元;
3、機械化清掃不少於清掃總面積的20%;
4、垃圾收集應採用密閉工具,具有分類收集的功能;
5、垃圾運輸採用全密閉自動卸載車輛,具有防遺撒、防滲瀝液滴漏的功能;6、具有合法的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行駛證。
(二)從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服務審批:
1、申請人是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規模小於100噸/日的衛生填埋場和堆肥廠的注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500萬元,規模大於100噸/日的衛生填埋場的堆肥廠的注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焚燒廠注冊資本不少於人民幣1億元;
2、衛生填埋場、堆肥廠和焚燒廠的選址符合城鄉規劃,並取得規劃許可文件;
3、有至少5名具有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其中包括環境工程、機械、環境監測等專業的技術人員。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垃圾處理工作經歷,並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4、城市生活垃圾中轉及處置單位具有完善的工藝運行、設備管理、環境監測與保護、財務管理、生產安全、計量統計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並得到有並行執行;
5、生產垃圾處理設施配備沼氣檢測儀器,配備環境監測設施如滲瀝液監測井、尾氣取樣孔,安裝在線監測系統等監測設備並與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聯網;
6、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滲瀝液、沼氣的利用和處理技術方案,衛生填埋場對不同垃圾進行分區填埋方案,生活垃圾處理的滲瀝液、沼氣、焚燒煙氣、殘渣等處理殘余物達標處理排放方案;
7、有控制污染和突發事件預案。
二、申報資料:
(一)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服務審批
1、書面申請;
2、填埋場規模及注冊資金材料;
3、規劃部門選址許可證;
4
、單位技術人員資料;
5、工藝運行、設備管理、環境監測與保護、財務管理、生產安全、計量統計等管理規定;6、處置場的環境及專業監測設備的資料;
7、對滲瀝液、沼氣的利用和排放方案、填埋工藝方案;
8、控制污染和突發事件的預案。
(二)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服務審批
1、書面申請;
2、填埋場規模及注冊資金材料;
3、規劃部門選址許可證;
4、單位技術人員資料;
5、工藝運行、設備管理、環境監測與保護、財務管理、生產安全、計量統計等管理規定;6、處置場的環境及專業監測設備的資料;
7、對滲瀝液、沼氣的利用和排放方案、填埋工藝方案;8、控制污染和突發事件的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