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代理服務收費
Ⅰ 招標代理公司收費標準是多少
按照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文件《計價格〔2002〕1980號》和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規定,中標人須交納招標代理費(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文件《計價格〔2002〕1980號》的規定計算),依此標准,可進行上下20%的浮動。
費率:
1.按本表費率計算的收費為招標代理服務全過程的收費基準價格,單獨提供編制招標文件(有標底的含標底)服務的,可按規定標準的30%計收。
2.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
(1)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擴展閱讀:
例子:
某工程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6000萬元,計算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
100萬元×1.0%=1萬元
(500-100)萬元×0.7%=2.8萬元
(1000-500)×0.55%=2.75萬元
(5000-1000)×0.35%=14萬元
(6000-5000)×0.2%=2萬元
合計收費=1+2.8+2.75+14+2=22.55(萬元)
此筆費用一般由招標人向招標代理機構給付,但如果雙方在合同上約定了此筆費用由中標人支付,則從其約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廢止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及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
Ⅱ 請問招標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是什麼
發改價格[2011]534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部分建設項目
收費標准規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住房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重要批示和全國糾風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優化企業發展環境,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決定適當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准,規范收費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轉讓手續費,減免保障性住房租賃手續費。經批准設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記機構在辦理房屋交易手續時,限價商品住房、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轉讓手續費應在原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規范住房交易手續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121號)規定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減半收取,即執行與經濟適用住房相同的收費標准;因繼承、遺贈、婚姻關系共有發生的住房轉讓免收住房轉讓手續費;依法進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賃行為免收租賃手續費;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續費。
二、規范並降低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費。各地應加強施工圖設計審查收費管理,經認定設立的施工圖審查機構,承接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業務收取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費,以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為基準計費的,其收費標准應不高於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的6.5%;以工程概(預)算投資額比率計費的,其收費標准應不高於工程概(預)算投資額的2‰;按照建築面積計費的,其收費標准應不高於2元/平方米。具體收費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在不高於上述上限的范圍內確定。各地現行收費標准低於收費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標准。
三、降低部分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咨詢收費標准。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對估算投資額100億元以下的農業、林業、漁業、水利、建材、市政(不含垃圾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房地產、倉儲(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險品的除外)、煙草、郵電、廣播電視、電子配件組裝、社會事業與服務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收費,應在原國家計委、國家環保總局《關於規范環境影響咨詢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 [2002)125號)規定的收費標准基礎上下調20%收取;上述行業以外的化工、冶金、有色等其他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收費維持現行標准不變。環境影響評價收費標准中不包括獲取相關經濟、社會、水文、氣象、環境現狀等基礎數據的費用。
四、降低中標金額在5億元以上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准,並設置收費上限。貨物、服務、工程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差額費率:中標金額在5—10億元的為0.035%;10—50億元的為0.008%;50—100億元為0.006%;100億元以上為0.004%。貨物、服務、工程一次招標(完成一次招標投標全流程)代理服務費最高限額分別為350萬元、300萬元和450萬元,並按各標段中標金額比例計算各標段招標代理服務費。
中標金額在5億元以下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仍按原國家計委《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2002]1980號,以下簡稱《辦法》)附件規定執行。按《辦法》附件規定計算的收費額為招標代理服務全過程的收費基準價格,但不含工程量清單、工程標底或工程招標控制價的編制費用。
五、適當擴大工程勘察設計和工程監理收費的市場調節價范圍。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總投資估算額在1000萬元以下的建設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1000萬元及以上的建設項目實行政府指導價,收費標准仍按原國家計委、建設部《關於發布〈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計價格[2002]10號)規定執行。
工程監理收費,對依法必須實行監理的計費額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的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收費標准按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關於印發〈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670號)規定執行;其他工程施工階段的監理收費和其他階段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六、各地應進一步加大對建設項目及各類涉房收費項目的清理規范力度。要嚴禁行政機關在履行行政職責過程中,擅自或變相收取相關審查費、服務費,對自願或依法必須進行的技術服務,應由項目開發經營單位自主選擇服務機構,相關機構不得利用行政權力強制或變相強制項目開發經營單位接受指定服務並強制收取費用。
本通知自2011年5月1日起執行。現行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Ⅲ 招標代理服務費是什麼意思
招標代理費是由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根據擬招標項目投資額,雙方依據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及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規定標准,在雙方充分協商溝通的基礎上,由招標人向招標代理機構支付的擬招標項目招標代理全過程所需的全部費用。
此筆費用一般由招標人向招標代理機構給付,但如果雙方在合同上約定了此筆費用由中標人支付,則從其約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3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廢止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文件及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
招標計算方法
按照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文件《計價格〔2002〕1980號》和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規定,中標人須交納招標代理費(按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文件《計價格〔2002〕1980號》的規定計算),依此標准,可進行上下20%的浮動。標准如下:
服務類型、費率、中標金額(萬元)貨物招標服務招標工程招標
100以下1.5%1.5%1.0%
100-5001.1%0.8%0.7%
500-10000.8%0.45%0.55%
1000-50000.5%0.25%0.35%
5000-100000.25%0.1%0.2%
10000-1000000.05%0.05%0.05%
100000以上0.01%0.01%0.01%
哪些項目必須招標
1、根據《招標投標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
2、《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規定的上述各類工程建設項目
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l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1、2、3項規定的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招標代理服務費是指招標代理機構受發包方的委託,代理招標工作時,依據招標項目收取的服務費用。
Ⅳ 招標代理的費用是怎麼規定的
註:1.按本表費率計算的收費為招標代理服務全過程的收費基準價格,單獨提供編制招標文件(有標底的含標底)服務的,可按規定標準的30%計收。
2.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例如:某工程招標代理業務中標金額為6000萬元,計算招標代理服務收費額如下:
100萬元×1.0%=1萬元
(500-100)萬元×0.7%=2.8萬元
(1000-500)×0.55%=2.75萬元
(5000-1000)×0.35%=14萬元
(6000-5000)×0.2%=2萬元
合計收費=1+2.8+2.75+14+2=22.55(萬元)
Ⅳ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怎麼收費的
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服務費計費原則是:差額定率累進法。(上下浮動不超過20%)
主要的依據是三個文件:
1、《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02]1980號);本辦法要全文學習(該文件最後是計算方法,有詳細的例子);
2、《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本通知內容主要是將1980號文中的「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進行了調整,調整為「招標代理服務費應由招標人支付,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和投標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部分建設項目收費標准規范收費行為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1]534號)涉及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條款為「四、降低中標金額在5億元以上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准,並設置收費上限。貨物、服務、工程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差額費率:中標金額在5—10億元的為0.035%;10—50億元的為0.008%;50—100億元為0.006%;100億元以上為0.004%。貨物、服務、工程一次招標(完成一次招標投標全流程)代理服務費最高限額分別為350萬元、300萬元和450萬元,並按各標段中標金額比例計算各標段招標代理服務費。
中標金額在5億元以下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基準價仍按原國家計委《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2002]1980號,以下簡稱《辦法》)附件規定執行。按《辦法》附件規定計算的收費額為招標代理服務全過程的收費基準價格,但不含工程量清單、工程標底或工程招標控制價的編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