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許可證編號查詢
⑴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在哪可以查詢
如需查詢ICP經營許可證可去工信部的綜合管理系統查詢,詳細方法介下文:
一、網路回搜索「答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
⑵ 如何查看《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查詢方法如下:
一、打開網路搜索,在搜索欄輸入」葯監局「,搜索後找到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官網並點擊進入。
⑶ 印刷經營許可證如何查詢
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詢。
《印刷業管理條例》
第九條改為第十條,修改為:「設立從事出版物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申請人經審核批準的,取得印刷經營許可證,並持印刷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
「企業申請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應當持營業執照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批準的,發給印刷經營許可證。
「個人不得從事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個人從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經營活動的,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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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業管理條例》規定
第四十二條改為第四十三條,修改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出版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沒收印刷品和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1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不足1萬元的,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印刷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動工作證、通行證、在社會上流通使用的票證,印刷企業沒有驗證主管部門的證明的,或者再委託他人印刷上述印刷品的;
(二)印刷業經營者偽造、變造學位證書、學歷證書等國家機關公文、證件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公文、證件的。
印刷布告、通告、重大活動工作證、通行證、在社會上流通使用的票證,委託印刷單位沒有取得主管部門證明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⑷ 有單位名稱,食品經營許可證無編號如何查詢
如果有單位名稱《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話,應該直接輸入。單位名稱就可以查到。
⑸ 經營許可證編號怎麼查詢
這個證是深圳市百大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經營許可證。
⑹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查詢
可去當地政府安全來生產監源督管理部門查詢。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四條 經營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實行企業申請、兩級發證、屬地監管的原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下列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
(6)經營許可證編號查詢擴展閱讀: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二十八條 縣級發證機關應當將本行政區域內上一年度經營許可證的審批、頒發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市級發證機關。發證機關作出准予延期決定的,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順延3年。
市級發證機關應當將本行政區域內上一年度經營許可證的審批、頒發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統計規定,將本行政區域內上一年度經營許可證的審批、頒發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⑺ 如何查詢到飯店食品經營許可證號
可以到經營所在地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網站查詢。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⑻ 餐品食品經營許可證編號查詢
食品經營許可證實行一地一證的規定,在哪裡辦理的,到相關的部門進行查詢,也就是說到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查詢。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其他規定的文件資料。
⑼ 如何查詢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號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號在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正本的右上角,及副本的第一面。
煙草專賣證是由煙草專賣局頒發的,允許公司、企業、單位和個人經營銷售煙草的許可證件。在我國,任何單位和個人,沒有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就不能進行煙草經營和銷售。
具體位置如下圖所示:
(9)經營許可證編號查詢擴展閱讀
申請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需要到當地的煙草管理部門申請,具備相應條件經過審核後可以進行銷售。
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 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
(三)符合當地煙草製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國家煙草專賣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五條 制訂煙草製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時,應當根據轄區內的人口數量、交通狀況、經濟發展水平、消費能力等因素,在舉行聽證後確定零售點的合理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