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許可證
⑴ 農村宅基地的建房許可證有期限限制嗎
有,無特殊情況限期二年時間。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專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滿二屬年未動工興建的(特殊情況除外),報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銷其土地使用權證或有關批准文件,由村集體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在原有宅基地上建房的申請程序:
1、經鄉級人民政府核實,向縣級人民政府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房申請;
2、根據需要,徵求四鄰對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體意見;
3、縣級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鄉、村莊規劃的要求,向用地建房人提出設計要求;
4、核發鄉村建設規劃用地許可證。
(1)建房許可證擴展閱讀:
建房許可證延期:(各個省份的延期規定有所不同,以貴州省為例)
《貴州省加強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明確規定:「 逾期不建設且未申請延期的,規劃許可證自行失效。確需延期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在規定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延期一次,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年。」
遵義市人民政府--貴州省加強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
⑵ 建房許可證,和土地使用許可證有什麼不同
有土地使用證才可以拿建房的許可證,經過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證,才能建房 。
農民建房申請宅基地的審批程序新
1、農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申請;
2、村集體經濟組織對申請建房戶在醒目的地方進行張榜公示(15個工作日以上);
3、國土資源管理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對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擬用地是否符合規劃等進行初審;
4、公布期滿無異議後,將符合「一戶一基」條件的用地戶按規定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佔用農用地的按規定報市政府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5、宅基地批准後,國土資源所及鎮社會事務辦公室到實地批放宅基地,並發放選址意見書,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一書兩證」)。
6、村民住宅建成後,國土資源所到實地檢查是否按批准面積和要求使用土地,對符合要求的建房戶核發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7、村民憑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許可證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一)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的條件
農村居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是農村居民年齡必須年滿十八周歲且符合分家條件;二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村鎮建設規劃;三是農村居民建房限額標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的限額面積為180平方米,使用農用地的限額面積為140平方米;四是農村居民建房必須「一戶一基」;五是農村村民在出租,出賣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嚴禁非農戶和其他人員在本村購買宅基地。
(二)農民建房應當遵循的原則
農村居民建房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能夠利用劣地的不得佔用好地,能夠佔用荒地的不得佔用耕地,使用國有土地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
⑶ 辦建房證怎麼辦,經過幾個什麼部門
以江陰市長涇鎮為例:
(一)村民申請。村民以戶為單位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建房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戶籍證明材料、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原房屋現場照片等,有獨生子女的,應提供獨生子女證明材料,到規劃擴建點建設的須經書面承諾「建新拆舊」。
(二)村委受理。村民委員會定期對建房申請組織村民代表集體討論,審核村民提供的申請材料;對符合建房條件的申請人,並經三分之二村民小組代表同意形成決議後,村民委員會應當將會議決議在5個工作日內,在本村范圍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對不符合建房條件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公示有異議的,由村委集體討論決定。
(三)聯合審核。鎮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公室收到上報的村民建房申請材料後,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村委、長涇鎮建設局、長涇國土分局等現場踏勘、核對,簽具審查意見,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並將審查結果及時告知村民委員會和申請人。
(四)審核公示。鎮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公室將擬審批對象、規劃選址、用地面積、舊房處理等情況在本村范圍內再次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後,對符合建房條件、報送材料完備的申請人,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好審批手續,並報市政府審批。對審核未通過或公示有異議的,及時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五)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憑審批手續和放樣記錄,發放建房用地批准書。
(六)核發鄉村規劃建設許可證。憑審批手續和放樣記錄,由長涇鎮建設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七)現場放樣、驗線。由鎮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公室組織村委、長涇鎮建設局、長涇國土分局等部門到現場打樁放樣和驗線等工作,並形成相關記錄。
(八)竣工驗收。房屋建造完工後,申請人向村委和鎮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公室提出驗收申請,由鎮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公室組織村委、長涇鎮建設局、長涇國土分局到現場驗收。
(九)登記發證。驗收合格後,申請人憑審批手續、原宅基地注銷登記、驗收意見書等資料到國土局辦理不動產登記。
⑷ 個人建房許可證是什麼樣的
以下是相關條文,參考一下:
<<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管理辦法>>相關條文:
第十四條村民個人申請住宅建設的,應當持下列材料向村委會提出申請:
(一)《村民住宅建設和用地申請表》一式五份;
(二)戶口簿及家庭成年成員的身份證影印件;
(三)申請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並交由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諾書(沒有舊住宅的除外);
(四)屬危房改建的,應提供原住宅權屬證明以及危房鑒定部門或村鎮建設管理機構出具的危房鑒定書;
(五)擬建房屋與相鄰建築毗連或者涉及到公用、共用、借牆等關系的,應當取得各所有權人一致同意,並簽訂書面協議或者在申報圖紙(含四至范圍)上簽字確認,協議應當經過當地村委會見證或者依法公證;
(六)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設計單位、具備注冊執業資格的設計人員繪制的設計圖,或者選用標准通用圖。
村委會應當根據村莊修建性詳細規劃和整治規劃要求,與建房戶充分溝通,合理安排建房宅基地,並在接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或者每一個月集中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委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對申請材料和村民建房宅基地安排情況進行審議,在本村張榜公布征詢本村村民的意見;在張榜公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應當在《村民住宅建設和用地申請表》中簽署意見,證明申請人的原住宅情況和家庭成員現居住情況和確認宅基地情況,並報鎮鄉人民政府。
第十五條鎮鄉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村委會上報的村民建房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組織鎮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一同到實地勘測,並對是否符合住宅建設和用地申請條件,是否符合鎮鄉、村莊規劃和鎮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符合房屋建設技術標准,是否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等事項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鎮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管理機構現場確定規劃用地范圍,在5個工作日內繪制建設用地規劃紅線圖,並分新建、擴建和改建兩種情形報批。
第十六條屬利用原宅基地改建的,不需辦理用地批准手續,直接辦理規劃建設許可手續,由鎮鄉人民政府根據鎮鄉、村莊規劃進行審批,符合條件的在10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村民即可開工建設。
⑸ 辦建房證怎麼辦經過幾個什麼部門
辦理建房許可證首先到戶口所在地村委會申請,填寫宅基地審批表;村委會受理後開會審批,批准後到鄉鎮建房辦公室申報;具體費用2000元左右,具體流程如下:
1、村委會審批
若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帶著戶口本、身份證、宅基地申請書,到戶口所在地村委會申請,填寫宅基地審批表;村委會受理後開會審批,批准後到鄉鎮建房辦公室申報。
2、建房辦(土管所)審批
鄉鎮建房辦公室受理後,看是否符合鄉鎮規劃建設,符合規劃的批准,報縣(市)土管部門審批。
3、縣(市)土管部門審批
縣(市)土管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對符合縣(市)整體土地建設規劃等要求的發給宅基地使用許可證。
4、申辦建房許可證
有了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後,帶著上述材料及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到村委會填表審批、鄉鎮建房辦審批、縣(市)規劃部門審核,批准後發給建房許可證。
5、開工建設
有了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建房許可證後,在村委和建房辦的監督下可以開工了。
6、辦理房權證
房子竣工後,帶著身份證、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建房許可證、審批表、房屋坐落證明等,可以到房管部門申請測繪,出具測繪圖後辦理房權證。
7、辦理土地證
帶著上述材料和房權證(復印件)等,到土管部門測繪公司申請測繪,出具測繪圖後辦理土地證。
⑹ 農村房子只有建房許可證這算違章建築嗎
擁有建房許可證的農村房子,只要沒有在農用地上建造,同時也沒有在農用地上建造的,不算違章建築。
違法建築表現形式及其性質:
1、在農用地上建造的建築物。
顧名思義,所謂「農用地」就是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
在未辦理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前,擅自在農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明確為相關法律所禁止,屬於違法建築。相關的法律規定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等。」
《森林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佔或者少佔林地;必須佔用或者徵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並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
《草原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進行礦藏開采和工程建設,應當不佔或者少佔草原;確需徵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2、在農用地上建造的建築物
農村建設用地包括村民宅基地,鄉鎮企業用地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及公益事業用地。
(1)、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非本村村民或者非本村村辦企業,需要使用農村土地的,應當先走國家征地手續,將土地性質變為國有土地,並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後,方可在該地塊上建設,否則該建築就屬於違法建築。
(2)、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本村村民或者本村村辦企業,在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在農村建設用地上建造的房屋屬於違法建築。
(6)建房許可證擴展閱讀:
建造違法建築的行政法律後果
當事人在無土地規劃、准建手續的情況下,在農村土地上建造房屋,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
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局)可以實施的行政處罰。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局)有權實施以下行政處罰:
1、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
2、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3、可以並處罰款;
二、鄉、鎮人民政府可以實施的行政處罰。
依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⑺ 如何辦理農村建房許可證
先由用地戶申請,經縣規劃局規劃同意後,國土資源部門進行實地規劃,並填寫有關的表格,由村組審批後報國土所和鎮政府審批,經國土局審批後發許可證。
⑻ 建房許可證哪一年開始的,依據什麼法律發的謝謝!
建房許可是從1987年1月開始的。主要依據是《土地管理法》另有《城鄉規劃法》及各地《城鄉規劃條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38條規定,農村居民建住宅,應當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內空閑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批准。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41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後,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制定的《城鄉規劃條例》。
⑼ 有建房許可證能起什麼法律作用
行政許可,屬於合法建房的前置許可恥。
⑽ 個人建房許可證是什麼樣的
在自己家的地建房,需要辦理建設規劃審批手續也就是建房許可證、有些地方還要辦土地使用許可手續,如下: 1、申請人帶著戶口本、身份證、宅基地申請書,到戶口所在地村委會申請,填寫宅基地審批表;村委會受理後審批,批准後到鄉鎮建房辦公室申報; 2、鄉鎮建房辦公室受理後,看是否符合鄉鎮規劃建設,符合規劃的批准,報縣(市)土管部門審批; 3、縣(市)土管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對符合縣(市)整體土地建設規劃等要求的發給宅基地使用許可證; 4、有了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後,帶著上述材料及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到村委會填表審批、鄉鎮建房辦審批、縣(市)規劃部門審核,批准後發給建房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