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許可證
A. 糧食經營戶需要辦理哪些證件
糧復食經營戶就是普通的個制體戶,需要的證件和辦理的步驟如下:
1、帶身份證以及復印件,去工商部門申請《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也就是確定你的店名);
2、繼續在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需要租賃合同以及復印件、房產證明文件復印件等材料,然後還有一些表格需要填寫,工商部門會提供,負責人可能還需要提供健康證,因為銷售食品需要取得這個證件,
3、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後,再回去工商部門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所需要材料有:本人證件相片、身份證以及復印件,《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經營場所房產證明文件復印件、如果是租的,還有經營場所租賃合同以及復印件等材料,務必在辦營業執照的時候把經營范圍寫齊全,記得把店賣的東西告訴工商所的工作人員,讓他們幫概括一下經營范圍,
如果你開門營業之後,實際經營的范圍超出了營業執照上核準的經營范圍,就是超越經營范圍的違法行為了,會被罰款;,
4、拿到營業執照30天內務必記得去當地的地稅、國稅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 ,需要營業執照、房產證明文件、租賃合同、身份證以及復印件等資料。
B. 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要什麼手續,多長時間,多少錢
先到縣級糧食部門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再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須具備一定收購資金籌措能力、有一定規模的倉容、有糧食檢化驗設備、有資質檢化驗人員和統計人員。具體內容可到當地縣級糧食局咨詢,現在國家糧食局正出台新...
C. 糧食收儲許可證,怎麼辦
《糧食收購許可證》到當地辦理工商登記的部門同級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
第八條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備經營資金籌措能力;
(二)擁有或者通過租借具有必要的糧食倉儲設施;
(三)具備相應的糧食質量檢驗和保管能力。
前款規定的具體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公布。
第九條取得糧食收購資格,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規定辦理登記的經營者,方可從事糧食收購活動。
申請從事糧食收購活動,應當向辦理工商登記的部門同級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提交書面申請,並提供資金、倉儲設施、質量檢驗和保管能力等證明材料。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具體條件的申請者作出許可決定並公示。
第十條取得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登記,在經營范圍中註明糧食收購;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從事糧食收購活動也應當取得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糧食收購資格許可,並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經營范圍登記,在經營范圍中註明糧食收購。
D. 糧食收購許可證有什麼用處
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未經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許可或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擅自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收購的糧食;情節嚴重的,並處非法收購糧食價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收購許可證就是證明取得糧食收購的資格
E. 糧食收購許可證
不需要申請書,但要填表。比較容易、版也不收權費。http://zwgk.cangzhou.gov.cn/cangzhou/cangxian/article5.jsp?infoId=6782
F. 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從事糧食收購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年收購量在50噸以上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是具備與所經營的糧食規模相應的資金籌措能力,經營資金規模達到3萬元以上;
二是擁有或通過租借具有符合國家儲糧標准和技術規范條件的糧食倉儲設施,倉儲能力達到50噸以上;
三是具備相應的糧食質量檢驗、保管能力。擁有糧食檢驗儀器設備和開展檢驗工作的場地,設備包括定等、水分、雜質等常規指標的檢驗儀器,具有相應能力的檢驗人員和保管人員。對暫不具備檢驗能力的可以委託具有檢驗能力的機構進行檢驗。
(6)糧食許可證擴展閱讀:
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2、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僅限新設企業)復印件;
3、糧食經營資金籌措能力證明;
4、糧食倉儲設施能力證明;
5、糧食質量檢驗和保管能力證明。
原來從事糧食收購業務的經營者須同時提交上一年度糧食購銷情況年報表。
G. 糧食收購具體需要什麼手續
糧食收購需要出具糧食收購許可證。
申請程序:
1、申請者向國家糧食局提交糧食收購資格申請,並提供資金、倉儲設施、質量檢驗和保管能力等證明材料。
2、國家糧食局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作出是否准予許可的決定。
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2、營業執照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僅限新設企業)復印件。
3、糧食經營資金籌措能力證明。
4、糧食倉儲設施能力證明。
5、糧食質量檢驗和保管能力證明。
6、原來從事糧食收購業務的經營者須同時提交上一年度糧食購銷情況年報表。
(7)糧食許可證擴展閱讀:
糧食收購條例:
第四條收購糧食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價格政策。
國家對糧食收購實行保護價制度,以保障農民和其他糧食生產者出售糧食,能夠補償生產成本,並得到適當的收益。保護價的原則由國務院確定,保護價的具體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
第五條只有經縣級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批準的國有糧食收儲企業,方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糧食收購活動。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直接向農民和其他糧食生產者收購糧食。
H. 如何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
(一)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申請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50萬元以上糧食收購資金; 2、擁有或者通過租借具有儲存不低於400噸糧食,且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及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的倉儲設施; 3、具有與其收購品種、收購量相適應的糧食質量檢驗儀器和計量器具; 4、具有相應的糧食檢驗技術人員和保管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年收購量50噸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申請取得糧食收購資格許可,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3萬元以上糧食收購資金; 2、擁有或者通過租借具有儲存不低於50噸糧食,且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及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的倉儲設施; 3、具有與其收購品種、收購量相適應的糧食質量檢驗儀器、計量器具;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I. 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的期限是多少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符合本條例第八條規定具體條件的申請者作出許可決定並公示。」
《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應當自決定之日起十日(註:不含法定節假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行政許可證件」。
因此,按照上述法律、法規規定,辦理《糧食收購許可證》最快的期限是自受理之日起16個工作日。
J. 糧食流通許可怎麼辦理
根椐糧食流通管理條例
需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各一份,資金籌措能力證明,質量檢驗和保管能力證明各一份到糧食主管部門或窗口辦理申請。
主管部門或委託單位核查
頒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