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許可
Ⅰ 經營許可證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條件條件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
2、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等設備或者設施
4、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5、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
二、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流程
1、資料受理
到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提交資料(具體所需資料:營業執照復印件、健康證復印件、租房合同、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書、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環評)
2、場地核查
受理資料以後,執法人員會在7個工作日內對你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場地進行現場核查,主要核查硬體設施,是否有必要的設施,包括經營場所、所需的安全設施(滅火器、消毒櫃等)、生產設施(冰櫃、餐具、櫃台等)、三防設施(防蠅、防鼠、防塵)、索證索票(供貨商資質、隨貨通行單)以及相應的制度、還有衛生情況。
3、領取許可證
如果你前兩步順利通過,那麼你就靜靜的等待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通知你領取許可證;如果你前兩步有其中的一步不符合,工作人員會告知哪些不符合,你按照要求改進就可以了,改正合格以後,就可以等待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通知你領取許可證。
Ⅱ 什麼是經營許可證
經過網路搜索得知,經營許可證是法律規定的某些行業必須經過許可,而由主管部門辦理的許可經營的證明,如煙草專賣許可證、葯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
Ⅲ 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經營許可證是行業許可,營業執照則是基本的合法經營憑證。具體分析如下:
一、營業執照與行政許可證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憑證。沒有這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就是不合法的。這個是基本條件。
行政許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況下,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經依法審查,通過頒發許可證、執照等形式,賦予或確認行政相對方從事某種活動的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
與營業執照相比,它是更高一層的行業經營需求決定的。
比如銷售煙需要煙草流通許可,銷售食品得有食品流通許可證。
二、法律依據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建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制度,確認企業法人資格,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取締非法經營,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具備法人條件的下列企業,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企業法人登記:
(一)全民所有制企業;
(二)集體所有制企業;
(三)聯營企業;
(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
(五)私營企業;
(六)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其他企業。
第三條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審核,准予登記注冊的,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法人資格,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依法需要辦理企業法人登記的,未經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注冊,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行政許可法》
第十一條 設定行政許可,應當遵循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律,有利於發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第十二條 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一)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需要按照法定條件予以批準的事項;
(二)有限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公共資源配置以及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准入等,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事項;
(三)提供公眾服務並且直接關系公共利益的職業、行業,需要確定具備特殊信譽、特殊條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資格、資質的事項;
(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准、技術規范,通過檢驗、檢測、檢疫等方式進行審定的事項;
(五)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等,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設定行政許可的其他事項。
Ⅳ 經營許可證
寒串小母羊做後背母羊,
Ⅳ 企業經營許可證是什麼
經營許可證是除了營業執照以外的需要特殊批準的行業資質。例如,飯館不僅需要營業執照,還要衛生許可證。
經營許可證在工商術語中,也叫「前置」(辦理營業執照前審批項目),或「後置」(營業執照批准後辦理的許可項目)。
Ⅵ 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有啥區別
一、什麼是經營許可證
經營許可證是法律規定的某些行業必須經過許可後由主管部門辦理的許可經營證明,如煙草專賣許可證、葯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
二、什麼是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憑證。
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在使用方面,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並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正本是「必須懸掛」在經營場所的明顯處,否則你可能因未懸掛執照而受到處罰;副本一般用於外出辦理業務用的,比如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簽訂合同等等。
營業執照辦理
三、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區別
法律規定的某些行業必須經過許可方能開展經營,而由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許可經營證明即是經營許可證。經營許可證是做某種方面的生意所必須取得的證件,大多需要在辦理營業執照之前取得,也就是所謂的前置許可審批文件,例如賣煙的話,需要在辦營業執照之前取得《煙草零售經營許可證》,賣食品需要在辦營業執照之前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開飯店搞餐飲服務的,需要在辦營業執照之前取得《餐飲經營許可證》,不一而就。
營業執照是法律主體進行市場交易主體資格的法定證明,目前有法人類營業執照、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營業執照由工商局頒發,每年年檢。
營業執照是每個開門做生意的經營者都需要辦理的證件,沒有這個證件,便屬於無照經營行為,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