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生產許可證
Ⅰ 有誰知道汽車用儲氣筒屬不屬於壓力容器阿,需要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嗎
不屬於壓力容器,所以不需要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依據《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第一章第2條:
第2條
本規程適用范圍如下:
1.本規程適用於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壓力容器:
(1)最高工作壓力(Pw)(注1)大於等於0.1Mpa(不含液體靜壓力,下同);
(2)內直徑(非賀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於等於0.15m,且容積(V)(注2)大於等於0.25m3;
(3)盛裝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或最高工作溫度高於等於標准沸點液體.
你所說的汽車用儲氣筒.壓力肯定大與0.1MPa,所以符合第1項,而第2項就有可能不符合了,內徑有150mm嗎?容積有0.25m3嗎?我想應該沒有吧。工作介質是空氣,第3項也符合。
你拿實物去對比,測量換算一下。如果汽車用儲氣筒的內徑和容積達到了第2條的要求。那麼這3項條件都達到了,就屬於壓力容器了,如果沒達到就不是壓力容器,也不需要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就我的經驗來判斷,我個人認為不屬於壓力容器。因為不同時具備規程的3個要求,另外在實際的工作中,我也沒發現汽車用的儲氣筒能同時具備這3個條件,當然除了非常大的車輛可能用的上這樣的儲氣筒。
回答的已經很明確了。
Ⅱ 如何辦理壓力容器生產許可證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 第22號《鍋爐壓力容器製造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去准備就可以了。詳細的你把這個文件和相關的規定仔細的看一下就明白了,這個事情幾句話是說不清的。
第八條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冊;
(二)具備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生產場地、加工設備、技術力量、檢測手段等條件;
(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並能有效運轉;
(四)保證產品安全性能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基本要求。
具體條件和要求按照《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的規定執行。
鍋爐壓力容器行政許可程序
提交申請(申請單位提出)
受理機構審查回復
發出 受理結果
產品試制(委託監檢)出具 監檢報告
約請 並接受評審、整改確認、出具評審報告
報.審.批(鑒定評審機構)
審批結果.發出證書 。
軟硬體准備:
1.人員至少工程師2人,助工5人
2.具備X射線探傷室,金屬材料化驗室、物理性能實驗室、焊條儲藏室、檔案室和不低於1000平米的壓力容器生產車間等等。
3.設備:焊條烘乾箱、射線探傷機、黑度儀、觀片燈、沖擊試驗機、拉伸試驗機、埋弧自動焊機、直流焊機、交流焊機(帶輸出電流、電壓表)、車床、刨床、銑床、壓力機、天車、卷管機、剪板機等等。
4.軟體:a.質保手冊、管理手冊、企業營業執照及相關、稅務登記證等等。
b.焊接工藝評定、工藝卡、審圖記錄、以及相應的技術文件。
c相應的標准、法規等等。
5.壓力容器成品1件、半成品1件(相應等級)及其相應的跟蹤記錄和檢驗記錄。
6.提前一年報市級技術監督檢驗部門,有該部門的有關人員進行初驗,提出改進意見(很多)並批准生產壓力容器成品半成品各一件。
提前半年報省級技術監督檢驗部門,該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驗收的具體日期。
驗收後由驗收組(省壓力容器協會)提出驗收意見和結論,帶回省廳。
7日內,申請驗收部門按照驗收組提出的意見寫出修改方案報省廳。
Ⅲ 鍋爐生產單位有鍋爐製造許可證還需要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嗎
鍋爐生產單位有鍋爐製造許可證「需要」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
因為:
鍋爐壓力內容器製造許可證和容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的區別是:
1、鍋爐製造許可證和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是兩個不同的許可證書,許可製造的范圍是不同的。
2、鍋爐除了是壓力容器,還是特種設備,所以擁有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不能生產鍋爐。
3、具有A級鍋爐製造許可證的單位,可以生產D類壓力容器。
4、取得相應級別的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才能生產相應級別的壓力容器。
5、申請A、B、C級鍋爐和A、B、C級壓力容器以及安全閥、爆破片、氣瓶閥門等安全附件製造許可的境內製造企業須向總局安全監察機構提交申請。申請資料應先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審核並簽署意見。
Ⅳ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和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的區別是什麼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和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的區別是:
1、鍋爐製造許可證和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是兩個不同的許可證書,許可製造的范圍是不同的。
2、鍋爐除了是壓力容器,還是特種設備,所以擁有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不能生產鍋爐。
3、具有A級鍋爐製造許可證的單位,可以生產D類壓力容器。
4、取得相應級別的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才能生產相應級別的壓力容器。
5、申請A、B、C級鍋爐和A、B、C級壓力容器以及安全閥、爆破片、氣瓶閥門等安全附件製造許可的境內製造企業須向總局安全監察機構提交申請。申請資料應先經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審核並簽署意見。
Ⅳ 那類壓力容器不需要辦理壓力容器生產許可證
所有壓力容器都需要辦理壓力容器生產許可證。
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為了更有效地實施科學管理和安全監檢,我國《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中根據工作壓力、介質危害性及其在生產中的作用將壓力容器分為三類。
並對每個類別的壓力容器在設計、製造過程,以及檢驗項目、內容和方式做出了不同的規定。壓力容器已實施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未取得進口安全質量許可證書的商品不準進口。
應該按照最新TSG21-2016《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中劃分,先按介質劃分為第一組介質和第二組介質,然後再按照壓力和容積劃分類別Ⅰ類,Ⅱ類,Ⅲ類,老容規的所謂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已經不適用了。
(5)壓力容器生產許可證擴展閱讀:
壓力容器的壓力可以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壓力是容器外產生(增大)的,二是壓力是容器內產生(增大)的。
最高工作壓力,多指在正常操作情況下,容器頂部可能出現的最高壓力。
設計壓力,系是指在相應設計溫度下用以確定容器殼體厚度的壓力,亦即標注在銘牌上的容器設計壓力,壓力容器的設計壓力值不得低於最高工作壓力。
當容器各部位或受壓元件所承受的液柱靜壓力達到5%設計壓力時,則應取設計壓力和液柱靜壓力之和進行該部位或元件的設計計算;裝有安全閥的壓力容器,其設計壓力不得低於安全閥的開啟壓力或爆破壓力。容器的設計壓力確定應按GB 150的相應規定。
Ⅵ 一個單位可以允許獲得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生產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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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如何辦理壓力容器製造許可證
1.基本條件
(1)配備與壓力容器設計許可范圍相適應的設計、校核、審核、批准人員(注1);
(2)具有專門的設計工作機構、場所;
(3)具有必要的設計裝備和設計手段,具備計算機輔助設計和出圖的能力,具備在互聯網上傳遞圖樣和文字所需的軟體和硬體;
(4)具有一定設計經驗和獨立承擔設計的能力。
注1:審核與批准人員統稱為審批人員。
2.人員
2.1任職條件
從事壓力容器設計、校核、審批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專業設計能力,能夠正確使用壓力容器設計相關的軟體,由鑒定評審機構通過理論知識考試、設計答辯等方式,對其進行壓力容器設計專業能力評價。
理論知識考試包括壓力容器設計相關的理論基礎知識、壓力容器設計製造使用中常見的工程實踐知識、壓力容器設計相關的法規標准等內容。設計答辯時應當針對相應許可范圍產品的壓力容器設計文件 (或者試設計文件),對設計文件及其所涉及的相關技術問題從基礎理論、法規標准、技術要求、結構設計、製造加工、計算方法等方面進行考核答辯。
2.1.1技術負責人
由單位主管設計工作的負責人擔任,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和壓力容器相關專業知識,了解壓力容器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的規定,對重大技術問題能夠決定。
2.1.2批准人
(1)從事本專業工作,具有較全面的相應設計專業技術知識;
(2)能夠正確運用壓力容器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准,並且能夠組織、指導各級設計人員貫徹執行;
(3)熟知相應設計工作和國內外有關技術發展情況,具有綜合分析和判斷能力以及對關鍵技術問題的處理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應設計審核經歷及相關業績;
(5)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
2.1.3審核人
(1)能夠認真貫徹執行壓力容器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准,具有較全面的相應設計專業技術知識,能夠保證設計質量;
(2)能夠指導設計、校核人員正確執行壓力容器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准,能夠解決設計中的技術問題;
(3)具有5年以上相應設計校核經歷及相關業績;
(4)具有工程師職稱。
2.1.4校核人
(1)能夠運用壓力容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准,指導設計人員的設計工作,能夠保證設計文件質量;
(2)具有相應設計專業知識;
(3)具有應用計算機進行設計的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應設計經歷及相關業績;
(5)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
2.1.5設計人
(1)具有相應設計專業知識;
(2)能夠貫徹執行壓力容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准;
(3)能夠在審核人員的指導下獨立完成設計工作,並且能夠使用計算機進行設計;
(4)具有助理工程師職稱和1年以上的實習設計經歷。
2.1.6分析設計人員專項條件
(1)具有壓力容器相關專業本科學歷;
(2)具有2年以上壓力容器規則設計經歷及相關業績;
(3)具有包括有限元法在內的應力分析專業知識,能夠使用計算機進行應力分析計算,並且能夠按照標准對分析結果進行評定。
2.2人員數量
(1)規則設計單位專職設計人員總數一般不少於10人,其中設計審批人員不少於2人;
(2)分析設計單位的設計審批人員,必須同時具備規則設計的審核、批准技術能力;分析設計單位的專職設計人員,除滿足規則設計單位的人員要求外,專職分析設計人員一般不少於3人,其中專職分析設計審批人員不少於2人。
3.試設計
設計單位準備的試設計文件應當覆蓋其申請范圍,並且具有代表性。試設計文件數量及要求見表1。
試設計文件不得用於製造和安裝。
表1 試設計文件數量及要求
注2:申請固定式壓力容器規則設計 (金屬容器)的設計單位,提供的4套試設計文件中至少 1 套為第三類壓力容器;製造單位進行壓力容器設計的,試設計文件應當覆蓋其製造許可的設備品種范圍。
4. 質量保證體系要求
參照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基本要求,設計單位應當建立至少包括文件和記錄控制、合同控制、設計控制、不合格品(項)控制、人員管理、質量改進與服務、執行特種設備許可制度等控制要 素的質量保證體系,並且能夠有效實施;編制設計質量保證手冊、程序文件以及有關記錄表格、卡。
程序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各級設計人員管理;
(2)各級設計人員培訓;
(3)各級設計人員崗位責任制;
(4)設計條件(設計輸入)編制與審查;
(5)設計文件編制管理;
(6)設計文件更改管理;
(7)設計文件簽署及標准化審查;
(8)設計文件檔案(含電子文檔)保管管理;
(9)設計文件的質量評定及信息反饋管理;
(10)壓力容器設計許可印章使用管理;
(11)設計工作程序。
5.產品安全性能的設計保證能力
設計單位應當具有保證產品安全性能的技術能力,能夠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及產品標准進行設計,保證設計的產品滿足安全使用要求。
6.換證業績要求
換證提供的實際產品的設計文件應當覆蓋設計許可范圍,並且具有代表性,無設計業績時,按照首次申請取證的要求准備試設計文件。
申請"自我聲明承諾換證"的,相應級別的設計審批人員變化率不大於30%。持有規則設計子項目的單位,在許可周期內所對應的各設備品種應當具有壓力容器設計業績各不少於4台,並且每年至少1台;持有分析設計子項目的單位,在許可周期內壓力容器分析設計業績不少於2台。
Ⅷ 申請B級壓力容器生產許可證需要准備什麼
壓力容器屬於特種設備,需要辦理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到質量監督局辦理。A、B、C級到國家質檢總局申報。
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或已取得所在地合法注冊;具備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生產場地、加工設備、技術力量、檢測手段等條件;建立質量保證體系,並能有效運轉;保證產品安全性能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基本要求。
Ⅸ 《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壓力管道)》A、B、C級劃分標準是什麼
三者是根據用途不同劃分。
一、長輸管道為GA 類。GA類分為GA1和GA2。
1、GA1 級:
(1)輸送有毒、可燃、易爆氣體介質,最高工作壓力大於4.0MPa的長輸管道;
(2)輸送有毒、可燃、易爆液體介質,最高工作壓力大於等於6.4MPa,並且輸送距離≥200km的長輸管道。
2、GA1級以外的長輸(油氣)管道為GA2級。
二、公用管道為GB 類。GB類分為GB1和GB2。
(1)GB1、燃氣管道;
(2)GB2、熱力管道。
三、工業管道為GC 類。GC類分為GC1和GC2。
1、GC1 級:
(1)輸送GB5044《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中,毒性程度為極度危害介質的管道;
(2) 輸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及GBJ16《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可燃氣體或甲類可燃液體介質且設計壓力P≥4.0MPa 的管道;
(3)輸送可燃流體介質、有毒流體介質,設計壓力P≥4.0MPa 且設計溫度大於等於400℃的管道;
(4)輸送流體介質且設計壓力P≥10.0MPa 的管道。
2、GC2 級:
(1)輸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及GBJ16《建築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火災危險性為甲、乙類可燃氣體或甲類可燃液體介質且設計壓力P<4.0MPa 的管道;
(2) 輸送可燃流體介質、有毒流體介質,設計壓力P<4.0MPa 且設計溫度≥400℃的管道;
(3) 輸送非可燃流體介質、無毒流體介質,設計壓力P<10.0MPa 且設計溫度≥400℃的管道;
(4)輸送流體介質,設計壓力P<10.0Mpa 且設計溫度<400℃的管道;
(9)壓力容器生產許可證擴展閱讀:
申請從事特種設備製造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者當地政府依法頒發的登記、注冊證件;
2、有與製造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3、有與製造產品相適應的生產場地、加工設備、檢測手段;
4、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並能有效運轉;
5、有與製造范圍相適應的安全技術規范、標准;
6、能夠保證產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基本要求。
具體條件見國家質檢總局《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條件》、《機電類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規則》等安全技術規范。
Ⅹ 簡單壓力容器需要辦生產許可證嗎
只要是簡單壓力容器都是需要辦理生產許可證的,不可無證生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