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衛生許可
❶ 東莞市食品衛生許可證怎麼辦
食品衛生許可證申報指南 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餐飲業衛生規范》、《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湖北省食品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 受理范圍 鄖西縣境內餐飲業、食品經營單位及食品生產企業 提供材料 (用A4紙列印並按下列順序排列,所附材料均須加蓋公章) (一)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 1、食品及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企業衛生許可 (1)《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與《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 (3)生產經營場所、場地的平面布局圖(標注面積)、工藝流程圖; (4)生產食品的品種及產品配方、生產工藝流程圖和說明,標簽、說明書樣稿; (5)接觸食品的生產設備、工具、容器、包裝材料等的材質種類; (6)基本衛生設施(含消毒、衛生防護設施等)清單及相關的衛生安全證明資料; (7)產品質量標准、三批產品樣品全項目檢驗報告及衛生評價報告; (8)企業衛生管理的組織和制度; (9)實驗室設置情況及檢測項目(如委託檢驗的,應提供委託檢驗合同); (10)租賃生產經營場所、場地的提供租賃協議; (11)生產新資源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用產品等提供衛生許可批件; (12)從業人員健康證/衛生培訓合格證復印件或名單; (13)衛生許可審查量化評分表; (14)其他有助於審批的材料。 (申請受理時第7、12、13項資料可暫不予提供) 2、食品經營銷售單位衛生許可 (1)《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與《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小副食店除外) (3)經營場所平面布局圖 (4)基本衛生設施(含消毒、衛生防護設施等)清單及相關的衛生安全證明資料; (5)單位衛生管理組織和制度; (6)從業人員健康證/衛生培訓合格證復印件或名單; (7)食品經營單位衛生許可審查量化評分表; (8)租賃生產經營場所、場地的提供租賃協議; (9)其他有助於審批的材料。 (申請受理時第6、7項材料可暫不予提供) 3、餐飲業衛生許可證 (1)《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建設項目設計衛生審查認可書》與《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 (3)平面布局圖; (4)基本衛生設施(含消毒、衛生防護設施等)清單及相關的衛生安全證明資料; (5)單位衛生管理組織和制度; (6)從業人員健康證/衛生培訓合格證復印件或名單; (7)餐飲具消毒效果檢測報告; (8)餐飲業衛生許可審查量化評分表; (9)租賃生產經營場所、場地的提供租賃協議; (10)其他有助於審批的材料。 (申請受理時第6、7、8項材料可暫不予提供) (二)申請復核或換證 1、復核或換證申請表;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副本); 3、新增生產食品的品種、配方及產品質量標准及備案證明(生產企業提供) 4、新增生產食品品種的標簽、說明書(生產企業提供) 6、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生產范圍、生產場地、布局、設施與原核准內容一致的承諾書,若有改變,提供改變後的材料; 7、申請時提供原衛生許可證復印件,領取新證時提供原衛生許可證; 8、從業人員健康證/衛生培訓合格證復印件或名單; 9、餐具監測報告或產品衛生檢驗報告; 10、衛生許可審查量化評分表; 11、租賃生產經營場所、場地的提供租賃協議(復核時不提供); 12、其他有助於審批的材料。 (申請受理時第8、9、10項材料可暫不予提供) (申請增加許可項目按新證申辦,原證號及發證日期不變) 換證或復核時限 食品衛生許可證有效期四年,每年復核一次。 申請變更(企業名稱、法人代表或負責人、道路名稱、門牌號等) 1、變更申請表; 2、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變更通知或其他有效證明; 3、經變更的營業執照; 4、衛生許可證原件; 5、其他有助於審批的資料。 辦理時限 1、接到申請時即對材料進行審核,當場或在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決定,並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2、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決定(需檢驗、專家評審及整改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3、自作出准予許可的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頒發衛生許可證。 受理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時間
❷ 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1)衛生許可申請書;
(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包括董事會決議、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證復印件);
(4)公共場所的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承包合同或協議)材料復印件;
(5)公共場所平面布局圖(標明方位、各功能間、輔助用房的名稱、面積,各種設備、衛生設施擺放或安裝位置。盡可能標明衛生許可審查涉及的全部內容,一頁不夠,可另加附頁);
(6)應設消毒專間的公共場所還要提供消毒專間平面圖(需標明消毒專間面積和各種消毒設施位置、消毒設備型號、規格);
(2)食品衛生許可擴展閱讀:
根據2005年12月衛生部印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並按照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申請手續;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承擔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責任。」
「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遵守本辦法,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發放衛生許可證。」
「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和新資源食品生產企業生產活動的衛生許可,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
❸ 怎麼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流程
在我國,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商販,必須先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
衛生許可證的發放適用對象,包括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衛生許可證可適用的行為,包括一切事物的生產(不包括種植業和養殖業)、採集、收購、加工、儲存、運輸、陳列、供應、銷售等活動。衛生許可證的使用主體,包括一切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單位或者個人,其中也包括職工食堂、食品商販等。
申請所需資料
1、新建、改建、擴建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
1)法定代表人或者生產經營負責人資格證明。
2)生產經營場地使用證明或房產證明(書)。
3)生產經營場所、平面圖和詳細的加工工藝簡圖、衛生設施設備布局圖。
4)產品原料、配方、產品包裝材料、標簽說明書。
5)產品執行標准(GB或QB),產品衛生檢測結果報告及評價報告(近期報告最長不超過年)。
6)生產經營人員的有效健康證明。
7)企業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證明。
8)企業衛生管理制度和領導組織。
9)衛生監督機構要求申報的其他資料。
2、新建、改建、擴建的餐飲業(含集體食堂)
1)法定代表人或生產經營負責人資格證明。
2)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或房產證明(書)。
3)生產經營場所平面圖、衛生設施、設備布局。
4)生產經營人員的有效健康證明。
5)企業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證明。
6)企業衛生管理制度和領導組織。
7)衛生監督機構要求申報的其他資料。
3、批發、零售經營食品企業
1)法定代表人或者生產經營負責人資格證明。
2)從業人員的有效健康證明。
3)企業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證明。
4)所銷售的食品提供廠方衛生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
4、新建、改建、擴建的飲料(含直接飲用水)企業
1) 法定代表人或者生產經營負責人資格證明。
2)生產經營場地使用證明或房產證明書。
3)生產經營場所平面圖,衛生設施、設備布局,工藝流程圖。
4)生產經營人員的有效健康證明。
5)企業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衛生知識培訓證明。
6)企業衛生管理制度和領導組織。
7)水質衛生檢驗評價報告。
8)有關供水設備及用品廠方衛生許可批件復印件。
9)衛生監督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申請辦理程序
1、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提出申請,領取《衛生許可證申請表》填寫,資料齊全,符合要求者,給予受理;資料不齊全,不符合要求者,不給予受理,退回申請資料,補齊資料後再申請。
2、衛生許可受理後三天內,衛生監督機構派出兩名以上衛生監督員前往現場進行監督審查,提出衛生監督意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限期內完善衛生設施,申請衛生工程驗收。
3、由兩名以上的衛生監督員到現場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衛生監督員在衛生許可證申請表上簽署衛生審查意見,報市衛生局審批。
4、市衛生局在收到衛生許可申請資料後,一天內進行審核,符合發證條件的,簽署審批發證意見;對不符合發證條件的,退回資料。
5、發證工作人員根據市衛生局簽署的審批意見,發放《衛生許可證》給生產經營單位。
申請過程的注意事項
1、所有申報材料一式兩份,按順序排列,使用A4紙,文字以宋體小四號列印,並逐項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2、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允許申請單位當場更正;
3、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單位補正資料後符合要求的可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視為受理
4、衛生行政部門自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做出許可或不予許可的審查決定。二十個工作日內不能做出決定的,經批准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但需將延長理 由告知申請單位,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其規定執行,依法需要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和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衛生行政許可期限內。
有不明白的可以隨時咨詢我。
❹ 如何辦理衛生許可證
❺ 食品衛生許可證在哪裡辦嗎需要帶什麼東西
食品衛生許可證是在當地衛生局辦理的。
需要申請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戶,首先到縣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許可審查股領取《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並根據提供的一事一卡辦事指南的要求,帶齊以下資料:
1.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2.工商部門事先核准單位名稱(字型大小)通知書;
3.房產證(或建築許可證)或租房協議復印件等有效證明材料;
4.從業人員健康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5.經營場所平面布局圖;
6.衛生管理組織、制度。
資料齊全的食品經營業當場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生產加工業、飲食業、自製零售業資料齊全的當場受理,並在20個工作日以內衛生監督員到現場審查,經現場審查不符合食品衛生許可條件的,提出整改意見;符合食品衛生許可條件的,發放衛生許可證。
拓展資料:
食品衛生許可證簡稱衛生許可證,是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後,發給的衛生許可憑證。
通俗的說,涉及到食品生產的單位或個人,才需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
食品衛生許可證基本含義:
根據2005年12月衛生部印發的《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報,並按照規定辦理衛生許可證申請手續;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承擔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責任。」
「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遵守本辦法,對食品生產經營者發放衛生許可證。」
「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和新資源食品生產企業生產活動的衛生許可,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
備註:由於《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已失效,200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實施食品衛生許可證被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所代替。 2015年10月1日實施的修訂版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進行了進一步改革,食品生產企業需要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企業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參考鏈接:網路_食品衛生許可證
❻ 如何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
一、食品衛生許可證的申請范圍 1、市局受理范圍:保健食品生產者、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指學生盒飯生產者),包括既生產以上食品又生產其他食品者; 2、區縣分局受理范圍:餐飲業經營者,食堂,食品銷售者(生產企業利用生產區域開設門市部從事銷售活動的除外),食品現制現售者,食品交易市場,食用農產品市場內非直接入口食品現制現售者,食用農產品市場內非定型包裝直接入口食品銷售者,其他食品交易市場內的食品現制現售、銷售者,食品儲運者,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指社會盒飯生產者、桶飯生產者),其他從事食品經營的行為需要發證的。 二、辦理程序 (一)申請人填寫相應的申請表,到市食品葯品監管局或各區縣分局受理窗口遞交下列有關材料和說明: 1、《上海市食品衛生許可證》或《上海市食品衛生許可證(臨時)》申請(包括新證、延續) 1)上海市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相關證明、委託代理人資格證明等資料; 3)食品經營活動的場所和設備布局、生產工藝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4)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預防性衛生審核材料; 5)承諾書; 6)經營場所場地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二)市食品葯品監管局或各區縣分局進行形式審查,對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書; (三)受理後,市食品葯品監管局或各區縣分局指派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的要求進行資料和現場審核; (四)市食品葯品監管局或各區縣分局依據審核結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許可的審批決定。作出准予決定並應發放衛生許可證的,向申請人發放衛生許可證。
❼ 如何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
食品衛生許可證_網路一、申請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在辦證窗口。
需要攜帶的資料:
1、 食品衛生許可證申請書;
2、 法定代表人、業主或負責人資格證明;
3 、生產經營場地平面圖;
4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培訓合格證明;
5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預防性衛生審核材料;
6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或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7)食品衛生許可擴展閱讀
新法對食品安全的監管更為嚴格,今後不再發放食品衛生許可證,而改由各監管部門分段發放生產、流通許可證和餐飲許可。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2014年10月23日之前,國務院規定對食品經營者必須堅持先證後照,未取得前置審批文件,不得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❽ 如何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
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的步驟如下:
1、提出申請並應准備的材料。申請要提交的材料眾多,除了申請書外主要還有《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銷售經營場地使用證明、公共場所地址方位平面圖(示意圖)、相關的衛生管理制度、組織架構、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
(8)食品衛生許可擴展閱讀:
《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九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
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食品生產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其生產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取得餐飲服務許可的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製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產和流通的許可;農民個人銷售其自產的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有關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本法制定。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勵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改進生產條件;鼓勵食品攤販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決定準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決定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第三十二條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對所生產經營食品的檢驗工作,依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國政府網
❾ 食品加工廠怎樣拿衛生許可證,需要哪些條件
自2015年食品衛生許可證已被食品生產許可證取代,食品加工廠需要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才可以經營,以昆明市為例,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流程及條件如下:
一、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流程:
(一)申請
窗口提交:到昆明市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局)窗口提交。
(二)受理
申請人所在地的縣(市)區級市場監管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內容主要為申請材料的完整性、規范性。
(三)審核
自受理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照有關規定組織對企業申請的資料和生產場所進行現場核查。
(四)許可決定及送達方式
審批人根據申請材料審查和現場檢查等情況,做出是否批準的決定。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許可結果將在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中公開。
辦理結果:對許可通過的企業,頒發《食品生產許可證》。證件有效期5年。對不予許可的單位,下發《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二、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的條件:
1、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保健食品生產工藝有原料提取、純化等前處理工序的,需要具備與生產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前處理設備或者設施。
3、具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9)食品衛生許可擴展閱讀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中規定:
第十三條 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工藝設備布局圖和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
(四)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
(五)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出廠檢驗記錄、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第十六條 申請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和生產加工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
(四)食品添加劑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及布局圖;
(五)食品添加劑安全自查、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等保證食品添加劑安全的規章制度。
第十七條 申請人應當如實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