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❶ 如何辦理煙草零售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法律)第十六條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的企業或者個人,由縣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上一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審查批准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已經設立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地方,也可以由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行政法規)第九條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符合煙草製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行政規章)第十四條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
(三)符合當地煙草製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煙草專賣許可證申請與辦理程序規定》第十四條 申請新辦零售類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煙草專賣許可證新辦申請表;
(二)個體工商戶、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協議;
(四)審批機關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申請人應當到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縣級煙草專賣局,依法申請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之後,方可開展相應的經營業務。
申領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以下材料:
1、經營者的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2、經營者的免冠相片;
3、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
4、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6、審批機關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已制定合理化布局的縣級以上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另有其他具體要求)。
❷ 如何查詢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號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號在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正本的右上角,及副本的第一面。
煙草專賣證是由煙草專賣局頒發的,允許公司、企業、單位和個人經營銷售煙草的許可證件。在我國,任何單位和個人,沒有辦理煙草專賣許可證,就不能進行煙草經營和銷售。
具體位置如下圖所示:
(2)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擴展閱讀
申請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需要到當地的煙草管理部門申請,具備相應條件經過審核後可以進行銷售。
根據《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 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
(三)符合當地煙草製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國家煙草專賣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五條 制訂煙草製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時,應當根據轄區內的人口數量、交通狀況、經濟發展水平、消費能力等因素,在舉行聽證後確定零售點的合理布局。
❸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煙草行政處罰里沒有直接吊銷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一般處理都是取消經營資格。
以下具體要求的法律依據。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四十三條登記事項發生改變,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依法進行變更登記的,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依法進行變更登記;拒絕變更登記的,應當取消其經營資格,收回煙草專賣許可證。
第四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一)經檢查不符合煙草專賣法、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及本辦法規定條件的; (二)買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煙草專賣許可證的; (三)因違法生產經營煙草專賣品1年內被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執法機關處罰2次以上的; (四)被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執法機關1次性查獲假煙、走私煙50條以上的; (五)因非法生產經營煙草專賣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不執行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決定的; (七)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八)持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企業,擅自將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出售給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企業的;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❹ 如何辦理煙草經營許可證
1、申請
為充分體現便民的原則,《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提供了多種申請渠道。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可以直接到當地縣級煙草專賣局辦證大廳申請,具備條件的地方也可以網上申請。通過信函、電報、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由受理機關將其轉換為格式文本並經申請人確認。
申請人可以委託代理人提出申請,代理人應當提供委託書、委託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申請表格可以從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縣級煙草專賣局領取。已經建立煙草專賣管理所的地區,還可以通過專賣管理所申請。
2、受理
受理過程中,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縣級煙草專賣局應當受理,並將加蓋專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許可通知書》送達申請人;不予受理的,煙草專賣局應負責將加蓋專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許可通知書》送達申請人。
3、實地核查
煙草專賣局受理後,會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到經營場所進行核查,核查申請內容與實際情況是否一致,並結合當地煙草製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結果。
4、審核審批
煙草專賣局的審核部門根據有關法規政策和當地煙草製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對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進行審核,並提出是否辦理的意見,提交審批人審批。
5、決定
一般情況下,煙草專賣局會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決定。予以許可的,煙草專賣局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並在十日內向申請人送達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不予許可的,也會向申請人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4)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擴展閱讀:
根據相關規定,煙草作為特殊商品,必須持有煙草專賣許可證才能進行生產、批發與零售業務,除煙草專賣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網路交易平台之外,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都不得為經營煙草專賣品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
中國控制吸煙協會高級顧問、資深控煙專家許桂華建議,必須從源頭來治理,最重要的責任在於銷售環節。如果出現違規網路銷售的商家,遭到用戶舉報或者被平台發現,建議吊銷商家的煙草專賣許可證。按照煙草專賣法必須發許可證,在哪發許可在哪賣,不允許在網路賣,如果賣了就追究違法責任。
《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而網路平台很難對此進行限制,許桂華認為,控煙要從青少年抓起,違規售煙的口子必須堵上。網路銷售多半是年青人,如果是煙草專賣店會限制青少年買煙,但平台限制不了,特別是年青人喜歡平台銷售,這對降低青少年吸煙率很不好,危害太大。
❺ 如何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第一條 為加強煙草專賣管理,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保證國家財稅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煙草專賣品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煙草專賣品的銷售、存儲和運輸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第四條 市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煙草專賣工作,縣(市)、區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其所在縣(市)、區行政區域的煙草專賣工作。 第五條 各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 (一)宣傳、貫徹、實施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煙草專賣工作實行監督管理; (三)負責煙草專賣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 (四)擬定有關地方煙草專賣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報上級部門審批後實施; (五)查處違反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六)承辦上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煙草專賣管理工作; (七)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六條 公安、工商、海關、質量技術監督、物價、財政、交通、鐵路、民航、城管監察、郵政、海事等部門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配合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煙草專賣管理工作。 第七條 從事煙草專賣零售業務,必須申請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並依法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核准登記相應的煙草專賣品的經營項目。 第八條 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申請者應當向經營地所在的縣(市)、區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經其審查符合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自提交申請之日起30日內發給許可證;經其審查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第九條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與住所相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 (三)符合本市煙草製品零售網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具備國家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和個人,必須按照許可證規定的經營方式、經營范圍、地域范圍和經營期限依法經營。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借、塗改、變造、偽造、買賣、非法轉讓許可證。 第十一條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實行「一證一店(點)」的管理制度。 經營者應當將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擺放於經營場所內顯著位置,所經營的卷煙應當明碼標價。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牌匾上標注的名稱應當相一致。 第十二條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實行年檢制度。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遺失的,應當自遺失之日起七日內到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補辦手續。 因經營主體、企業類型或經營地址發生改變的,應當重新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申領手續。 經營者需要歇業時,應當自歇業之日起七日內向原發證機關辦理歇業手續,交回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的,應當在該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第十三條 申請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執行。 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煙草製品批發業務。 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和個人,必須在本市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購進的卷煙必須標有由市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監制的供貨標識,並實行一戶一碼制度,禁止零售業戶之間相互串碼銷售。 第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假煙、走私煙、非煙、煙絲、煙葉。 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為假煙、走私煙、非煙、煙葉以及煙絲經營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 第十五條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查處涉煙違法案件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詢問違法案件當事人、嫌疑人、證人以及與違法案件有關的單位和其他人; (二)檢查煙草專賣品的經營、存儲場所,根據舉報,可對非法經營場所實施強制檢查; (三)查閱、復制、摘抄、暫扣與煙草違法活動有關的合同、發票、帳冊、單據、記錄、文件、業務函電、許可證和其他資料; (四)在火車站、客運站、機場、配貨站、公路、收費站、郵政所、港口等地,對煙草專賣品的運輸活動進行檢查。 (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十六條 有關單位和部門發現涉煙違法行為,應當及時通知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越權處罰。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不得截留、私分煙草專賣品。 第十七條 煙草專賣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時不得少於二人並應出示有效執法證件。執法人員少於二人或未出示執法證件的,當事人有權拒絕。 第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經營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違反第二款規定,偽造、變造、塗改許可證的,處1000元以下罰款;出借、買賣、非法轉讓許可證的,責令持證人停止煙草製品零售業務,取消其從事煙草製品零售業務資格。 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煙草製品零售業務,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違反第二款規定的,責令當場改正,可並處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之一款規定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並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取消其煙草製品零售業務資格。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進貨總額5%以上10%以下罰款。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之一款規定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取消其從事煙草製品零售業務資格: (一)被查獲經營假煙、走私煙的; (二)拒絕、阻礙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檢查的; (三)申請人利用隱瞞、欺騙等手段,非法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 (四)因違法經營煙草專賣品被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執法機關處罰兩次以上的(含兩次); (五)因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七)連續一個月不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經教育拒不改正的; (八)不執行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決定的;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依法查封、扣押、先行登記保存的涉案物資,經通知、公告等途徑無法找到當事人或當事人拒不接受調查處理的,自通知、公告之日起滿30日後,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可以依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罰沒收入應當使用省級財政統一印製的票據並按本市有關罰繳分離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自接到處罰決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做出處罰決定部門的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做出處罰決定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二十八條 煙草專賣行政管理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玩忽職守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拒絕、阻礙、干擾煙草專賣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涉及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條 本辦法所稱假煙,是指假冒他人注冊商標、企業名稱、質量認證標志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卷煙、雪茄煙;所稱走私煙,是指無合法進口手續的境外卷煙、雪茄煙和在國內市場非法流通並標有「專供出口」字樣的國產卷煙、雪茄煙;所稱非煙,是指不能出具有效憑證證明其合法進貨渠道或無專賣供貨標識的、非計劃內煙廠生產的卷煙和未經當地煙草專賣渠道上市流通的卷煙、雪茄煙。
❻ 煙草專賣許可證的辦理流程是什麼
去你煙店所在縣區煙草專賣局申請辦理,有一個合理布局問題,其它好辦。正常辦證費用。
一、申請范圍
1、新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的企業或個人。
2、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需要延續的企業或個人。
二、辦理機關
申請新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個人應向其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煙草專賣局提出申請。
三、辦證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九條,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與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3、符合煙草製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4、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國家煙草專賣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提交材料
1、《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申請(換證)審批表》;
2、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4、許可證正副本(新開業的不用提交)。
五、辦證程序
1、申請
申請企業或個人可以通過兩種途徑提交申請:(一)可以到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煙草專賣局辦證廳直接遞交《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申請(換證)審批表》及其他申請材料;(二)可以通過登陸系統,在「網上辦公」欄目直接進行網上申請。
2、受理
受理過程中,如申請人的申請事項屬於本級煙草專賣局法定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各級煙草專賣局應當受理,並將加蓋專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許可通知書》送達申請人;不予受理的,各級煙草專賣局應負責將加蓋專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許可通知書》送達申請人。
3、實地核查
各級煙草專賣局受理後,將會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到經營場所進行核查,核查申請內容與實際情況是否一致,並結合當地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結果。
4、審核
各級煙草專賣局的審核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合理布局的要求,對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進行審核,並提出是否辦理意見,提交審批人審批。
5、審批
各級煙草專賣局的審批人根據法律法規和當地合理布局要求進行復審,並在其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審批決定。予以辦理的,系統將發布領證公告,各級煙草專賣局加蓋專用印章後送達申請人,申請以此為憑證前往相應的地點領取許可證;不予辦理的,作出決定的煙草專賣局應負責將加蓋專用印章的《不予行政許可通知書》送達申請人,並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❼ 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就可以賣煙嗎
只要煙草證在有效期內,煙草證里反映的情況是真實的,就可以賣煙
被煙草局報停業、歇業、整頓的,由煙草局說了算,因為基本上每條法律上都有【其他】字樣
煙草局還有【合理布局】的權利取消零售業務的資格【學校旁邊,等】
法律依據你的工商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上沒有零售卷煙字樣,煙草局不會認證,【只要在工商所辦理加上卷煙零售字樣和有效期】
❽ 上海浦東新區如何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最佳答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九條的規定,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與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符合煙草製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體辦理的話,這樣做:
一、向當地煙草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資金證明
五、房產證明及房屋租賃協議
六、符合當地煙草專賣零售許可合理布局的規定
另外,樓上的說的我不知道有沒有事實依據,現在煙草零售許可證是完全免費的,制度也規定的很嚴格,這方面很難存在徇私舞弊的現象。
當地的合理布局規定都是經過聽證會通過的,應該比較合理。
如果真的是超出了合理布局規定的范圍,那就很難辦理了。
最主要是你應該去當地煙草局的辦證大廳去咨詢一下。
❾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要多少錢
嚴格來說不收錢 條件: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准備場所復印件或租房協議版) 2、准備存摺(上面權有存錢記錄的復印件一張) 3、身份證復印件 4、工商營業執照 5、符合經營環境(中小學周圍不受理 煙攤間隔50米內不受理) 6、規定的其他條件。 備齊到當地縣煙草專賣局申請。
❿ 煙草零售許可證辦理需要什麼要求
煙草零售許可證辦理需要有與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等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九條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經營煙草製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符合煙草製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10)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申請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依照《煙草專賣法》的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的企業、個人進行檢查。經檢查不符合《煙草專賣法》和本條例規定條件的,煙草專賣許可證的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暫停煙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其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