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許可證
⑴ 如何申辦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
申請辦學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辦學申請報告。須寫明舉辦者、校長、學校名稱、辦學地址、經費籌措來源、數額及管理使用辦法、辦學內容、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設施、設備等)、內部管理體制等。舉辦者為單位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舉辦者為公民個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
(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文件。單位舉辦者應當提交單位法人證書、營業執照的原件及復印件。個人舉辦者應當提交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相關證明、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擬任培訓機構校長的資格證明及職稱證書或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辦學場地證明。自有辦學場地需提交相應的房屋和土地產權證明復印件(應加蓋公章);租賃場地應提交出租方的房地產產權證明的復印件(需加蓋產權單位公章)、租賃協議(租賃協議應寫明校舍總面積及租賃期限)、消防安全、衛生合格證明文件。
(五)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章程。
(六)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首屆會議決議(應寫明時間、地點、參加人、決議內容,包括通過學校辦學章程的決議、選舉理事長(董事長)和任命校長的決議、全體成員簽字),理事長(董事長)、理事(董事)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七)擬聘任財會人員的會計證及復印件。
(八)所設專業教師資格證(專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稱或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九)在開設的專業中應寫明教學目標、開設課程、學習期限、教學安排、使用教材、考核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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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辦法
1、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其收費項目和標准依據辦學成本、市場需求等因素確定,應當在培訓場所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准、收費依據等內容。按照學時收取培訓費用的,預收費用每科目最多不得超過40個學時(每學時按不超過60分鍾計算);按照培訓周期收取費用的,預收費用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
收費應當出具稅務部門規定的合法票據;不得在公示的收費項目和標准以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組織、參與或變相開展非法集資活動。對涉嫌非法集資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置。
2、現有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依法修改章程,繼續辦學,履行新的登記手續。非營利性民辦教育培訓機構變更為營利性的,先進行清產核資,依法明確土地、校舍、辦學積累等資產的權屬並繳納相關稅費,核發新的辦學許可證後,重新在工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
工商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未經行政許可從事培訓業務的,由工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經營行為。《辦法》自2018年9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⑵ 辦理民辦培訓學校許可證需要什麼要求
一、深圳培訓資質辦理條件:
條件一、開辦資金不少於100萬元;
條件二、辦學場所的建築總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並且其中教學用房面積不少於辦學場所建築總面積的三分之二;
條件三、租賃辦學場所的租賃期不少於3年;
條件四、辦學場所應當符合規劃、消防、衛生、房屋安全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條件五、校長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並且有5年以上的教育管理經驗;
條件六、有2名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專職教育教學管理人員和3名以上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的專職教師;
條件七、所在區域教育行政主管單位其他具體規定。
⑶ 民辦學校許可證辦理需要什麼流程
申請籌辦民辦高等學校,由申辦者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專家參照本規定和省級人民政府的有關補充規定進行評議,報省級人民政府審批,並抄送國家教育委員會備案。
民辦高等學校正式建校,由申辦者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國家教育委員會審批。
申請籌辦民辦高等學校須報送以下材料:
1.學校辦學宗旨、培養目標和建校方案(規模、專業設置等);
2.建校資金、辦學正常經費的數量、來源渠道及證明文件;
3.學校章程;實行董事會制度的學校,還須報董事會章程和董事長、董事名單及資格證明文件;
4.已有辦學條件和學校基本建設規劃;
5.其他有關文件。
申請正式建校要報送以下材料:
1.省級人民政府的審核意見;
2.正式建校的可行性論證;
3.資金數量、來源及證明文件;
4.學校組織機構,領導班子、教工隊伍情況和骨幹教師名單及其職稱、專業;
5.學校規模、學制、招生專業、人數、生源面向;
6.批准籌辦學校的結業學生參加自學考試情況;
7.已有校園、校舍建築面積、圖書資料及教學儀器設備情況。
⑷ 擁有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學校也要交稅嗎
如果所屬的民辦學校屬於捐資舉辦的民辦學校或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就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及其他優惠政策;如果該民辦學校屬於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對學校取得的未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或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管理的收費則要徵收企業所得稅
《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捐資舉辦的民辦學校和出資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依法享有與公辦學校同等的稅收及其他優惠政策。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由國務院財政部門、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行政部門制定。而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教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4〕39號)規定,對學校經批准收取並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或財政預算外資金專戶管理的收費不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學校取得的財政撥款,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用於事業發展的專項補助收入,不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9〕65號)規定,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收入,除國務院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免徵企業所得稅的項目外,均應計征企業所得稅。
⑸ 申辦民辦學校,應具備哪些基本條件符合條件的如何申請
一、申辦民辦學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有法人資格。
2、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民辦學校應當具備法人條件。
4、設立民辦學校應當符合當地教育發展的需求,具備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5、民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標准執行。
二、辦事流程
1、學校名稱預先核准(舉辦盈利性學校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舉辦非盈利性學校向縣民政局提出申請)。
2、向縣教育局提出籌設申請(需所在地中心小學和鄉鎮人民政府簽字蓋章),經審核同意後,下達同意籌設批復文件。籌設期不超過三年。
3、向縣教育局提出正式設立申請,縣教育局組織評估組進行評估,評估合格後辦理辦學許可證。
4、注冊登記(舉辦盈利性學校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核准登記,舉辦非盈利性學校向縣民政局提出核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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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籌設民辦學校,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2、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1)籌設批准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具備辦學條件,達到設置標準的,可以直接申請正式設立,並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十三條和第十五條(三)、(四)、(五)項規定的材料。
⑹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辦理需要什麼流程什麼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辦理流程:
一、申請辦學單位在辦學所在地中心校領取《民辦教育辦學申請表》一式三份。
二、將書面申請和按要求填寫好的《民辦教育辦學申請表》以及辦學所需的相關材料交辦學所在地中心校,中心校組織人員對所申請內容及提供的相關材料逐項進行審查。
三、中心校將審查合格、基本符合辦學條件的辦學單位的書面申請和《民辦教育辦學申請表》簽具意見附上相關材料一並交縣級教科局。
四、教科局對所申請內容進行復核、審批。
五、對符合條件的辦學單位頒發《民辦教育許可證》,對不具備辦學條件的,作出不同意辦學的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
六、辦理《民辦教育許可證》不收取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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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學許可證去哪辦
根據2017年10月出台的最新相關規定,依據所申請辦學的具體內容盈利性來區分,可分為2種:
盈利性的,辦的是:公司營業執照,辦學許可證。
非盈利的:民辦非企業登記證書,辦學許可證。
1、市教育局頒發的:
非盈利性的——文化課教育輔導機構:
幼兒園
民辦小學、民辦中學
基礎課程課外輔導培訓機構
音樂、美術相關文化藝術類培訓機構
學歷提升類培訓機構
2、市人社局頒發的:
盈利性的——職業技術資格培訓機構:
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師資格、會計從業、建造師等)
職業技術培訓(廚師、理發師、營養師、家政服務、電氣焊等)
參考資料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啟用《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有關問題的通知
⑺ 上海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申請有什麼條件
上海目前已放開民辦教育培訓注冊了,主要有以下幾個基本條件:
1.校長,大專以上學歷,五年的教育管理經驗。
2.教學管理:大專以上學歷,三年從業經驗。
3.財務人員: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和出納不得兼任。
4.教師,專職教師不少於3人並不少於教師總數的四分之一。
5.場地200平,教學面積150平,教學面積不少於場地面積2/3。通過消防驗收。
基本符合以上條件者可申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注冊資金需要前期實繳一部分。
⑻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有什麼區別
區別:
一、定義不同
《辦學許可證》是民辦培訓學校取得辦學資格的證明;
《組織機構代碼》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依法登記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頒發一個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始終不變的代碼標識。
二、申請材料不同
1、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7)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
(8)民辦學校許可證擴展閱讀
組織機構代碼證和辦學許可證都是有有效期的。
一、組織機構代碼證一般4年為一期有年檢制度
組織機構代碼證年檢須提供的材料:
1、年檢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年檢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原件及IC卡;
6、公章;
辦理時要帶上已經年檢過的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還要帶上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復印件。如果去了再填表還要帶上公章,因為年檢表上需要蓋單位公章。
二、辦學許可證的有效期以證上所示為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辦學許可證快要到期時,是可以申請延續辦學許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五十條規定:
「被許可人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提出申請。但是,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被許可人的申請,在該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准予延續。」
⑼ 深圳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辦理有什麼條件
一、深圳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條件:
1、場地需要有三年以上的租賃期,並且有300平米以上的理論課上課地點。
2、師資方面,每一個培訓類別需要配置至少兩名具有相關資質的教師。
二、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民辦教育機構,申請辦學許可證,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辦報告。
內容主要包括:舉辦者、培養目標、辦學規模、辦學層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等;
(2)舉辦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稱、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其有效證明文件,並載明產權;
(4)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三、申請正式設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資料:
(5)學校章程、首屆學校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6)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7)校長、教師、財會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