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㈠ 什麼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怎麼去辦理呢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的規定,一項工程的建設在得到政府計劃部門的批准,納入建設發展計劃的同時,必須得到政府部門的規劃定點、規劃許可。建設規劃是我國經濟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原則。
2、規劃定點批准文件和規劃許可證是政府規劃管理部門實施規劃法的一種行政權力,是保證基本建設設計布局合理、使土地資源能夠得到很好的綜合利用、各種配套建設得以完善、使保護自然環境能夠得到保證的一種有效行政手段。
3、本證是城市規劃區內,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定,許可建設各類工程的法律憑證;凡未取得本證或不按本證規定進行建設,均屬違法建設;因此,施工單位在開工前,應向建設單位要求提供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定點文件和規劃許可證,其目的是證明此工程已經規劃部門定點允許建設,不允許無許可建設工程。
4、本證的內容不得隨意塗改,且所有技術資料中的建築面積應以本證中的核計面積為准。
㈡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哪些內容
現在不管是建設單位還是工程建築都必須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確保該建築單位所承擔的建築項目是否合法的法律憑證。如果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所承擔的工程建築不能稱之為是合法建築,其不能達到能夠領取房產的標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僅是保證其建築合法的重要依據,也是為了確保該建築符合城市關於城市建築規劃的總體要求。那麼既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如此重要,我們是不是應該對其增加一些了解呢?

首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是任何單位都能辦理的,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必須具備一些材料與條件,其內容包括建築工程具體的設計方案、設計圖紙與光碟等資料,相關單位的審核和批復意見、關於土地使用的同意書、以及建築施工的整體預算等這些資料都是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必不可少的。
其次,不是所有的工程建設都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一般來說只有在城市的規劃范圍內進行一些建築或者是其它工程建設的,才需要向其相應的城市規劃的管理單位申請辦理。一般來說城市的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都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再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具體內容雖然各不相同,但是其內容的分類卻是一樣的。一般來說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五個基本的內容,第一是其證書的編號;其二是證書的辦理機構以及其證書的辦理日期;其三是使用這塊土地進行工程建設的單位;然後是工程的位置、具體的建設規模以及名稱等;最後是附件內容,一般包括各個方面的設計圖;
最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僅是辦理產權登記時所必須的文件,而且也是保護工程的建設方和土地的被徵收方合法權利的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確保整個建設過程和活動的合法性。如果有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相關規定的建設活動,那麼就可以按照相關的程序使其承擔責任。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雖然只是薄薄的一張紙,但是其所承擔的含義是十分厚重的。我們只有了解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基本內容,才能了解一項工程建設是否是合理並且合法的。
㈢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什麼機構辦理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可向建設工程項目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請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相關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三條
城市和鎮應當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規劃和鎮規劃。城市、鎮規劃區內的建設活動應當符合規劃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確定應當制定鄉規劃、村莊規劃的區域。
在確定區域內的鄉、村莊,應當依照本法制定規劃,規劃區內的鄉、村莊建設應當符合規劃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勵、指導前款規定以外的區域的鄉、村莊制定和實施鄉規劃、村莊規劃。
第四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並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應當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中合理確定城市、鎮的發展規模、步驟和建設標准。
第五條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以及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第七條
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八條
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及時公布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內容除外。
第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經依法批准並公布的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並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的要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㈣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圖是什麼
是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為完善保障城鄉居民消防逃生進出安全和戶距道路專區域功能建設屬發展井然有序、綠化水電基礎設施能夠順利開展,並得到配套建設,結合公民的自身歷史現狀、生產生活生存、商業居住生活等長期需要。
房地產商如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開發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對有關責任人員,可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擴展閱讀
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包括住宅、工業、倉儲、辦公樓、學校、醫院、市政交通基礎設施等)的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均需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具體范圍包括:
1、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工程。
2、各類市政工程、管線工程、道路工程等。
3、文物保護單位和優秀近代建築的大修工程以及改變原有外貌、結構、平面的裝修工程。
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廣場設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
5、戶外廣告設施。
6、各類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
㈤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如何辦理
辦理流程
申請人提供有效材料→科室初審→現場踏勘→會議研究→分管領導審核→主任簽發→發件
辦理程序
1、規劃窗口根據項目業主的申請,組織建築設計方案技術審查,當日向並聯審批部門發放《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辦理通知書》。
2、各並聯審批部門收到《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辦理通知書》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簽署《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反饋市規劃局。
3、中心規劃窗口收到並聯審批部門《建設規劃建築設計方案並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方案審查和施工圖紙審核。如方案需要修改,應提出修改意見,明確修改理由,項目申請人修改後重新報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項目業主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4、中心規劃窗口根據項目業主申請和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消防設計防火審核」、「新建民用建築項目防空地下室建設意見審查」、「氣象防雷設計審核」、「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拆除遷移環境衛生設施審批」、「白蟻防治手續」等並聯審批事項的申報條件
受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告知項目業主一次性填報表格,提交相關材料,當天向消防、人防、氣象、市容、房管等並聯審批部門發放《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並聯審批辦理通知書》,並轉交有關申報材料。
5、各並聯審批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審批辦結,簽署《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並聯審批審核意見書》反饋市規劃局,抄告項目業主。
6、規劃窗口根據並聯審批單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並聯審批審核意見書》,4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放驗線,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報資料
(一)建設工程類:
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份,並加蓋申請人印章
⑵有關計劃批准文件、設計條件或規劃方案審批意見
⑶土地使用權屬證件及附圖
⑷1/500或1/1000地形圖
⑸符合出圖標准並加蓋建築設計單位設計出圖章的1/500或1/1000總平面設計圖兩份
⑹相關單位部門審核意見
⑺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選)
⑻規劃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⑼涉及拆遷的,應附送拆遷文件
(二)市政工程類
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份,並加蓋申請人印章
⑵有關計劃批准文件、設計條件或規劃方案審批意見
⑶土地使用權屬證件及附圖(可選)
⑷1/500或1/1000地形圖兩份;
⑸符合出圖標准並加蓋市政府工程設計單位設計出圖章的1/500或1/1000總平面設計圖兩份
⑹涉及拆遷的,應附送拆遷文件
⑺相關部門書面意見
⑻規劃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主要作用: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工程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進行規劃驗線和驗收,商品房銷(預)售,房屋產權登記等的法定要件。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認有關建設活動的合法地位,保證有關建設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房地產商如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開發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對有關責任人員,可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網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嫩江縣人民政府-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流程
㈥ 不在城市規劃范圍內的建築工程還用辦理規劃許可證嗎
不在城市規劃范圍內的建築工程也是需要辦理規劃許可證的,不屬於城市規范范圍內屬於鄉村范圍內的辦理的是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不得佔用農用地;確需佔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後,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後,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擴展閱讀:
申請鄉村建設規劃用地許可證的一般程序
(1)凡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持批准建設項目的有關文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2)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鄉、村莊規劃的要求和項目的性質,核定用地規模等,確定用地項目的具體位置和界限;
(3)根據需要,徵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體意見;
(4)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鄉、村莊規劃的要求向用地單位和個人提供規劃設計條件;
(5)審核用地單位和個人提供的規劃設計圖;
(6)核發鄉村建設規劃用地許可證。
㈦ 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需要提供什麼證件
1、建設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
2、建設項目批准、核准、備案文件;
3.、土地使用權證明文件,附規劃條件。不需要土地使用權證件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權人同意項目建設的證明材料,或者業務主管部門同意工程建設的批准文件;
4、標明建設項目用地范圍的地形圖,市政管線類項目還需標明地下現狀管線;
5、經審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建設工程規劃設計要求;
6、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應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
7、城市建設基礎配套費完繳證明或相關的政府減免文件。
(7)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申報范圍:
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包括住宅、工業、倉儲、辦公樓、學校、醫院、市政交通基礎設施等)的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均需依法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具體范圍包括:
1、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工程。
2、各類市政工程、管線工程、道路工程等。
3、文物保護單位和優秀近代建築的大修工程以及改變原有外貌、結構、平面的裝修工程。
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廣場設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
5、戶外廣告設施。
6、各類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
參考資料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