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
⑴ 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材料
一、申請從事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企業章程文本;
3、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書;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5、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包括客車數量、類型及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廓長、寬、高等。若擬投入車屬於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
6、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二、申請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企業,應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2、擬運輸的危險貨物類別、項別及運營方案;
3、企業章程文本;
4、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書;
5、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內容包括專用車輛數量、類型、技術等級、通訊工具配備、總質量、核定載質量、車軸數以及車輛外廓長、寬、高等情況,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積,罐體容積與車輛載質量匹配情況,運輸劇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險貨物的專用車輛配備行駛記錄儀或者定位系統情況。若擬投入專用車輛為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或者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檢測合格證或者檢測報告及其復印件;
6、擬聘用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的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及其復印件;
7、具備停車場地、專用停車區域和安全防護、環境保護、消防設施設備的證明材料;
8、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1)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
1、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及相關業務的企業或個人;
2、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清單;
3、提交材料;
4、申請材料審核、匯總,材料核准後發送《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5、申請材料匯總、審批;
6、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交通部統一制發的經營道路運輸的合法憑證。凡在我國境內經營道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車輛維修、道路貨物搬運裝卸和道路運輸服務(含物流服務,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汽車駕駛員培訓,客貨運站、場,客運代理,貨運代辦,汽車租賃,商品車發送,倉儲服務,營業性停車場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等)的單位和個人,均須持有交通部制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⑵ 道路普通貨物運輸 填什麼許可證
你好,需要辦理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詳情請參考交通部《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
⑶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證 個體與企業
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運輸車輛:
2、有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3、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
(二)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三)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結論復印件;擬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投入時間等內容;
(四)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⑷ 公司要在營業執照上面增加貨物運輸項目,是否需要先辦理道路貨物運輸許可證才可到工商局增加
是的,先要到當地交通運輸管理機構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後到工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見附件1);
(二)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三)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擬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投入時間等內容;
(四)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⑸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可以過戶嗎
可以的。
1、所需手續: 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申請表; 道路貨物運輸服務業許可項目變更申請表; 原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法人的常駐人口戶籍情況證明、身份證復印件及所在地居住證明; 道路運輸服務業經營業戶基本情況登記表。
2、經營業戶守法經營保證書; 貨運站場和業戶經營管理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 安全規章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業務操作規程等。
3、另外運輸管理站是要定期審核運輸證的,二手車經過買賣之後,必須要進行相關證件的辦理,否則可能會遭受懲罰。另外,運輸證和車輛是不能同時過戶給買方的,因為現在個人是沒有辦理營運證和運輸證的資質的,而車輛過戶是沒有限制的。
(5)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擴展閱讀:
使用規定:
1、《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交通部統一制發的經營道路運輸的合法憑證。凡在我國境內經營道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車輛維修、道路貨物搬運裝卸和道路運輸服務(含物流服務,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汽車駕駛員培訓。
客貨運站、場,客運代理,貨運代辦,汽車租賃,商品車發送,倉儲服務,營業性停車場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等)的單位和個人,均須持有交通部制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2、此次修改是將原《公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汽車維修技術合格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證》、《車輛檢測許可證》合並統稱為《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2002年8月1日起,上述4種舊證同時廢止。
3、《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分正本、副本,均採用防偽標志(水印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監制),具體式樣見樣本。
4、《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正本外廓尺寸為40×28cm,材質為157克銅版紙,國徽與帶DL的邊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字型採用燙金,右下角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監制」字樣。副本外廓尺寸為18×13cm,封面墨綠色帶國徽。
⑹ 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需要什麼資料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
第八條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見附件1);
(二)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三)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結論復印件;擬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投入時間等內容;
(四)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6)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擴展閱讀
申請道路運輸許可證的條件:
第六條申請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運輸車輛:
1、車輛技術要求應當符合《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有關規定。
2、車輛其他要求:
(1)從事大型物件運輸經營的,應當具有與所運輸大型物件相適應的超重型車組;
(2)從事冷藏保鮮、罐式容器等專用運輸的,應當具有與運輸貨物相適應的專用容器、設備、設施,並固定在專用車輛上;
(3)從事集裝箱運輸的,車輛還應當有固定集裝箱的轉鎖裝置。
(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1、取得與駕駛車輛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道路貨物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及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合格,並取得從業資格證。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第十一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道路貨運經營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貨運站經營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
第十二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見附件3),明確許可事項。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在《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上註明經營范圍。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貨運站經營申請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應當出具《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行政許可決定書》(見附件4),明確許可事項。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在《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上註明經營范圍。
對道路貨物運輸和貨運站經營不予許可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
第十三條被許可人應當按照承諾書的要求投入運輸車輛。購置車輛或者已有車輛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實並符合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向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道路運輸證》。
⑺ 我公司要在營業執照上面增加貨物運輸項目,是否需要先辦理道路貨物運輸許可證才可到工商局增加
是的,先要到當地交通運輸管理機構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後到工商部門辦回理相關手續。
申請從事道路答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見附件1);
(二)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三)機動車輛行駛證、車輛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擬投入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投入時間等內容;
(四)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⑻ 普通貨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怎麼辦理
聯邦創業道路經營許可證辦理流程:
1. 申請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及相關業務的企業或個人;
2. 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提交行政許可申請材料清單;
3. 提交材料;
4. 申請材料審核、匯總,材料核准後發送《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
5. 申請材料匯總、審批;
6. 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辦理資料編輯申請從事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申請表》;
2.企業章程文本;
3.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書;
4.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5.擬投入車輛承諾書,包括客車數量、類型及等級、技術等級、座位數以及客車外廓長、寬、高等。若擬投入車屬於已購置或者現有的,應提供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證書(車輛技術檢測合格證;
6.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⑼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項目名稱]道路貨物專用運輸企業經營許可(含經營范圍的變更) 其中:1、道路貨物專用運輸(集裝箱A)經營許可 2、道路貨物專用運輸(集裝箱B)經營許可 3、道路貨物專用運輸(冷藏保鮮)經營許可 4、道路貨物專用運輸(罐式容器)經營許可 5、道路貨物專用運輸(冷藏保鮮)(非專業) 6、道路貨物專用運輸(罐式容器)(非專業) [辦理機構]市、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辦理地點]上海市城市交通業務受理中心(建國東路525號) 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道路國運輸條例》 2、《上海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3、《交通汽車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4、《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 [辦理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運輸車輛: 1.車輛技術要求: (1)車輛技術性能應當符合國家標准《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載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准《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車輛其他要求: (1)從事冷藏保鮮、罐式容器等專用運輸的,應當具有與運輸貨物相適應的專用容器、設備、設施,並固定在專用車輛上。 (2)從事集裝箱運輸的 ① 集裝箱車輛應當有固定集裝箱的轉鎖裝置; ② 國際集裝箱運輸車輛的車頭牽引力在145千瓦(含)以上,掛車噸位在20噸(含)以上。 (二)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 (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件;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核發的從業資格證。 (二) 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2)車輛管理制度; (3)駕駛員管理制度; (4)行車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5)行車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6)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7)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8)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提供材料] (一)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申請表》(表9)[辦理道路運輸證時另提供《上海市道路運輸經營業戶基本信息採集表(主表)》(表1)、《道路貨物運輸企業信息登記表》(表2)、《道路貨物運輸車輛信息登記表》(表3)]; (三)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和委託書; (四)機動車車輛行駛證、車輛檢測合格證明復印件(新車須出具購車發票或擬購置運輸車輛的承諾書,承諾書應當包括車輛數量、類型、技術性能、購置時間等內容,舊車組建的須出具行駛證復印件和綜合性能檢測站開具的檢測報告); (五)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及其復印件; (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辦理期限]20個工作日 [收費標准]許可證18元 [辦理流程]流程二 [牌證發放]《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