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許可
① 環保審批與排污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環保審批包括環評審批、三同時驗收、排污許可證辦理、續期、年審等等,
環評只是環保審批中的其中一項而已。
環境保護審批制度
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范圍
根據國家規定,建設項目包括新建、擴建、改建和技改項目。
2、審批程序
(1)與有關審批部門聯合踏勘項目現場。
(2)建設單位報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3) 審批部門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做出審批意見。
3、審批要件(需要材料)
(1)建設單位提出環保審批申請。
(2)立項批准文件。
(3)規劃選址意見書。
(4)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4、審批時限
《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環境影響登記表》在正式受理後,分別在30日、15日和7日內完成審批工作。
5、法規依據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排污許可證》是《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的簡稱。在《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國家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排放廢氣、廢水、產生環境雜訊污染和固體廢物的行為實行許可證管理。下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應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
② 環境保護許可證和排放污染物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凡是對環境有不良影響的各種規劃、開發、建設項目、排污設施或經營活動,其建設者或經營者,需要事先提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查批准,頒發許可證後才能從事該項活動,這就是許可證制度。在環境管理中使用的許可證種類繁多,使用最廣泛的是排污許可證。有排放污染物許可證就行了。 一般的企業只要辦理排污許可證就可以了,主要看你的企業有什麼污染物排放,如果你燃煤或油類,那主要是大氣污染方面。如果你是排放污水,那就是水類的,如果是產生雜訊,那就是雜訊方面的,如果是有幅射,那就是幅射方面的,不管是什麼類的,都要製作環境評價報告書或報告表,經環境部門批准後企業才能建設。現在對環保方面要求很嚴,如果你去辦理正式營業執照前,必須先經環境部門批准,否則不能辦理,如果他們辦了,實際這些部門就是違法,但實踐中這種情況還是有的,有的部門法律意識不是很強,還在經一步的完善中,環境部門審批主要是審環評報告,環評通過後再去申報污染物排放,發放排污許可證,企業才可以正式生產。環境保護許可證,據我了解的范圍內沒有這個證,只是如果你是搞處理危險廢物的,需要辦理一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比如廢油或其它有害的金屬的處理等,都需要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如果你是注冊企業,反是需要佔地進行建設的,如果不用建設廠房,你安裝設備籌備企業也視作建設,製造企業尤其如此,因為你可能排煙、污水、產生雜訊或有放射性污染,對周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都要先進行環境評價,這是由環保部門監管的,即使沒有這些,這個程序也是必須的,只要是建設項目,在工商注冊前要求有經批準的環境評價報告。
③ 環保許可證
行政機關應該嚴格按《行政許可法》的規定辦理,不得設置高於法定標準的許可條件。如果符合條件行政機關不頒發證照的話可以行政訴訟解決。
④ 環保許可證怎樣辦理
需要先辦理名稱核准,然後辦理環保許可申請,一般需要提供材料為產權證明,從業人員身份證及健康證,有的地方要求出具外來人口暫住證,房屋規劃圖,上、下水設施;排煙及防塵設備等,然後才能辦理執照。
⑤ 環保證如何辦理
需要辦理環保批文准備資料:名稱核准書,法人身份證,經營范圍,房屋租賃合同,房屋坐標圖,產品原材料,主要產品年產量,工藝流程圖。先出環評報告,後去辦理環保批文。
環保方面還有的是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一般為5年,臨時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一般為1年。
申領排污許可證就是你說的環保證,需提交以下資料:
1、申領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兩份)。
2、已建項目環評批復材料,「三同時」驗收材料。
3、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執行情況年度總結(包括:產值、稅收、產品名稱、原料輔料、能耗、日處理水量及最大日處理水量、設施情況、日常管理情況)。
4、縣環保局監察大隊核定的排污申報表,排污費發票復印件。
5、有相關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可委託區縣環境保護監測站)出具的近一年內的環境監測報告。
環保證是個俗稱,你想辦鋼材的還是塑料的? 家對可用作原料的廢物進口的規定主要有:
(1)國家有關部門制定、調整和發布《國家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目錄》,目前允許限制進口的廢物有十大類,如廢紙、廢金屬、廢五金電器、廢船和廢塑料等,並對進口廢物實施審批制度,進口人需向環保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批准,取得國家環保總局核發的《進口廢物批准證書》後,可在批准范圍內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廢物。
(2)對五種廢物(廢鋼、廢銅、廢鋁、廢紙和廢塑料)的進口實行核定公司經營管理。
(3)允許限制進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廢物,必須符合我國的環境保護控制要求,國家制定進口廢物的強制性檢驗標准,已制定、發布了廢塑料等12個試行的進口廢物環境保護控制標准和相應的15個進口廢物檢驗規程。
(4)對非法進口廢物或進口不符我國環保控制要求廢物的行為,國家有關部門還可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我國現行《刑法》對進口廢物方面的犯罪也規定了刑事處罰
⑥ 什麼是環境保護許可證制度
環境保護許可證制度,是指從事有害或可能有害環境的活動之前,必須向有關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發給許可證後,方可進行該活動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它是環境行政許可的法律化,是環境管理機關進行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採取環境保護許可證制度,可以把各種有害或可能有害環境的活動納入國家統一管理的軌道,並將其嚴格控制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有利於對開發利用環境的各種活動進行事先審查和控制。便於發證機關對持證人實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⑦ 環保許可證怎麼辦理
需要辦理環保批文准備資料:名稱核准書,法人身份證,經營范圍,房屋租賃合同,房屋坐標圖,產品原材料,主要產品年產量,工藝流程圖。 先出環評報告,後去辦理環保批文。 環保方面還有的是 排污許可證 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一般為5年,臨時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一般為1年。
⑧ 環保許可證辦理流程
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
環境行政許可是指環境行政執法主體依當事方申請,就可能對環境產生消極影響的開發建設或排污行為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給予許可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環境行政許可是環境行政執法中運用非常廣泛的一項執法管理形式,具有針對性和靈活性。
為何要建立環境行政許可制度?
《行政許可法》於2003年8月27日經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並於2004年7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是繼《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之後又一部規范政府行政行為的重要法律。
行政許可作為國家管理社會經濟事務的一種有效手段,為世界各國普遍重視和採用。過去,由於缺乏統一、明確的法律規定,在一些領域,我國部分行政審批程序繁瑣,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經濟發展、損害了公民權利,有些還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
《行政許可法》的出台,被譽為我國「政治文明建設的又一座里程碑」,表明我國政府正加速向管理服務型轉變。它的頒布、施行,對推行依法行政、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等方面產生了積極的作用。
2002年11月至2007年10月,依照《行政許可法》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國務院先後分4批取消和調整了1876項行政審批項目。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依據《行政許可法》,對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外的規定性文件設定的行政審批事項予以保留並設定為行政許可,共500項。
環保部門依法承擔著大量行政許可審批職能。為保證《行政許可法》全面、正確的實施,原國家環保總局對環境保護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由原國家環保總局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及法律依據進行了匯總梳理,形成了《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設定的由國家環保總局實施的行政許可項目及依據目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審批(含核設施選址、建造、運行和退役,核技術應用,鈾〈釷〉礦和伴生放射性礦的開發、關閉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等23項環境行政許可項目。
環境行政許可有哪些具體規定?
環境行政許可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確立了一系列重要制度,從環境行政許可的設定、實施以及監督與責任等環節對行政許可進行了全面規范。
根據《行政許可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2004年7月1日,原國家環保總局施行了《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對影響公眾環境權益的各類建設項目和專項規劃的環境審查以及環境行政許可立法草案,實行公眾聽證,對政務公開透明、公眾監督政府、鼓勵社會參與起到了重要的推進作用。
2004年11月8日,原國家環保總局頒布施行了《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以提高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水平,規范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市場秩序。
2006年3月1日,原國家環保總局頒布施行了《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從輻射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資質、放射性同位素暫存庫或設備、輻射的實體保護設施、包裝容器和運輸工具、輻射防護用品、輻射監測儀器、管理規章制度、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放射性廢棄物達標排放的處理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什麼是環境許可證制度?
環境許可的書面形式是環境行政許可證。環境行政許可證制度規定了環境行政許可證的申請、審查、頒發和監督管理的規則。環境行政許可證適用於不同環境要素的保護和一個環境要素的不同開發利用階段的保護。
2004年7月1日,國務院頒布施行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在減少行政許可的同時,增加了對危險廢物的經營許可。為此,原國家環保總局發布了一批環境規章和5項國家環境標准,對危險廢物經營進行了規范。
現行的《水污染防治法》提出國家實行排污許可制度。目前,國家正在加緊擬定《排污許可證條例》,通過實施排污許可證管理,對污染物實施總量控制,以對環境污染實行更科學的監督管理。http://www.hhepe.com/Articles.aspx?A=1864&B=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