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稅務
⑴ 稅務登記代理公司如何選
找代理公司要注意的事項:
(一)收費事項:收費肯定是整個委託代理的核心,很多的客戶都因為價格優惠而那些不正規的代理公司動過心,因為聽到推廣人員說的價格低也曾經咨詢過的不在少數,但是最後在簽合同環節一直放不下心所以沒有達成合作,其實關於代理收費問題,一般的代理收費價格如果低於代理行業很多的話是不可信的,因為整個行業都是差不多在一個范圍擺動,很多的不良代理可能以低價吸引客戶,然後後面的辦理環節多出很多的隱性收費,所以找低價代理不如找正規的代理,不能因為一時的小優惠暈了頭腦,可能會造成更大的損失。
(二)合同事項:在委託代理公司的時候,正規的代理公司一定會跟您簽委託合同或者是委託協議的,然後在合同上面蓋公司的章的,如果沒有簽合同或者是簽了合同沒有蓋章也是需要注意的,一般的代理公司都有營業執照跟公司的公章,如果沒有蓋章簽了的合同也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對於委託人是不利的,所以簽合同不但要注意合同的條約,一定要注意有沒有蓋章和簽名。
(三)證件事項:委託代理公司的時候,會向代理公司交付代理注冊公司的資料包括股東的個人身份證等其他的資料,辦理完注冊公司業務之後一定要從代理人手裡領會屬於公司的證件,像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這些,還有股東的身份證,重要的證件一定要跟代理公司辦理交接,不能遺漏。
⑵ 稅務知識:稅務代理人可以代為辦理哪些
稅務代理人可以提供以下涉稅服務業務:
代理稅務登記、變更和注銷稅務登記;代購普通發票;代理納稅申報或者扣繳申報;代理減免稅、退稅申請;代理建賬記賬;代理稅務行政復議;稅務咨詢;受聘稅務顧問;其他涉稅服務業務。
稅務代理人可以承辦以下涉稅鑒證業務: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鑒證;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鑒證;企業所得稅稅前彌補虧損鑒證;土地增值稅清算鑒證;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稅務局規定的其他涉稅鑒證業務。
⑶ 稅務代理的法定業務范圍
稅務代理業務范圍有哪些
⑴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稅務登記,是納稅人向稅務機關辦理書面登記的法律手續,稅務登記是納稅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如果發生轉業、改組、分設、合並、聯營、遷移、歇業、停業、破產以及其他需要改變稅務登記的情形時,《稅收徵收管理法》第16條規定納稅人應「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⑵辦理發票領購手續。因為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發票的印製和領購都由稅務機關負責,而且《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規定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出具、使用、取得發票。所以納稅人需要委託稅務代理人辦理此事項。
⑶辦理納稅申報或者扣繳稅款報告。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扣繳義務人也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有關申報方式,《稅收徵收管理法》第26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採取郵寄、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因此,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委託稅務代理人辦理納稅申報或者扣繳稅款報告業務,就是法律規定中的「其他方式」的有效體現。
⑷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稅款退還,就是納稅人繳納的稅款額超過了應納稅額的部分,稅務機關應當將其退還給納稅人。而且稅務人在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不僅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還可以要求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⑸製作涉稅文書。
⑹審查納稅情況。稅務代理人要協助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查實納稅人是否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納稅人是否存在在委託代理人之前因為自身的計算失誤,未繳納或者少繳納稅款的情況,等等。
⑺建賬建制,辦理帳務。《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22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十五日之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帳簿。第25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應當自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十日內,按照所代扣、代繳的稅種,分別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帳簿。
⑻開展稅務咨詢,受聘稅務顧問。因為稅務代理人自身具有相關稅收的專業知識,一般納稅人在實際中遇到的難以把握和明白的稅務事項都可以向稅務代理人求助,以求得到對於外行人而言的「專家意見」。
⑼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或稅務行政訴訟。在納稅機關和納稅義務人發生征納稅款的法律關系中,雙方難免會發生某些納稅爭議。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後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發生這種爭議的時候,納稅義務人就可以委託稅務代理人代其進行。
⑽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這屬於彈性條款,主要是指法律不能盡收其中,但今後實際中出現的,需要稅務代理人予以代理的事務。
⑷ 稅務代理的特點
獨立性,法定性,自願性,公正性,有償性
⑸ 想找公司代為處理稅務,請問代理稅務怎麼收費
稅務代理收費問題,具體到當地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咨詢,雙方協商定價,一般情況事務所會視公司的賬務多少或所在行業的業務煩鎖情況來確定收費。
⑹ 有專業代理稅務公司嗎
稅務代理,簡單來說就是企業將有關稅務事項委託給專業的稅務代理公司來辦理,那回么代理稅答務哪家好?怎麼選擇一家專業的代理稅務公司呢?
規范、專業的稅務代理公司都具備這些:
1、營業執照。企業首先需要具備營業執照,這是規范經營的憑證。
2、代理資格。作為一家專業的稅務代理公司,自然要取得代理資格的,也就是代賬許可證,這一證書與營業執照一樣重要。
3、公司規模。要實地考察一下代理公司,看看公司規模如何、環境怎樣,應盡量選擇規模較大的代理公司,因為這類公司不僅軟硬體設備齊全,而且人員配置方面也非常合理。
4、代理費用。選擇代理公司時,還需了解他們的收費問題,主要是了解清楚各項收費的明細,看是否存在隱形收費問題。
5、簽訂合同。在選定代理公司後,一定要簽訂正式的合同,合同中的內容要審核清楚,這樣才能無後顧之憂。
更多疑問,歡迎隨時咨詢。
⑺ 稅務代理是做什麼的
稅務代理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六十三條規定: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民事行為,承擔民事責任。這是我國對代理制度的基本規定。1993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委託稅務代理人代為辦理稅務事宜」。 1994年9月22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稅務代理試行辦法》規定稅務代理是指:稅務代理人在法定的代理范圍內,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託,代為辦理稅務事宜的各項行為的總稱。1996年11月22日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明確了注冊稅務師的考試、注冊、權利義務、法律責任等。
民法通則依照代理權產生的根據不同,將代理明確分為委託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三種。稅務代理屬於民事委託代理范疇,是專門從事涉稅事務委託代理的民事法律行為。為此,稅務代理人必須通過委託人的授權,以委託人的名義從事稅務事宜的代理。
稅務師事務所主要從事的業務:
開展各項業務涉稅的籌劃及稅務咨詢
受聘稅務顧問及協調稅收征納雙方的分歧和矛盾
協助處理稅務稽查、財務糾紛
對企業繳納所得稅前各項財產損失的鑒證(如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等)
代理涉稅減、免、退的鑒證
對企業所得稅虧損額的認定以及彌補虧損核准鑒證
代理日常涉稅服務(如申報、購票、驗證、變更、注銷)
代辦驗資、審計、評估、司法鑒定、工程預決算
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它涉稅服務和鑒證
⑻ 什麼是稅務代理人
稅務代理人(Tax Agents)是指具有豐富的納稅事務工作經驗和較高的稅收、會計專業理論以及法律基礎知識,經國家稅務總局及其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批准,從事稅務代理的專門人員及其工作機構。
納稅人向營業地稅務機關提交稅務登記證副本和所在地稅務機關填開的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單,向稅務機關報驗登記。
營業地稅務機關將納稅人提交的「證明單」的第二聯和第三聯與其經營情況核對,查實無誤後,留存「證明單」,予以登記。納稅人便可持原所在地稅務機關核發的《稅務登記證》副本進行經營,對應在經營地納稅的應就地繳稅。
納稅人經營活動結束後,要向營業地稅務機關結清發票或稅款,然後由稅務機關在「證明單」第二聯上加蓋公章,交給納稅人,由納稅人連同完稅證明等一並交原填發稅務機關。
(8)代理稅務擴展閱讀:
稅務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及代理責任
在中介機構的稅務代理活動中,注冊稅務師應當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自願委託和自願選擇為前提,遵守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獨立、公正執行業務,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一、稅務代理人的權利。
(1)注冊稅務師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業務代理范圍,代理由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委託的稅務事宜。注冊稅務師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委託,進行全面代理、單項代理或常年代理臨時代理。
(2)注冊稅務師從事代理業務,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機關、團體、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3)注冊稅務師有權根據中介機構代理業務需要,查詢被代理人的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業務現場和設施。被代理人應當向代理人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資料。
(4)注冊稅務師可向當地稅務機關查詢稅收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資料。
(5)注冊稅務師對稅務機關的行政決定不服的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
二、稅務代理人的義務。
(1)注冊稅務師在辦理代理業務時,應向被代理人或有關稅務機關出示由國家稅務總局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注冊稅務師管理機構核發的注冊登記證明。注冊稅務師對其代理的業務所出具的文書有簽名蓋章權,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注冊稅務師應保守被代理人的商業秘密。
(3)注冊稅務師對被代理人偷稅、騙稅的行為,應予以制止,並及時報告有關稅務機關。
(4)注冊稅務師應按規定接受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不斷更新知識,掌握最新的稅收政策法規,提高操作技能。
(5)注冊稅務師應當建立稅務代理檔案,如實記載各項代理業務的始末和保存計稅資料及涉稅文件。稅務代理檔案至少保存五年。
三、稅務代理人的代理責任
(1)稅務師未按照委託代理協議書的約定進行代理,或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代理活動的,由縣及縣以上稅務機關按有關規定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並追究相應的責任;
(2)稅務師在一個會計年度內違反《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從事代理活動兩次以上的,由省稅務師資格審查委員會停止其從事代理業務1年以上;
(3)稅務師知道被委託代理的事項違法仍進行代理,或知道自身的代理行為違法的,除由縣及縣以上稅務機關按有關規定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並追究相應的責任外,省稅務師資格審查委員會將注銷其資格,收回中國稅務師執業證書》,禁止其從事稅務代理業務。
⑼ 公司代理產品零售以後稅務問題。
1、你是小規模納稅人還是一般納稅人?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一般納稅人取得普通發票也不能抵扣
2、對於一般納稅人抵扣之後實際你承擔的只是差額部分的稅,對於小規模納稅人你實際承擔的只是采購時候的稅,銷售時候的稅其實最終是由你的下家承擔了——都不存在你上了兩次稅的
3、交稅是法律規定的納稅人的義務,要說好處那就是依法納稅了稅務局不會來查你給你罰款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