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許可
『壹』 境外企業向境內企業提供技術許可.雙方各需要繳納什麼稅種
就這項你方與日本的技術許可業務來講,你方是無需繳納稅款的,相反的,對於支付版給日本的費權用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申報時稅前扣除,扣繳的技術轉讓增值稅也可以抵扣。
對於日本,你方需要扣繳他無論是固定費用還是每生產一台產品向日方支付一定費用(這通常叫技術提成費)都屬於特許權使用費范疇,按稅法規定要按支付費用(這里要換算成不含增值稅稅款的金額)的10%扣繳日本的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同時,根據營改增,還需扣繳日本的轉讓技術收入的增值稅稅款,這個按費用的6%扣繳。
在減免上,扣繳的增值稅達到一定條件是可以免除的,具體條件記不清了,你可以網路搜搜,就搜境外 技術使用 增值稅 減免,應該就可以搜得到。
現實困惑
甲科技公司經過多次試驗,成功地發明了一款汽車駕駛室降溫器,此時,乙科技公司想使用該項技術,那他們該如何起草該技術轉讓合同?
律師答疑
技術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指專利權人、專利申請人或者其他權利人作為讓與人,許可受讓人在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受讓人支付約定使用費所訂立的合同。技術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包括的基本內容有:(1)專利技術的內容和專利的實施方式;(2)實施許可合同的種類;(3)實施許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圍;(4)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條款;(5)專利權瑕疵擔保和保證條款;(6)專利許可使用費用及其支付方式;(7)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額的計算方法。除了上述內容外,還可以就當事人雙方認為必要的其他事項進行約定。例如不可抗力條款、專利技術改進成果的歸屬、爭議的解決辦法、關鍵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本案中的技術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可以參考以下格式:
技術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汽車駕駛室降溫器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市××縣×路×號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受讓方(甲方):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市××縣×路×號
法定代表人:李某
項目聯系人:李某
通訊地址:××市××縣×路×號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163.com
讓與方(乙方):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地:××市××縣×路×號
法定代表人:譚某
項目聯系人:孟某
通訊地址:××市××縣×路×號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163.com
本合同乙方以排他方式許可甲方實施其所擁有的××汽車駕駛室降溫器專利權,甲方受讓該項專利的實施許可並支付相應的實施許可使用費。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許可實施的專利權:
1.為發明專利
2.發明人/設計人:孟某
3.專利權人: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4.專利授權日:××××年×月×日
5.專利號:×××××××××××××
6.專利有效期限:××年
7.專利年費已交至××××年×月×日
第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實施或許可本項專利的基本狀況如下:
1.乙方實施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略
2.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模):略第三條
乙方許可甲方以如下范圍、方式和期限實施本項專利:
1.實施方式:排他方式
2.實施范圍:略
3.實施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實施本項專利,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略。
第五條
乙方提交技術資料的時間、地點、方式如下:
1.提交時間:××××年×月×日
2.提交地點:××市××縣×路×號
3.提交方式:甲方到乙方處自提
第六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實施本項專利,乙方向甲方轉讓與實施本項專利有關的技術秘密:
1.技術秘密的內容:略
2.技術秘密的實施要求:略
3.技術秘密的保密范圍和期限:略
第七條
為保證甲方有效實施本項專利,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
1.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的內容:略
2.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的方式:略第八條
雙方確定,乙方許可甲方實施本項專利及轉讓技術秘密、提供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按以下標准和方式驗收:略
第九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實施該項專利權使用費及支付方式為:
1.許可實施使用費總額為:200萬元人民幣
其中技術秘密的使用費為:100萬元人民幣
技術服務和指導費為:100萬元人民幣
2.許可實施使用費由甲方一次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方式:現金支票支付
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戶銀行:××市××銀行
地址:××市××區×路×號
賬號:××××××××××××××××
第十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專利權實施許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犯專利權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應當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維持本項專利權的有效性。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項專利權終止的,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支付甲方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本項專利權被國家專利行政主管機關宣布無效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損失,但甲方已給付乙方的使用費,不再返還。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後30日內開始實施本項專利;逾期未實施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並予以正當解釋,徵得乙方認可。甲方逾期15日未實施本項專利且未予解釋,影響乙方技術轉讓提成收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第十四條
雙方確定: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和技術秘密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2.乙方有權在許可甲方實施該項專利權後,對該項專利權涉及的發明創造及技術秘密進行後續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造性技術進步特徵的新的技術成果,歸乙方所有。
第十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10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1.一方公司生產需要的;2.略。
第十六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10萬元。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10萬元。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10萬元。
第十七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李某為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孟某為乙方項目聯系人。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略。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八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發生不可抗力;2.公司解散的。
第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略。
第二十一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確認後,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略
2.可行性論證報告:略
3.技術評價報告:略
4.技術標准和規范:略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略
6.其他:略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李某
××年×月×日
乙方: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譚某
××年×月×日
印花稅票粘貼處:
(此頁由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填寫)
合同登記編號:
1.申請登記人:
2.登記材料:(1)
(2)
(3)
v3.合同類型:
4.合同交易額:
5.技術交易額: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印章)
經辦人:
年月日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法理薈萃
案例中的合同書適用於讓與人(專利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人)許可受讓方在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受讓方支付約定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
『叄』 什麼是專利技術專有許可
專有許可和其他的專利許可類型可打不相同,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一般而言專利許可一般是有通過專利申請成功之後才可以進行專利轉讓許可方式,而專有許可與其完全不同,它可以理解為是未進行專利申請的技術,而這些未經申請授權的保密專利技術進行的轉讓交易就是所謂的專有許可。在國際技術貿易中,以轉讓專有技術的使用權為內容的許可合同。專有技術一般地是指從事生產活動所必需的、未向社會公開並可轉讓的秘密技術、知識和經驗,表現為可供實現的工程產品設計、工藝程序、操作方法等,在經濟生活中,往往還包括生產管理和商業經營方面的內容,特別是指為了生產某種專利產品或為了實現某種具有專利權的生產方法所必需的最關鍵的那部分技術。
專有技術作為所有人擁有的一項資產,能成為技術貿易的對象,是以所有人對之保密而形成的事實上的專有權為前提條件的,是一種事實上的獨占性資產。比如可口可樂的秘方當然是沒有申請專利技術的,因此保持著專利技術長期自我獨占許可,不必在乎專利技術是否會過期,基本上就是沒有期限的專利技術,可以不斷的實施。
當然專利技術的不能認為是直接不申請專利算了,專利的保質期更長一點,占為己有,專利人還需要考慮,專利技術會有泄露風險的時候,已經他人使用並且直接申請為專利的話也預示著專利人使用該專利有 可能面臨侵權的事情發展,即使沒有,但是由於沒有申請保護,專有專利保護范圍就少了,不利於維權
『肆』 簡述一般技術許可與特許經營的關系
國際技術貿易是世界不同的國家或地區間,一方將某種內容的技術通過簽訂商業協議或合同的形式,轉讓給另一方面,並收取一定的技術使用費,這種交易即稱為國際技術貿易。國際技術轉讓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有償的國際技術轉讓就是國際技術貿易。
國際技術貿易的主要內容有:各種工業產權,如專利、商標;各種專有技術或技術決竅;提供工程設計,工廠的設備安裝、操作和使用;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機器、設備和原料的交易的等。總之,技術貿易即包括技術知識的買賣、也包括與技術轉讓密切相關的機器設務備等貨物的買賣。技術貿易與商品貿易的主要區別是:
技術貿易交易的對象是無形技術知識,而商品貿易交易的對象是有形實物商品。
技術貿易轉讓的是技術使用權,技術接受方不能取得技術標準的所有權,而商品貿易則是商品的使用權和所有權同時轉讓。
許可證貿易是國際技術貿易中最為普遍的一種形式,也稱為「許可貿易」是指技術出售者將其技術標的物的使用權通過許可證協議或合同的形式銷售給技術接受方的一種貿易方式。它又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獨占許可。是指在一定期限和一下的區域內,接受方對許可證協議下的技術享有獨占使用權,許可方不在該時間、該地區使用此技術,也不向第三方轉讓。
排他許可。是指在一定期限和一定的區域內,許可方除可以自已繼續使用外,也可以將許可證協議下的技術使用權,但許可方不得將這項技術轉讓給第三方。
普通許可。是指在一定期和一定區域內,許可方除可以自已繼續使用外,也可以將許可證協議下的技術轉讓給第二方使用,還可將這項技術轉讓給第三方。
交換許可。是指技術交易的雙方通過許可證協議相互交換各自的技術使用權,一般不收取費用。
可轉讓許可。也稱分許可,是技術貿易中的一種特殊類型,指技術接受還可將他被許可使用的技術,再轉讓給第三者使用。特許經營的定義、核心是什麼?
特許經營的定義是:
特許人和受許人之間的契約關系, 特許人提供擁有產權的商業技術和經營訣竅並
對受許人進行培訓,受許人交納一定費用取得使用權。其核心就是特許權的轉讓,特許
人(總部)是轉讓方, 受許人(加盟商)是接受方,總部與加盟商是合同關系。
特許經營是連鎖經營的一種。連鎖經營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營業點,在統一的整體規劃和布局下集中管理分工合作,通過擴大規模獲得更高的效益。連鎖經營包括直營連鎖、特許經營和自由連鎖。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在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根據這一條的規定,特許經營作為特殊經營模式的特徵是特許人通過合同轉讓使用自己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在內的特許經營權,取得特許經營權的被特許人按照合同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雙方的合作基礎分別是特許人的知識產權和經營模式,以及被特許人的投入資本。特許人一般會通過合同掌握特許加盟店的最終管理權,而被特許人對自己的投資擁有所有權。雙方通過合作各自取得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特許經營中特許人和被特許人之間並沒有隸屬關系,雙方並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夥人,亦不屬於代理。確切的說是特許人把自己的商標標志和管理技術等知識產權授權被特許人有償使用,由此以整體統一的商業形象和管理模式對外營業。而對於所有的被特許人來說,彼此之間是沒有直接關系的。
『伍』 招標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企業技術許可是什麼
若是設備類招標,可以提供如投標設備的生產許可證,CCC認證證書,生產設備明細及相應設備的先進性說明。生產工藝流程,工藝的先進可靠性等等。
『陸』 專利許可和技術轉讓有什麼不同
專利轉讓包括兩個意思:一個是申請中的專利,轉讓申請權,由受讓人繼續進行申請程序,審核通過後獲得授權,成為專利權人;另一個是已經授權的專利,直接轉讓擁有的專利權。無論哪種權利的轉讓,都需要經過轉讓方和受讓方協商同意,才能進行後續的轉讓手續(此處不涉及因權利糾紛導致的轉讓)前期工作做好以後,即可開始辦理轉讓手續:
1、需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可在專利局網站下載),明確專利號(或者申請號)、專利權人(或申請人)、發明創造名稱,以及轉讓人和受讓人信息。
2、提交證明文件: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
3、將上述兩份文件郵寄,或者面交至專利局,或者專利局位於地方的代辦處。
4、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手續費200元。轉讓手續的辦理比較簡單,可以自己直接辦理,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魚爪)。專利局一般會在2到6個月內發手續合格通知書(告知專利權人或申請人由轉讓人變更為受讓人),雙方也可以通過專利局網站查詢到變更結果,表明轉讓成功。如果雙方想要通過文件來證明,可以請求專利局辦理一個專利登記簿副本,上面會詳細記載該專利的法律狀態。
我國專利轉讓通常以以下三種表現形式:
1、整體的專利轉讓,實施獨占許可,所謂的轉讓專利的所有權,10年的自主產權。如專利權人(發明人)將整體專利轉讓給一個企業,在雙方簽訂轉讓合同之後,發明人(專利權人)僅剩發明權。
2、專利實施排他許可,是一家企業買斷該專利,僅專利權人與這個家企可以使用該項技術,不可以將該專利再次轉方給第三方。
3、專利實施普通許可,是專利權人授權於某個企業或個人生產該專利,亦可授權多家企業或個人。
專利技術轉讓:即專利實施普通許可,可以把專利技術轉讓給A,B,C,D,E等很多家公司,人人都能用,只要有人付錢,理論上收益無上限,同時,風險也比較大,如果技術落後或被革新或是被山寨後,就沒人再買了,一分錢都收不到。
專利買斷:專利持有者將該專利賣給它人,賣了就沒了,和你沒關系了,一次性拿一筆錢走人,無風險,收入固定。
『柒』 技術許可服務注冊商標屬於哪一類
技術許可服務來屬於商標分源類第42類4207群組;
經路標網統計,注冊技術許可服務的商標達6件。
注冊時怎樣選擇其他小項類:
1.選擇注冊(微波集成電路、光子集成電路和光子裝置的測試服務,群組號:4214)類別的商標有1件,注冊佔比率達16.67%
2.選擇注冊(微波集成電路、光子集成電路和光子裝置的性能測定服務,群組號:4214)類別的商標有1件,注冊佔比率達16.67%
3.選擇注冊(科學研究,群組號:4209)類別的商標有1件,注冊佔比率達16.67%
4.選擇注冊(微波集成電路、光子集成電路和光子裝置屬性的測試服務,群組號:4214)類別的商標有1件,注冊佔比率達16.67%
5.選擇注冊(微波集成電路、光子集成電路和光子裝置的包裝設計服務,群組號:4209)類別的商標有1件,注冊佔比率達16.67%
6.選擇注冊(微波集成電路、光子集成電路和光子裝置的設計服務,群組號:4209)類別的商標有1件,注冊佔比率達16.67%
『捌』 技術轉讓普通許可方式指的是什麼
技術轉讓普通許可,實施許可的一種,也可稱「一般實施許可」或「非獨占性版許可」,是指權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規定范圍內使用專利,同時保留自己在該范圍內使用該專利以及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他人實施該專利的許可方式。
『玖』 專利實施許可的方式有幾種
專利實施許可的方式有幾種,專利實施許可其實就是說一個其他人都不懂的技術的擁有者允許別人一定的要求之內也是可以使用這項技術的,那麼專利實施許可的方式有幾種?專利實施許可專利實施許可的方式有幾種?一、獨有的實施許可。說的就是在特別指定出來的地區以及特別要求的時期之間,擁有技術的這個人只可以把這項技術允許一個人使用,甚至是在這個期間,他自己也是不可以使用的。這種情況下被允許使用技術的這個人其實他的權利就已經和將技術賣給他的這個人差不多了。他完全可以在合同上所說的內容的要求的前提下,單獨的使用這項技術,而不讓其他任何人使用。如果遇到有私自的去使用這項技術的人,他不需要得到允許他使用這個技術的這個人同意就可以走法律途徑去保護自己應用的權利。二、將別人去掉的實施許可。這種方式與第一個方式大體是相同的,不同的地方就在於允許其他人使用技術的這個人自己也是可以使用的,二店而第一種方式是只有他轉給的這個人才能使用。三、最簡單的實施許可。也就是日常我們最可能遇到的一種。的一種。這種情況說的就是在一個期限的要求內,擁有這項技術的人可以讓他人使用這個技術。並且,在允許他的同時也可能接下來再允許其他人使用。所以結果就是在任一個地區,都可能有多個可以使用這項技術的人,當然他本人也是可以使用的。在這種情況之下,如果要是接受這個技術的這些人發現了其他人私自的使用了這個技術,這時候他能不能去相關的地方告知這件事情,並且使其處罰私自使用的這個人。就要看當時在轉讓時所簽的這個協議上面的內容是怎麼樣要求的。四、分開的實施許可。這種方式是在已經完成了前面三種其中的一種之後才進行的。就是說技術已經允許別人使用了,在兩個人簽訂的這個合同上也已經寫清楚,被允許使用技術的這個人,他也可以再把這個技術賣給別人。像這種情況就是分開的許可。當然,想要完成這種方式,是一定要得到擁有技術的這個人的點頭的,要不然就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五、交叉的實施許可。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可以通過互相交換來進行的。就是說。兩個人分別擁有不同的技術,然後他們根據各自的需要,將自己的技術讓對方使用。這種方式可以得到實行,一般都是。因為這兩種技術可以帶來幾乎同等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