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1. 生產企業有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還需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嗎
生產企業肯定需要危險品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書的
但是生產企業生產危險品是為了銷售的話,那自然需要危險品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但是除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15
第三條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經營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依照本辦法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未取得經營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危險化學品。
從事下列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不需要取得經營許可證:
(一)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其廠區范圍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港口經營人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
是可以不需要危險品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別的都需要
2. 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有什麼區別,制氧車間已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安全生產許可證,由安監總局發放,意味著獲證單位在生產安全方面符合要求,換句話說,你可以招收工人在獲證廠房裡進行生產作業,這些工人在這里工作是安全的;
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氧氣),由質檢總局發放,全名是:危險化學品壓縮氣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意味著獲證單位的廠房和設備、管理體系、產品質量等方面符合國家法規政策標準的要求,產品可以出售。
兩個證書的側重點不一樣,一個側重生產工人的安全,另一個側重產品質量和用戶的安全。
目前兩個證書都需要依法辦理,一般是先要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然後才能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3. 關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您好
「安全生產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區別」這四個證有關連,有分別。
從何說起。
我舉例說(在中國境內):
1、 你開一家企業(廠場、公司),產品和原材料不是涉及危險品,你要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一有產品,就要申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2、你開一家企業(廠場、公司),產品不是涉及危險品,原材料是危險品,你要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危險品使用證》,一有產品,就要申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3、你開一家企業(廠場、公司),產品是危險品,原材料不是涉及危險品,你要辦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一有產品,就要申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4、你開一家企業(廠場、公司),產品和原材料是危險品,你要辦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一有產品,就要申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5、你開一家企業(商場、公司),商品是危險品,你要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以上是一般要求,當然《營業執照》是根本,一定要有。
歡迎網路聯系。
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4.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需要哪些證件
我來給你解答吧:
2011年國務院修訂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對危化品生產企業提出了新的要求,證件方面主要有以下幾點:
1、取消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新增加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到安監局辦理,如果你生產的危化品列入列入國家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工業產品目錄,還應當辦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這個證到國家質檢總局辦理。
2、如果你是新建、擴建企業,需要提供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的情況報告。
3、如果你生產的危化品是重點環境管理的危化品,需要到環保部報告,環保部正在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主要從污染物排放申報的角度制定辦法,國外稱為PRTR制度。
4、營業執照,這沒什麼好說的。
5、如果你生產的危化品需要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還需要辦理排污許可證!
5.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包含使用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
安全生產許可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專經營許可證的區屬別」這四個證有關連,有分別。
從何說起。
我舉例說(在中國境內):
1、 你開一家企業(廠場、公司),產品和原材料不是涉及危險品,你要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一有產品,就要申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2、你開一家企業(廠場、公司),產品不是涉及危險品,原材料是危險品,你要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危險品使用證》,一有產品,就要申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3、你開一家企業(廠場、公司),產品是危險品,原材料不是涉及危險品,你要辦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一有產品,就要申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4、你開一家企業(廠場、公司),產品和原材料是危險品,你要辦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一有產品,就要申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5、你開一家企業(商場、公司),商品是危險品,你要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以上是一般要求,當然《營業執照》是根本,一定要有。
6. 生產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是否同時需要辦理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需要同時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第二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必須依照本實施辦法的規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
第十七條中央管理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上市公司)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向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中央管理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上市公司)所屬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子公司下屬的生產單位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由中央管理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所屬的分公司、子公司分別向所在地省級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提出申請。
中央管理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以外的其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下屬的生產單位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由該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或其子公司分別向所在地省級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機關提出申請。
第十八條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
(二)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文件(復製件);
(三)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清單;
(四)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復製件);
(五)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
(六)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有關證明材料;
(七)具備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
(八)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九)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通知(復製件)。
第十九條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及文件、資料,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一)申請事項不屬於本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出具不予受理的書面憑證,並告知申請人向相應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
(二)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或者要求申請人當場更正,並即時出具受理的書面憑證;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之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四)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補正的,自收到申請材料或者全部補正材料之日起為受理
7. 《-化學危險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批程序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基本程序
一、選址
市環保局、消防支隊、安監局派員到現場確定廠址。其中:市環保局出具項目選址批准文件,並開展環境影響評估。
二、安監局三同時審查和申辦許可證程序
市安監局設立安全審查→報市政府批准後,由市安監局批復同意設立→市安監局設計圖紙審查→項目施工建設 市安監局試生產備案→項目試生產→市環保局和安監局竣工驗收→向自治區安監局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現場核查→自治區安監局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投產。其中:
(一)市安監局安全審查和市政府設立審查材料 1、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申請書;
2、縣級發展和改革局或縣級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3、國土局的土地使用權文件、建設局的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文件(復印件須簽章); 4、建設項目安全條件論證報告(安全評價公司出具); 5、建設項目設立安全預評價報告(評價公司出具); 6、工商營業執照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二)市安監局設計圖紙審查資料
市政府批准設立後,由有關部門編寫可研報告、圖紙設計和環境保護評估報告,同時,向市安監局申請圖紙設計審查,並提交下列資料: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申請書; 2、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意見書(復印件); 3、設計單位的設計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須簽章); 4、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 5、審查時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圖紙設計審查通過後,方可進行項目施工建設。 (三)市安監局試生產備案和項目試生產
項目工程建設完成後,向市安監局提交試生產方案,經同意備案方可試生產。 (四)市環保局和安監局竣工驗收
項目試生產結束後,向市環保局和安監局申請竣工驗收。其中市安監局需下列資料: 1、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的驗收申請書;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的審查意見書;
3、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須簽章); 4、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 5、安全生產投入資金情況報告;
6、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安全評價報告(現狀評價)。 (五)申辦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須交材料 1、提交的材料目錄清單;
2、《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 三份及電子版1份(由縣、市安監局簽署意見); 3、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主要負責人、安全員和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復印件; 5、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的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6、安全評價報告;
7、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員的文件; 8、企業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工商營業執照或工商核准通知復印件;
10、生產企業與應急救援機構簽訂的應急救援協議。
註:1、所有上報材料須簽章2、有關表格可在國家安監總局和自治區安監局的網站下載。
8. 危化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區別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辦理對象是指中間產品和最終產品是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企業(一般是化工企業),它辦了安生證就不用辦安使證(除非情況非常特殊,它同時滿足辦安使證的兩個條件)。安全使用許可證的辦理對象是生產的時候使用到了危險化學品,但是——必須同時符合兩個條件,一個是使用量達到一定數量標准並且同時行業在適用行業目錄內(國家安監總局57號令規定的)。少一個條件或者都不滿足,默認使用,無需辦證。
9.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是什麼單位頒發
您好
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中有明確規定。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摘錄:
第二條 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第三條 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省、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中央管理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前款規定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接受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 國務院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
10. 危險化學品生產一定要安全生產許可證么
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條規定,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附具體條文規定:
第二條 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
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