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安全生產許可證
1. 安全生產許可證如何辦理
第一步
向當地安檢站申報。需申報資料有安全三類人員和十三項。(人員是需經過回當地建築安全部門培訓過答的考核通過的人員,由建設廳統一發證。十三項是提供企業基礎資料的冊子)(安全三類人是企業負責人A證,企業項目負責人B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證。三類人員三年延期一次,延期之前要繼續教育,繼續教育合格後會發繼續教育證
)
第二步
考核通過後,上報各地市安檢站,通過審查的會上報建設廳。當地建設廳會組織專家繼續審查,通過的可以打證,沒有通過的需要盡快整改繼續上報。
第三步
安全許可證每三年要進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廢。
2. 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有什麼
建築施工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安全生產條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三)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考核合格;
(七)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八)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規程的要求;
(九)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並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十一)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建築安全生產許可證擴展閱讀: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
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並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
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每年向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其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和管理情況。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向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發現企業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從事生產活動,不依法處理的;
(三)發現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再具備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依法處理的;
(四)接到對違反本條例規定行為的舉報後,不及時處理的;
(五)在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業的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3. 建築安全生產許可證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材料 一、法人關於安全生產的承諾書:蓋公章、法人簽字 二、特殊作業人員名單:比如說叉車證、電焊/氣焊工證 三、掃描件要和原件相符:尤其是變更欄也要掃進去 四、安全機構人員應該是專職安全員(也就是持C類證的人員) 五、安全生產證明材料只有下發文件是不行的(流於形式);應該有人員簽字 六、要有工傷險(含在養老保險里的,可以開社保證明)和意外傷害險。其中工傷險起碼要涵蓋十一人,要提供近三個月的發票 七、關於救援預案:1、對於危害性較大項目缺乏可預見性的預案;2、出現問題後也要有緊急救援預案。 八、關於職業病:1、有哪些職業病;2、會產生什麼後果;3、如何預防職業病 九、如果沒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檢測合格證明》,可以出具一個不需要使用起重機械的說明。 十、機構組織管理圖僅僅有架構不行,還要有人名 十一、要有成立安全生產科的任命文件 十二、要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名單 十三、對於「職業危害防治措施過於簡單」的刁難,可以提供《職業健康管理體系》和《企業職工體檢分析報告》 十四、安全生產投入可以出具勞保用品的發票即可 營業執照副本年檢記錄要齊全,新辦的營業執照年檢記錄只有年份,無小圓章,接下來年檢會在年份上加蓋小圓章。 要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文件,負責人任命文件及組成人員明細表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有救援演練記錄 我是四川工商代理公司 資質 安許 房開 公司新辦 資金 稅務 掛靠 代理記賬 特殊設備資質 各類認證 等等一切企業難題 有什麼問題你可以免費咨詢我 祝你愉快
4. 建築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怎麼辦理
方法:
一、向當地安檢站申報。需申報資料有安全三類人員和十三項。(人員是需經過當地建築安全部門培訓過的考核通過的人員,由建設廳統一發證。
十三項是提供企業基礎資料的冊子(安全三類人是企業負責人A證,企業項目負責人B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C證。三類人員三年延期一次,延期之前要繼續教育,繼續教育合格後會發繼續教育證 )
二、考核通過後,上報各地市安檢站,通過審查的會上報建設廳。當地建設廳會組織專家繼續審查,通過的可以打證,沒有通過的需要盡快整改繼續上報。
三、安全許可證每三年要進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廢。
(4)建築安全生產許可證擴展閱讀
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七條
企業進行生產前,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並提供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文件、資料。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45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書面通知企業並說明理由。
煤礦企業應當以礦(井)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八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統一的式樣。
第九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辦理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3年。
第十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並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
5. 建築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有什麼關系
建築企業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都是建築業施工企業進行生產、施工等必備的證件,取得建築施工資質的企業,必須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方可進行招投工作來接相應工程。建築企業資質證書是企業進入建築市場的一個標志象徵,就是說相應的建築工程企業已經有了可以施工的資格。但是有了施工的資格還不夠,像我們企業取得了建築企業資質證書後,在資質副本中會有這樣一句話,在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前不得從事建築活動。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並且工程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巨額罰款。同時,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也無法升級資質。總的來說,建築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相輔相成的,作為一個建築企業而言二者缺一不可。關於建築資質這一塊的問題,
你可以到資質世界網去了解,那裡會有最新的資質動態
6. 建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怎麼查詢
建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有以下方法查詢:
1、進入所在省的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政府官網,找到網上申報信息這個項目,輸入要查詢的
建築施工企業的數據,就會顯示施工許可、規劃許可等證書等。
2、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建築業施工企業進行生產、施工等必備的一個證件,它和企業資質聯系在一塊,取得建築施工資質證書的企業,必須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方可進行招投工作來接相應工程。它們是有機整體。
注意:在網上查的並不準確,而且又不具備權威性,如果在網上輕而易舉地查到某某企業有沒有資質證書,那麼所以的企業的保密性從何談起。在工商局或建委或建設廳查到的,有他們蓋的檔案查詢專用章的, 這是具備法律效力的。最好還是到政府部門查詢。
(6)建築安全生產許可證擴展閱讀:
要查詢一個公司到底有沒有建築安全生產許可證在公司當地有建設廳或建委等部門,是建築安裝,房建,建築勞務分包, 還有裝修工程,機電安裝工程等項目的行政審批單位,一般有對外服務窗口,也有企業資質檔案查詢窗口或部門。
可以拿你們公司的營業執照或公司名稱到行政窗口查詢詳細資料,或者到工商局也可以查詢,因為如果你們公司具備資質 證書,肯定在工商局交驗了建築類的生產許可證書,否則是不可以從事建築安生 生產類的業務的。
查詢的費用並不高,因為行政部門,又不是私營機構,所以帶上你的身份證可以查到的。
參考資料:安全生產許可證-網路
7. 建築企業為何要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有哪些作用
建築來施工企業有了建築資質後,自如果沒有安全生產許百可證就不能進行承接項目的施工,而安全生產許可證主要的作用有:
一、投標需要()
根據建設部的規定,建築企業若是沒有取得安全生產問許可證,就沒有資格參加投標。
二、工程備案
建築工程安全備案需要的材料:工程中標通知書、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能力考核證書、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C類人員證書等。
三、資質升級
企業在資質升級時,需要用到安全生產許可證。並且,資質升級辦理成功後,安全生產許可證也要重新核定。
四、迎接檢查
企業在建設工程時,如果遇到安全機構檢查項目,安全生產許可證極有可能被檢查到,正常需要考核的人員包括A/B/C/T類人員。
8. 辦理建築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需要有哪些要求
(一)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
(二)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三)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考核合格;
(四)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依法參加工傷保險,依法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為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七)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八)有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九)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應急救援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十)有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並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十一)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和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准和規程的要求;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9. 安全生產許可證
申請材料
(二)申請人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應當按照《規定》第六條的要求,提供下列材料(括弧里為材料的具體要求):1、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表(一式三份,樣式見附件一);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及文件,操作規程目錄; 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證明文件(包括企業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辦法或規章制度、年度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及實施情況); 5、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文件(包括企業設置安全管理機構的文件、安全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安全管理機構負責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機構組成人員明細表);6、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名單及證書(復印件);7、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資格證書(復印件); 8、本企業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年度安全培訓教育材料(包括企業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 9、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以及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參加意外傷害保險有關證明; 10、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檢測合格證明; 11、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要針對本企業業務特點可能會導致的職業病種類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12、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的預防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根據本企業業務特點,詳細列出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事故易發部位、環節及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1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本著事故發生後有效救援原則,列出救援組織人員詳細名單、救援器材、設備清單和救援演練記錄)。
其中,第2至第13項統一裝訂成冊。
企業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需要交驗所有證件、憑證原件。
申請人應對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與審批
(三)市屬國有或國有控股的一級及一級以上資質建築施工企業和本市轄區內注冊的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築施工企業直接向市建委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其它企業均通過注冊所在地區縣(自治縣、市)建委向市建委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
水利等專業資質類別的企業,由市建委送市水利等部門審查後審批。
市建委主管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機構為市施工安全管理總站。
(四)市建委、區縣(自治縣、市)建委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1、對申請事項不屬於職權范圍的申請,應當及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 2、對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3、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4、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補正的,自收到申請材料或者全部補正之日起即為受理。
(五)對於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市建委、區縣(自治縣、市)建委不予受理,且該企業一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
(六)對已經受理的申請,市建委、區縣(自治縣、市)建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必要時應到企業施工現場進行抽查。
市建委在受理申請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應作出頒發或者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決定(其中,對符合條件的,區縣(自治縣、市)建委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報市建委)。
(七)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
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企業應當於期滿前3個月按照本實施細則規定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請程序向市建委提出延期申請,並提交本實施細則第2條規定的文件、資料以及原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築施工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未發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經市建委同意,不再審查,直接辦理延期手續。
對於本條第二款規定情況以外的建築施工企業,市建委對其安全生產條件重新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延期手續。
(八)對申請延期的申請人審查合格或有效期滿經市建委同意不再審查直接辦理延期手續的企業,市建委收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換發新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四、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 (九)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採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規定的統一樣式。
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為懸掛式,副本為折頁式,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由建設部統一印製,實行全國統一編碼。
(十)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加蓋建設部公章有效。
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集團公司、總公司)下屬的建築施工企業,以及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加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公章有效。
由建設部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均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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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第五條
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領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
(二)建設單位持加蓋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鑒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並附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
(三)發證機關在收到建設單位報送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申請表》和所附證明文件後,對於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頒發施工許可證;對於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者失效的,應當限期要求建設單位補正,審批時間可以自證明文件補正齊全後作相應順延;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建設單位,並說明理由。
建築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發生變更的,應當重新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