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火作業許可證
Ⅰ 《動火作業許可證》有效期是多久。
根據《化學品生產單位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范》來參考。
特殊動火和一級動火8小時
二級不超過72小時
工業動火許可證是動火現場的操作依據,不得塗改,代簽.動火許可證只限一處一次使用.一級工業動火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8h,如在動火作業本班不能完成,作業應在交接班時重新確認,進行技術交底,並由接班相應人員簽字後方可持續有效.每日動火前應進行動火分析。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辦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動火安全作業證》由申請動火單位指定動火項目負責人辦理。辦證人應按《動火安全作業證》的項目逐項填寫,不得空項,然後根據動火等級,按規定的審批許可權辦事審批手續,最後將辦事好的《動火安全作業證》交動火項目負責人。
動火負責人持辦理好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到現場,檢查動火作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確認安全措施可靠,向動火人和監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項,將《動火安全作業證》交給動火人。
1份《動火安全作業證》只准在1個動火點使用,由動火人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如果在同一動火點多人同時動火作業,可使用1份《動火安全作業證》,但參加動火作業的所有動火人應分別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簽字。
《動火安全作業證》不準轉讓、塗改、不準異地使用或擴大使用范圍。
《動火安全作業證》一式2份,終審批准人和動火人各持1份存查。特殊危險《動火安全作業證》由主管安全部門存查。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有效期限: 1)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和一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在1個工作日內有效。 2)二級動火作業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在本周工作日內有效。 3)動火作業超過有效期限,應重新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化工生產區域夜間、節假日動火升級管理。
《動火安全作業證》的審批。特殊危險動火作業由企業分管領導終審批准簽字,一級動火作業由企業安全部門負責人終審批准簽字,二級動火作業由動火申請部門(車間)負責人終審批准簽字,動火地點生產崗位班長驗票簽字(生產與動火作業協調)。
Ⅱ 什麼情況下需要開具動火許可證
凡是在禁火區域內進行的動火作業,均須辦理「動火許可證」。
動火許可證應清楚地標明動火等級、動火有效期、申請辦證單位、動火詳細位置、工作內容、動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和動火分析的取樣時間、取樣地點、分析結果、每次開始動火時間,以及各項責任人和各級審批人的簽名及意見。
動火作業根據作業區域火災危險性的大小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個級別。 動火作業所用的工具一般是指電焊、氣焊(割)、噴燈、砂輪、電鑽等。
(2)動火作業許可證擴展閱讀
動火證的辦理
動火證由動火所在單位項目負責人辦理。其安全措施由動火所在單位提出,屬施工方面的由施工單位負責落實,屬生產方面的由生產單位給予安排。
在公共場所、易燃易爆管架上動火,由施工單位負責人辦理動火證,經所在區域生產單位審查安全措施,由動火所在單位的安全或消部門批准,動火分析由所在區域生產單位負責。
審批人要加強調查研究,切實了解動火場所的周圍環境並落實安全措施,嚴肅認真審批動火證,並視具體情況,確定動火有效時間。當動火情況變化時應停止動火,重新取樣分析。
動火證的使用
焊割人員要隨身攜帶動火證,一證不準多用和重復使用。動火人對安全措施不落實的項目應拒絕動火。如果作業中發現意外情況,應立即停止焊割動火。並重新落實安全措施。
Ⅲ 生產單位在哪些情況下可以撒銷動火作業許可證()
如果出現違章作業 或者作業者無證作業都可以撤銷動火作業許可證
Ⅳ 動火作業證的有效期:特殊和一級為8h還是24h二級為72h還是120h 在線等啊~~~~~
特殊危險動火作業和一級動火作業有效期為24h,二級動火作業的有效期為120h,超過有效期應重新辦理。
動火作業分類
動火作業分為一級動火作業、二級動火作業和三級動火作業三類。
1、一級動火作業應由項目經理填寫動火申請表和由項目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經公司主管領 導和安全技術部門審批,並報公安消防部門備案或批准後,方可動火,動火期限為一天,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級動火。
(1)禁火區域內;
(2)油罐、油箱、油槽車和貯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水等場所;
(6)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
2、二級動火作業應由施工管理人員在四天前提出申請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工地主管領導 審批後,方可動火。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作業;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在外牆、電梯井、洞孔等部位,垂直穿到底及登高焊、割作業。
3、三級動火作業
除上列以外,其餘場所均為三級動火作業,應由所在班組長在動火前三天提出申請,報項目防 火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動火。
(4)動火作業許可證擴展閱讀:
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按標准佩戴好安全帽。凡在高處作業或懸空作業,必須系掛好符合標准和作業要求的安全帶,除此之外,在風大的天氣里也要停止高處動火施工。那麼接下來了解下幾級大風不能高處動火。
安監局要求,五級及五級以上強風來襲時,各企業及有關單位要停止起重、高空、露天電氣焊作業和室外動火作業,並做好相關安全防護措施。此外,還要注意易燃物的清理,消除作業場所火源。
1、動火作業前,應辨識危險因素,進行風險評估,採取安全措施,必要時編寫安全工作方案。
2、凡是沒有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沒有落實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未設現場動或監護人以及安全工作方案有變動且未經批准,禁止動火。
3、動火作業許可證是動火作業現場操作依據,只限同類介質、同一設備、指定的措施和時間范圍內使用,不得塗改、代簽。
4、在帶有可燃、有毒介質的容器、設備和管線上不允許動火。確屬生產需要應動火時,應制定可靠的安全工作方案及應急預案後方可動火。
5、企業應結合實際情況,對動火作業實行分級管理。
6、申請動火作業前,作業單位應針對動火作業內容、作業環境、作業人員資質等方面進行風險評估。
7、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按照安全措施或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進行作業。
8、動火作業過程中,動火監護人硬體收作業現場。動火監護人發生變化須經批准。
9、遇有五級以上風不應進行室外高處動火作業,遇六級以上風應停止室外一切動火作業。
Ⅳ 動火作業要求
動火作業是指在禁火區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鑽、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
中文名
動火作業
分類
A級、B級、C級三類
注意
動火證未經批准、禁止動火
批准
安全作業許可書
定義
1.動火作業: 在禁火區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鑽、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熾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
2.易燃易爆場所: 生產和儲存的物品的場所符合GB50016-2014中火災危險分類為甲、乙類的區域。
職責
1.擔當部門:主要指在公司內進行的維修、改造、施工等臨時性作業的部門,如設備管理部、生產技術部等。負責動火申請,《安全作業許可書》辦理,動火現場的清理及監護等;對擔當的承包方在公司區域內動火時,《安全作業許可書》的初審及動火作業狀況監督。
2.承包方:負責動火作業時的申請,《安全作業許可書》辦理,動火現場的清理及監護等;負責配合、落實擔當部門、管理部提出的安全防範及整改、預防措施。
分類
公司內的動火作業分為A級、B級、C級三類;
A級動火作業
易燃易爆場所進行的動火作業,易燃易爆場所指本規程第二款第2條規定的區域。
B級動火作業
公司區域內除易燃易爆場所外,有關部門或承包方進行的臨時性的維修、改造、施工等動火作業。
C級動火作業
指在公司焊接線區域內進行的固定的長期性動火作業。遇節假日、雙休日或特殊情況時,除C級動火作業外,公司內進行的其它動火作業一律按A級動火作業升級管理。
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一、動火證未經批准,禁止動火。
二、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三、不清洗,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四、不消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五、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六、沒有消防措施動火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目的
控制動火作業行為,使之風險降至最低,減少和避免火災事故和其它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的生產安全。
安全操作規程
1. C級動火作業要求、B級和A級動火作業基本要求
(1)動火作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標准要求,遵守公司相關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焊割工必須具有焊工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即:IC卡。
(2)動火作業前,操作者必須對現場安全確認,明確高溫熔渣、火星及其它火種可能或潛在噴濺的區域,該區域周圍10米范圍內嚴禁存在任何可燃品(化學品、紙箱、塑料、木頭及其它可燃物等),確保動火區域保持整潔,無易燃可燃品。
(3)對確實無條件移走的可燃品、動火時可能影響或損害無條件移走的設備、工具時,操作者必須用嚴密的鐵板、石棉瓦、防火屏風等將動火區域與外部區域、火種與需保護的設備有效的隔離、隔絕,現場備好滅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時可不定期將現場灑水浸濕。
Ⅵ 動火作業前必須辦理什麼許可證
凡是在禁火區域內進行的動火作業,均須辦理《動火許可證》。
動火許可證應清楚地標明動火等級、動火有效期、申請辦證單位、動火詳細位置、工作內容、動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和動火分析的取樣時間、取樣地點、分析結果、每次開始動火時間,以及各項責任人和各級審批人的簽名及意見。
動火作業根據作業區域火災危險性的大小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個級別。
動火作業所用的工具一般是指電焊、氣焊(割)、噴燈、砂輪、電鑽等。
Ⅶ 施工動火審批的有關規定,具體是出自什麼法律法規的
施工動火審批的有關規定,具體是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如下:
第二十一條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7)動火作業許可證擴展閱讀
施工現場動火等級分為一級動火、二級動火和三級動火。
1、一級動火作業由項目負責人組織編制防火安全技術方案,填寫動火申請表,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審查批准 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項目責任工程師組織擬訂防火安全技術措施,填寫動火申請表,報項目安全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項目責任工程師和項目安全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4、動火證當日有效,如動火地點發生變化,則需重新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Ⅷ 固定動火作業證的有效時間不超過_個月
一級動火作業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8小時,二級動火作業許可證不超過3天,三級動火作業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5天。若中斷作業超過30分鍾繼續動火,監護人、動火人和現場負責人應重新確認。
動火作業是指在禁火區進行焊接與切割作業及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噴燈、電鑽、砂輪等進行可能產生火焰、火花和赤熱表面的臨時性作業。
動火作業六大禁令:
1、動火證未經批准,禁止動火。
2、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禁止動火。
3、不清洗,置換不合格,禁止動火。
4、不消除周圍易燃物,禁止動火。
5、不按時作動火分析,禁止動火。
6、沒有消防措施動火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Ⅸ 動火作業分析要求有哪些內容
(1)動火取樣分析人員必須經過專項培訓。
(2)當在設備、管道本體上動火時,必須對設備內部、管道內部和作業環境大氣同時進行取樣分析,出具分析報告單。
(3)分析數據,並填入「動火作業許可證」中,分析單附在
「動火作業許可證」的存根上,以備存查和落實防火措施;火點檢測分析不合格不準動火,動火分析單位必須准確填寫取樣檢測點的位置。
(4)當可燃氣體爆炸下限大於4%時,其被測濃度不大於
0.5%為合格;爆炸下限小於4%時,其被測濃度不大於0.2%為合格,氧含量19.5%〜23.5%為合格。有毒有害物質不超過國家規定的「車間空氣中有毒物質最高容許濃度」的指標(分析結果報出後,樣品至少保留4h)。
(5)動火取樣點、分析項目應由生產單位技術人員根據動火部位確定取樣點的具體位置。實際取樣點位置與動火部位必須完全一致,不一致時,該「動火作業許可證」無效。
(6)動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質的,應對其濃度作檢測分析,若其含量超過車間(裝置)空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的,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確保作業人員安全,並將分析檢測數據填入
「動火作業許可證」中。
(7)設備、容器與工藝系統已有效(盲板)隔離,內部無夾套、填料、襯里、密封圈等,不會再釋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氣體的,首次取樣分析合格後,分析數據長期有效;當設備、容器內存有夾套、填料、襯里、密封圈等,有可能釋放有毒、有害、可燃氣體的,采樣分析合格後超過1h動火的,必須重新檢測分析合格後方可動火。
Ⅹ 動火作業許可證如何填寫呢
這個有動火作業具體規定為幾級的!逐項按要求填寫!最後完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