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許可證
⑴ 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辦理的證件:
1、工商營業執照: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2、健康證:到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體檢並辦理健康證。
3、食品流通許可證:需帶上身份證及復印件、健康證、房屋產權證(或租房合同)等資料到所在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
4、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證:到所在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
辦理食品小作坊許可證需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經營者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健康證原件及復印件;
4、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周邊環境圖、平面布局圖(圖紙需列印);
5、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
6、主要食品原輔料清單;
7、保證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8、執行的食品安全標准、地方標准或企業標准;
9、生活飲用水安全檢測報告;
10、所加工食品的檢驗合格報告或者食品主要安全指標合格證明。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條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進行綜合治理,加強服務和統一規劃,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鼓勵和支持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或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時段經營。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⑵ 農產品初加工需要辦理生產許可證嗎
不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十二條規定申請食品生產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生產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保健食品生產工藝有原料提取、純化等前處理工序的,需要具備與生產的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原料前處理設備或者設施。
3、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加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⑶ 生產經營許可證號是什麼
生產許可證號碼是國家對於一些工業產品、食品、食品相關產品、化妝品、保健品等一些特殊的產品實行的許可證制度,生產廠家必須通過國家行政許可,才能生產銷售。
沒有聽說過你說的生產經營許可證,不知道是不是生產許可證。
⑷ 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區別
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之間存在區別。
區別如下:
1、證件申辦單位不一樣。
營業執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和管理。
生產許可證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和管理。
2、證件適用范圍不一樣。
營業執照是頒發給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的證書,以獲得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許可。
生產許可證是國家為具有某種產品生產條件的公司頒發的證書,可以保證產品的質量。 生產許可證適用於企業認證,更新,搬遷和添加的生產許可證申請。
3、證件適用主體不一樣。
營業執照是公司法人資格證明,是公司日常業務活動的最基本證書。 營業執照包含公司的業務范圍。
許可證是基於《行政許可法》,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審查准許從事特定活動的證書。
綜上,營業執照是許可證取得的前提條件,也是企業申請許可證不可缺少的資料之一,申請許可證事項,必須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營業執照中的經營范圍,常常有「憑有效資質經營」的說明。
因此,在日常經營活動與合同審查中,必須同時審查營業執照與相應的資質證書。許可證范圍很廣,主管部門也很多,如安全生產許可證,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
(4)加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生產許可證是國家對於具備某種產品的生產條件並能保證產品質量的企業,依法授予的許可生產該項產品的憑證。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
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2018年9月28日,全國首批異地辦理的11張營業執照和1張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在長三角G60科創走廊誕生。
2019年3月1日起,全國啟用新版營業執照。
2019年4月1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六部門發布《關於提高企業開辦效率的通告》顯示,申請人通過「e窗通」平台辦理業務,市場監管部門1天內予以核准並向企業頒發電子營業執照,其他事項24小時內並行辦理完成,企業2-3天即可具備經營條件。
⑸ 我們自己開了一個小型加工廠然後有生產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然後我們另外地方銷售,需要重新辦理什麼
不可以試營業。無生產許可證。
1、開辦小型加工廠所需要辦理的手續有很多,加工廠是需要辦理《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等,但是具體需要辦理何種許可證,需要根據生產的產品不同,有不同的要求和條件。辦理工廠需要辦理營業執照,根據規模、需求辦理不同的營業執照,小型加工廠的可以按個體工商戶辦理有關的手續。以下就以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辦理流程說明。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辦理程序是:申請——受理——審核——決定,辦理所需要提交的資料也有很多,比如:
①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②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件);
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2、加工廠是指集合勞動力、機械、原料、動力,從事工業品生產的場所,有空地方可以存貨或進行加工的地方指用機械製造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的工場,工廠是機器化生產的現代生產方式是資本主義萌芽的大型手工作坊。
⑹ 委託代加工可以辦理生產許可證嗎
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規定,食品生產許可申請單位應符合廠所、人員、設備、器具等要求,首先你必須是公司,新成立的先到工商部門名稱核准。
具體參照《食品安全法》27條、《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
2010版》
你說的代加工沒有說明具體是誰代加工、
是委託你給別人加工還是
你委託別給你加工?
如果你委託別人給你加工,你不需要辦理,也無法辦理。當然你符合條件也可以。
如果別人委託你加
工生產食品,你則需要辦理許可證。只要條件符合,可以辦理。
⑺ 怎麼辦理木材加工許可證
根據《廣州市木材經營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
第八條申請木材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申請報告、申請表;
(二)固定經營場所和木材儲存場所租賃或使用證明;
(三)企業名稱核准通知書;
(四)經營注冊資金證明;
(五)負責人身份證明;
(六)檢尺員證或聘請檢尺員合同書;
(七)公安消防驗收合格證明。
第九條審批程序:
(一)申請人向當地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遞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受申請部門應當當場或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
(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森林資源狀況和本年度下達的森林採伐限額以及合法流入的外地材和進口材的供求狀況,核定木材經營加工的種類、數量和規格,並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條件的,發給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7)加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根據《廣州市木材經營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木材經營許可證的申請不予受理:
(一)利用當地木材資源,木材加工能力已超過當地木材生產計劃的;
(二)在自然保護區或生態公益林區內建木材加工廠的;
(三)違法經營被吊銷木材經營許可證未滿三年,重新申辦的;
國家規定的其他禁止經營加工情況。
第十一條木材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屆滿後仍需繼續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木材經營加工單位和個人必須在有效期屆滿30天前向原發證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換發木材經營許可證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原木材經營許可證無效。
第十二條木材經營加工單位需要變更單位名稱、法人代表、經營加工場所等,應當向原審核、批准機關申請辦理木材經營許可證變更手續。
第十三條木材經營加工單位應當建立購銷台帳制度。收購木材時,應向供貨方索取合法來源證明並妥善保存備查。
⑻ 生產許可證如何合法的讓他人使用!
一、不可以讓其他生產者使用自己的生產許可證號,這種行為屬於出借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是違法的。
根據《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第四十九條
「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出租、出借或者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產許可證。
違法接受並使用他人提供的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所以不可以讓其他生產者使用自己的生產許可證號
二、讓他人合法使用自己的生產許可證的方式
雙方可以進行委託代加工的形式,由委託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或由生產提供單位自行采購原料),受託方只代墊部分輔助材料,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加工貨物並收取加工費。
雙方簽署委託加工協議書,把相關的加工產品的品種、數量、報酬、管理等等在協議書上說明,雙方簽字蓋章後,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再到當地質監局進行合同備案,手續完成後對方就可以合法的使用另一方許可證證書、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了。
(8)加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食品委託加工備案應提供以下材料:
1、委託加工備案申請書;
2、委託企業和被委託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營業執照應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有效的,經營范圍應當覆蓋申請委託加工備案的產品。營業執照上應分別加蓋企業公章);
3、公證的委託加工合同和公正書復印件。(公證可在任一方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
4、被委託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5、委託企業的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如產品標注委託企業生產許可證編號時提供);
對委託加工未納入食品質量安全市場准入管理食品的,僅提供1、2、3。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公正的委託加工合同和公正書需提供原件確認。
食品委託加工產品標注式樣應符合以下規定:
1、有證企業委託有證企業(有證是指食品生產許可證):
須標注委託方名稱、地址和許可證編號。可不標注被委託方的有關信息,由委託方承擔食品質量安全責任。
2、無證企業委託有證企業:
標注委託方名稱、地址以及被委託方的名稱、地址和生產許可證編號。
3、委託企業名稱和被委託企業名稱應為同一字型大小。
委託加工備案申請程序:
1、填寫《委託加工備案申請書》;
2、企業將申請材料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局對申請材料及委託加工備案合同初審;
3、企業持初審符合要求的委託加工備案合同到具有資格的公正部門公正;
4、企業將所需申請材料報市局;
5、市局自收到備案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備案。
五、受理部門及聯系方式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生產許可證
網路-委託加工
⑼ 小作坊食品加工許可證好辦嗎需要准備什麼
小作坊食品加工許可證必須符合《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方可辦理。
以甘肅為例:
《甘肅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開辦食品小作坊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有獨立的生產加工場所,場所面積與生產加工能力相適應,布局符合工藝流程要求;
2、生產場所應當清潔衛生;
3、具備與生產加工食品品種相適應的設施設備,上、下水通暢,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和洗滌以及必要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設施;
4、生產區與生活區有效隔離,防止待加工食品與食品原料、成品及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或者不潔物品;
5、地面應用無毒、防滑的硬質材料鋪設,無裂縫,排水狀況良好;牆壁應當使用淺色無毒材料覆塗;房頂應無灰塵;生產場所內的廁所應為水沖式;
6、具備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規定的其他條件。
《甘肅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監督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食品小作坊辦理食品生產登記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4、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和培訓合格證明;
5、生產經營場所的合法使用證明。食品小作坊申請者還需提交生產加工場所平面圖、擬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說明及原輔料、食品添加劑清單。
(9)加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中規定食品生產者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期的,應當在該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的食品葯品監管部門提出申請;
對於食品生產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不足30日或者有效期屆滿後提出申請的,按重新申辦食品生產許可受理;
有效期屆滿前無法做出許可決定的,企業應當在許可有效期屆滿後停止生產,待許可機關做出准予許可決定後方可恢復生產;
重新辦理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可沿用原許可證編號。
食品生產許可證超過有效期限、被撤回、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的,食品生產者應當依法辦理食品生產許可注銷手續;
未辦理注銷手續繼續開展食品生產活動的,視為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食品生產違法行為。
獲證食品生產者因季節性或其他原因停產半年以上的,恢復生產時應當由食品葯品監管部門開展一次日常監督檢查。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關於小作坊食品加工的咨詢
⑽ 新的食品安全法頒布後,個體小作坊型式的食品加工生產經營者如何辦理相關許可證以及營業執照
首先,在質監局辦理食品經營生產許可證,這個是辦理個體營業執照的前置許可,即必須先辦這個證才能在工商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
其次,辦理完許可證再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
小作坊食品加工許可證辦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困難:
1、生產場地:取食品生產許可證對生產場地的選址,工藝流程,要求人流物流要分開防止交叉污染,配備消毒設備,通風系統,採光等都有嚴格要求。
2、生產人員:食品生產許可證審核,要求必須要有實驗室,滿足產品出廠檢驗要求。化驗員執證上崗,所以需要企業自己去培訓化驗員.
3、設備設施:取證有明確的生產設備和檢測設備要求.而小作坊對這些設備的投入費用一般都很難承擔.
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需要准備的材料:
1、有效期內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投資人的資格證明或身份證復印;
4、經備案的企業標准(無國家標准企業採用的企業標准);
5、生產加工場所有關情況、平面圖(標尺寸、面積等主要參數)及其有權使用證明材料(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或租賃合同);
6、周圍環境平面圖;
7、各功能間布局圖復印件(標尺寸、面積等主要參數);
8、設備布局圖;
9、工藝流程圖(附關鍵參數說明);
10、當地環保部門核發的符合要求的證明文件復印件(環境影響批復及驗收報告或環保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11、產品出廠檢驗報告、原始記錄、產品比對實驗報告、委託檢驗協議及報告;
12、產品使用說明書或產品標簽;
13、各項質量安全產管理制度文本及清單;
14、生產設備、檢驗設備清單及有權使用證明(購買憑據、合同或企業自我承諾書);
15、現行有效的國家、地方、行業標准清單及文本;
16、生產過程中所需的各種規程、作業指導書等工藝文件;
17、原輔材料、包裝材料、食品添加劑等產品供應商的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合格檢驗證明或報告;
18、申請書格式文本;
19、各項企業質量安全記錄(與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相對應);
20、其它相關證明文件(如:員工健康證、檢驗員證等)。
(10)加工許可證擴展閱讀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應具備的條件
1、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 體工商業經營;
2、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經營能力及業務技術。
應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報告;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1、城鎮待業青年和其他無業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待業證明;
2、退、離休人員應持退、離休證,提前退休憑單位退休證明;
3、辭退職(包括留職停薪)人員,應持有原單位批準的證明;
4、下崗職工,應持有勞動部門的下崗證;
5、農村村民,應持有當地鄉(村)證明。上述人員登記時須持身份證,外地人員還須持有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證,證生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18周歲以上,50周 歲以下)。
(三)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表;
(四)經營場地證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應遞交房產產權證明,產權人把此房作為經營用房的證明;
2、利用自用公房應遞交房管部門的住改非證明;
3、經營場地租用的,應遞交房屋租憑協議和房屋產權證明;
4、經營場地在路邊弄口,應遞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門的佔用道路許可證或批准件;
(五)申請從事國家有關專項規定的行業或品種的生產經營,應提交許可證或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
(六)聘用從業人員的,應提交與從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從業人員的身份證明;
(七)登記機關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