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代理人
A. 網上保險和代理人保險
網上保險產品眾多,保費相對於線下渠道下降不少,而不同產品投保規則不同,每個人的實際情況也不相同,需要詳細解讀細節,這些直接關系著理賠。沒有專業的保險知識,很容易瞎買亂買。代理人渠道多數是儲蓄型,保費相對線上較高,甚至有些產品還會捆綁銷售,如果是預算有限的家庭,往往保費會超出。另外,代理人多數情況是熟人或熟人介紹,熟悉的不一定專業,這就為後期理賠埋下隱患,請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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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保險險代理人指的是什麼人
首先你要明白「代理」含義,你大概是詢問平安保險的吧,代理就是說回你和保險公司之間的關系不答是員工關系,而是合作關系,互惠互利。基於這點,保險公司不會對你提供社保等福利,但可以享受保險公司在某些為合作對象的獎勵機制。(這一點是基於全球保險代理人)而國內目前保險代理人做的事情基本和營銷保險沒的區別,拿平安保險舉例:就是多了一個催促交費被保險人名單,可以有適當收入,主要還是以銷售保險為主。平安保險代理人月收入主要是保險傭金組成,如果你當月未銷售保險那麼當月很可能是零工資(平安還有點催促交費人員名單工資),但是如果連續三月(有些是兩個月)未銷售保險代理人,保險公司會自動和你解除代理關系。
C. 泰康人壽保險的代理人是什麼意思
就是代理銷售泰康人壽保險的人,不屬於泰康人壽的職工,不屬於勞動法規的調整范疇。就類似於代理銷售企業產品的經銷商一樣的,只是無需營業執照的經銷商。
D. 如何成為一位出色的保險代理人
您好,想要成為一位出色的保險代理人首先至少要通過保險代理人資格證考試,另外還要選擇一個好的正規的保險公司,主動學習掌握一些好的技巧,如適當的利用一些好的平台(http://tieba..com/p/3687683321)推廣自己品牌與業務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有耐心和責任心,祝好!
E. 保險代理人需要的專業知識有哪些
保險代理人的出現,為完善保險市場,溝通保險供求,促進保險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具體說:
第一,直接為各保險公司收取了大量的保險費,並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
第二,保險代理人的展業活動滲透到各行各業,覆蓋了城市鄉村的各個角落,為社會各層次的保險需求,提供了最方便、最快捷、最直接的保險服務,發揮了巨大的社會效益。
第三,直接、有效地宣傳和普及了保險知識,對提高和增強整個社會的保險意識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進一步促進了我國保險事業的發展。
第四,保險代理人的運行機制,對國有獨資保險公司的機制轉換,有著直接和間接的推動作用,對領導有啟發,對員工有觸動。大家都從中深刻地認識到,國有獨資公司必須建立起適應市場需求的營銷機制。另外,保險代理作為一個新興的行業,它的發展能容納大批人員就業。日本從事保險代理的人,約占國民的1%,隨著我國保險事業的不斷興旺發達,保險代理人的隊伍將日益擴大,從而在安置就業方面,將發揮一定的積極作用。
崗位要求
持證上崗與培訓:
1、《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有效期3年。
2、《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展業證書》或《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執業證書》
崗前培訓與持續教育:
崗前: 不少於累計80小時,其中法律及職業道德教育不少於12小時。
上崗後:不少於累計36小時,其中法律及職業道德教育不少於12小時。
業務范圍
保險代理人業務范圍:代
保險代理人
理推銷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費,協助保險公司進行損失的勘查和理賠等。兼業保險代理人的業務范圍是:根據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批準的代理險種,代理銷售保險產品,代理收取保費。個人代理人的業務范圍是:財產保險公司的個人代理人可以代理家庭財產保險、運輸工具保險、責任保險和被代理保險公司授權的其它險種。人壽保險公司的個人代理可以代理個人人身保險,個人人壽保險,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個人健康保險等業務。保險集團公司內部的財產保險公司、人壽保險公司、健康保險公司,在獲得保險監管機構批准後,子公司之間相互開展了交叉銷售業務。個人代理人的業務范圍也有所擴大。
法律特徵
保險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是由保險法和民法調整的行為。
保險代理人的保險行為受保險法的約束。《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章「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第七章「法律責任」中很多法條對保險代理行為做了規定。另外,保險代理屬於民事法律行為,所以保險代理行為又是由民法調整的。
(二)保險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是基於保險人授權的委託代理。
保險代理人的代理權產生於保險人的委託授權,屬於委託代理。委託代理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保險代理合同是保險人與保險代理人關於委託代理保險業務所達成的協議,是證明保險代理人有關代理權的法律文件。
(三)保險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是代表保險人利益的中介行為。
從法律角度看,保險代理人在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代表保險人的利益開展業務。從市場角度看,保險代理行為是保險市場的中介行為。
(四)保險代理人的權力既包括明示權力,又包括默示權力。
明示權力是指以一定的形式約定的權力,即在代理合同中,保險人授予保險代理人的權力。
默示權力是相對於明示權力而言,是指依據法律規范或被社會公認的慣例,代理人為盡其職責通常必須採取的行動,即應該有的權力。
權利與義務
保險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依據保險代理合同而產生的。保險代理合同是保險代理人與保險人明確雙方所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協議。一般來講,保險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包括以下內容:
權利
1.獲取勞務報酬的權利。保險代理人有權就其開展的保險代理業務所付出的勞動向保險人收取勞務報酬。獲得勞務報酬是保險代理人的最基本的權利。保險代理人的勞務報酬即為傭金,保險代理合同可約定傭金的支付標准和支付方式。
2.獨立開展業務活動的權利。保險代理人在保險合同授權范圍內,具有獨立進行意思表示的權利,即有權自行決定如何進行保險業務活動。
義務
1.誠實與告知義務。保險代理人是基於保險人授權從事保險代理業務,其代理行為的後果由保險人承擔,所以,保險代理人必須遵循誠信原則,也即保險代理人必須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2.如實轉交保險費義務。受保險人委託,保險代理人可以在業務范圍內代理收取保險費,代收的保險費應按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轉交保險人。保險代理人無權挪用代收的保險費。此外,對於投保人欠交的保險費,保險代理人也沒有墊交義務。
3.維護保險人權益義務。保險代理人不得與第三者串通或合夥隱瞞真相,損害保險人的利益。在代理過程中,保險代理人有義務維護保險人的利益。這是由保險代理關系和代理活動的特點所決定的。
工作內容
1、負責代理推銷保險產品,協助保險公司進行損失的勘察和理賠;
保險代理人
2、向消費者宣傳保險知識,解釋保險條款,點評產品,分析個人財務需要;
3、為消費者設計保險方案,制定保險計劃;
4、協助客戶挑選保險公司的優勢產品;
5、協助客戶辦理相關投保手續(簽訂投保單、保單送達、保單保全、保費收取);
6、根據客戶的需要,為其提供優質的售後服務;
7、定期回訪老客戶,維護潛在客戶;
8、被保險人出險後,協助其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等。
職業道德編輯
保險代理人的職業道德是指從事保險代理職業的單位或個人在保險代理工作中所遵守的行為規范的總和,具有誠信特點和法律性特點。主要包括:
誠實信用
守法遵規
專業勝任
客戶至上
勤勉盡責
公平競爭
保守秘密
F. 什麼是保險代理人
我國《保險法》第117條規定:「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傭金,並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保險代理機構包括專門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和兼營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兼業代理機構。」由此可知,保險代理人分為專業代理人、兼業代理人和個人代理人三種。保險代理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從事保險代理業務。
G. 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的關系
1、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委託代理關系。
2、保險代理人在保險公司授權范圍內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
3、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公司的委託,向保險公司收取代理手續費,並在保險公司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
4、保險代理人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以保險人的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包括招攬業務的宣傳推銷活動,接受投保,出立暫保單或保險單,代收保險費,代理查勘理賠等。
5、代理費用通常根據業務量比例支付。
(7)保險的代理人擴展閱讀
保險代理是代理行為的一種,屬於民事法律行為。保險代理行為的主體是保險代理人。通常保險代理人分為專業代理人、兼業代理人和個人代理人三種。
1、專業代理人
專業保險代理人是指專門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代理公司;
2、兼業代理人
兼業保險代理人是指受保險人委託,在從事自身業務的同時,指定專用設備專人為保險人代辦保險業務的單位,主要有行業兼業代理、企業兼業代理和金融機構兼業代理、群眾團體兼業代理等形式。
3、個人代理人
個人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辦保險業務並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個人。個人保險代理人又分為保險代理從業人員和保險營銷員。
參考資料
太平洋保險官網-《什麼是保險代理人?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什麼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