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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人大授權

發布時間: 2020-11-30 12:28:52

A. 到底什麼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我一個老百姓能怎麼參與其中分得一杯羹嗎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為「混合所有制經濟」注入了新的內容,指出「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同時強調,「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議進一步明確了混合所有制經濟的發展方向和路徑,使之成為深化國企改革新的有效載體、新的動力。
經濟的又一趨勢面前,參與混改的金融服務商參差不齊。區別於機構投資者,面對形形色色的宣傳信息,投資者個人往往因信息不對稱難於分辨金融服務商的質量進而導致投資受損。
通過項目主體資質,混改力度,金融企業風險控制方式多角度多層次的比較分析,幫您鑒別專業致力於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金融服務商。
1投資者對混合所有制的認識
投資者對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態度從盲目跟風回歸理性分析,著眼點從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概念落實到混合所有制金融服務商的盈利模式和核心競爭力。隨著國家陸續出台的一系列混改政策,國內各大券商研究機構也陸續將行業研究重點放在混合所有制經濟。分析顯示:
·國企改革是大勢所趨,央企改革是今年的重點。
·地方政府的改革決心和扶持力度
·混改金融服務商的盈利模式和風控措施。並非所有的政府項目都具備優質信譽,這時,判斷混合所有制經濟金融服務商的風控措施就顯得至關重要。
其中,投資者對混改的關注可以從項目入手,如魅力江城——重慶合川小安溪生態新城;武當山靜樂港鎮國際旅遊項目園區;葛洲壩集團配餐中心等。關注項目的預期盈利可以幫助投資者降低投資風險。
2決定混合所有制經濟改革效果的常見問題:
1.民營企業進入國有企業持有股份,必須是基於自願原則,絕對不能強迫命令,這是最基本的法則。
2.股權比例的合理適當安排。民營企業成為混合所有制以後,很重要的是它的比例如何安排,這就有一個預先設計的問題。現在民營企業入股國有企業的也有不少,但這樣的一些民營企業入股,實際上是陪襯、點綴的作用,沒有起到在機制體制方面發揮彼此優勢的作用。如果民營企業進入國企,所佔比例不能太少,不能只搞佔比1%、2%的混合所有制,要佔到10%以上甚至達到30%,應該說就能起到在管理中的補充作用。國企有國企的優勢,民企有民企的優勢,能夠實行優勢融合、互補,是一個關鍵。
3.要有經營管理權和分紅派息權。民營企業入股後,作為混合所有制中的股東,必須充分保障它的合法權益。這個合法權益有兩個重要方面,一是經營管理的權利,一是分紅派息的權利。
4.要有員工及管理層持股。混合所有制應該從更大的角度去看,務必加入員工及管理層持股的「混合」。通過員工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可以促進國企的活力和效率機制的完善。最重要的是,通過這個方式,可以監督、制約國企的董事長、總經理等內部人的權力,對國企反腐倡廉形成體制上的保障。
5.混合所有制經濟需奠定一些社會屬性的基石。
第一是契約。要定一個契約。從法律上說,契約是雙方當事人共同定義的權利和義務,又是共同履行的一種法律行為,按照法律契約論的觀念,沒有契約就沒有正義和公正可言,沒有契約經理人是不可能「混」在一起的。這里的核心在於有沒有一個契約能夠保證所有股東按照自己的目標和訴求進入這個經濟體,在這個經濟體里其權益能否得到保護。
第二是法治。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核心是要講法治。不講法治,游戲規則沒法進行到底。具體體現在三個「化」:去行政化,公司治理要嚴格按照公司化進行運作,形成以資本為紐帶的督導體系;法治化,所有股東要按照簽訂的契約,實現契約主體的公平,不存在沒有法律依據的特殊股東;市場化,混合所有制經濟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導向,就是要探索由「三管」變為「一管」為主,由掌控國有企業變成掌控國有資本,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市值管理是資本管理的重要實現形式。

3企業實踐的初探
具有BOT項目經驗的上市公司通過減持和公開募集的方式回籠資金,尋找可供對接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項目。這一利好消息曾推動基建類企業股票的短暫上漲。隨著投資者的理性回歸,更多券商及普通百姓更多的把投資焦點集中在:從事混改的金融服務商本身的資質和項目經驗,以及政府的改革決心,下面我們通過「魅力江城——重慶合川小安溪新城」項目分析企業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實踐。
項目名稱
魅力江城——重慶合川小安溪生態新城
合川生態城(小安溪生態產業園)是合川建設城市發展新區的「主戰場」,是合川主城區向西南拓展的重要組團,是完善大小城市功能的重要載體,建設是集居住、商業購物、文化產業、生態旅遊、健康休閑為一體的生態新城。項目符合生態新城建設的定位和特點,兼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項目優勢
  生命健康產業被稱為未來十大「朝陽行業」之一,是具有巨大市場潛力的新興產業。
啟動區包含了園區建設條件最成熟的花園村片區、小安溪生態產業園核心區4號湖片區和龍游寺佛教文化區,其選址有以下7大優勢:用地條件優越、區位優勢突出、綜合物流優勢明顯、生態環保優勢明顯、人文優勢明顯、鹽鹵養生文化盛行、與渭沱物流(醫葯)產業園成互補優勢。
(一)濕地公園項目
結合「北斗七星湖」景觀策劃,4號湖為濕地公園的核心區,蓄水後常水位達到208m,形成湖面約1400畝,現正進行口門工程設計。濕地公園基礎及配套設施計劃總投資約33.6億元,建成後的濕地公園將為健康休閑項目的入駐提供便利條件。
(二)文化旅遊項目
目前已完成龍游寺佛教文化園項目、戀水金沙鹽浴文化休閑項目、合家歡·游樂園項目、金沙水岸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巴山夜雨文化園項目等5個文化旅遊項目的策劃包裝,預計總投資約21.4億元。上述項目的推出,將有效提升周邊土地價值、帶動相關建設項目,從而達到以點帶面有效推動園區的整體發展的效果。  
項目金融服務商
上海棕石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該公司在傳統P2C金融模式的基礎之上,連接國有資本和民間資本市場,致力於幫扶混合所有制金融發展合作、為有意與國有企業攜手的民間資本提供精準的金融信息導航服務。利用P2C金融模式來引導疏通國有企業資金不平衡所導致的民間資本無法進入的問題。在為混合所有制金融體系實現資產收益增值的同時,也為國私雙方的資金融匯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
棕石金服作為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商,用五重風控機制,保障資金安全,為客戶保障風險。
·穩健的投資風格
集團的風控機制是基於自我運營和第三方合作的原則建立。其自身建立了一支完善、高效的復合型人才團隊,同時也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等第三方合作團隊。專業的人才隊伍確保投資項目能夠在事前盡職調查,事中過程管控及事後退出機制上選擇最佳的合作方式。同時根據每個項目的運營需要,我們聯合其他第三方機構對該項目提供有效支持,確保項目成功。
對於項目投資而言,風險控制流程主要包括項目立項初審、盡職調查、項目組內部審議、投資決策委員會評審。要求受資方(即資金的使用方)提供完善的等值抵押,或股權,或實物,或由地方人大通過的財務償付決議。
·項目的資信實力
項目運營的主要合作方由政府公共類項目、國有資產平台公司、民間大型資本企業項目組成,運營對接促進混合所有制。項目由政府批准,投資方參與持股、控股、參股的形式實現獲利。
·公正的還款保障
項目統一由人大授權實施,以立法形式保障還款來源。同時,與央企的捆綁合作,利用雙方的風控機制,實現平台獨有的雙保障體系。
·資金雙重監管
資金流向透明---所有資金都設立相關的專款專用賬戶,且由賬戶開設銀行對資金進行監管。
資金通過銀行進行監管,雙方一旦達到成交意向,並完成交易,銀行接到雙方成交指令,很好的規避了部分交易的信用風險,真正解決了雙方在交易過程中互相擔心的問題。銀行可謂是最值得信賴的地方。銀行資金監管的介入,可提高雙方的誠信度,構建安全交易平台。同時加強銀行賬戶開設及融資資金監管的力度,一是明確新增銀行賬戶開設的審批程序,二是對新增融資資金實行共管,通過財政對公司每筆融資資金使用的監管,確保融資資金使用規范、安全、高效。在使用過程當中,由微通股權[206060]對所有的資金進行使用監管,保證專項款不挪作他用。資金流向公開—上市公司、證監會雙重監管。
上海微通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實現上市,提高了公司信用等級,完善了公司資本結構,此外,上海得微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其技術模型採用國內先進成熟的模式,並針對優質企業運營的特點進行了優化創新,使其從基金構建模型到運營管理等各方面達到最佳狀態。公司秉承「誠信、服務、團隊、創新」的價值觀與「經營信用、管理風險、經營團隊、管理品牌」的理念,憑借先進的人本思想和良好的制度安排,有能力對所有的資金進行使用監管。
·投資人優勢
資金注入項目中,反向持股,保證資金回款,落實專款專用。

B. 重慶市審計局的職責有哪些呢

機構概況
重慶市審計局成立於1983年9月,是經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審定、市人民政府批准,主管全市審計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根據《憲法》和《審計法》規定,實行雙重領導體制,對市人民政府和審計署負責並報告工作,審計業務以審計署領導為主。審計管轄范圍為本級人民政府各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市屬國有金融機構和企、事業組織,以及其他按照《審計法》規定應當接受審計的事項。
重慶市審計局下設25個職能處(室):辦公室、綜合處、人事教育處、法制處、機關黨委、監察室、計算機應用管理處、內部審計管理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經濟責任審計處、財政審計處、金融審計處、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行政事業審計處、經貿審計處、農業審計處、移民審計處、社會保障審計處、外資運用審計處、工業審計處、市政建設審計處、教科文審計處、商貿審計處、資源環保審計處、交通審計處;1個事業單位:重慶市審計中心(重慶市審計科研培訓中心)。機關黨委、機關工會、團委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領導全市審計工作,確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審計工作計劃。

二、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規章和審計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本市審計工作地方法規、規章。

三、對市級預算執行情況、市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四、向市政府提交同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同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五、對下級的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六、按《審計法》規定和審計署、市政府授權,對國有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七、對市屬國有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八、對市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和審計署授權的中央在渝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配合和參與審計署安排的有關審計項目。

九、對市級重點建設項目和國家投資的其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十、對市政府有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市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十一、按照審計署授權對移民資金等中央專項資金進行審計監督。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實施對黨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群眾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的市管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監督。

十三、按審計署授權和市政府交辦對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十四、對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十五、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地方、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十六、對下級審計機關進行業務領導,組織進行全市行業審計和專項資金審計,並受理被審計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對審計機關審計決定的復議申請。

十七、負責全市內部審計工作的業務指導與監督,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

十八、組織全市審計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指導全市審計社團組織的工作。

十九、負責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精神文明建設和廉政建設,組織指導全市審計人員的教育培訓和職稱評審考試工作。

二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和任務。

辦公地址:重慶市渝北區龍溪街道金山路8號

郵政編碼:401147

工作聯系電話:67518599(工作時間) 67519108(夜間及節假日)

群眾舉報電話:67519175

C. 求《〈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理解與適用》一文。

我有pdf版,給我郵箱我發給你。pdf太長,沒法復制。給我郵箱call我一下。
司法解釋解讀11. 2010 人民司法·應用
《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
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理解與適用
文/ 李曉
為依法懲處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犯
罪,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和國家煙草專賣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了《關於辦理
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
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7 號)(以下簡稱《解
釋》),並於2010 年3 月26 日起施行。為便於司法實踐
中正確理解和適用,筆者對《解釋》的起草背景和主要
內容介紹如下:
起草背景和過程
2003 年12 月23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
察院、公安部和國家煙草專賣局共同印發了《關於辦理
假冒偽劣煙草製品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問題座談會紀
要》(以下簡稱《會議紀要》),對指導司法實踐中辦理假
冒偽劣煙草製品等刑事案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由
於實踐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加之《會議紀要》
作為法律依據的效力所限, 致使紀要一些條款在部分
地區、個別案件中得不到貫徹執行,迫切需要將其修改
完善後上升為司法解釋, 為嚴厲打擊制售假煙違法犯
罪活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煙草打假過程中, 還存在一些制售假煙的行為
因缺乏法律依據而難以定罪量刑的問題。例如,生產偽
劣煙草專用機械及卷煙輔料的法律適用規定不明確;
非法經營煙草製品行為的法律適用需要細化,在生產、
銷售偽劣煙草製品行為中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定罪、
定性問題等等。上述問題的不明確,影響了對生產、銷
售假煙、劣煙行為的懲處力度, 造成國家大量財稅流
失。還有一些假煙製造商使用含有致癌物質的工業香
精噴染煙絲,或者使用罌粟水噴煙葉,致使吸煙者上癮
並引起矽肺病等,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
鑒於上述原因,國家煙草專賣局向「兩高」提出了
《關於懇請聯合制訂關於辦理生產和經營煙草專賣品等
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的函》。最高法院
研究室、刑二庭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於
2007 年10 月17 日召開座談會,就《會議紀要》的實施情
況、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以及當前辦理涉煙刑事案
件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進行了討論,認為有必要製作
新的司法解釋,對辦理生產、經營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
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加以完善,以加大對制售假
煙的打擊力度,特別是加大對煙草專賣品知識產權的刑
事保護力度。因此,「兩高」研究室將起草關於懲處非法
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犯罪的司法解釋予以立
項,正式啟動了涉煙司法解釋的起草工作。
2008 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二庭和最高人
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國家煙草專賣局成立調研
組,在廣泛收集資料的基礎上,針對煙草打假工作中存
在的主要問題,起草了《解釋》初稿,並在福建省廈門市
召開了徵求意見座談會,聽取了來自福建、廣東、河南、
湖南、重慶的高級法院、檢察院、煙草部門的意見。根據
這次座談會意見和調研情況,對《解釋》稿修改後又征
求了全國各高級法院和最高法院5 個刑庭的意見。
2008 年5 月,「兩高」研究室會同公安部治安局、國
家煙草局在雲南省昆明市召開了由雲、桂、陝、浙、蘇、
鄂等6 省公、檢、法和煙草行政主管機關有關人員參加
的司法解釋徵求意見座談會。綜合各高院、各刑庭和雲
南會議參會省份的意見,對《解釋》稿進行了反復修改
後又徵求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公安部法
制局、治安局、國家煙草專賣局和有關庭室的意見。
2009 年2 月26 日,在京召開了由數位著名刑法教授和
煙草打假專家參加的專家論證會,逐條對《解釋》稿進
行了論證。2009 年9 月21 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專業
委員會討論後原則通過了送審稿。會後,我們按照刑事
專業委員會的意見對解釋稿進行了進一步修改、論證
和調研並徵求有關部門意見後,報送審判委員會討論。
2009 年12 月28 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
1481 次會議、2010 年2 月4 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
屆檢察委員會第29 次會議通過了《關於辦理非法生
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
題的解釋》。
主要內容
《解釋》共分10 條,分別明確了非法生產、銷售煙
013
人民司法·應用11. 2010 司法解釋解讀
草專賣品等犯罪行為所適用的具體罪名, 完善了非法
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犯罪按照生產、銷售偽劣產品
罪處理的定罪量刑標准和有關犯罪金額的計算方法,
明確了按照非法經營罪處理的定罪量刑標准以及有關
犯罪金額的計算方法,對犯罪競合、共犯、鑒定等問題
進行了規定。《解釋》同時還規定了以暴力、威脅方法阻
礙煙草專賣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以及煽動群眾暴
力抗拒煙草專賣法律實施,構成犯罪的,分別以妨害公
務罪、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追究刑事責任等。
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犯罪涉及的具體罪名。
《解釋》第1 條明確規定了涉煙犯罪涉及的5 個罪
名,即: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
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
冊商標標識罪,非法經營罪。《解釋》明確列出辦理非法
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適用的罪名,是為了
司法機關辦案掌握和方便適用。
該條第1 款規定了生產、銷售偽劣卷煙、雪茄煙等
煙草專賣品,銷售金額在5 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
百四十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煙草專賣法的規定,煙草專賣品是指卷煙、雪
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
束、煙草專用機械。《解釋》中寫明卷煙和雪茄煙,是因
為司法實踐中絕大部分煙草打假案件是偽劣卷煙和雪
茄煙,涉及其他煙草專賣品的案件較少。生產、銷售偽
劣卷煙、雪茄煙的行為方式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
定的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
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4 種行為方式。其中,摻雜、摻假
是指在卷煙、雪茄煙中摻入雜質或者異物,致使產品質
量不符合國家煙草專賣法律法規規定的質量要求,從
而降低或者失去應有的使用性能。以假充真是指以不
具有某種使用性能的產品冒充具有使用性能產品的行
為,例如用樹葉冒充煙葉非法生產的偽劣卷煙。以次充
好是指以低等級、低檔次的卷煙、雪茄煙冒充高等級、
高檔次的卷煙、雪茄煙的行為,例如用劣等卷煙冒充中
華、熊貓等高檔次卷煙。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是
指以不符合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質量
要求的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行為。對上述行為的判斷,
是打假工作的重點,2001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刑事案件具體應
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偽劣產品解釋》)
對此進行了明確規定。
《解釋》第1 條第2、3、4 款規定了非法生產、銷售
卷煙、雪茄煙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犯罪行為的定罪問題。
犯罪分子在生產和銷售假煙的過程中, 一般都假冒他
人的煙用注冊商標或者標識。同時,煙草專賣法第二十
條規定:「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必須申請商標
注冊,未經核准注冊的,不得生產、銷售。禁止生產、銷
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煙草製品。」第二十一條規定:
「煙草製品商標標識必須由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
定的企業印刷; 非指定的企業不得印刷煙草製品商標
標識。」對於制售假煙犯罪行為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
為,應當予以懲處,因此,《解釋》規定:「未經卷煙、雪茄
煙等煙草專賣品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卷煙、雪茄煙
等煙草專賣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情節
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以假冒注冊
商標罪定罪處罰。銷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卷
煙、雪茄煙等煙草專賣品,銷售金額較大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的規定, 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
罪定罪處罰。偽造、擅自製造他人卷煙、雪茄煙注冊商
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卷煙、雪茄煙注冊商
標標識, 情節嚴重的, 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的規
定,以非法製造、銷售非法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定罪
處罰。」關於侵犯上述知識產權行為的定罪處罰標准問
題,依照2004 年「兩高」《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
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4]19
號)和2007 年《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
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7]6 號)的
相關規定辦理。
《解釋》第1 條第5 款規定:「違反國家煙草專賣管
理法律法規,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無煙草
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特種
煙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
可證明,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該
款規定的4 種許可證明是依據我國煙草專賣法的有關
規定列舉的。需要注意的是關於煙草專賣品准運證的
問題,在徵求意見過程中,對此問題有兩種不同意見。
一種意見認為, 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一條明確規定沒有
煙草專賣品准運證或者超過准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或
者自運煙草專賣品的, 由煙草專賣行政機關予以行政
處罰。也就是說,沒有準運證不能運輸煙草專賣品,這
種行為同樣違反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 應當認
014
司法解釋解讀11. 2010 人民司法·應用
定為非法經營罪。另一種意見認為,煙草專賣品與毒品
等違禁品不同,運輸煙草的情況比較復雜,對沒有煙草
專賣品准運證運輸煙草的行為一律依照刑法第二百二
十五條以非法經營罪處罰似不太妥當。經研究,我們采
納了後一種意見, 認為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一條雖然規
定沒有煙草專賣品准運證不能運輸,但是,這種運輸行
為畢竟和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未經許可,經營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有所不同。但是,雖然
該款內容沒有包括准運證的問題, 但不意味著沒有煙
草專賣品准運證而運輸的行為一律不以犯罪處理,對
於明知是非法生產、銷售的煙草專賣品而提供運輸等
便利條件的,按照《解釋》第6 條的規定,以共犯追究刑
事責任。
關於超范圍經營的行為是否按照犯罪處理的問
題,即有經營許可證件,但是違反了相關法規經營合格
的煙草專賣品的行為是否按照非法經營罪處理? 我們
認為, 有許可證但超范圍或者不按照規定的進貨渠道
進貨的行為,雖然違反了有關行政法規,但是對社會的
危害性不大,不宜按照犯罪處理,給予行政處罰即可。
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的定罪量刑標准和涉
案金額的計算方法。
《解釋》第2 條第1 款規定,偽劣卷煙、雪茄煙等煙
草專賣品尚未銷售, 貨值金額達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規定的銷售金額定罪起點數額標準的3 倍以上的,或
者銷售金額未達到5 萬元, 但與未銷售貨值金額合計
達到15 萬元以上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
定罪處罰。該款規定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犯罪
未遂的兩種情形。第一種情形是參照2001 年4 月「兩
高」《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
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 條第(2)項偽劣產品尚未銷
售, 貨值金額達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銷售金額
3 倍以上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定罪處罰
的規定,沿用至今;第二種情形,是指銷售金額和未銷
售金額分別計算都沒有達到定罪標准, 也就是說銷售
金額不足5 萬元,未銷售金額不足15 萬元,但兩者相
加的數額達到了15 萬元,按照未遂處罰的規定。這樣
規定的目的是嚴密法網、不輕縱罪犯, 也符合刑法理
論。司法實踐中,由於種種原因,絕大多數案件查到的
僅僅是偽劣煙草本身, 難以查清甚至根本無法查清銷
售金額,大量案件無法處理。為妥善解決這些問題,《解
釋》借鑒了2001 年《偽劣產品解釋》的規定。主要理由
如下:1.符合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的本質特徵。生產、
銷售偽劣煙草專賣品就是為了銷售, 已經生產和購買
後准備銷售的行為,其社會危害性是客觀存在的。如果
對這類行為中情節嚴重的情形也不定罪處罰, 將會使
絕大多數制售假煙的人逃避法律追究。2.符合刑法關
於犯罪既遂、未遂的理論。犯罪既遂,是指行為人實施
了刑法規定的全部構成要件的行為;犯罪未遂,是指行
為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 但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
因而沒有實施完刑法規定的全部構成要件。生產、購買
假煙, 尚未來得及銷售, 屬於銷售偽劣產品的未遂狀
態,構成犯罪的,應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未遂)定罪
處罰。3.符合立法原意。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生
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如果僅以銷售金額認定是否構成
犯罪, 則刑法條文規定的生產偽劣產品罪難以發揮應
有的作用。如果對尚無銷售的生產假煙者僅因沒有銷
售金額就不予追究,不利於打假工作的開展。貨值金額
的概念,是「兩高」2001 年《偽劣產品解釋》的規定,該
規定借鑒了產品質量法第七十二條的內容, 貨值金額
以違法生產、銷售產品的標價計算;沒有標價的,按照
同類產品的市場價格計算。4.未遂的定罪量刑標准,沿
用了2001 年《偽劣產品解釋》的規定,因為未遂畢竟沒
有銷售, 造成的社會危害性相對比較小, 為縮小打擊
面,《解釋》規定貨值金額達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
的銷售金額3 倍以上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
遂)定罪處罰。貨值金額15 萬元是入罪的標准,並不是
指數額要達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條各個量刑檔次的3 倍
以上,該問題依然按照《會議紀要》的規定辦理,即「偽
劣煙草製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分別達到15 萬元以上
不滿20 萬元、20 萬元以上不滿50 萬元、50 萬元以上
不滿200 萬元、200 萬元以上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
四十條規定的各量刑檔次定罪處罰。」
《解釋》第2 條第2 款規定,銷售金額和未銷售貨
值金額分別達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達到同一法
定刑幅度的, 在處罰較重的法定刑幅度內酌情從重處
罰。該款是關於銷售金額和未銷售金額分別達到不同
量刑標准或者均達到同一量刑標準的處罰原則。實踐
中存在兩種情形, 一種情形是既遂和未遂的標准均已
達到,但是分別處於不同的量刑檔次,例如:已經查清
的未銷售金額達到了第三個量刑檔次, 處7 年以上有
期徒刑,銷售金額5 萬元以上不滿20 萬元,是第一個
量刑檔次,即2 年以下有期徒刑,這種情況應當按照處
015
人民司法·應用11. 2010 司法解釋解讀
罰較重的量刑標准處罰。另一種情形是既遂和未遂的
標准均已達到,且在同一量刑檔次,但是數額又不能簡
單相加。考慮到此種情形的社會危害性比單純的一個
金額大,為不輕縱犯罪,同時也體現公平原則,故規定
了從重處罰。
第三款是關於未銷售的偽劣煙草製品貨值金額的
計算方法, 分為在不同環節查獲的偽劣卷煙或者無品
牌卷煙的價格計算,以及散支煙的計算等。一般分為兩
個步驟:一是查獲的未銷售的偽劣卷煙、雪茄煙,能夠
查清銷售價格的,按照實際銷售價格計算。二是無法查
清實際銷售價格,有品牌的,按照該品牌卷煙、雪茄煙
的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零售價格
計算;無品牌的,按照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
門出具的上年度卷煙平均零售價格計算。
非法經營罪的定罪處罰標准和涉案數額的計算方法。
《解釋》第3 條規定了按照非法經營犯罪處理情節
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的具體情形, 第4 條規定了非法
經營數額的具體計算方法。
情節嚴重的情形分為非法經營數額、違法所得數
額,卷煙數量和兩次行政處罰後再犯等3 種定罪標准。
非法經營數額在5 萬元以上的, 或者違法所得數
額在2 萬元以上的, 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規定的情節嚴重。關於非法經營數額定在5 萬元的問
題,主要考慮有兩個因素:一是從司法實踐中涉煙刑事
案件的統計數據分析, 進入刑事處罰的涉煙案件只佔
到所有涉煙案件的1.1%,數量不多,非法經營犯罪案
件打擊面不大, 其中非法經營數額在5 萬元以上的案
件占涉煙非法經營犯罪案件的一半左右, 如果把非法
經營數額提高到5 萬元以上或者10 萬元的話,有5 成
多的非法經營犯罪案件得不到處理, 總體考慮還是繼
續沿用《會議紀要》非法經營數額5 萬元的標准比較合
適。二是考慮到與其他司法解釋的協調和平衡問題,如
「兩高」2004 年《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
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關於假冒注冊商標罪的
非法經營數額是5 萬元,即本《解釋》第1 條第2 款適
用的數額。也就是說,若假冒煙用注冊商標犯罪的標准
是達到非法經營數額5 萬元, 而非法經營煙草犯罪的
標准不是5 萬元的話,執法上會存在不平衡的情況。
關於違法所得數額的問題,1998 年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
題的解釋》第17 條規定,違法所得數額是指獲利數額。
從司法實踐中查獲的案件看, 非法經營煙草的利潤在
50%左右,即非法經營5 萬元的話,獲利數額大約2 萬
多元。
非法經營卷煙20 萬支以上的,應認定為非法經營
情節嚴重的情形。這樣規定的主要理由:一是打假現場
經常查獲的是散支煙,沒有品牌和標價,但數量多,造
成的社會危害性較大; 二是考慮20 萬支卷煙的價格,
按照全國卷煙的平均批發價格計算, 基本和非法經營
數額5 萬元的標准相當。
《解釋》規定:「曾因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3 年內受
過2 次以上行政處罰, 又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且數額
在3 萬元以上的」, 也屬於非法經營罪的情節嚴重情
形。主要考慮是前兩次非法經營煙草行為雖然已經受
到了處罰, 但行為人在明知這種行為違法的情況下再
次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的,說明其主觀惡性深,對國家
煙草專賣制度的危害比初犯者更大,社會危害性大,這
種行為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的情形。考慮到應與單純
的數額或者情節區分開來, 同時也兼顧到前兩次行為
已處罰過,因此在規定情節的同時又規定了低於第(1)
項數額的情形,即第1 款第(3)項的規定。
對情節特別嚴重,比照情節嚴重的5 倍計算,即:
非法經營數額在25 萬元以上, 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
10 萬元以上的;非法經營卷煙100 萬支以上的。
關於非法經營數額的計算方法。《解釋》第4 條對
數額的計算進行了明確規定。分為兩種情形:一是非法
經營煙草專賣品,能夠查清銷售或者購買價格的,按照
其銷售或者購買的價格計算非法經營數額。二是無法
查清銷售或者購買價格的, 區分不同情況分別計算非
法經營數額:(一)查獲的卷煙、雪茄煙的價格,有品牌
的,按照該品牌卷煙、雪茄煙的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
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零售價格計算;無品牌的,按照查獲
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卷煙平均
零售價格計算。(二)查獲的復烤煙葉、煙葉的價格按照
查獲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烤煙
調撥平均基準價格計算。(三)煙絲的價格按照第(2)項
規定的價格計算標準的1.5 倍計算。(四)卷煙輔料的
價格,有品牌的,按照該品牌輔料的查獲地省級煙草專
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價格計算;無品牌的,按照查獲
地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上年度煙草行業
生產卷煙所需該類卷煙輔料的平均價格計算。(五)非
法生產、銷售、購買煙草專用機械的價格,按照國務院
016
司法解釋解讀11. 2010 人民司法·應用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下發的全國煙草專用機械產品
指導價格目錄進行計算; 目錄中沒有該煙草專用機械
的, 按照省級以上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目錄
中同類煙草專用機械的平均價格計算。
犯罪競合的問題。
實施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犯罪行為,可能觸
犯數個罪名,例如,生產、銷售偽劣煙草製品,首先要假
冒他人注冊的卷煙、雪茄煙注冊商標,如果假煙是偽劣
的,則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如果不是偽劣煙草
專賣品,則又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生產、銷售偽劣產
品罪和非法經營罪是一種法規競合,生產、銷售偽劣產
品罪和假冒注冊商標罪則是一種想像競合, 按照犯罪
競合擇一重罪處罰的刑法理論,《解釋》第5 條規定:
「行為人實施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犯罪,同時構
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侵犯知識產權犯罪、非法經
營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共犯的問題。
明知是指行為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情形。涉煙
刑事案件中突出的問題是為制售假煙的人提供生產、
倉儲場所,提供運輸或者郵寄等便利條件,甚至有的為
行為人提供製假技術和卷煙的配方, 還出現過提供煙
草專用機械的裝配圖紙等行為, 這些行為符合刑法關
於共犯的規定。
《解釋》第6 條規定了3 種情形:一是明知他人實
施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犯罪,而為其提供貸款、
資金、賬號、發票、證明、許可證件;二是明知他人實施
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犯罪,而為其提供生產、經
營場所、設備、運輸、倉儲、保管、郵寄、代理進出口等便
利條件;三是提供明知他人實施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
賣品犯罪,而為其提供生產技術、卷煙配方的。上述行
為應當按照共犯追究刑事責任。
偽劣煙草專賣品的鑒定問題。
1997 年7 月3 日國務院頒布的煙草專賣法實施
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假冒商標煙草製品的鑒別檢測
工作,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
直轄市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煙草質
量檢測站進行。」依據該規定和《會議紀要》第10 條規
定,目前假冒偽劣煙草的鑒定工作,由國務院煙草專賣
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省級以上煙草產品質量監督檢驗
機構, 按照國家煙草專賣局制定的假冒偽劣卷煙鑒別
檢驗管理辦法和假冒偽劣卷煙鑒別檢驗規程等有關規
定進行。假冒偽劣煙草專用機械的鑒定由國家質量監
督部門或其委託的國家煙草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根據
煙草行業的有關技術標准進行。《解釋》第8 條規定:
「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需要對
偽劣煙草專賣品鑒定的, 應當委託國務院產品質量監
督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
督管理部門指定的煙草質量檢測機構進行。」
煙草專賣執法保障的問題。
為維護國家煙草專賣制度, 依法保障煙草專賣執
法人員的合法權益,《解釋》第8 條規定:「以暴力、威脅
方法阻礙煙草專賣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 構成犯罪
的,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刑事責任。煽動群眾暴力抗拒煙
草專賣法律實施,構成犯罪的,以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
施罪追究刑事責任。」
《解釋》涉及的專業術語。
《解釋》第9 條規定:「本解釋所稱煙草專賣品,是
指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
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本解釋所稱卷煙輔料,是
指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本解釋所稱煙草專用機
械, 是指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煙草專用機
械名錄所公布的,在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
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的生產加工過程中,能夠
完成一項或者多項特定加工工序, 可以獨立操作的機
械設備。本解釋所稱同類煙草專用機械,是指在卷煙、
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
束的生產加工過程中, 能夠完成相同加工工序的機械
設備。」 該條規定主要為了辦案人員的方便和准確理
解。煙草專賣品和煙草製品的概念來源於煙草專賣法
第二條的規定, 卷煙輔料和煙草專用機械的規定參考
了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的規
定。同類煙草專用機械的解釋是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
有關專家提供的意見確定的。
《解釋》的效力問題。
《解釋》第10 條規定:「以前發布的有關規定與本
解釋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為准。」生產、銷售偽劣煙草專
賣品構成犯罪的行為, 涉及「兩高」《偽劣產品解釋》、
《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
問題的解釋》以及《會議紀要》等司法解釋和解釋性文
件,按照後解釋優於前解釋的原則,對此問題作出上述
規定。
(作者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017

D. 農村土地最新政策

如果不是當地政府公布的文件,這種傳言基本上都是謠言,因為國家不可能出台一畝地補償10萬這種,有的地方高得離譜有的地方且遠遠不足補償損失,因為它從根本上無視土地位置的增值條件。
農村農民的財產除了宅基地,就是承包地,目前國家為了合理的利用土地資源,加快農業發展,出台農戶承包地有償退出政策,承包地有償退出每個地方的補貼不一致!
自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出台以來,我國不少地區已經開展了農戶承包地有償退出試點。
在「推進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一條中,意見明確指出,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和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在農村改革試驗區穩妥開展農戶承包地有償退出試點,引導有穩定非農就業收入、 長期在城鎮居住生活的農戶自願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
承包地有償退出補多少錢?當前來看,承包地有償退出還只在少數地方展開試點,且試點地價格也會有所差別,以下面幾個地方為例:

重慶市梁平縣:原則上不得超過同期國家征地補償標准,試點期間每畝承包地退出補償指導價為1.4萬元。
四川農門村:永久退出按每畝每年1000元,補償30年,也就是3萬元/畝。長期退出每畝每年850元,補償14年。(注意,永久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交還給村集體;長期退出:將當地土地剩餘承包期限內(2029年之前)的 承包經營權交還給村集體。)
江蘇金湖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合並補償,以退出的承包地實測面積計算補償,補償標准為2.7萬元/畝。
從我國農業長遠發展來看,要想實現傳統農業到現代農業的轉型,土地規模化集中利用是必經之路,而當前「農業勞動力人均耕作土地面積不到10畝」的現狀顯然不能發展規模農業,因此讓條件成熟的進城農民有償退出承包 地意義重大。
承包地退出迎合了部分進城落戶農民的需求,但是最終農戶退還是不退還得從自身利益切實考慮,謹慎選擇。

E. 重慶航空到底是一個怎樣的存在

重慶航空作為重慶市直轄10周年的獻禮,為重慶市政府與中國南方航空公司共同組建,與中國南方航空共享機票預訂系統資源。其主基地機場為重慶江北國際機場。
重慶航空有限責任公司

總部:重慶市

主營基地:重慶江北國際機場

IATA代碼:OQ

ICAO代碼:CQN。

呼號:CHONGQING

公司組成:
中國南方航空公司是國內運輸飛機最多、航線網路最密集、年客運量最大的航空公司。國際國內航線600餘條,形成了以廣州、北京為中心樞紐,密集覆蓋國內,全面輻射亞洲,連接歐美澳以及非洲的強大航線網路,通往全球超過150個大中城市。2006年,南航年承運旅客超過4921萬人次,在國內航空公司中率先進入世界航空客運前十強。
重慶市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是1994年經重慶市人民政府批准組建的大型國有獨資投資公司。目前總資產達到111億元;擁有全資、直屬、控股企業6家,參股企業6家;經市政府授權現在主城區專項儲備土地約40平方公里,有力地支持了重慶市的重點項目建設。
中國航空龍頭企業和大型國有企業投資公司的通力合作,使重慶航空公司成為目前國內民航業界組建速度最快的航空公司,來自南航與重慶開發投資公司的骨乾和精英們在僅有的三個月時間里,用最專業的付出詮釋著激情與夢想,真誠與關愛的傳遞和延續讓重航精神更加深入人心。
重慶航空現有7架A320飛機,其中4架A320飛機、3架A319飛機。目前已開通北京、上海浦東、廣州、桂林、太原、昆明、廈門、溫州、三亞、南京、寧波11條往返航班。公司自開航以來,截止到2008年4月30日止,共安全飛行8690.67小時,4200個起落架次;實現運輸收入27557.05萬元、運輸總周轉量6453.62萬噸公里、承運旅客470178人;空防、飛行和地面安全形勢平穩,期間未發生過一起事故症侯和差錯,同時還處理多起不安全事件,並以優異成績圓滿完成"十七"和"人大"專機任務,實現了第一個安全年。一年來,我們的飛機從無到有,飛行從南到北,從東到西,日復一日,每一個航班,每一個起落,都承擔著重大的企業責任、社會責任和政治責任。
空客320飛機是當今世界上最為先進的單通道飛機,率先使用了電傳操縱系統進行飛行控制。重慶航空公司空客320機隊飛行員全部來自南航,安全飛行逾60萬小時,曾經出色地完成了多次專機任務,其中多名飛行員曾經執行過跨洋遠程航行,並以最專業的飛行技術出色地完成了每一次的飛行任務。
企業文化:
"激情、高效、責任感、有所為!"重慶航空公司立志成為重慶市場的領導者,用特色服務營造溫馨旅程,用熱情和愛心成就尊貴之旅。
全新的頭等艙和商務艙服務,結合川粵飲食特色的功夫茶和風味美食;重慶航空乘務員親切的微笑全程陪伴品牌航線,彰顯旅客尊貴價值。
機務工作者是"飛機"的醫生。重慶航空的機務骨幹都來自南方航空公司,這支精英團隊都具有較高的學歷和維修工程背景,飛機每一次的平安起飛和著陸是對他們辛勤工作最好的獎勵。
"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將不再是夢想。依託中國南方航空公司的強大支持,重慶航空擁有國內最完善IT管理系統,和一流的飛行運行控制系統,為重慶航空的安全運行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歷史見證夢想,重慶航空,引領藍天新航向,譜寫未來華美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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