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授權包括
① 法律常識中特別授權需包括哪些內容
以下解答主要用於訴訟過程中,正確區別一般授權代理和特別授權代理對於准確地授權以及維護自身權益至關重要。我國民訴法規定,民事訴訟代理分為一般代理和特別授權代理,委託事項和許可權應在授權委託書中載明。 一般授權代理是指代理人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證據、辯論、起草代寫訴狀等法律文書等訴訟權利。根據委託人授權,享有一般授權的代理人只能代理當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訴訟權利的代理。特別授權代理是指特別授權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權代理的訴訟權利外,還可行使代為和解、上訴等涉及當事人實體利益的訴訟權利
② 特別授權包括申請執行么
復按相關法律規定,特別授權不制包括申請執行。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託交的授權委託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③ 授權委託書中的特別授權指的是什麼,在委託書中是否可以省略
特別授權代理,授予代理人一定的處分實體權利的權利,如放棄、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等。特別授權要對所授權的實體權利作列舉性的明確規定,否則視為一般委託。
委託許可權授權是委託書最重要的部分。一般授權委託書只授予代理人代為進行訴訟的權利,而無權處分實體權利。在委託書上只需寫明「一般委託」即可。
(3)特別授權包括擴展閱讀:
特別授權注意事項:
1、委託人以特別授權賦予律師除了一般代理許可權以外,尚具有代理當事人對案件的實體問題處理直接做出決定並明確表態的訴訟代理。
2、我國《民事訴訟法》第59條規定,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因此,律師在訴訟過程中進行涉及處分實體權利的訴訟行為和其他一些重要的訴訟行為時,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④ 代理人的特別授權和一般授權有什麼區別
別授權是指代理人可對涉及你的重大權益的事項作主,而一般授權則需要你自己作出表態。一般地講,委託人只授予代理人一般授權,但若對代理人信任或者委託人不在當地,可給代理人特別授權。
⑤ 特別授權和一般授權在案件處理中有什麼區別
一、代理是民法中的一個概念,指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本人(被代理人)的名義向第三人(相對人)為意思表示或受領意思表示,而該意思表示直接對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為。在委託代理中,根據代理人授權許可權的不同,又可以分為一般授權代理和特別權代理兩類。一般授權代理是指代理人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證據、辯論、起草代寫訴狀等法律文書等訴訟權利。
二、根據委託人授權,享有一般授權的代理人只能代理當事人行使其一般民事訴訟權利的代理,包括下列內容:(1)代為起訴、應訴;(2)代理申請訴訟保全或證據保全;(3)申請迴避,向法庭提供證據,鑒定人和勘驗人,要求重新鑒定調查或勘驗請求調解,發表代理意見;(4)申請執行;(5)雙方商定的其他可以代理的事項。特別授權代理是指特別授權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權代理的訴訟權利外,還可行使代為和解、上訴等涉及當事人實體利益的訴訟權利。
三、特別授權代理許可權包括下列內容:(1)代為承認部分或全部訴訟請求;(2)代為放棄、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3)代為和解;(4)代為反訴;(5)代為提出或申請撤回上訴。
四、正確區別一般授權代理和特別授權代理對於准確地授權以及維護自身權益至關重要,律師事務所在與當事人訂立委託代理合同時,除接受一般代理外,還可根據具體情況,接受特別授權代理中一項或全項。在處理授權代理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特別授權代理必須有明確的授權列舉,如果僅僅籠統地在委託代理合同中寫上「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內容,則法律上只認為系一般授權代理;
2、雖然兩種授權許可權完全由當事人自己決定,但是無論哪種授權,律師都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盡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於重大事項,即使是享有特別授權代理的律師也不會擅自作主,他們會在取得當事人的同意的前提下做出決定。
3、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在案件進程中,如當事人對聘請的律師不滿意時,可單方面解除聘請合同。如因律師過錯,律師事務所應退回預收的全部律師服務費;非因律師過錯,所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⑥ 特別授權包括什麼
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⑦ 特別授權包括哪些
訴訟中的特別授權一般包括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申請調查取證,參與舉證質證,代為進行調解,代為進行和解,代為提起反訴,代為提起上訴,轉委託權等
⑧ 什麼是特別授權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五十九條:委託他人代為訴訟,必專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託屬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9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權委託書,應在開庭審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權委託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⑨ 法律常識中特別授權需包括哪些內容
一般授權指身份案件,當事人必須到場。特別授權一般指: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上訴代收法律文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