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備案與許可
『壹』 登記備案屬於行政許可嗎
不一定,也有行政確認。行政行為分為行政審批和行政確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徵收、行政給付、行政獎勵。而行政審批和行政確認是種最常見的行政行為,行政審批中就分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
『貳』 標准備案和登記是否屬於行政許可或行政審批
不屬於許可或審批,一般屬於行政確認
『叄』 備案和行政審批有什麼區別
審批一般是行政許可,沒通過審批,則不具備法律效力. 備案則是具備法律效力後的一種普通的行政管理服務.租賃合同要備案,不備案也生效,備案只是政府的需要加強管理.
『肆』 法律法規報批准和備案的區別
批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進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
審批有三個基本要素:一是指標額度限制;二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三是一般都是終審。審批最主要特點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即使符合規定的條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因此,在批准相對人的申請時,只是按照有關條件進行確認。只要符合條件,一般都予以准許。核準的條件都比較明確具體,便於確認。
備案:是指相對人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相關性文件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項的行為。
批准、核准和備案三者的區別是:
1、適用的范圍不同。審批制只適用於政府投資項目;核准制適用於企業不使用政府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備案制適用於企業投資中的中小項目。
2、審核的內容不同。審核制是對投資項目的全方位審批;核准制只是政府從社會和經濟公共管理的角度審核,不負責考慮企業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資金來源、經濟效益的因素。
3、程序環節不同。審批制一般要經過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初步設計等多個環節,核准制和備案制只有項目申請核准或者備案一個環節。
(4)行政備案與許可擴展閱讀:
審批、核准和備案統稱項目立項,是立項的三種形式,具體採用哪一種形式立項是根據項目及實施單位的性質、資金來源等因素決定的。行政審批即行政許可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徵:
1、行政許可是依申請的行為。以申請為起始,無申請即無許可。
2、行政許可是管理性行為。主要體現為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許可的單方面性。不具有管理性特徵的行為,即使冠以審批、登記的名稱,也不屬於行政許可。
3、行政許可是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外部行為。行政機關對其他行政機關,或者對機關直接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外事等事項的審批,則屬於內部管理行為,不屬於行政許可。
4、行政許可是准予相對人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實施行政許可的結果是,相對人獲得了人事特定活動的權利或者資格。
『伍』 備案屬於行政審批嗎
備案不屬於行政審批,但根據一些法律法規,不備案將會被予以處罰。
『陸』 批准、核准和備案三者各是指什麼,有什麼區別
批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進行具有限制性管理的行為。
審批有三個基本要素:一是指標額度限制;二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三是一般都是終審。審批最主要特點是審批機關有選擇決定權,即使符合規定的條件,也可以不批准。
核准:是指政府機關或授權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有關文件,對相對人從事某種行為,申請某種權利或資格等,依法進行確認的行為。因此,在批准相對人的申請時,只是按照有關條件進行確認。只要符合條件,一般都予以准許。核準的條件都比較明確具體,便於確認。
備案:是指相對人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相關性文件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告制定的或完成的事項的行為。
批准、核准和備案三者的區別是:
1、適用的范圍不同。審批制只適用於政府投資項目;核准制適用於企業不使用政府資金投資建設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備案制適用於企業投資中的中小項目。
2、審核的內容不同。審核制是對投資項目的全方位審批;核准制只是政府從社會和經濟公共管理的角度審核,不負責考慮企業投資項目的市場前景、資金來源、經濟效益的因素。
3、程序環節不同。審批制一般要經過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初步設計等多個環節,核准制和備案制只有項目申請核准或者備案一個環節。
(6)行政備案與許可擴展閱讀:
審批、核准和備案統稱項目立項,是立項的三種形式,具體採用哪一種形式立項是根據項目及實施單位的性質、資金來源等因素決定的。行政審批即行政許可有以下四個方面的特徵:
1、行政許可是依申請的行為。以申請為起始,無申請即無許可。
2、行政許可是管理性行為。主要體現為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許可的單方面性。不具有管理性特徵的行為,即使冠以審批、登記的名稱,也不屬於行政許可。
3、行政許可是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的外部行為。行政機關對其他行政機關,或者對機關直接管理的事業單位的人事、財務、外事等事項的審批,則屬於內部管理行為,不屬於行政許可。
4、行政許可是准予相對人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為。實施行政許可的結果是,相對人獲得了人事特定活動的權利或者資格。
『柒』 備案登記是否屬於行政審批
備案登記不屬於行政審批。
行政審批是指行政機關(包括有行政審批權的其他組織)根據專自然人、法人或屬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申請,經過依法審查,採取「批准」、「同意」、「年檢」發放證照等方式,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認可其資格資質、確認特定民事關系或者特定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行為。
『捌』 行政法上的許可制度與備案制度有什麼區別
行政許可制度與備案制度都是在政府機關所辦理的,但在其作用性質等方面有所不同,它們的區別為:
1、性質不同。行政許可是國家行政機關對不特定的一般人依法負有不作為義務的事項,在特定條件下,對特定對象解除禁令,允許他作為的行政活動。而備案僅僅是在國家行政機關進行了相關信息的提交,並沒有通過許可。
2、作用不同。行政許可是得到了行政部門的允許;而備案僅僅是將信息進行了補充和完善。
3、申請要求方面。行政許可的要求很嚴格,需要通過資質的審查和審批才能完成;而備案相對來說寬松很多,只需要提供相關資料即可。
4、開展項目方面。收到行政許可之後,可以進行在許可范圍內的所有項目;而備案所能開展的項目相對行政許可來說,要少很多。
『玖』 企業的項目備案屬於行政審批范圍嗎
是的,備案是項目立項的一種方式,是根據項目的性質所決定的。發改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登記備案證明,就是這個項目的立項手續,是一項行政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