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家授權書
發布時間: 2020-12-02 00:09:47
⑴ 某書畫裝裱店與書畫家趙某簽訂了一份委託書法創作合同,雙方約定,趙某交付裝裱店20副對聯作品,
1、趙某因為意外右臂骨折不能履行合同,屬於遭遇不可抗力,該合同可以撤銷或雙方協專商延期,趙某不用承屬擔違約責任。
2、趙某不能單方私自瞞著裝裱店以他人之作頂冒本人作品。書畫藝術作品有其單一性,即不可復制性和專屬性。如果趙某在裝裱店不知情情況下,以他人作品假冒本人作品(即題款用印等等都以趙某名義),則屬於欺騙。
3、藝術作品其他人無權代理創作,趙某也無權委託他人代理創作。如果創作作品無特定銷售對象,請人代筆、非執筆者簽名情況確實有,但那是作品無特訂購買對象,買方認可或默認。如果和購買者已經簽訂合同或約定,購買方要的是其本人作品。創作者必須按約定履行,否則是違約,要承擔違約的法律責任。
4、裝裱店可以退回全部作品,索回已付全部報酬,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和為貴。也許趙某真的不懂,以後雙方可能還有合作的可能;趙某應當誠懇道歉,以取得裝裱店原諒。建議雙方協商解決,不到萬不得已不必鬧上法庭。
⑵ 畫家和劇作家合作的漫畫 版權歸屬問題 我有一個劇本,想找一個漫畫家合作一本漫畫書,故事的主要人物
由你委託他人為你製作漫畫作品,這個你可以事先和漫畫製作人簽訂委託合同內,合同中明確作者是容漫畫製作人,但著作權,即版權,是屬於你的。著作權法17條規定,合同沒有明確約定或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作者)。
所以,如果要在法律上確定你是漫畫的版權所有人,一定要訂立委託合同,且在合同中明確作品完成後,版權屬於你!
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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