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經營許可證
㈠ 營業執照增加圖書零售需要什麼條件
營業執抄照增加圖書襲零售須經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許可,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出版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
單位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的,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許可,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須經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許可,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書籍經營許可證擴展閱讀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各區新辦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書或執照副本原件(增項企業用) 。
2、驗資報告。
3、房產證復印件。
4、租賃協議。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級職稱圖書發行員證書。
7、所有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8、增項企業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機,手機,郵編。
㈡ 淘寶上開書店,需要辦圖書經營許可證嗎
出版物零售經營許可證,零售挺好辦理的,批發難辦
㈢ 如何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一、凡申請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個人)須具備相應條件並向本局提交有關材料:
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設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業或其他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出租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⑴有確定的名稱和經營范圍;
⑵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
⑶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
2、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應提交的申請(書面)材料(統一用16開紙列印或書寫):
①發行單位名稱、地址及出版物存儲倉庫地址;
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文化程度、本市詳細住址、住宅及行動電話號碼等;
③經營范圍(圖書、報紙、期刊、電子出版物);
④經營方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遞);⑤經營出版物出租的經營場所周邊200米范圍內有否中小學校。
(3)書籍經營許可證擴展閱讀: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限:從2012年1月1日開始申請的有效期5年。
2013年5月,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19號文)和《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3]27號文)的規定,「設立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單位審批」和「從事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業務的單位變更《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或者兼並、合並、分立審批」項目已經取消。
一、原新聞出版總署頒發的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單位《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繼續有效,但限於按照原許可證登記事項開展經營活動,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不再受理有關連鎖經營單位變更登記事項申請;原核發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於有效期滿後自動失效。
二、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單位符合出版物總發行單位設立條件的,可依法向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申請出版物總發行資質;不符合出版物總發行單位條件的,可依法向所在地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核發批發、零售資質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㈣ 辦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都需要什麼
辦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報材料如下:
一、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批發申報材料:
1、到省新聞出版局領取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審批表;
2、申請書,載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住址、資本來源、資本數額等;
3、企業章程;
4、注冊資本500萬元的資信證明;
5、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進入批發市場的單店營業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獨立設置經營場所的營業 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填寫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圖;
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及復印件一份;
8、相應計算機管理條件的證明材料。
二、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各區新辦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書或執照副本原件(增項企業用);
2、驗資報告;
3、房產證復印件;
4、租賃協議;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級職稱圖書發行員證書;
7、所有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8、增項企業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機,手機,郵編。
(4)書籍經營許可證擴展閱讀:
根據《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
第七條 單位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二)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批發業務;
(三)有與出版物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設備和固定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面積合計不少於50平方米;
(四)具備健全的管理制度並具有符合行業標準的信息管理系統。
本規定所稱經營場所,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注冊登記的住所。
第九條 單位、個人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
(二)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零售業務;
(三)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㈤ 淘寶開店賣書也需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嗎
淘寶如此嚴厲
必須要的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現在都要的
㈥ 怎麼申請《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呢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是特定證書,開書店以個體形式只能以個體戶的形式辦,如果是有限公司只能去地級市的文化局,需要新聞出版署等機構授權單位審查辦理
受理、審查、審驗的前置條件
(一)許可條件 1、有確定的企業名稱和經營范圍; 2、經營者應當具有初級以上出版物發行員職業資格; 3、有與其業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有無數量限制(無) (三)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應載明單位名稱、地址、企業類型、資金來源及數額); 2、經營單位章程; 3、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明和身份證明; 4、資金信用證明; 5、經營者的身份證明; 6、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
㈦ 如何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1、到相關部門(所在地區行政大廳或文體局)提交申請報告,並提版供相應資料;
2、相關部門權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進行審核做出批准與否的決定,期間申請辦證人可查詢辦理進度;
3、相關部門批准核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不批準的做出書面說明。申請辦證人領取證件,張貼在經營場所顯眼位置。
(7)書籍經營許可證擴展閱讀: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報材料:
1、到省新聞出版局領取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審批表;
2、申請書,載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住址、資本來源、資本數額等;
3、企業章程;
4、注冊資本500萬元的資信證明;
5、經營場所的情況及使用權證明(進入批發市場的單店營業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獨立設置經營場所的營業 面積不少於200平方米),填寫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圖;
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職業資格證書中級及復印件一份;
8、相應計算機管理條件的證明材料。
㈧ 書刊經營許可證有法律依據嗎
1,書刊經營需要依據《出版管理條例》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2,《出版管理條例》規回定:
答第三十六條從事報紙、期刊、圖書的全國性連鎖經營業務的單位,應當由其總機構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審核許可後,報國務院出版行政部門審查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領取營業執照。
從事報紙、期刊、圖書總發行業務的發行單位,經國務院出版行政部門審核許可,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報紙、期刊、圖書總發行業務。
從事報紙、期刊、圖書批發業務的發行單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審核許可,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報紙、期刊、圖書的批發業務。
郵政企業發行報紙、期刊,依照郵政法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七條從事報紙、期刊、圖書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經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出版物的零售業務。
㈨ 淘寶網上出售書籍的店鋪,需要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沒人能幫到你。。。這個和是否有實體店,沒任何關系的。。。沒這個許可證,淘寶上就無法銷售書籍。。。你只能自己想辦法了。。。去你們當地的文化主管部門問一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