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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承保

發布時間: 2020-12-02 15:55:54

1. 商業險包括什麼險種

商業保險作為社保的補充,還是有必要購買的。這里推薦大家購買的是四大險,其他的類似教育金、年金險則是根據經濟情況,有富裕在考慮。每個家庭都一定需要的商業保險有五種。

醫療險解決的費用報銷。但是很多醫療費用是不屬於報銷范圍的,比如康復費用。重疾險就可以補充醫療險無法報銷的治療費,補償出院後的生活費。這樣在大病初癒後,也不用擔心經濟問題,安心養病。

5.家財險。

很多人不重視家財險,其實家財險也很重要。火災、水暖管爆裂、盜搶等等是家財險的保障范圍。而且家財險很便宜,兩三百就能免除上百萬房產和家裝損失的顧慮,算是很值得了。

如果,條件允許,這5大商業險都應該全面保障。另外,商業養老險雖然不是必須得,在經濟允許的情況下,准備一些商業養老險也是可以的。

2. 保險公司車輛保險部門:項目經理,專職承保人員,專職理賠人員,服務監督員。他們的許可權,和任務

你說的太籠統了,具體是哪級機構,總公司還是分支機構等,都不清楚。下面資料僅供參考。
一、 承保人概念、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第一條 承保人是公司專業技術系列中的業務技術系列職能,是指通過公司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的資格認定、從事業務管理工作的技術人員。承保人經公司總經理聘任後,在總經理授予的許可權范圍內行使管理職能。
承保人以其業務管理的專業技術區別於營銷人員,以其業務管理職責區別於行政管理人員。
第二條 承保人在級別的具體稱謂上,以「經理」兩字替代,由低到高分六個等級,分別為:五級承保經理、四級承保經理、三級承保經理、二級承保經理、一級承保經理和高級承保經理。
第三條 各級承保人的職責為: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保監會關於財產保險的相關規定;
2、正確貫徹公司各項業務管理制度;
3、准確執行各項業務操作實務,控制經營風險;
4、恪盡職守,上級承保人有效實施對下級承保人的監督控制。
第四條 承保配置於總公司、分公司級機構及支公司(含辦事處)、營業部的業務管理部門。各級機構的承保人崗位設置為:
1、總公司:
核保核賠崗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保險條款和公司業務制度的規定進行許可權內的日常承保、理賠處理或審核,提供風險管理的專業服務,提交相關業務分析報告,負責制定並實施核保核賠實務;
承保人管理崗位:負責制定承保人管理制度,並按公司有關業務制度進行承保人崗位設置、許可權制定、臨時授權、日常業務考核等;
代理人管理崗位:根據有關規定,負責制定公司代理人管理制度,並監督、指導相關管理制度的落實,負責所轄代理單位的資格初審和上報,組織代理人資格考試等;
條款費率管理崗位:負責新險的報備,並根據有關規定頒公司可經營險種的條款、費率等;
新險開發崗位:系統內新險的研製、開發與市場推廣;
業務組織與協調崗位:組織協調系統內日常營銷活動,研究和推進營銷管理及客戶服務模式的改革和創新;
大項目管理崗位:重大承保項目和組織協調和技術支持,異地承保項目的開發和管理;
單證和業務用章管理崗位:負責保險業務單證的設計印刷、號碼發放及使用登記,保險業務用章的刻制、使用、保管及相關管理制度的制定與監督落實;
臨分承保崗位:用監分的再保形式將合約以外的業務進行分保;
合約管理崗位:再保合約的新簽、續保;
賬單管理崗位;法定再保、合約再保、監分再保的賬單製作、報表統計;
業務統計崗位:匯總各分支機構業務統計數據,編制各類業務統計報表;
業務分析崗位:對各種業務進行科學分析,提供相應的分析報告;
業務稽核崗位:對業務經營過程進行全方位的審計、稽核;
內勤管理崗位:負責制定內勤管理制度及對業務內勤的管理。
2、分公司級機構:
核保核賠崗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保險條款和公司業務制度的規定進行許可權內的日常承保、理賠處理或審核,提供風險管理的專業服務,提交相關業務分析報告,提出相關核保核賠實務的修訂意見;
代理人管理崗位:建立代理人檔案庫,進行代理業務日常管理,貫徹、落實相關管理制度;
條款費率管理崗位:貫徹、落實相關的管理制度;
新險開發崗位:新險的市場調研、信息收集、可行性研究報告等;
業務組織與協調崗位:協調各相關業務部門關系,推動業務發展;
單證和業務用章管理崗位:建立單證保管實物庫,執行相關管理制度;
內勤管理崗位:執行公司相關的管理制度,負責業務內勤的日常管理;
業務內勤崗位:承保業務中投保單復核、業務許可權復核,保險單、批改申請、批單、保費收據的列印和初審,財務交接等;理賠業務的抄單、立案、業務許可權復核、結案登記、統計、歸檔等;各類單證的領用、登記、使用、回收、保管等;業務統計;下發文件及各類業務資料的登記、傳閱、保管工作。
3、中心支公司、營業部:
核保核賠崗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保險條款和公司業務制度的規定進行許可權內的日常承保、理賠處理或審核,提供風險管理的專業服務,提交相關業務分析報告,提出相關核保核賠實務的修訂意見;
代理人管理崗位:建立代理人檔案庫,進行代理業務日常管理,貫徹、落實相關管理制度;
業務內勤崗位:承保業務中投保單復核、業務許可權復核,保險單、批改申請、批單、保費收據的列印和初審,財務交接等;理賠業務的抄單、立案、業務許可權復核、結案登記、統計、歸檔等;各類單證的領用、登記、使用、回收、保管等;業務統計;下發文件及各類業務資料的登記、傳閱、保管工作。
公司可根據具體經營情況的變化,經總經理批准,對各級機構的崗位設置進行適當調整。
第五條 根據崗位職責的需要,公司總經理授予承保人一定的業務許可權,使承保人可在其業務許可權范圍內獨立地處理業務。業務許可權分五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五級業務許可權、四級業務許可權、三級業務許可權、二級業務許可權和一級業務許可權。
第六條 業務許可權主要包括承保許可權、理賠許可權和其他業務管理許可權。
1、各級承保許可權按險種列明了承保人處理承保業務的最高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和保險費率浮動上限。
2、各級理賠許可權按險種列明了承保人處理理賠業務的最高賠償或給付金額。
3、附加險的選擇許可權。附加險的承保必須按「附加險選擇許可權」實行。「附加險選擇許可權」是指決定承保該附加險,承保人應具備的精力許可權最低等級。
4、所有拒賠和通融賠付案件必須上報總公司,由業務管理部門的二級承保審核,並報一級承保人審批,必要時由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討論決定。
5、總公司業務管理部門和各級機構的代理人管理、單證和業務用章管理、業務統計、業務分析及內勤管理等項工作由總公司業務管理部門和該機構最高級別的承保人按公司有關規定審核決定。
第七條 承保許可權、理賠許可權和附加險選擇許可權原則上由總公司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每年根據實際情況修訂,並於年內第一季度下發。
第八條 崗位職責中浦各級業務管理部門的其他業務管理許可權由公司最高級別承保人根據有關部門職責予以授權。

二、 承保人的資格認定、評審、聘任及處分

第九條 公司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負責認定、評審公司各級承保人的技術職務資格等級。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受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委託、負責日常資格認定工作及評審時的各項具體工作。取得承保人資格的人員可聘任為相應的各級承保經理,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承辦聘任、解聘、處分等工作。
第十條 資格認定是公司根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認定標准,在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前,直接確定員工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一種方式。公司員工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可根據標准先行為五、四、三級承保經理資格。
第十一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認定為五級承保經理資格:
1、具有國家人事部認可的中級技術職稱的;
2、具有研究生學歷的;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參加工作滿6年的;
4、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從事保險業務工作8年以上的。
第十二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認定為四級承保經理資格:
1、具有國家人事部認可的副高級技術職稱的;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的;
3、具有研究生學歷,參加工作滿6年的;
4、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從事保險業務工作15年以上的;
5、擔任同行業分公司部門級以上的領導職務的。
第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認定為三級承保經理資格:
1、具有正高級技術職稱的;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後工作滿三年的;
3、擔任同行業分公司級以上的領導職務的。
第十四條 特殊情況,經總公司業務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可適當放寬有關申報條件。
第十五條 各級承保經理資格評審的申報程序、評審方法、評審條件及評審程序由總公司業務管理部和人力資源部共同確定。
各分支機構核保核賠崗位人員的配置以「少而精」為原則,應根據崗位職責、業務量大小合理配置,實行集中管理。在開業前確定本機構核保核賠崗位人員及許可權,填寫《承保人許可權申報表》上報總公司業務管理中心。經審核同意,有關人員可開業時取得授權。
每年年底之前,各機構確定下年度核保核賠崗位人員名單後,須填寫《承保人許可權申報表》,上報總公司業務管理中心。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根據各機構崗位職責的需要及上年度承保人考核情況,授予符合崗位職責要求的人員相應的業務許可權,於次年初以文件形式下發。取得授權的人員在授予的許可權范圍內履行職責。
第十六條 取得承保人資格的人員可由總經理聘任為相應各級承保經理。聘任(含續聘)工作每年根據各業務管理部門的崗位設置需要和年度業務考核開展。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職數需要,對承保人的聘任也可採取高職低聘的方式。但不可低職高聘。
第十七條 取得業務許可權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承保人制度》的有關規定,切實履行承保人職責,為經手的所有業務負責。承保人聘任期間,如違反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將視其情節輕重、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及經濟損失程度,根據公司規定分別予以通報批評、降級、取消許可權、解聘、取消資格,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對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予以解聘。
第十九條 離司人員自離司之日起自動解聘並取消任職資格。

三、承保人業務處理規定

第二十條 承保人在其所屬機構/部門(下稱「本單位」)內,可按其業務獨立處理各項業務。本單位的各項業務由最低等級業務許可權的承保人核准。如果超出此級承保人業務許可權,則向本單位高一級業務許可權的承保人上報。如果超出本單位最高承保人的業務許可權,則向上一級機構上報,以此類推。
第二十一條 本單位若有若干同一等級業務許可權的承保人,其相互關系為:
1、分管險種的承保人核准該險種業務;
2、上報的業務請示必須由行政級別最高的承保人簽署意見。
第二十二條 承保人應具有高度的責任,在業務處理中嚴格執行公司業務管理和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對保險單、批單中的承保責任、保險標的、保險金額、費率、保險費等內容嚴格審核,對各類單證、登記簿和保險業務印章嚴格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在處理賠案時,要注意現場查勘,注意定責定損的准確性,嚴禁虛假賠案和人情賠案。

四、授權范圍、承保人許可權委託與承保許可權臨時授權

第二十三條 授權范圍
一總公司所有核保核賠崗位的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取得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的相應授權。
二省級分公司可取得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兩核人員為:
1、總經理室:三級承保人業務許可權1 人;
2、業務管理部門:四級承保人業務許可權1至2人,五級承保人許可權2至3人;
三中心支公司可取得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兩核人員為:
1、總經理室:四級承保人業務許可權1 人;
2、業務管理部門:五級承保人許可權1至2人;
四分公司直屬的支公司可取得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兩核人員為:
1、經理室:四級或五級承保人業務許可權1 人;
2、業務管理部門:五級承保人許可權1人。
第二十四條 承保人因幫在某期間內不能履行其簽發、核批職責時,須提議受託人(須熟悉此項業務、具有相應技術水平)在該期間內代其履行。委託申請、審批程序和注意事項規定如下:
1、委託人填寫「業務工作委託申請表」,要求要素齊備,並加蓋申請單位印章,經分公司級機構簽章確認後,送交/傳真至總公司業務管理部。
2、總公司業務管理部審批簽章後,交申請表傳真至申請單位,同時通知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在核心業務系統中設置受託人角色,期滿後由人力資源部撤消受託人角色,並在申請表中作相應記錄,申請表由業務管理部存檔。
3、委託期限最長為一個月。如有需要,期滿時可繼續提出委託申請,手續同前。
4、承保人許可權的委託必須發行上述程序,不得私自委託。
第二十五條 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 ,可臨時授予某人許可權,以滿足工作崗位的需要。授予期限最短為三個月,最長為一年,並以業管委文件宣布。
第二十六條 授權期限最長為一年,至當年年底終止,次年考核後重新授權。無論何種原因調離核保核賠崗位的人員,其經過授權或委託取得的許可權自行終止。
第二十七條 除取得授權的人員之外,各核保核賠崗位還可預留1至2名符合臨時授權資格的兩核人員。這些人員可在年初即獲得授權,也可根據業務情況在需要時取得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臨時授權,或經得授權的承保人辦理委託手續取得相應的業務許可權,以滿足工作崗位的需要。

五、承保人管理

第二十八條 承保人接受總公司人事部門對其的行政管理和業務管理部門對其的技術管理。
第二十九條 總公司人事部門對承保人的管理職責:
1、建立承保人檔案(包括承保人申報材料、聘任文件、考評材料、獎懲記錄、承保人述職報告和業務管理部門提供的日常工作考核材料等);
2、制定承保人工資獎金標准;
3、承保資格的初審工作;
4、承保人資格考試命題和考務工作;
5、根據總經理授權對承保人進行崗位安排。
第三十條 總公司業務管理部門對承保人的管理職責:
1、承保人崗位設置;
2、承保人業務許可權及相關內容的確定和修改;
3、對承保人所授業務許可權進行初審後交人事部門審定,並提交總經理授權;
4、承保人工作的日常和定期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
定量考核包括:核保核賠數量、賠付率、業務差錯量等。
定性考核包括:工作責任心情況、核保核賠的質量情況、業務制度執行情況、承保理賠各環節的差錯性質、超許可權業務上報情況和同事反映等。

3. 鼎和保險報案電話是多少

鼎和保險電話是:95393鼎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范圍涵蓋非壽險的各個領域,包括機動車輛保險、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短期健康和意外傷害保險、再保險、保險資金運用業務等。
鼎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和保險公司」)作為全國性財產保險公司,2008年5月正式開業運營,總部設在深圳。股東單位包括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海南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南網財務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30.18億元。

鼎和保險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公司設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按照公司章程履行相關職責。公司經營班子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

鼎和保險公司設總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和支公司四級組織架構。總公司設有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董事會辦公室/企劃部、人力資源部、財務部、投資部、產品精算部、電力保險中心/財產險部、健康險部、車險部、車險理賠部、銷售管理部、會員業務部、互聯網業務部、信息技術部、再保險部、風險合規部、審計部、黨建工作部、監督部、物業資產管理部和招標管理中心。目前成立了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海南、深圳、四川、上海、湖北、河南、江西、陝西、山東、河北、安徽15家省級機構。

鼎和保險公司自成立以來,保持了持續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公司資產、保費規模快速增長,經營效益不斷改善,服務網點布局持續完善,行業影響力逐年提高。

鼎和保險公司將踐行「服務客戶,奉獻社會,做優秀保險企業」的公司使命,以客戶為中心,為客戶提供優質保險服務,努力成為一家經營穩健、客戶信賴、有社會責任感的保險企業,為促進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4. 為什麼唯品會的薇諾娜是從北京發貨呢而其他網站售賣的都是從雲南發的啊!這是不是說明唯品會在賣假貨

同問,天貓旗艦店買的,成都發貨,聽別人說都是雲南發的,我第一次買,護膚水有股葯味,也不是很淡,是不是也是假的。很郁悶

5. 承保人向保險公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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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太籠統了,具體是哪級機構,總公司還是分支機構等,都不清楚。下面資料僅供參考。
一、承保人概念、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第一條承保人是公司專業技術系列中的業務技術系列職能,是指通過公司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的資格認定、從事業務管理工作的技術人員。承保人經公司總經理聘任後,在總經理授予的許可權范圍內行使管理職能。
承保人以其業務管理的專業技術區別於營銷人員,以其業務管理職責區別於行政管理人員。
第二條承保人在級別的具體稱謂上,以「經理」兩字替代,由低到高分六個等級,分別為:五級承保經理、四級承保經理、三級承保經理、二級承保經理、一級承保經理和高級承保經理。
第三條各級承保人的職責為: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保監會關於財產保險的相關規定;
2、正確貫徹公司各項業務管理制度;
3、准確執行各項業務操作實務,控制經營風險;
4、恪盡職守,上級承保人有效實施對下級承保人的監督控制。
第四條承保配置於總公司、分公司級機構及支公司(含辦事處)、營業部的業務管理部門。各級機構的承保人崗位設置為:
1、總公司:
核保核賠崗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保險條款和公司業務制度的規定進行許可權內的日常承保、理賠處理或審核,提供風險管理的專業服務,提交相關業務分析報告,負責制定並實施核保核賠實務;
承保人管理崗位:負責制定承保人管理制度,並按公司有關業務制度進行承保人崗位設置、許可權制定、臨時授權、日常業務考核等;
代理人管理崗位:根據有關規定,負責制定公司代理人管理制度,並監督、指導相關管理制度的落實,負責所轄代理單位的資格初審和上報,組織代理人資格考試等;
條款費率管理崗位:負責新險的報備,並根據有關規定頒公司可經營險種的條款、費率等;
新險開發崗位:系統內新險的研製、開發與市場推廣;
業務組織與協調崗位:組織協調系統內日常營銷活動,研究和推進營銷管理及客戶服務模式的改革和創新;
大項目管理崗位:重大承保項目和組織協調和技術支持,異地承保項目的開發和管理;
單證和業務用章管理崗位:負責保險業務單證的設計印刷、號碼發放及使用登記,保險業務用章的刻制、使用、保管及相關管理制度的制定與監督落實;
臨分承保崗位:用監分的再保形式將合約以外的業務進行分保;
合約管理崗位:再保合約的新簽、續保;
賬單管理崗位;法定再保、合約再保、監分再保的賬單製作、報表統計;
業務統計崗位:匯總各分支機構業務統計數據,編制各類業務統計報表;
業務分析崗位:對各種業務進行科學分析,提供相應的分析報告;
業務稽核崗位:對業務經營過程進行全方位的審計、稽核;
內勤管理崗位:負責制定內勤管理制度及對業務內勤的管理。
2、分公司級機構:
核保核賠崗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保險條款和公司業務制度的規定進行許可權內的日常承保、理賠處理或審核,提供風險管理的專業服務,提交相關業務分析報告,提出相關核保核賠實務的修訂意見;
代理人管理崗位:建立代理人檔案庫,進行代理業務日常管理,貫徹、落實相關管理制度;
條款費率管理崗位:貫徹、落實相關的管理制度;
新險開發崗位:新險的市場調研、信息收集、可行性研究報告等;
業務組織與協調崗位:協調各相關業務部門關系,推動業務發展;
單證和業務用章管理崗位:建立單證保管實物庫,執行相關管理制度;
內勤管理崗位:執行公司相關的管理制度,負責業務內勤的日常管理;
業務內勤崗位:承保業務中投保單復核、業務許可權復核,保險單、批改申請、批單、保費收據的列印和初審,財務交接等;理賠業務的抄單、立案、業務許可權復核、結案登記、統計、歸檔等;各類單證的領用、登記、使用、回收、保管等;業務統計;下發文件及各類業務資料的登記、傳閱、保管工作。
3、中心支公司、營業部:
核保核賠崗位;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保險條款和公司業務制度的規定進行許可權內的日常承保、理賠處理或審核,提供風險管理的專業服務,提交相關業務分析報告,提出相關核保核賠實務的修訂意見;
代理人管理崗位:建立代理人檔案庫,進行代理業務日常管理,貫徹、落實相關管理制度;
業務內勤崗位:承保業務中投保單復核、業務許可權復核,保險單、批改申請、批單、保費收據的列印和初審,財務交接等;理賠業務的抄單、立案、業務許可權復核、結案登記、統計、歸檔等;各類單證的領用、登記、使用、回收、保管等;業務統計;下發文件及各類業務資料的登記、傳閱、保管工作。
公司可根據具體經營情況的變化,經總經理批准,對各級機構的崗位設置進行適當調整。
第五條根據崗位職責的需要,公司總經理授予承保人一定的業務許可權,使承保人可在其業務許可權范圍內獨立地處理業務。業務許可權分五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五級業務許可權、四級業務許可權、三級業務許可權、二級業務許可權和一級業務許可權。
第六條業務許可權主要包括承保許可權、理賠許可權和其他業務管理許可權。
1、各級承保許可權按險種列明了承保人處理承保業務的最高保險金額/賠償限額和保險費率浮動上限。
2、各級理賠許可權按險種列明了承保人處理理賠業務的最高賠償或給付金額。
3、附加險的選擇許可權。附加險的承保必須按「附加險選擇許可權」實行。「附加險選擇許可權」是指決定承保該附加險,承保人應具備的精力許可權最低等級。
4、所有拒賠和通融賠付案件必須上報總公司,由業務管理部門的二級承保審核,並報一級承保人審批,必要時由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討論決定。
5、總公司業務管理部門和各級機構的代理人管理、單證和業務用章管理、業務統計、業務分析及內勤管理等項工作由總公司業務管理部門和該機構最高級別的承保人按公司有關規定審核決定。
第七條承保許可權、理賠許可權和附加險選擇許可權原則上由總公司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每年根據實際情況修訂,並於年內第一季度下發。
第八條崗位職責中浦各級業務管理部門的其他業務管理許可權由公司最高級別承保人根據有關部門職責予以授權。
二、承保人的資格認定、評審、聘任及處分
第九條公司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負責認定、評審公司各級承保人的技術職務資格等級。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受專業技術評審委員會委託、負責日常資格認定工作及評審時的各項具體工作。取得承保人資格的人員可聘任為相應的各級承保經理,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具體承辦聘任、解聘、處分等工作。
第十條資格認定是公司根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認定標准,在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前,直接確定員工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一種方式。公司員工試用期滿後,經考核合格,可根據標准先行為五、四、三級承保經理資格。
第十一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認定為五級承保經理資格:
1、具有國家人事部認可的中級技術職稱的;
2、具有研究生學歷的;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參加工作滿6年的;
4、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從事保險業務工作8年以上的。
第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認定為四級承保經理資格:
1、具有國家人事部認可的副高級技術職稱的;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的;
3、具有研究生學歷,參加工作滿6年的;
4、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從事保險業務工作15年以上的;
5、擔任同行業分公司部門級以上的領導職務的。
第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認定為三級承保經理資格:
1、具有正高級技術職稱的;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後工作滿三年的;
3、擔任同行業分公司級以上的領導職務的。
第十四條特殊情況,經總公司業務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可適當放寬有關申報條件。
第十五條各級承保經理資格評審的申報程序、評審方法、評審條件及評審程序由總公司業務管理部和人力資源部共同確定。
各分支機構核保核賠崗位人員的配置以「少而精」為原則,應根據崗位職責、業務量大小合理配置,實行集中管理。在開業前確定本機構核保核賠崗位人員及許可權,填寫《承保人許可權申報表》上報總公司業務管理中心。經審核同意,有關人員可開業時取得授權。
每年年底之前,各機構確定下年度核保核賠崗位人員名單後,須填寫《承保人許可權申報表》,上報總公司業務管理中心。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根據各機構崗位職責的需要及上年度承保人考核情況,授予符合崗位職責要求的人員相應的業務許可權,於次年初以文件形式下發。取得授權的人員在授予的許可權范圍內履行職責。
第十六條取得承保人資格的人員可由總經理聘任為相應各級承保經理。聘任(含續聘)工作每年根據各業務管理部門的崗位設置需要和年度業務考核開展。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職數需要,對承保人的聘任也可採取高職低聘的方式。但不可低職高聘。
第十七條取得業務許可權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承保人制度》的有關規定,切實履行承保人職責,為經手的所有業務負責。承保人聘任期間,如違反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將視其情節輕重、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及經濟損失程度,根據公司規定分別予以通報批評、降級、取消許可權、解聘、取消資格,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對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予以解聘。
第十九條離司人員自離司之日起自動解聘並取消任職資格。
三、承保人業務處理規定
第二十條承保人在其所屬機構/部門(下稱「本單位」)內,可按其業務獨立處理各項業務。本單位的各項業務由最低等級業務許可權的承保人核准。如果超出此級承保人業務許可權,則向本單位高一級業務許可權的承保人上報。如果超出本單位最高承保人的業務許可權,則向上一級機構上報,以此類推。
第二十一條本單位若有若干同一等級業務許可權的承保人,其相互關系為:
1、分管險種的承保人核准該險種業務;
2、上報的業務請示必須由行政級別最高的承保人簽署意見。
第二十二條承保人應具有高度的責任,在業務處理中嚴格執行公司業務管理和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對保險單、批單中的承保責任、保險標的、保險金額、費率、保險費等內容嚴格審核,對各類單證、登記簿和保險業務印章嚴格管理,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在處理賠案時,要注意現場查勘,注意定責定損的准確性,嚴禁虛假賠案和人情賠案。
四、授權范圍、承保人許可權委託與承保許可權臨時授權
第二十三條授權范圍
一總公司所有核保核賠崗位的人員,可根據業務需要取得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的相應授權。
二省級分公司可取得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兩核人員為:
1、總經理室:三級承保人業務許可權1人;
2、業務管理部門:四級承保人業務許可權1至2人,五級承保人許可權2至3人;
三中心支公司可取得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兩核人員為:
1、總經理室:四級承保人業務許可權1人;
2、業務管理部門:五級承保人許可權1至2人;
四分公司直屬的支公司可取得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授權的兩核人員為:
1、經理室:四級或五級承保人業務許可權1人;
2、業務管理部門:五級承保人許可權1人。
第二十四條承保人因幫在某期間內不能履行其簽發、核批職責時,須提議受託人(須熟悉此項業務、具有相應技術水平)在該期間內代其履行。委託申請、審批程序和注意事項規定如下:
1、委託人填寫「業務工作委託申請表」,要求要素齊備,並加蓋申請單位印章,經分公司級機構簽章確認後,送交/傳真至總公司業務管理部。
2、總公司業務管理部審批簽章後,交申請表傳真至申請單位,同時通知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在核心業務系統中設置受託人角色,期滿後由人力資源部撤消受託人角色,並在申請表中作相應記錄,申請表由業務管理部存檔。
3、委託期限最長為一個月。如有需要,期滿時可繼續提出委託申請,手續同前。
4、承保人許可權的委託必須發行上述程序,不得私自委託。
第二十五條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根據實際情況,可臨時授予某人許可權,以滿足工作崗位的需要。授予期限最短為三個月,最長為一年,並以業管委文件宣布。
第二十六條授權期限最長為一年,至當年年底終止,次年考核後重新授權。無論何種原因調離核保核賠崗位的人員,其經過授權或委託取得的許可權自行終止。
第二十七條除取得授權的人員之外,各核保核賠崗位還可預留1至2名符合臨時授權資格的兩核人員。這些人員可在年初即獲得授權,也可根據業務情況在需要時取得保險業務管理委員會臨時授權,或經得授權的承保人辦理委託手續取得相應的業務許可權,以滿足工作崗位的需要。
五、承保人管理
第二十八條承保人接受總公司人事部門對其的行政管理和業務管理部門對其的技術管理。
第二十九條總公司人事部門對承保人的管理職責:
1、建立承保人檔案(包括承保人申報材料、聘任文件、考評材料、獎懲記錄、承保人述職報告和業務管理部門提供的日常工作考核材料等);
2、制定承保人工資獎金標准;
3、承保資格的初審工作;
4、承保人資格考試命題和考務工作;
5、根據總經理授權對承保人進行崗位安排。
第三十條總公司業務管理部門對承保人的管理職責:
1、承保人崗位設置;
2、承保人業務許可權及相關內容的確定和修改;
3、對承保人所授業務許可權進行初審後交人事部門審定,並提交總經理授權;
4、承保人工作的日常和定期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
定量考核包括:核保核賠數量、賠付率、業務差錯量等。
定性考核包括:工作責任心情況、核保核賠的質量情況、業務制度執行情況、承保理賠各環節的差錯性質、超許可權業務上報情況和同事反映等。

6. 有保險公司承保出單內勤嗎承保歸檔憑據或材料有哪些

通知單是什麼?抄
發票業務聯、保險單業務聯、投保單、身份證復印件、行駛證復印件;
交強險還可能有交強險費率浮動告知書,如果有費率浮動的保單要有。
商業險指定駕駛員的話需要駕駛證復印件。
還可能有驗車報告和照片,不過現在一般公司驗車照片都不列印歸檔的,只留電子版。

7. 如果信用卡承保給第三方沒有委託授權書怎麼辦

自己手寫或者列印出來都可以,不用任何公章,最關鍵的是需要你哥哥手寫簽名,授權你可以使用。什麼商戶啊?這么麻煩?海外的么?

8. 車輛保險的基本內容包括哪些

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全車盜搶險。機動車輛損失險承保被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的一種保險。

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對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格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壞,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金額,也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全車盜搶險系指:

(一)在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的被保險機動車(含投保的掛車),需經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偵查,證實滿60天未查明下落;

(二)被保險機動車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後,受到損壞或因此造成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三)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三種情況下發生的損失可以賠償。

車上人員責任險系指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不是行為人出於故意,而是行為人不可預見的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了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導致您車上的司機或乘客人員傷亡造成的費用損失,以及為減少損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護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附加險包括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輛停駛損失險,自燃損失險,新增設備損失險,發動機進水險、無過失責任險,代步車費用險,車身劃痕損失險,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車上貨物責任險等多種險種。

(8)授權承保擴展閱讀:

車險理賠:

一、隨車攜帶機動車輛《三證一單》的清晰復印件、即車主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大單。在此特別提醒大家,許多保險公司的保險小卡已不在作為理賠憑證。

二、出險及時報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撥打保險公司報案電話時需要提供保單號碼、出險時間、地點、事故性質等基本情況。

三、臨時牌照車輛一般只辦理了短期交強保險,且有規定路線和時間,在規定以外的路線和時間發生的意外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付責任。

四、車輛異地出險時,及時報保險公司,由出險地定損人員進行代查勘定損。賠付費用一般按出險地的行業標准估價,若有局部損壞回到投保地才發現的,這部分的修理費用保險公司可補定損賠償。

五、被保險人如果要委託修理廠辦理賠,或將事故賠償費直接劃給修理廠的,應親自簽訂授權委託書,並報保險公司備案。每次修理時,與修理廠簽訂質量合同,這樣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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