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樓專有露台澆頂沒收
❶ 我家裝修遇到了大問題,頂樓露台大漏水!急求助!在線等
1、保修期已過,需要重新做防水。當頂樓業主發現漏水,找樓下其它房主研究維修費用時,因多數房主不知道樓頂是公共區域,拒絕繳納維修費用,不履行維修義務,而頂樓房主又沒有義務承擔全部費用。原因及解決辦法:這種情況的原因,是因為其它房主沒有相關知識、沒文化造成的;如何解決:頂樓房主向其它不明白的房主解釋,樓頂是公共區域,和樓梯、下水井、煙道一樣都是公共區域,每個房主都有維修的義務,都必須繳納維修費用。一般都能解決。
2、一部分房主明知道是公共區域,但就是不繳納費用,不履行維修義務,就是不管,還以各種借口推脫應負責任,甚至裝糊塗,故意打賴,就是不出錢。如何解決:首先找這樣的房主談、解釋說明,爭取能做通工作。其次找社區出面調解。如是還是不行,最後到法院起訴,這種案子只要你能把產生費用的票據保留好,經法院核實認定後,100%勝訴。被告房主不光要支付維修費用,還要承擔起訴費用200元左右。如果被告房主不按期支付維修費用,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費用根據執行的難易程度不等,有可能超過起訴費,不過沒關系,都是被告來支付。(現在都講究和諧解決,輕易不要起訴,但針對個別不講理的,就得這么做,讓他自食其果。)
(另外還有一種辦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其它房主可以放棄公共區域的樓頂財產所有權,該財產所有權歸別人,由別人承擔維修費用和義務,這樣就不用出錢了。這個辦法在表面上看,其它房主是佔便宜了,實際上是造成財產損失。因購房的房款是包括公共區域的,但現在失去了公共區域財產所有權,在房產的轉讓、評詁時就會貶值(就是不值錢了,因為沒有新業主願意花相同的錢,而得不到全部財產)。具體你應該在開發商協商,如果協商不成,那麼你就應該去法院起訴,答案僅供參考。如果有更多問題,可以點擊ID咨詢。
❷ 頂樓露台不封會滲水嗎
只要露台防水做抄好,就不會出現滲水的現象。
露台防水注意要點:
首先、處理好要露台基面。把基面處理成堅固、平整、干凈,無灰塵、油膩、蠟等以及其它碎屑物質;基面有孔隙、裂縫、不平等缺陷的,須預先用水泥砂漿修補抹平,確保基面充分濕潤,但無明水;
第二、選擇適合家裝的防水材料。防水材料建議選擇柔嫩型的聚合物水泥基防水塗/漿料,即市場上名稱為:柔韌型、JS防水塗/漿料,這類產品是水性塗料、無毒無害無污染、施工簡單快捷、和水泥基材粘接緊密、使用壽命長、防水效果強、價格適中等顯著特點。
第三 、注意防水要施工到位。做好坡度3°的排水坡;柔韌型的防水塗料前後兩次呈「十」字塗刷兩遍,總厚度不超過2㎜;
第四 、做好保護層。在做好的防水層上做水泥砂漿保護層或粘貼瓷磚。
完全做好以上四點,就一定可以達到露台防水萬無一漏滲!
❸ 我家是頂樓,有個外陽台,露台,做了封閉,現在滲水到6樓家。責任歸誰
責任歸開發商 ,找不到開發商了那麼你只能吃點虧了 ,畢竟你的鄰居也是受害的一方 ,他也沒招誰惹誰的。都是受害方責任當然只能匿名自己商量著辦理。
❹ 頂層樓無頂露檯面積計算
不該計算建築面積的
一、按《房產測量規范(GB/T17986-2000)》
1.2 房屋的建築面積
房屋建築面積系指版房屋外牆(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權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築。
2.3 不計算建築面積的范圍
d) 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園、泳池。
二、按規劃設計
如果該房產的規劃設計寫的是露台,那就一定不計算建築面積了。露台:一般是指住宅中的屋頂平台或由於建築結構需求而在其他樓層中做出大陽台,由於它面積一般均較大,上邊又沒有屋頂,所以稱作露台。
三、他上面的鏤空的花架只能算是該房產的裝飾結構,用這類結構做頂蓋的也不計算建築面積的(因為是鏤空的)。
四、(像有頂陽台):這里你要注意一下陽台是一定要有永久性頂蓋的結構才叫陽台
五、按設計,你的露台只是提供給該套房屋自用的,你可加以裝飾或改造,但最好不要改變其結構功能,因為這是規劃不允許的。
❺ 頂樓的露台,可以自己搭建陽光房嗎有啥規定
舊樓房,買的來頂層,我看到很多人把源頂層的露台都鎖起來在上面搭建了陽光房,還裝了空調,有些人也躍躍欲試,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陽光房。
頂樓天台不能搭建陽光房的原因:
不管是平頂的還是斜頂的,一般商品房或者所有權屬於國家的小區住房頂樓天台都是公共區域,任何人都可以上去,房屋建好之後,還要放置水箱、電箱、太陽能裝置以及各種設備機房,管道井出風口,所以你想私自封閉天台搭建陽光房是不可能的。
為什麼有很多人在樓頂搭建陽光房沒人干涉?
1.因為大多數樓頂天台屬於公共區域,很多住頂樓的業主因為人緣好,和鄰里關系很好,並且已經和物業溝通好,所以在天台搭建陽光房每人干涉,實際上這種是屬於違法行為。
2.在你購房時,如果開發商承諾給你頂樓露台屬於你個人,並且你需要額外支付天台的錢,並且天檯面積寫在合同內,那麼這個天台你才可以自由搭建陽光房之類的建築,並且還要保證不能破壞原有建築防水和外觀基礎的情況下。
我們一定要記住,在購房時沒寫在合同里的面積區域一律不算自己的私有空間!!!
對於裝修有不明白的地方,點擊小編頭像在線客服專業解答。
❻ 請教專業人士,我的頂樓有一個20平米左右的露台,相當花園,要不要封頂
做好做成陽光房
❼ 關於頂層陽台維修的問題!頂樓陽台遮雨板被台風吹毀,去找物業維修,物業卻說是露台,不給修,要自己修!
沒有「頂層陽台」這名詞。能上人的屋面頂層,要麼是屋頂,要麼是露台專。要弄清:
1、作為建築屬結構上組件的「露台」,本來就是敞開著的,它自帶隔熱層、防水層,哪有必要還要裝「遮陽板」?這板是誰裝的?裝的目的是啥?是某戶業主想獨占使用?若確實如此,板壞了物業不給維修是正當的。
2、「露台」屬於樓房的公共部位(除非整棟樓僅僅一戶使用),不能化為私用。露台上的自然部分,例如欄桿、雨水管、地面防水層、避雷帶等,是物業的管轄范圍,出現自然損壞,就屬於物業應該維修的職責范圍;若是被某戶人家擅自使用弄壞的,則物業要追究他家的責任。
❽ 頂樓房子有露台要不要封起來
露台封閉復的好處有三點:制
第一、封閉成陽光房可以保暖,如果家裡挨著露台的房間比較冷的話。
第二、頂樓露台封閉起來可以擴充空間,如果使用日祥門窗定製的密封窗和德高瓦陽光房,保溫性能好,可以作為書房或客廳來使用。
第三、露台封閉成鋼化玻璃陽光房,可以作為花房使用。玻璃房採光好,不過一定要安裝天窗,不然夏天會很熱。
❾ 關於頂層用戶對頂樓露台的個人使用權
樓頂使用權屬於全體業主,而並非_頂樓住戶。
按照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專如果頂樓業屬主的購房合同的產權不包括樓頂,樓頂是屬於業主共有的,既然屬於小區公共空間,公共空間的使用權屬於全體業主,監督權歸小區業主委員會,在個別業主私自使用屋頂但不存在違章搭建行為的情況下,業主委員會可以向物管公司投訴,由物管公司督促該業主停止佔用公共空間的行為。因此,樓頂使用權並非只歸頂樓用戶所有。
❿ 我剛剛買了一幢房子的頂樓,還送露台,可是沒住過頂樓。請問住樓房的頂樓有何好處和壞處
主要看是尖頂還是平頂,如果是平的,要仔細檢查,防止漏雨現象.
好處:視野開闊,有活動休閑好地方.
壞處:如果是北方,冬天頂樓冷.防止漏雨.如果是平頂,夏天熱.不是平的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