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葯材經營許可
1. 請問想買賣中葯材(不開店)需要什麼許可證嗎怎麼辦理呢
建議找一家中葯店,與其合夥讓他名義上定購,你把葯拿過來,給人家一點點錢就可以了
2. 《葯品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
1、提出申請:向所在地的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籌建申請;
2、遞交材料:遞交與所申請經營類型相關的材料;
3、材料補正:受理部門根據不同情形進行處理,並告知申請單位補正材料;
4、審核階段:審核周期為30個工作日;
5、資質發放:對符合條件的單位發放葯品經營許可證。從申請到籌建需要一段較長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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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葯品管理法》第14條規定,開辦葯品批發企業,應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批發企業合理布局的要求,並符合以下設置標准:
(一)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二)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5條、第82條規定的情形;
(三)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的執業葯師。質量管理負責人具有大學以上學歷,且必須是執業葯師;
(四)具有能夠保證葯品儲存質量要求的、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常溫庫、陰涼庫、冷庫。倉庫中具有適合葯品儲存的專用貨架和實現葯品入庫、傳送、分檢、上架、出庫現代物流系統的裝置和設備;
(五)具有獨立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能覆蓋企業內葯品的購進、儲存、銷售以及經營和質量控制的全過程;能全面記錄企業經營管理及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經營各環節的要求,並具有可以實現接受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條件;
(六)具有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營業場所及輔助、辦公用房以及倉庫管理、倉庫內葯品質量安全保障和進出庫、在庫儲存與養護方面的條件。
3. 如何辦理一個賣葯材的營業執照
在葯材市場經營的話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如果在葯材市場以外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葯品經營許可證,並到當地葯品監督管理局審批方可營業。
按照《葯品管理法》第14條規定,開辦葯品批發企業,應符合省、自治區、直轄市葯品批發企業合理布局的要求,並符合以下設置標准:
(一)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二)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5條、第82條規定的情形;
(三)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一定數量的執業葯師。質量管理負責人具有大學以上學歷,且必須是執業葯師;
(四)具有能夠保證葯品儲存質量要求的、與其經營品種和規模相適應的常溫庫、陰涼庫、冷庫。倉庫中具有適合葯品儲存的專用貨架和實現葯品入庫、傳送、分檢、上架、出庫現代物流系統的裝置和設備;
(五)具有獨立的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能覆蓋企業內葯品的購進、儲存、銷售以及經營和質量控制的全過程;能全面記錄企業經營管理及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經營各環節的要求,並具有可以實現接受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的條件;
(六)具有符合《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對葯品營業場所及輔助、辦公用房以及倉庫管理、倉庫內葯品質量安全保障和進出庫、在庫儲存與養護方面的條件。
國家對經營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預防性生物製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 開辦葯品零售企業,應符合當地常住人口數量、地域、交通狀況和實際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眾購葯的原則,並符合以下設置規定:
(一)具有保證所經營葯品質量的規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
經營處方葯、甲類非處方葯的葯品零售企業,必須配有執業葯師或者其他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技術人員。質量負責人應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葯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經驗。
經營乙類非處方葯的葯品零售企業,以及農村鄉鎮以下地區設立葯品零售企業的,應當按照《葯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定配備業務人員,有條件的應當配備執業葯師。企業營業時間,以上人員應當在崗。
(三)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無《葯品管理法》第75條、第82條規定情形的;
(四)具有與所經營葯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以及衛生環境。在超市等其他商業企業內設立零售葯店的,必須具有獨立的區域;
(五)具有能夠配備滿足當地消費者所需葯品的能力,並能保證24小時供應。葯品零售企業應備有的國家基本葯物品種數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結合當地具體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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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葯品經營許可證》的程序
根據《葯品經營許可管理法》第八條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一)申辦人向擬辦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2.執業葯師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擬經營葯品的范圍;
4.擬設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及周邊衛生環境等情況。
(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申辦人提出的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1.申請事項不屬於本部門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發給《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告知申辦人向有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
2.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辦人當場更正。
3.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發給申辦人《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4.申請事項屬於本部門職權范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辦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發給申辦人《受理通知書》。《受理通知書》中註明的日期為受理日期。
(三)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據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同意籌建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辦人。不同意籌建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辦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四)申辦人完成籌建後,向受理申請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
3.擬辦企業組織機構情況;
4.營業場所、倉庫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5.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聘書;
6.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及倉儲設施、設備目錄。
(五)受理申請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收到驗收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據開辦葯品批發企業驗收實施標准組織驗收,作出是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的決定。符合條件的,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辦人並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辦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4. 中葯材種植企業銷售自產中葯材無需葯品經營許可證,是否包括飲片銷售
不能銷售飲片。能出售葯材的。不需要葯品經營許可證。要營業執照的
5. 想開一中葯材店需要辦什麼手續
開一中葯材店需要營業執照、中葯葯劑師證。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1、准備好經營者身份證和地址材料;
2、前往當地工商所辦理營業執照(註:個體的是去工商所辦理,公司的要到工商局辦理);
3、辦理稅務登記證。
中葯葯劑師證獲取流程:
1、中葯葯劑師證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國家葯監局負責組織擬定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建立試題庫、組織命審題工作,提出考試合格標准建議。
2、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葯學類、中葯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葯學或中葯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3、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執業葯師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國家葯監局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用印,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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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應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報告;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1、城鎮待業青年和其他無業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待業證明;
2、退、離休人員應持退、離休證,提前退休憑單位退休證明;
3、辭退職(包括留職停薪)人員,應持有原單位批準的證明;
4、下崗職工,應持有勞動部門的下崗證;
5、農村村民,應持有當地鄉(村)證明。上述人員登記時須持身份證,外地人員還須持有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證,證生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18周歲以上,50周 歲以下)。
(三)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表;
(四)經營場地證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應遞交房產產權證明,產權人把此房作為經營用房的證明;
2、利用自用公房應遞交房管部門的住改非證明;
3、經營場地租用的,應遞交房屋租憑協議和房屋產權證明;
4、經營場地在路邊弄口,應遞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門的佔用道路許可證或批准件;
(五)申請從事國家有關專項規定的行業或品種的生產經營,應提交許可證或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
(六)聘用從業人員的,應提交與從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從業人員的身份證明;
(七)登記機關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
6. 經營哪些保健中草葯不需葯品許可證
中葯材保健品屬於食品類,要麼是生產廠家直銷,手續要生產廠出具資料到工商辦理,如果要開店,涉及食品安全問題,要到省級衛生部門辦理許可,
經營葯准字的葯品需要辦葯品經營許可證,如不經營葯品就不需要辦
7. 中葯材保健品如何辦理經營許可證
這是一個非常嚴蕭的問題,中葯材保健品屬於食品類,要麼是生產廠家直銷,手續要生產廠出具資料到工商辦理,如果要開店,涉及食品安全問題,要到省級衛生部門辦理許可
8. 中葯飲片與中葯材經營許可權的區別
要講清楚這個問題,首先要搞清楚中葯材與中葯飲片的定義。 中葯材:是指在一特定自然條件、生態環境的條件下所產的葯材,包括野生和栽培。狹義地講就是中葯原料; 中葯飲片是中葯材經過按中醫葯理論、中葯炮製方法,經過加工炮製後的,可直接用於中醫臨床配方的中葯。 《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 ………… 第二十一條 城鄉集市貿易市場可以出售中葯材,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城鄉集市貿易市場不得出售中葯材以外的葯品,但持有《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葯品零售企業在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在城鄉集市貿易市場設點出售中葯材以外的葯品。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 由此可見,中葯材流通環節不存在「中葯材經營許可權」,葯農可以自產自銷,商販可以自由采購、販賣;而銷售中葯飲片則必須持有《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葯品零售企業。說白了,前者是個人行為,而後者是企業(包括個體企業——個體戶)行為。 說到這里,也就回答了你的問題:有中葯飲片經營許可權的葯品零售企業在規定的范圍內可以經營中葯材,而葯農、商販是不能經營中葯飲片的。
9. 發展中葯材種植基地需要營業執照嗎
發展中葯材種植基地需要營業執照。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專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屬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賬戶。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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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第一步 核准名稱
時間:1-3個工作日
操作: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後,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
結果:核名通過,失敗則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 提交資料
時間:5-15個工作日
核名通過後,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范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之後,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
結果:收到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第三步 領取執照
時間:預約當天
操作:攜帶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
結果:領取營業執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營業執照
10. 中葯材批發需不需要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中葯材批發需要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第七條 葯品經營企業經營范圍的核定。
1、葯品經營企業經營范圍:
2、麻醉葯品、精神葯品、醫療用毒性葯品;
3、生物製品;
4、中葯材、中葯飲片、中成葯、化學原料葯及其制劑、抗生素原料葯及其制劑、生化葯品。
5、從事葯品零售的,應先核定經營類別,確定申辦人經營處方葯或非處方葯、乙類非處方葯的資格,並在經營范圍中予以明確,再核定具體經營范圍。
6、醫療用毒性葯品、麻醉葯品、精神葯品、放射性葯品和預防性生物製品的核定按照國家特殊葯品管理和預防性生物製品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開辦葯品批發企業按照以下程序辦理《葯品經營許可證》:
一、申辦人向擬辦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籌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擬辦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2、執業葯師執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3、擬經營葯品的范圍;
4、擬設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及周邊衛生環境等情況。
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申辦人提出的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1、申請事項不屬於本部門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發給《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告知申辦人向有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
2、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辦人當場更正。
3、申請材料不齊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發給申辦人《補正材料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4、申請事項屬於本部門職權范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辦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發給申辦人《受理通知書》。《受理通知書》中註明的日期為受理日期。
三、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據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作出是否同意籌建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辦人。不同意籌建的,應當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辦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四、申辦人完成籌建後,向受理申請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葯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
3、擬辦企業組織機構情況;
4、營業場所、倉庫平面布置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5、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葯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聘書;
6、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文件及倉儲設施、設備目錄。
五、受理申請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在收到驗收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據開辦葯品批發企業驗收實施標准組織驗收,作出是否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的決定。符合條件的,發給《葯品經營許可證》;
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辦人並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辦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10)中葯材經營許可擴展閱讀
第二十條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葯品經營許可證》持證企業的監督檢查,持證企業應當按本辦法規定接受監督檢查。
第二十一條 監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企業名稱、經營地址、倉庫地址、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經營方式、經營范圍、分支機構等重要事項的執行和變動情況;
2、企業經營設施設備及倉儲條件變動情況;
3、企業實施《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情況;
4、發證機關需要審查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二十二條 監督檢查可以採取書面檢查、現場檢查或者書面與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
1、發證機關可以要求持證企業報送《葯品經營許可證》相關材料,通過核查有關材料,履行監督職責;
2、發證機關可以對持證企業進行現場檢查。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必須進行現場檢查:
(1)上一年度新開辦的企業;
(2)上一年度檢查中存在問題的企業;
(3)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
(4)發證機關認為需要進行現場檢查的企業。
《葯品經營許可證》換證工作當年,監督檢查和換證審查工作可一並進行。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葯品經營許可證》由原發證機關注銷:
1、《葯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換證的;
2、葯品經營企業終止經營葯品或者關閉的;
3、《葯品經營許可證》被依法撤銷、撤回、吊銷、收回、繳銷或者宣布無效的;
4、不可抗力導致《葯品經營許可證》的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注銷《葯品經營許可證》的,應當自注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有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二十七條 《葯品經營許可證》包括正本和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