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施工許可證
發布時間: 2020-12-03 07:08:18
1. 舊樓加裝電梯需要什麼手續
一、委託建築結構安全鑒定。由建設單位委託對住宅樓原有結構進行安全性檢測鑒定,由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出具檢測鑒定報告或由承擔電梯增設設計的工程設計單位出具抗震鑒定報告。經檢測鑒定報告或抗震鑒定報告認定,不存在結構安全隱患的,方可申請增設電梯。
二、辦理建設工程規劃審查。既有建築增設電梯,如原房屋建築竣工驗收時預留了電梯井,則不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審批。未預留電梯井的,先由有資質的建築設計單位報電梯增設設計方案至規劃主管部門審查並出具審查意見,符合規劃、標準的,進入施工圖設計文件程序,並按照規定進行施工圖設計審查。根據法律法規,如消防等需要審批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三、辦理建築工程施工審查手續。在建設單位確定具有一定技術實力和管理能力的電梯安裝施工單位後,應向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申請辦理建築施工備案。
四、辦理電梯施工開工告知和完工檢驗、電梯使用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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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條件:
按照成辦函〔2018〕134號規定:
一、本市城鎮范圍內國有土地上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權屬證明以及未設電梯的多層既有住宅,且增設電梯在建設用地紅線范圍內。
二、既有住宅自主增設電梯應當經本單元、本幢或本小區房屋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其他業主無異議。擬佔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徵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
三、已列入房屋徵收范圍和計劃的住宅,不適用本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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