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許可證法律
① 吊銷施工許可證的法律依據是哪些
吊銷施許可證是依據《行政處罰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個人建議可以馬上進行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② 建築工程沒有施工許可證,犯了哪條法律處罰根據那天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七條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內照國家有關容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准擅自施工的,責令改正,對不符合開工條件的責令停止施工,可以處以罰款。
③ 沒有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可以打地基嗎麻煩大家出示具體法律條文
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回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答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設單位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建設項目,還應當提交修建性詳細規劃。對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條件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將經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予以公布。」
據此,如果沒有取得《規劃許可證》,是不能動工建設的,否則,就是違法行為,是要受到處罰的。
④ 裝修工程不辦施工許可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按照建設部110號令《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質【2008】133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的通容知》並結合岳陽七度設防區得實際情況,由住宅裝飾裝修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裝飾方案審核、辦理裝修施工證、物業服務部門驗證、裝修巡查和主管部門抽查這一制度,主要是在裝修前先告知裝修業主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責任和義務,減少不必要的亂拆、亂改造成損失和留下安全隱患。
房屋的牆體共分為6面體,均為與其他房屋產權人共有,在裝修過程均會涉及到與相鄰權利人的利益,特別是涉及到改動結構,會危及到公共安全和房屋本身的質量安全,住建部嚴格要求各級房管部門認真管理好住宅裝修,嚴格把好施工圖審核和開工申報工作。真正裝修出了事,受害的是業主本身。包括工程質量糾紛,民工受傷的糾紛處理,鄰里之間的因裝飾裝修造成了漏水,垃圾等都需要處理。
為確保所有業主住宅質量安全和使用壽命,在裝修前辦理裝修施工證是很有必要的,也是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的。
⑤ 施工動火審批的有關規定,具體是出自什麼法律法規的
施工動火審批的有關規定,具體是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如下:
第二十一條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採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5)施工許可證法律擴展閱讀
施工現場動火等級分為一級動火、二級動火和三級動火。
1、一級動火作業由項目負責人組織編制防火安全技術方案,填寫動火申請表,報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審查批准 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項目責任工程師組織擬訂防火安全技術措施,填寫動火申請表,報項目安全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項目責任工程師和項目安全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動火。
4、動火證當日有效,如動火地點發生變化,則需重新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⑥ 建築法規,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到底罰款么
工程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就開工建設稱為無證施工。
一般處理是繳納處罰金、補辦施工內許可證容;在規定時限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則責令停工整頓,直至取得施工許可證為止。
對建設單位的處罰是合同款的百分之一到二,對施工單位的處罰不超過三萬元。
⑦ 施工許可證辦理時要求壓施工單位安全員原件是哪的規定,有法律依據嗎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四條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築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建立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並落實到人。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建立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並落實到人」,這個安全責任人指的就是企業法人、項目經理、安全員。但是這個條文並沒有明確寫出「壓原件」。但是各省市住建局都出台了關於干禮施工許可證需要提供的資料的條文,都會要求壓原件,所以必須得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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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築行業,有大量的手續和程序,在地方上都各自出台了很多條文要求,這些在國家法規里並沒有要求,但是你沒辦法,你要辦施工許可證就得按主管部門的要求去做。
施工許可證本里應該建設單位去辦理的,結果實際上大多數都是施工單位不得不去辦理,這是沒有辦法的事。
安全員壓原件這個全國都一樣。別說安全員了,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總監全都得壓證壓原件。
你就算覺得有漏洞,知道了也沒用,難道你還能去跟住建局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科室去爭論嗎?除非你工地不想幹了,才去得罪他們。
⑧ 施工許可證已辦理,但面積超過辦證面積,適用何種法律條款對甲方處罰
實際建造面積超過政府批準的面積,後續的規劃驗收不予通過,解決辦法只有兩個版:要麼拆除違建權部分,要麼經規劃批准後補交土地出讓金(帶有懲罰性質的交金,高於當初的合同單價——假如該地塊是使用權有償出讓所得),房管局對此早有明文規定。它是行政規定,屬於法律范疇。
規劃驗收通不過,就沒有房產證可言(換言之,政府不認可該房屋合法存在),該建築成了「違法搭建」。一般而言,開發商不願意承擔這樣的後果。
⑨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法律規定在哪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法律規定主要在《建築法》第二章《建築許可》第一節《建築工程施工許可》中,具體規定如下:
第七條建築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八條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第九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第十條 在建的建築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並按照規定做好建築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建築工程恢復施工時,應當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施工滿一年的工程恢復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報發證機關核驗施工許可證。
第十一條 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者中止施工的,應當及時向批准機關報告情況。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的批准手續。
⑩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法律後果
按照有關規定,房地產商即使取得建設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而佔用土地的,其建設用地批准文件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