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許可改革
A.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基於哪些背景下制定的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我國對食品生產實施許可制度。食品生產許可實施十年來,應當說,對於規范企業必備生產條件、督促企業加強生產過程式控制制、落實食品安全
主體責任,以及改善食品安全總體水平,乃至推動食品工業健康持續發展都發揮了積極而重要的作用。但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食品工業的迅猛發展,
特別是食品安全監管架構體系的改革完善,食品生產許可制度無論是在制度設計層面,還是在具體操作運行層面,確實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需要進行改革和完善。
這次重新修訂並發布《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是在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推動出台的,可以說是恰逢其時。一是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
院簡政放權的戰略部署。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簡政放權工作,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國務院也先後召開常
務會議和全國電視電話會議研究部署簡政放權、職能轉變工作,特別是國務院領導多次就食品生產許可作出重要批示。可以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已經成為當前黨和
政府全面深化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完善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的重點任務。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積極響應和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戰略部署,全
面深入和穩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總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多次研究討論食品生產許可制度改革,及時修訂了《辦法》。二是全面貫徹《食品安全法》的重要舉
措。新的《食品安全法》於10月1日全面實施,作為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規章,《辦法》在這個重要時機頒布、同步實施,是全面貫徹新食品安全法的一項重要舉
措。三是適應監管體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各地食品安全監管職能調整和體制改革相繼到位。在新的監管體制下,食品安全監管需要加強源頭
監管,通過實施生產許可,督促企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環境、衛生保障能力,提升裝備、設施水平,保證食品安全。通過事前把關,將不能保證質量安全的生產者
淘汰出局。四是對企業呼聲的積極回應。近年來,企業對食品生產許可申證難的呼聲越來越高,部分企業反映申請材料多、審查程序繁復、審批時間長等問題。這些
問題確實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行業的創新發展,增加了企業的負擔。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積極轉變理念,大膽創新改革,積
極響應社會各界關切。這次修訂的《辦法》中,從許可申請、現場核查、換發證書等多個方面體現了便民惠民的原則,解決了企業反映強烈的問題。
B. 建設綠色金融改革試驗區是怎麼回事
製造業是實體經濟的關鍵支撐。按照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簡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和審批程序,並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有利於放寬市場准入、激發社會投資活力、促進「中國製造」品質升級。經過多輪改革特別是2015年以來持續加大改革力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已從最初的487類縮減到目前的60類,許可前置條件大幅取消。
C. 水泥廠改製成粉磨站還要重新辦生產許可證嗎
不是重新辦。許可證細則里是這么寫的: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企業生產條件、檢驗手段、生產技術及技術要求發生較大變化的,要按照本細則規定程序,重新組織實地核查和產品檢驗。
D. 我司是一家食品加工企業,有食品生產許可證,今年6月到期。由於企業改制,新成立了一家企業,准備以新企業
食品生產許可證辦理。
E. 一個小企業在沒有工業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下,可以生產非標的螺紋鋼改制材嗎《不是用於建築行業的》
不能
只要是螺紋鋼,不管你最終產品使用是否是建築行業,都需要取得生產許可證才可以,否則就是違法
F. 如何深化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改革
建議從這三個方面:
1.法治化建立需要申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的產品領域目錄清單回和加強依法事後動態監管答,強化飛行檢查方式和互聯網政務運用。
2.推進安全生產和產品安全認證服務市場化,鼓勵目錄內的工業產品生產商購買相應的商業保險。
3.建立透明市場信用制度,對工業產品有過較低信用度的生產商嚴格監管,並對於產品市場信用過低的產品禁止產品生產。
G. 單位改制需要安全生產許可證重新核定么
你好,按正規程序來說是要,但很多單位都沒有去核定,這不是多大的問題。
H. 怎麼辦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必須是企業名義,個人無法申請。
受理單位一般是本地市的質量技術監督局。
如何辦理生產許可證,辦理流程,主要申辦程序如下:
1 有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檢驗檢疫手段(可通過咨詢公司獲取幫助);
3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如生產廠房的土地證——如沒有土地證需所在鄉鎮辦理證明建設用地的手續等(可通過咨詢公司進行建立和整改);
4 有與所生產產品相適應的技術文件和工藝文件;
5 有健全有效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6 產品符合有關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7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規定,不存在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資建設的落後工藝、高耗能、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情況;
8、法律、行政法規有其他規定的,還應當符合其規定。
9. 在本省質監局網站上下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以及所申報產品所屬單元的《審查細則》,如果不知如何下載或者不了解自己產品應該所屬的分類,請咨詢當地質監局。河南省內的企業可以向我咨詢,我的用戶名即是我的聯系方式。河南省質監局的申請書一般已經分好了申報單元,並且是EXCEL格式。
10.根據《審查細則》上的要求,針對自己的廠房、設備、文件資料是否齊全,產品是否有檢測報告等要求進行檢查、整改、完善。
11.填寫《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上報質量技術監督局。
12.提交材料(生產許可證申請需要准備的材料)主要包括:(1)《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三份(2)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一式三份(3)換證企業還需提供原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一式三份(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一式三份;不需辦理代碼證書的,提供企業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三份(5)生產場所布局圖一式三份(6)工藝流程圖(標注有關鍵設備和參數)(7)企業質量管理文件一式三份(8)產品標准。如果產品沒有國家標准,需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企業標准備案一式三份(9)申請表中規定應當提供的其他資料。
13.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封面應當加蓋企業公章,復印的印章無效。
14.質監局收到申請材料後,經審驗,材料符合受理標准,通知企業《行政許可申請受理決定書》;申請費用2200(同時申請兩個含兩個以上的每加一個加440元,但會大大增加申請通過的難度)
15.質量技術監督局指派2至4名審查員組成審查組,對企業進行實地核查,審核時間為企業應當予以配合。(一般提前五日通知企業)
16.現場審核不合格,企業應迅速整改,兩個月後方可重新申請。如審核合格進入下一步。
17.封存樣品,7日內由企業交付檢驗機構,完成檢驗後出具檢驗報告。(費用因產品種類不同不盡相同,國家收費標准)
18.根據審核提出的整改項進行整改,並對申報材料進行進一步的修改完善。
19.質監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匯總,審核,申報企業等待發證。
20.整個工作最快在60日內完成,但是由於企業需要進行整改等工作,一般在3個月左右。
I. 求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9個配套文件
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9個配套文件主要內容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關於事業單位分類的意見》等9個配套文件,同時出台了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配套文件明確了事業單位類別劃分的原則、程序,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如何改革,事業單位編制如何管理,事業單位如何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財政政策如何過渡,從事生產經營轉為企業的事業單位有關政策,改革中如何加強國有資產管理,事業單位人員收入如何改革,事業單位試行職業年金,事業單位深化人事制度等。有關事業單位改革的基礎配套政策、文件基本上已經出齊。9個配套文件主要內容如下:
一、關於事業單位分類的意見
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是指:承擔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的事業單位。認定行政職能的主要依據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規定。今後不再批准設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是指: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可以由市場配置資源、不承擔公益服務職責的事業單位。這類單位要逐步轉為企業或撤銷。今後不再批准設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
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是指:面向社會提供公益服務和為機關行使職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只有這類單位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其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指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是指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在確保公益目標的前提下,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提供與主業相關的服務。
劃分事業單位類別首先清理規范現有事業單位,對未按規定設立或原承擔特定任務已完成的事業單位,予以撤銷;對布局結構不合理、設置過於分散、工作任務嚴重不足或職責相近的事業單位,予以整合,並相應核減編制。
劃分事業單位類別堅持實事求是,嚴格掌握標准,不以機構名稱、經費來源和人員管理方式等作為分類依據。
二、關於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的意見
承擔行政職能是指事業單位承擔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職能,主要行使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裁決等行政職權。認定事業單位承擔行政職能的依據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有關政策規定,不以機構名稱、經費來源和人員管理方式等作為依據。
三、關於創新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的意見
編制審批或備案。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繼續實行機構編制審批制度,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在制定和完善相關標準的前提下,逐步實行機構編制備案制度。
逐步取消事業單位行政級別。探索管辦分離的有效實現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級別,新設立的一律不予明確行政級別。
完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制度。事業單位應當進行法人登記,應制定章程並依法核准,改革和完善事業單位年度報告制度,建立相關信息公開制度。
四、關於建立和完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的意見
建立和完善以決策層及其領導下的管理層為主要架構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把行政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具體管理職責交給決策層。
建立理事會。建立健全決策監督機構,決策監督機構的主要形式是理事會,也可以探索董事會、管委會等多種形式。理事會作為事業單位的決策和監督機構,一般由政府有關部門、舉辦單位、事業單位、服務對象和其他有關方面的代表組成,事業單位行政負責人及其他相關職位的負責人可以確定為當然理事。
探索建立監事會。事業單位也可以探索建立獨立的監事會,負責監督事業單位財務和理事、管理層人員履行職責情況。
明確管理層權責。管理層作為理事會的執行機構,由事業單位行政負責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員組成。事業單位行政負責人由理事會任命或提名,並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報有關部門備案或批准。
制定事業單位章程。事業單位章程是法人治理結構的制度載體和理事會、管理層的運行規則。事業單位章程草案由理事會通過,並經舉辦單位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備案
五、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財政有關政策的意見
加強財政支出管理,逐步從「養人」向「辦事」轉變。根據不同公益事業單位的具體特點,採取經費保障、經費補助、購買服務等不同的投入和支持方式。
已認定為承擔行政職能、但尚未調整到位的事業單位,其履行行政職能依法收取的費用以及通過向社會提供其他服務取得的收入,全部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收支徹底脫鉤,各項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安排。
已認定為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財政根據正常業務需要提供相應經費保障;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財政根據單位業務特點和財務收支狀況等,給予經費補助,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予以支持。
已認定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後,財政部門不供給經費,其取得的收入依法納稅、自主安排使用。但在過渡期內,財政部門可以對其繼續撥付原有的正常事業費,主要用於解決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對改革後轉為企業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核實債權債務,界定和核實資產,並由同級財政部門依法核定國家資本金。
對社會力量舉辦的公益服務機構,要在稅收政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同事業單位公平對待,政府可根據需要採取政府采購的方式,購買其公益服務產品和勞務。
六、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若干規定
(一)財務、資產關系變更
1.轉制單位應制定轉制方案,並按規定程序報批後組織實施。
2.轉制單位與原主管部門脫鉤的,由財政部門履行財務監管職責,其國有資產管理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的機構負責。
3.轉制單位財務隸屬關系需要劃轉的,由劃出方的主管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並商劃入方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同意後確定;涉及預算指標劃轉的,按照有關預算管理程序辦理。
(二)資產清查、資產評估、產權和工商登記
4.轉制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由主管部門或轉制單位組織實施。其中,執行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轉制單位,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暫行辦法》(財辦[2006]5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單位,參照《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辦法》、《國有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規程》等有關規定執行。
5.轉制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要在轉制方案批准後6個月內完成,資產清查結果報送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
6.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審核批復。其中,執行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轉制單位,按照《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核實暫行辦法》(財辦[2007]19號)的有關規定審核批復;執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單位,參照《關於印發國有企業清產核資資金核實工作規定的通知》、《國有企業清產核資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審核批復,其中涉及資產損失的,按照《企業資產損失財務處理暫行辦法》確認。
7.完成資產清查後,轉制單位要按照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對各項資產、負債重新分類建賬,並由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由同級財政部門依法核定國家資本金。
8.轉制單位整體或部分轉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及進行產權轉讓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評估,資產評估結果報財政部門核准或備案。
9.轉制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和工商登記,並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核銷事業編制、注銷事業單位法人等手續。
(三)財政、稅收政策
10.轉制單位完成轉制後,在過渡期內,原有的正常事業費繼續撥付,主要用於解決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原有的正常事業費是指財政部門核定的基本支出經費,不包括項目支出經費。
11.在轉制過渡期內,轉制單位原事業編制內職工的住房公積金中由財政負擔部分,轉制後繼續由財政部門撥付;轉制前人員經費由財政負擔的離退休人員的住房補貼資金尚未解決的,轉制時由財政部門一次性撥付解決;轉制前人員經費自理的離退休人員和在職職工住房補貼資金,從本單位相應資金渠道列支。
12.轉制前被認定為非營利組織的轉制單位,轉制過渡期內可繼續享受非營利組織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轉制單位在轉制中資產評估增值涉及的企業所得稅,以及資產劃轉或轉讓涉及的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等給予適當的優惠政策。
(四)社會保障政策
13.轉制單位轉制後按照企業辦法參加社會保險。轉制時在職人員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不再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
14.轉制前已經離退休人員,原國家規定的離退休費待遇標准不變,轉制後這類人員離退休費待遇支付和調整的具體辦法,按照2000年科研院所轉制和勘察設計單位轉制相關政策執行。
15.轉制前參加工作、轉制後退休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和調整,按照企業的辦法執行。在轉制過渡期內,按照企業辦法計發的基本養老金,如低於按照事業單位退休辦法計發的退休金,其差額部分採取加發補貼的辦法解決,所需費用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16.離休人員的醫療保障繼續執行現行辦法,所需資金按照原渠道解決。轉制前已經退休人員,轉制後繼續按照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等醫療保障待遇。
17.轉制後具備條件的企業,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建立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
18.轉制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與全部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職工在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為轉制後企業的工作年限。
(五)附則
19.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科研機構、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等轉制為企業的,繼續執行相應的現行轉制政策。
20.本規定中的轉制過渡期一般為5年,自轉制單位依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公司法人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
七、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中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意見
財政部門是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
(一)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
轉為行政機構的事業單位,其所辦企業要通過劃轉、合並等方式,逐步與原單位脫鉤,改革方案經主管部門審核並報同級財政部門批准後實施。
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的事業單位,要按照「事企分開」的原則,與所辦企業建立以資本為紐帶的產權關系,加強和規范對所辦企業的監管,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轉制為企業的事業單位,原則上要與其所辦企業進行資源整合。
(二)事業單位改革中的資產處置
改革過程中涉及有償轉讓的資產,需經同級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批准並按規定程序評估後,通過拍賣等規范的產權交易方式公開處置。
事業單位資產處置收入屬於國家所有,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此項收入優先用於事業單位新增資產配置,實現資產配置管理和處置管理的有效銜接。
(三)工作步驟
由轉制單位提出資產清查立項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實施,主管部門應將相關材料報財政部備案。
資產清查(清產核資)一般應以改革方案獲得批準的前一個月末作為清查工作的基準日,清產核資結果由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同級財政部門批復,資產核實結果由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按照規定許可權批復。
八、關於深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
堅持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探索事業單位知識、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有效途徑,使工作人員收入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系。
(一)清理津補貼,實施績效工資
清理津補貼。全面清理核查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項目外自行發放的津貼補貼和獎金,摸清收入來源、支出去向、賬戶情況和實際發放水平,堅決取消不合法、不合規的項目。對清理核查後的津貼補貼進行適當歸並,作為規范後的津貼補貼納入績效工資。
確定本地事業單位年度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根據合理調控事業單位收入水平差距的需要,確定當地事業單位本年度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水平原則上不得高於控制線。
核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綜合考慮相關因素,核定本級政府直屬及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總量,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核定所屬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總量。事業單位發放績效工資不得突破核定的總量。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在績效工資中所佔的比重原則上可相對大一些,一般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發放,採取靈活多樣的分配方式和辦法。事業單位制定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職工意見,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後,報主管部門批准,並在本單位公開。
事業單位主要領導的績效工資由主管部門確定。與所在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水平保持合理關系。
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各事業單位要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把績效考核與分配更好地結合起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
對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發放補貼。在實施績效工資的同時,對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發放補貼,標准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確定。績效工資不作為計發離退休費的基數。
績效工資經費保障。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所需經費,按照單位類型不同,分別由財政和事業單位負擔。
(二)完善工資收入分配政策
健全事業單位工資水平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財政狀況、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化等因素,相應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實現工資水平調整的制度化、規范化。
注重綜合平衡。努力形成並保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其他公職人員和其他社會群體的合理收入分配關系。
國家統一制定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政策和規范管理辦法。除國務院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外,任何地區、部門和單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崗位津貼補貼項目、擴大實施范圍和提高標准。
探索事業單位主要領導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政策。適時開展試點,在有條件的事業單位探索制定主要領導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政策,結合考核確定收入,使事業單位主要領導的收入與單位的社會經濟效益及長遠發展相聯系,與本單位職工的平均收入水平保持合理關系。
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兼職兼薪管理辦法。完善事業單位收入中可用於工作人員收入分配的資金管理政策。
九、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試行辦法
本辦法暫只適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個事業單位改革試點省市。
職業年金。是指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依法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職業年金方案審批。建立職業年金,應當由單位與工會或職工代表通過民主協商確定,並制定職業年金方案。職業年金方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討論通過。享受經常性財政補助的事業單位職業年金方案,在提交大會討論前,須報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同意。
繳費比例。職業年金所需費用由單位和工作人員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職業年金費用的比例最高不超過本單位上年度繳費工資基數的8%,個人繳費比例不超過上年度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4%。職業年金繳費工資基數為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計入個人賬戶。工作人員個人繳費額計入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單位繳費應當按照職業年金方案規定比例計算的數額計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當期計入的最高額一般不得超過本單位工作人員平均分配額的3倍。
轉移。工作人員變動工作單位時,職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以隨同轉移,新單位沒有實行職業年金或企業年金制度的,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可由原管理機構繼續管理運營。
領取。工作人員達到國家規定退休條件並依法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從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中一次或分期領取職業年金。出境定居人員可根據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工作人員死亡後,其職業年金個人賬戶余額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
職業年金管理。建立職業年金的事業單位,應當確定職業年金受託人,受託管理職業年金基金,受託人可以是符合國家規定的法人受託機構,規模較大的單位也可以成立職業年金理事會作為受託人。
職業年金稅收政策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