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授權條件
1.新穎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於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了新穎性: (1)構成現有技術。所謂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2)抵觸申請。 抵觸申請是指一項申請專利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已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該發明或實用新型申請日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3)不視為喪失新穎性的情形。 所謂不視為喪失新穎性是指本來該項發明、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已經被公開了,但是由於符合法定情形而不視為喪失新穎性,從而還可以申請專利的情形。 《專利法》第24條規定:「申請專利的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 ①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②在規定的(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全國性學術團體組織召開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③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而泄露其內容的。「 2.創造性 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法律對於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創造性程度要求不同,發明創造性的要求要高於實用新型,實用新型的創造性只要求與申請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即可不要求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 3.實用性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它有兩層含義: ①該技術能夠在產業中製造或者使用。 ②必須能夠產生積極的效果,即該技術能夠產生較好的社會效果、經濟效果和技術效果。0
⑵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應具備哪些條件
被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應具備以下的條件:
(1)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版明或者實用權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截在申請日以後公遠見卓識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2)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是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製造或者使用,並能產生積極效果。
⑶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應具備哪些條件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應當具備的條件包括:形式條件和實質性條件兩個方面. 形式條件是指應當以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格式,書面記載在專利申請文件上,並依據法定程序履行各種必要的手續. 實質性條件是指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 (1)新穎性:具有新穎性的發明創造,應符合以下三方面的條件: ①在申請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這里的出版物,不但包括書籍、報刊、雜志等紙件,也包括錄音帶、錄像帶及唱片等音、影件. ②在國內沒有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所謂公開使用過,是指以商品形式銷售、或用技術交流等方式進行傳播、應用乃至通過電視和廣播為公眾所知. ③在該申請提交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並且記載在以後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所以,在提交申請以前,申請人應當對其發明創造的新穎性作調查,對明顯沒有新穎性的,就不必申請專科. (2)創造性 創造性是指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同日前的現有技術相比,發明要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實用新型要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創造能夠在工農業及其它行業的生產中批量製造,或能夠在產業上或生活中應用,並能產生積極的效果,增加經濟效益. 專利法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以上由八戒知識產權小編提供
⑷ 申請一個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一般要經歷哪些程序
發明專利的申請包括兩個階段:
1、初審(6個月左右)。
2、實審(10-20個月左右)。
初審階段:遞交專利局後會有一個受理通知書,上面會有這個專利的專利號,遞交後進入初審階段,自遞交之日起六個月左右初審合格後,專利會公開,隨後進入實審。
實審階段:實審會審專利的實用性、新穎性和創造性,若中間有什麼問題會來審查意見通知書,來幾次不確定,答復的快慢不確定,所以如果能授權最後授權的時間也不確定,如果一切順利,最快的一年左右能授權,也就是有證書。
(4)發明專利授權條件擴展閱讀:
申請專利所需材料
1、發明專利請求書
2、說明書(說明書有附圖的,應當提交說明書附圖)
3、權利要求書
4、摘要(必要時應當有摘要附圖)。
(以上各一式兩份)
申請與受理
1.專利申請文件的填寫和撰寫
專利申請文件的填寫和撰寫有特定的要求,申請人可以自行填寫或撰寫,也可以委託專利代理機構代為辦理。盡管委託專利代理是非強制性的,但是考慮到精心撰寫專利申請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審批程序的法律嚴謹性,對經驗不多的申請人來說,委託專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2.專利申請的受理
專利局受理處或各專利局代辦處收到專利申請後,對符合受理條件的申請,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發出受理通知書。
3.申請費的繳納方式
申請費以及其他費用都可以直接向專利局收費處或專利局代辦處面交,或通過銀行或郵局匯付。當前,銀行採用電子劃撥,郵局採用電子匯兌方式。繳費人通過郵局或銀行繳付專利費用時,應當在匯單上寫明正確的申請號或者專利號,繳納費用的名稱使用簡稱。
匯款人應當要求銀行或郵局工作人員在匯款附言欄中錄入上述繳費信息,通過郵局匯款的,還應當要求郵局工作人員錄入完整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這些信息在以後的程序中是有重要作用的。費用不得寄到專利局受理處。
4.申請費繳納的時間
面交專利申請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書及繳納申請費通知書以後繳納申請費。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及繳納申請費通知書以後再繳納申請費,因為繳納申請費需要寫明相應的申請號,但是繳納申請費的日期最遲不得超過自申請日起兩個月。
5.專利審批程序
依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
6.對專利申請文件的主動修改和補正
對專利申請文件的主動修改和補正也是申請人可以視需要選擇的一項手續。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只允許在申請日起兩個月內提出主動修改。
發明專利申請只允許在提出實審請求時和收到專利局發出的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主動修改。
⑸ 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法定條件是什麼
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獲得專利權的實質條件為新穎性、創造性回和實用性。專利權,簡答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專利權的性質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排他性、時間性和地域性。
⑹ 簡述發明專利授權的實質條件
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獲得專利權的實質條件為新穎版性、創造性和權實用性。專利權,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專利權的性質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排他性、時間性和地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