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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

發布時間: 2020-12-05 12:36:37

① 被取消的67項職業資格證有哪些

67項職業資格認證,其中有26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有4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具體如下:
一、有26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26項,其中准入類14項,水平評價類12項)
按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單位) 資格類別 設定依據 處理決定 備注 進行排列
1 土地估價師資格 國土資源部 准入類 《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2006年第35號) 取消;
2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教學負責人、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考核人員從業資格 交通運輸部 准入類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號) 取消;
3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資格 交通運輸部 准入類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號) 取消;
4 理貨人員從業資格 交通運輸部 准入類 《關於印發〈理貨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等三個辦法的通知》(交水發〔2007〕575號) 取消
5 水土保持監測人員上崗資格 水利部 准入類 《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網路管理辦法》(水利部令2000年第12號) 取消
6 拍賣行業從業人員資格 中國拍賣行業協會 准入類 《拍賣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第24號) 取消
7 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咨詢師 中國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 准入類 《關於試行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咨詢診斷師證書的暫行規定》(84機質字242號) 取消
8 機械工業標准復核人員資格 中國機械工業標准化技術協會 准入類 《機械工業標准復核人員管理細則(試行)》(機科標〔1994〕38號) 取消
9 機械工業企業標准化人員資格 中國機械工業標准化技術協會 准入類 《關於開展機械工業企業標准化培訓工作的通知》(機科標〔1995〕93號) 取消
10 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資格 質檢總局 准入類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447號) 取消
11 外國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首席代表資格核准 證監會 准入類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取消
12 保薦代表人資格 證監會 准入類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取消
13 保險公司精算專業人員資格認可 保監會 准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取消
14 保險公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 保監會 准入類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取消
15 注冊企業培訓師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無 取消原由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具體實施
16 中國職業經理人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無 取消原由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具體實施
17 商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價格認證管理辦法》(計價格〔1999〕1074號)《商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辦法(試行)》(發改價證認〔2004〕36號) 取消
18 機械工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價格認證管理辦法》(計價格〔1999〕1074號)《全國機械工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辦法(試行)》(中機聯人〔2006〕56號) 取消
19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上崗資格 水利部 水平評價類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水利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2002年第15號)《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水利部令2003年第17號) 取消
20 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資格 審計署 水平評價類 《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資格證書實施辦法》(中內協發〔2003〕22號)《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審計署令2003年第4號) 取消
21 特許經營管理師 中國商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 《特許經營管理師》協會標准(CGCC/Z0005-2007) 取消原實施單位為國資委管理的行業協會
22 QC小組活動診斷師 中國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 水平評價類無 取消
23 機械工業質量管理獎評審員 中國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 水平評價類無 取消
24 知識產權管理工程師 國家知識產權局 水平評價類無 取消
25 金融理財師原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實施,2009年後由社會機構自行實施 水平評價類無 取消
26 國際金融理財師原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實施,2009年後由社會機構自行實施 水平評價類無取消

二、有41項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41項,其中准入類1項,水平評價類40項)
按照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單位) 資格類別 設定依據 處理決定 備注 排序
1 中央儲備糧保管、檢驗、防治人員資格認定 國家糧食局 准入類 《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88號) 取消
2 長途電話交換機務員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水平評價類 《郵電通信行業職業技能標准(試行)》(郵部聯〔1996〕515號)《關於頒發〈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郵電營業員等五十七職業)〉(考核大綱)的通知》(郵部聯〔1996〕1060號) 取消
3 市內電話交換機務員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水平評價類 《郵電通信行業職業技能標准(試行)》(郵部聯〔1996〕515號)《關於頒發〈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郵電營業員等五十七職業)〉(考核大綱)的通知》(郵部聯〔1996〕1060號) 取消
4 郵電業務營銷員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水平評價類 《郵電通信行業職業技能標准(試行)》(郵部聯〔1996〕515號)《關於頒發〈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郵電營業員等五十七職業)〉(考核大綱)的通知》(郵部聯〔1996〕1060號) 取消
5 割草機操作工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無 取消
6 農產品加工機械操作工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無 取消
7 農業技術推廣員(水產)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無 取消
8 品種試驗員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無 取消
9 水稻直播機操作工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無 取消
10 植物組織培養員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無 取消
11 種子貯藏技術人員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無 取消
12 健康教育指導師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 《全國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規劃綱要(2005-2010年)》(衛婦社發〔2005〕11號) 取消
13 中國保健行業心理保健師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無 取消
14 中國保健行業營養保健師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無 取消
15 安全評價人員資格 安全監管總局 水平評價類 《安全評價人員資格登記管理規則》(安監總規劃字〔2005〕108號) 取消
16 松香包裝工 國家林業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1992) 取消
17 木材搬運工 國家林業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1992) 取消
18 掛桿復烤工 國家煙草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 取消
19 不間斷電源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0 測距設備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1 電話交換機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2 電訊材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3 二次雷達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4 飛機(蘇式)維護電氣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5 飛機(蘇式)維護無線電、雷達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6 飛機(蘇式)維護儀表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7 飛機電氣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8 飛機機械附件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9 飛機結構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0 飛機氣動、救生設備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1 飛機維護電氣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2 飛行計劃處理設備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3 歸航機/指點標機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4 航管計算機外圍設備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5 航管計算機硬體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6 航空材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7 航空電信報(話)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8 航空發動機附件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9 航空發動機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40 航管內話通信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41 航空攝影測繪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② 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是什麼意思

早在2012年人社部關於清理規范職業資格第一批公告已經明確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和」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區別了!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務院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結合行業發展和管理需要,根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有關規定設置的(就是人事考試網上列入考試計劃的那些!)
技能人員職業資格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和相應國家職業標准以及有關規定設置的(就是以前勞動部證書)

③ 被取消的67項職業資格證書是哪些

這個簡單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2014年11月24日發布

(共計67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26項,其中准入類14項,水平評價類12項)
1土地估價師資格
2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教學負責人、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考核人員從業資格
3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資格
4理貨人員從業資格
5水土保持監測人員上崗資格
6拍賣行業從業人員資格
7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咨詢師
8機械工業標准復核人員資格
9機械工業企業標准化人員資格
10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資格
11外國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首席代表資格核准
12保薦代表人資格
13保險公司精算專業人員資格認可
14保險公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
15注冊企業培訓師
16中國職業經理人
17商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
18機械工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
19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上崗資格
20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資格
21特許經營管理師
22QC小組活動診斷師
23機械工業質量管理獎評審員
24知識產權管理工程師
25金融理財師
26國際金融理財師

二、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41項,其中准入類1項,水平評價類40項

1、中央儲備糧保管、檢驗、防治人員資格認定
2、長途電話交換機務員
3市內電話交換機務員
4郵電業務營銷員
5割草機操作工
7農產品加工機械操作工
8農業技術推廣員(水產)
9品種試驗員
10水稻直播機操作工
11植物組織培養員
12種子貯藏技術人員
13健康教育指導師資格
14中國保健行業心理保健師資格
15中國保健行業營養保健師資格
16安全評價人員資格
17松香包裝工
18木材搬運工
19掛桿復烤工
20不間斷電源機務員
21測距設備機務員
22電話交換機機務員
23電訊材料員
24二次雷達機務員
25飛機(蘇式)維護電氣員
26飛機(蘇式)維護無線電、雷達員
27飛機(蘇式)維護儀表員
28飛機電氣修理工
29飛機機械附件修理工
30飛機結構修理工
31飛機氣動、救生設備修理工
32飛機維護電氣員
33飛行計劃處理設備機務員
34歸航機/指點標機機務員
35航管計算機外圍設備機務員
36航管計算機硬體機務員
37航空材料員
38航空電信報(話)務員
39航空發動機附件修理工
40航空發動機修理工
41航管內話通信機務員
42航空攝影測繪員

④ 〖被取消的職業資格〗哪些職業資格許可被取消了

困惑:復習了大半年,資格證還考嗎?「復習了大半年,到底還考不考?」聽到國家關於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的消息,26歲的贛州市民小李有點兒迷茫。小李告訴記者,大學畢業後,他在一家房地產中介公司做二手房經紀人,工作4年多的他已通過了相對容易的房地產經紀人協理考試。今年他報考了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並進行了充分的准備。然而,沒過多久,小李就看到網上關於取消職業資格認定的消息。與小李有相似經歷的還有中心城區某金融公司的會計小孫,小孫從事會計工作3年了,為了能在行業里更進一步發展,他決定考注冊稅務師。考這個證要求3年內考過5門科目,而他目前已經考過了3門。「不知道相關部門怎麼安排,我覺得要出台一個政策,不然我們這些考了一半的人怎麼。」小孫說。9月10日,記者從贛州市人社部門獲悉,這次國家取消的11項職業資格中,房地產經紀人、注冊稅務師、土地登記代理人、礦業權評估師、注冊資產評估師這5項的實施部門為人社部門,其他則由住建、國土、質監等相關的主管單位或行業協會組織實施。報考方式多是國家或省里統考,報考人員中,大部分是與所從事行業相關人士。目前我市涉及這11項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數量並不多。對於已經取消項目的具體考務安排,如是否有已經報名人員需要退費,已經參加考試人員是否還需要領證、原定的考試是否取消等細節問題,要等待國家層面出台細則。觀點:取消准入資格有利於肅清考證亂相據了解,此次國家取消的11項職業資格,分別為:房地產經紀人、注冊稅務師、質量專業技術人員、土地登記代理人、礦業權評估師、國際商務專業人員、注冊資產評估師、企業法律顧問、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員和品牌管理師。9月10日,贛州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陳主任告訴記者,這次取消的並不是整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而是國務院部門設置的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的准入類職業資格。這意味著,以後將不再實行執業准入控制,職業資格證書不與從事相關職業強制掛鉤。「以前考取的證書仍然有用,因為裡面就包含考生職業資格的能力水平,且這個能力水平將成為用人單位考量的重要標准。所以,並不是說找工作這些證一個都用不上了,只代表著『敲門磚』的功能消失,並不代表相關職業沒有了水平評價,它還是你專業能力的體現。」陳主任說。業內人士表示,取消無法律依據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對整頓職業資格許可證多、亂、雜的現象具有很大導向作用,並且能夠肅清職業資格考試亂收費、培訓五花八門的現象,這也是政府簡政放權的表現,是一種進步。影響:部分行業就業門檻有所降低「我現在是一名普通的置業顧問,但是並沒有房地產經紀人證書。像我們這些一線的置業顧問,真正有這個證的人少之又少。」9月10日,一名從事房地產行業多年的工作人員肖女士告訴記者,她認為目前有些證書有些畫蛇添足、不接地氣,「真正幹活的人沒有證,有證的人不幹活」。記者從贛州市一些房地產中介公司了解到,根據各省市規定,注冊一家房地產中介公司,需要出具2至5本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證書。不少公司為了成功注冊、承接項目,需要招聘持證人員,甚至「租借」資格證書充數。這也使得很多非房產從業人員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證書考試,租給房地產經紀機構,造成考證亂象。當日,在采訪中,不少公司職員對記者表示,國家取消了准入類職業資格,調整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這對從業人員而言是一個好消息,這使得資格證作為人才流動的隱形障礙被清除,吸引優秀人才從業。對房地產經紀機構而言,這也節省了一大筆「租借」資格證書的費用。但這並不意味著這些行業不再有門檻。業內人士介紹,隨著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的取消,進入這些行業的門檻會降低,但並不意味著完全無門檻。因為,取消資格認證只代表准入行為被終止,並不代表所涉職業沒有了水平評價。

⑤ 2016年國務院取消47項職業資格證書有哪些

2016年國務院取消47項職業資格證書有:

1、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9項,其中准入類8項,水平評價類1項):

價格鑒證師、礦產儲量評估師、招標師、物業管理師、珠寶玉石質量檢驗師、棉花質量檢驗師、計量檢定員、地震安全性評價工程師、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

2、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38項,均為水平評價類):

其他社會服務和居民生活服務人員、 林業工程技術人員、安全工程技術人員電影電視製作及舞台專業人員、廢舊物資回收利用人員、商品監督和市場管理人員、河道、水庫管養人員、電子設備裝配調試人員、電氣工程技術人員、

廣播電影電視工程技術人員、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人員、網路編輯員、采購人員、其他飯店、旅遊及健身娛樂場所服務人員、檢驗人員、機泵操作人員、美術品製作人員、廣播影視舞台設備安裝調試及運行操作人員、日用機電產品維修人員、

物業管理人員、旅遊及公共游覽場所服務人員、推銷、展銷人員、水上運輸服務人員、公路道路運輸服務人員、水產品加工人員、人造板生產人員、原煙復烤人員、卷煙生產人員、煙用醋酸纖維絲束濾棒製作人員、其他機械製造加工人員、

五金製品製作裝配人員、塑料製品加工人員、 搪瓷製品生產人員、日用機械電器製造裝配人員、印染人員、合成橡膠生產人員、 基本有機化工產品生產人員、化學纖維生產人員。

(5)被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擴展閱讀:

2016年6月8日,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以國發〔2016〕35號印發《關於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再次公布取消4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決定》明確,取消不必要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為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和去產能中人員轉崗創造便利條件。

2014年以來,國務院已先後分五批取消了27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本次再取消47項。至此,國務院公布取消的職業資格達到319項,占國務院部門設置職業資格總數的52%。

《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大局出發,進一步提高認識,主動開展自我清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對照職業分類大典對現有準入類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進行全面清理,持續降低就業創業門檻。

只要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的職業,原則上要放寬市場准入。今後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准入類職業資格一律不得新設。

⑥ 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是什麼意思

1、以前這些崗位需要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才能進行該崗位工作,以後從事該崗位工作不需要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
2、以前取得這些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表示你的能力和水平,加某些津貼和薪資,以後不表示能力和水平,也不能加津貼和薪資,。
3、以後不再進行這些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不把這些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列入專業技術的統計范圍。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26項,其中准入類14項,水平評價類12項)
1 土地估價師資格
2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教學負責人、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考核人員從業資格
3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資格
4 理貨人員從業資格
5 水土保持監測人員上崗資格
6 拍賣行業從業人員資格
7 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咨詢師
8 機械工業標准復核人員資格
9 機械工業企業標准化人員資格
10 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資格
11 外國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首席代表資格核准
12 保薦代表人資格
13 保險公司精算專業人員資格認可
14 保險公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
15 注冊企業培訓師
16 中國職業經理人
17 商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
18 機械工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
19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上崗資格
20 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資格
21 特許經營管理師
22 QC小組活動診斷師
23 機械工業質量管理獎評審員
24 知識產權管理工程師
25 金融理財師
26 國際金融理財師
二、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41項,其中准入類1項,水平評價類40項)
1 中央儲備糧保管、檢驗、防治人員資格認定
2 長途電話交換機務員
3 市內電話交換機務員
4 郵電業務營銷員
5 割草機操作工
6 農產品加工機械操作工
7 農業技術推廣員(水產)
8 品種試驗員
9 水稻直播機操作工
10 植物組織培養員
11 種子貯藏技術人員
12 健康教育指導師資格
13 中國保健行業心理保健師資格
14 中國保健行業營養保健師資格
15 安全評價人員資格
16 松香包裝工
17 木材搬運工
18 掛桿復烤工
19 不間斷電源機務員
20 測距設備機務員
21 電話交換機機務員
22 電訊材料員
23 二次雷達機務員
24 飛機(蘇式)維護電氣員
25 飛機(蘇式)維護無線電、雷達員
26 飛機(蘇式)維護儀表員
27 飛機電氣修理工
28 飛機機械附件修理工
29 飛機結構修理工
30 飛機氣動、救生設備修理工
31 飛機維護電氣員
32 飛行計劃處理設備機務員
33 歸航機/指點標機機務員
34 航管計算機外圍設備機務員
35 航管計算機硬體機務員
36 航空材料員
37 航空電信報(話)務員
38 航空發動機附件修理工
39 航空發動機修理工
40 航管內話通信機務員
41 航空攝影測繪員

⑦ 哪些被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
(共計67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26項,其中准入類14項,水平評價類12項)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單位) 資格類別 設定依據 處理決定 備注
1 土地估價師資格 國土資源部 准入類 《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2006年第35號) 取消
2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教學負責人、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考核人員從業資格 交通運輸部 准入類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號) 取消
3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資格 交通運輸部 准入類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號) 取消
4 理貨人員從業資格 交通運輸部 准入類 《關於印發〈理貨人員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等三個辦法的通知》(交水發〔2007〕575號) 取消
5 水土保持監測人員上崗資格 水利部 准入類 《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網路管理辦法》(水利部令2000年第12號) 取消
6 拍賣行業從業人員資格 中國拍賣行業協會 准入類 《拍賣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第24號) 取消 原實施單位為國資委管理的行業協會

7 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咨詢師 中國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 准入類 《關於試行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咨詢診斷師證書的暫行規定》(84機質字242號) 取消
8 機械工業標准復核人員資格 中國機械工業標准化技術協會 准入類 《機械工業標准復核人員管理細則(試行)》(機科標〔1994〕38號) 取消
9 機械工業企業標准化人員資格 中國機械工業標准化技術協會 准入類 《關於開展機械工業企業標准化培訓工作的通知》(機科標〔1995〕93號) 取消
10 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資格 質檢總局 准入類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447號) 取消
11 外國證券類機構駐華代表機構首席代表資格核准 證監會 准入類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取消
12 保薦代表人資格 證監會 准入類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取消
13 保險公司精算專業人員資格認可 保監會 准入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取消
14 保險公估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 保監會 准入類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取消
15 注冊企業培訓師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
原由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具體實施

16 中國職業經理人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
原由中國人力資源開發研究會具體實施

17 商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價格認證管理辦法》(計價格〔1999〕1074號)
《商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辦法(試行)》(發改價證認〔2004〕36號) 取消 原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認證中心具體實施

18 機械工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水平評價類 《價格認證管理辦法》(計價格〔1999〕1074號)
《全國機械工業企業價格人員崗位資格行業認證辦法(試行)》(中機聯人〔2006〕56號) 取消 原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認證中心具體實施

19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上崗資格 水利部 水平評價類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水利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2002年第15號)
《水文水資源調查評價資質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水利部令2003年第17號) 取消
20 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資格 審計署 水平評價類 《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資格證書實施辦法》(中內協發〔2003〕22號)
《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審計署令2003年第4號) 取消
21 特許經營管理師 中國商業聯合會 水平評價類 《特許經營管理師》協會標准(CGCC/Z0005-2007) 取消 原實施單位為國資委管理的行業協會

22 QC小組活動診斷師 中國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

23 機械工業質量管理獎評審員 中國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

24 知識產權管理工程師 國家知識產權局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

25 金融理財師 原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實施,2009年後由社會機構自行實施
水平評價類

取消

26 國際金融理財師 原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實施,2009年後由社會機構自行實施
水平評價類


取消

二、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41項,其中准入類1項,水平評價類40項)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單位) 資格類別 設定依據 處理決定 備注
1 中央儲備糧保管、檢驗、防治人員資格認定 國家糧食局 准入類 《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88號) 取消
2 長途電話交換機務員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水平評價類 《郵電通信行業職業技能標准(試行)》(郵部聯〔1996〕515號)
《關於頒發〈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郵電營業員等五十七職業)〉(考核大綱)的通知》(郵部聯〔1996〕1060號) 取消
3 市內電話交換機務員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水平評價類 《郵電通信行業職業技能標准(試行)》(郵部聯〔1996〕515號)
《關於頒發〈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郵電營業員等五十七職業)〉(考核大綱)的通知》(郵部聯〔1996〕1060號) 取消
4 郵電業務營銷員 工業和信息化部 水平評價類 《郵電通信行業職業技能標准(試行)》(郵部聯〔1996〕515號)
《關於頒發〈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郵電營業員等五十七職業)〉(考核大綱)的通知》(郵部聯〔1996〕1060號) 取消
5 割草機操作工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

6 農產品加工機械操作工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

7 農業技術推廣員(水產)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

8 品種試驗員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

9 水稻直播機操作工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

10 植物組織培養員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

11 種子貯藏技術人員 農業部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

12 健康教育指導師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 《全國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規劃綱要(2005-2010年)》(衛婦社發〔2005〕11號) 取消
13 中國保健行業心理保健師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

14 中國保健行業營養保健師資格 國家衛生計生委 水平評價類 無
取消

15 安全評價人員資格 安全監管總局 水平評價類 《安全評價人員資格登記管理規則》(安監總規劃字〔2005〕108號) 取消
16 松香包裝工 國家林業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1992) 取消
17 木材搬運工 國家林業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種分類目錄》(1992) 取消
18 掛桿復烤工 國家煙草局 水平評價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1999) 取消
19 不間斷電源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民航行業已依照有關規章實施人員內部管理

20 測距設備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1 電話交換機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2 電訊材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3 二次雷達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4 飛機(蘇式)維護電氣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5 飛機(蘇式)維護無線電、雷達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6 飛機(蘇式)維護儀表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7 飛機電氣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8 飛機機械附件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29 飛機結構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0 飛機氣動、救生設備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1 飛機維護電氣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2 飛行計劃處理設備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3 歸航機/指點標機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4 航管計算機外圍設備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5 航管計算機硬體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6 航空材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7 航空電信報(話)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8 航空發動機附件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39 航空發動機修理工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40 航管內話通信機務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41 航空攝影測繪員 中國民航局 水平評價類 《關於印發民航行業飛機維護機械員等79個工種〈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的通知》(勞社培就司發〔1999〕60號)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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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中國有哪些職業資格證書被取消了

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此次被取消職業資格崗位證書有建設類技術人員、工程測量員、工程質量檢測員、合同員、見證員、取樣員、房地產助理估價師、房地產估價員、房屋營銷員、物業部門經理、物業管理人員、水質化驗員。

工程監理人員、招投標代理機構專職人員等14個建設類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崗位證書。對2009年已經清理停止使用的室內裝飾項目經理、室內裝飾預算員、室內設計師和2011年已經清理停止使用的房屋拆遷人員等4個建設類從業人員資格崗位證書本次一並予以取消。

(8)被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擴展閱讀

比較有用的證書:

1、國家司法考試:高薪行業入職門檻,司法從業者必備證件,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2、注冊會計師證:注會被認為是財會領域第一黃金職業,目前我國注會缺口仍然很大。

3 、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長久以來CFA一直被視為金融投資界的MBA,在全球金融市場更為搶手。CFA資格是國際通告的、最具權威的金融分析領域的行業標准。

4、中國精算師:精算師的職業生涯被喻為「金領中的金領」。我國精算人才緊缺,有預測稱,我國未來十年急需5000多名精算師。

5、一級建築師:注冊建築師考試,是在建築設計類單位內執行相關業務的人員需要考取的資格類證書。一級建築師考試難度大,但薪資待遇在業界有目共睹。

⑨ 取消職業資格許可是什麼意思

簡單的說就是取消了進入這個職業的門檻限制,不再需要資格認證。

⑩ 已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證有哪些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
(共計11項)
序號
項目名稱
實施部門(單位)
其他共同
實施部門
設 定 依 據
處理決定
1
房地產經紀人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1〕128號)
取消
2
注冊稅務師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116號)
取消
3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
質檢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人發〔2000〕123號)
取消
4
土地登記代理人
國土資源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6號)
取消
5
礦業權評估師
國土資源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礦業權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0〕82號)
取消
6
國際商務專業人員
商務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際商務專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70號)
取消
7
注冊資產評估師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職發〔1995〕54號)
取消
8
企業法律顧問
國務院國資委
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7〕26號)
取消
9
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
中國冶金建設協會

《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管理辦法》(建建〔1995〕1號)
取消
10
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員
水利部

《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水建〔1997〕339號)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水利部令2005年第26號)
取消
11
品牌管理師
中國商業聯合會

《品牌管理專業人員技術條件(SB/T 10761-2012)》(商務部公告2012年第58號)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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