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公司餐飲許可證
㈠ 注冊餐飲管理公司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的手續如下圖所示:
1,健康證明
需要前往醫院進行體檢出具。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各體檢部門(包括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門診部、各鎮(街道)醫院防保中心)參加健康檢查,取得體檢回執。
體檢合格者憑體檢回執到相應的鎮監督分所參加衛生知識培訓,培訓考核合格三個工作日後,憑體檢回執和衛生知識培訓發票到所在鎮的行政服務中心領取《健康證明》。
體檢不合格者可憑體檢回執到原體檢部門列印"體檢報告書"了解不合格情況。若有體檢缺項或需復查某項目,可憑體檢回執到原體檢部門進行漏項復查。
拓展資料:
1.餐飲管理公司是掌握管理技能和獨特技術、運用品牌、專利和服務優勢,開展餐飲運營的經濟組織。餐飲管理公司的組織機構一般採用職能部制,只有開展連鎖經營業務的公司,採取事業部制。
2.業務職能:
1、搜集整理和組織研發餐飲管理技術,總結歸納餐飲運營規律,出版餐飲管理類圖書和各類數碼產品;
2、創新烹飪技術,研發經典飲食,整理和申報專利產品;
3、運營商標和專利產品,開展餐飲連鎖經營業務;
4、指導餐飲企業,開展合法經營;
5、廣泛開展餐飲管理和技術技能的培訓;
6、運營自身專業技能人才的人脈優勢,開展廚房承包管理和餐飲企業委託管理業務;
7、為餐飲企業提供管理和烹飪的咨詢服務;
8、為深陷經營危機和信任危機的企業,提供餐飲經營急救和危機公關服務。
㈡ 餐飲管理公司如何辦理營業執照
有限責任公司來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范自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
??◆?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
??◆?其他股東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5.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公司董事簽字)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8.《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10、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
㈢ 注冊一家餐飲管理公司需要辦理什麼證件
注冊一家餐飲管理公司需要辦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消防審批許可證》、《環評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
辦理衛生許可證需要的材料:
1、 生產經營場所地平面布局圖一份,應標明比例尺(比例為1:100)、室內各功能房,基本要素(尺寸、名稱、設施名稱及個數),可自行手繪或用電腦繪制;
2、 生產經營場地場所的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明和租賃協議);
3、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資格證明(董事會決議、章程或任命文件)一份;
4、 生產經營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一份:應標明方向、街道名稱、生產經營場所所在位置與周圍建築、相鄰單位的關系;
5、 法人或負責人培訓證明;
6、 產品配方、生產工藝流程圖和說明,產品包裝材料、標簽、說明書樣稿;
7、 產品或試產樣品衛生檢驗報告(在區縣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取得的當年度檢測報告)和產品執行標准(含企業標准);
8、 企業衛生管理的組織和制度的資料;
9、 實驗室設置情況(包括:實驗室規模、儀器設備、實驗人員資格證明)及可檢測項目(每批次、每天的留校和檢測指標、檢測項目);
10、衛生許可證申請書一份:申請單位名稱寫明全稱或法定簡稱,加蓋公章(與營業執照申請單位名稱一致,個人不蓋章),單位地址、使用面積、衛生設施按實際情況填寫詳細,申請許可項目填寫生產經營范圍和種類,空格處以「無」字填寫;
11、 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申請書一份:「項目類別」一欄填寫新建、改建、擴建、還是續建,空格處以「無」字填寫;
12、 食品的委託加工還需提交委託加工合同書和受委託加工企業衛生許可證,且受委託企業衛生許可證項目中應含有與委託加工產品相同工藝的新產品;
13、 生產加工學生營養餐的企業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 制定學生營養餐的依據及標准;
(2) 學生營養餐的合理營養配餐資料:學生營養餐的營養素、熱量、蛋白質、脂肪、鈣、鐵、鋅、視黃醇當量、維生素B1、維生素B2、維生素C的設計計算資料,根據營養成分計算的配料資料,根據食物配料編制食譜;
(3) 合理烹調,防止營養素損失的措施;
(4) 保證學生營養餐衛生安全的管理措施及食品留樣制度;
(5) 生產經營學生營養餐的送餐企業應提供企業標准,食品包裝上應標明廠名、廠址、主要營養成分最低含量、裝盒時間、食品時限;
(6) 營養工作人員資料(營養師資格證明);
14、 申請單位在工商管理局取得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或《工商營業執照》(或副本)復印件;
15、 衛生行政部門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資料。
(3)餐飲公司餐飲許可證擴展閱讀
《食品經營許可證》許可條件
要求
(一)申請人應當在申請書上簽字蓋章。新設食品流通經營企業申請許可,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的申請人;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企業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該企業為申請人;個體工商戶申請食品流通許可,本人為許可的申請人。
(二)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所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對於食品流通經營者在2009年6月1日前已經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的,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自願申請換證、原許可證載明事項發生變化或者有效期屆滿。
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提出申請,經審核機關審核後,領取食品流通許可證。
辦理條件
(一)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3、經營場所合法使用的有關證明;
4、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5、委託書以及委託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證明;
6、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與其經營活動相適應的食品經營設備清單;
8、提供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和衛生法規培訓證復印件;
9、申請乳製品項目的經營者,還應提交開戶行證明和書面聲明等;
10、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初中以上學歷證明和培訓合格證明);
11、工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已經具有主體資格的經營者在經營項目中申請增加食品流通項目的,需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不需提交《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當場審驗後退回。
變更
食品經營者注冊公司改變許可事項,應當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變許可事項。 食品經營者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食品經營者改變許可事項,應當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變許可事項。
食品經營者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食品流通變更許可申請書》;
(二)《食品流通許可證》正、副本;
(三)與變更食品流通許可事項相關的材料。
食品流通許可的有效期為3年。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食品流通許可的有效期的,應當在《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向原許可機關提出申請,換發《食品流通許可證》。
辦理許可證延續的,換發後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編號不變,但發證年份按照實際情況填寫,有效期重新計算。
㈣ 餐飲公司營業執照
商預登抄記:首先到當地工商局領一份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後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復印件)到名稱核准處查詢,名稱核准後,一般7個工作日。持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到名稱登記處領名稱申批表,按要求填表。
2、辦理餐飲經營許可證:中國餐飲行業的經營許可證。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葯品監管部門取代衛生監督部門,對餐飲服務環節進行監管,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啟用餐飲服務許可證,取代已沿用了幾十年的食品衛生許可證。
3、辦理排污許可證:先到轄區環保局辦證處申請,受理後,工作人員會上門去檢查指導。審查通過後頒發《排污許可證》。
4、消防申報審批:開業之前,還需要向消防部門進行消防申批,這需要在裝修的時候就向所在轄區申請。高層向市消防局申報,12層以下向各區消防大隊申報批復、驗收。
5、工商局審批:以上三個單位出據證實後,應交當地工商分局受理。
6、稅務登記證辦理: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要向當地稅務局申請領取地稅稅務登記號。個體工商戶開的小餐館,要交5%的營業稅。另外需交城建稅、教育附加稅,稅額是營業稅的11%,還有一部分其他的稅額,所佔份額非常小。
㈤ 餐飲業需要獲得哪些營業執照和許可證
餐飲行業需要先辦理營業執照,再到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是哦經營許可證。
第九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先行取得營業執照等合法主體資格。
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以營業執照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企業等申辦單位食堂,以機關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會團體登記證或者營業執照等載明的主體作為申請人。
第十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按照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分類提出。
食品經營主體業態分為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單位食堂。食品經營者申請通過網路經營、建立中央廚房或者從事集體用餐配送的,應當在主體業態後以括弧標注。
食品經營項目分為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其他類食品銷售;熱食類食品制售、冷食類食品制售、生食類食品制售、糕點類食品制售、自製飲品制售、其他類食品制售等。
列入其他類食品銷售和其他類食品制售的具體品種應當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批准後執行,並明確標注。具有熱、冷、生、固態、液態等多種情形,難以明確歸類的食品,可以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等級最高的情形進行歸類。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可以根據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對食品經營項目類別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第十三條
申請人應當如實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並在申請書等材料上簽名或者蓋章。
㈥ 餐飲公司需要辦理"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嗎
需要的。
《排污許可證》是《排放污染物許可證》的簡稱。在《排污許可證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國家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排放廢氣、廢水、產生環境雜訊污染和固體廢物的行為實行許可證管理。
下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應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
在條例第一章第二條中:國家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排放廢氣、廢水、產生環境雜訊污染和固體廢物的行為實行許可證管理。下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排污者),應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
(6)餐飲公司餐飲許可證擴展閱讀:
《排污許可證》
第十三條 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環境保護部確定的期限等要求,確定本行政區域具體的申請時限、核發機關、申請程序等相關事項,並向社會公告。
第十四條 現有排污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具有排污許可證核發許可權的核發機關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
新建項目的排污單位應當在投入生產或使用並產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申請領取排污許可證。
第十五條 環境保護部制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排污單位依法按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提交排污許可申請,申報排放污染物種類、排放濃度等,測算並申報污染物排放量。
第十六條 排污單位在申請排污許可證前,應當將主要申請內容,包括排污單位基本信息、擬申請的許可事項、產排污環節、污染防治設施。
通過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或者其他規定途徑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公開時間不得少於5日。對實行排污許可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可不進行申請前信息公開。
㈦ 注冊餐飲公司都要什麼條件
條件為必須辦理以下證件:環保申報登記注冊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消防安全合格驗收意見書等。
(7)餐飲公司餐飲許可證擴展閱讀: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條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准證明(已從事其他經營的可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的身份證明(復印件),以及不屬於本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情形的說明材料;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符合本辦法第九條有關條件的材料;
(六)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七)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㈧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餐飲服務許可證有什麼區別
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食品經營許可證的號碼一般是主要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第三至第十七位而形成的。
這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於它們的性質不同,納稅人識別號主要用在納稅的時候,而餐飲服務許可證指的是該企業的標志。
2、應用部門不同
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工商營業執照代碼,餐飲服務許可證是去稅務局辦業務時提供的證件。
3、編碼不同
食品經營許可證號碼用18位的阿拉伯數字或大寫英文字母表示,由登記管理部門代碼(1位)、機構類別代碼(1位)、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6位)、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9位)和校驗碼(1位)5個部分組成,並對涉及到的組織機構、法人、其他組織、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相關概念作出了規定。
而餐飲服務許可證一律由15位、17位、18或者20位碼(字元型)組成,其中: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機構納稅人,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編制的9位碼(其中區分主碼位與校驗位之間的「-」符省略不列印)並在其前面加掛6位行政區劃碼共15位碼。
4、登記證件不同
食品經營許可證通常簡稱為「稅號」。
餐飲服務許可證就是稅務登記證上的號,每個企業的識別號都是唯一的。
而餐飲服務許可證登記在工商營業執照上。
5、開發票時填寫的信息不同
購買單位需要在餐飲服務許可證的「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而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食品經營許可證是具有唯一性的,只要稅務發票系統裡面查到了這家企業的納稅人識別號,就可以查詢到這家企業的進銷項發票情況,也就可以知道企業是否虛開發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