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礦許可證申請延續
① 礦山企業辦理采礦證延續(續期),需要經過什麼單位和准備什麼資料
(1)原《采礦許可證》正副本
(2)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牆改機內構核准意見,環保容部門批准書和劃定采礦區范圍申請報告、安檢部門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取土區非獨立工礦用地的,應有中、低產田改造相關資料:1、改造用地申請書;2、改造用地補償協議書復印件;3、改造中、低產田可行性論證報告及相關部門蓋章(鄉政府、農林、水利等部門簽署意見);4、中低產田改造現狀圖、規劃圖。
(4)下年度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結合礦產資源利用規劃,同時提供承包企業的合同書,用地補償說明。
(5)單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以上材料經審核合格後予以延續登記,換發新的《采礦許可證》。
② 采礦許可證辦理期間可以順延幾個月期間可以生產嗎
各地的規定不一來樣。如我們自這里規定,必須在采礦證有效期到期十五天前向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就是把你自己的情況如實寫明為什麼不能按期辦理延續登記手續,什麼時間能提供出來。一般需要提供采礦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和復印件,還有的可能需要年檢報告啊之類的。並不復雜,需要的話可以直接咨詢原發證機關的。
③ 采礦許可證延續申請報告書怎麼寫
去文庫裡面找就有了 我去看了要網路幣
④ 去國土資源部辦理采礦許可證延續,需要哪些手續
采礦權人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而需要繼續采礦的,應當在有效期滿前30日,向原發證內機關提出容申請,辦理采礦延續登記手續。申請的同時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采礦權延續申請報告:
2、采礦權延續申請登記書;
3、礦山保有儲量核實報告;
4、原頒發的采礦許可證正本、副本復印件;
5、采礦登記管理機關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具體流程為:
1.申請(申請材料如上所述)
2.受理(大約5天)
3.對申請進行審查(約一周)
4.通知(不管是否同意續辦采礦證,都會下發通知)
5.登記發證(采礦權申請人在收到通知30日內,辦理延續登記手續,領取采礦許可證。繳納采礦權使用費、延續登記費,公告費。)
6.公告
⑤ 采礦許可證到期怎樣申請繼續開采
辦理采礦證延續!
1、先到當地縣級國土資源管理局申報采礦證延續申回請。(該部門會向你說清楚答所需的資料、材料)及相關的辦理程序。
2、再到地(州、盟)級國土資源管理局報送縣級國土資源管理局的有關批復等文件;
3、最後,還要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一級國土資源管理廳辦理新的采礦證;就是所說的采礦證延續;拿到該采礦證後,就可以繼續開采。
4、一般情況下礦山開采尤其是井采(地下開采),辦理采礦證延續,是不可避免的!
⑥ 采礦許可證到期未續期的後果
采礦證抄有效期的延續是累計延續時間不能超過規定上限。小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10年。
參照《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第七條,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按照礦山建設規模確定:大型以上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30年;中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20年;小型的,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最長為10年。
采礦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采礦的,采礦權人應當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延續登記手續。采礦權人逾期不辦理延續登記手續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
(6)采礦許可證申請延續擴展閱讀
采礦證申請延期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1、采礦權延續申請登記書;
2、相關證照(有效期內的采礦許可證原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剩餘保有資源儲量證明材料(審查合格的礦山儲量年報或近三年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的備案證明及評審意見)及採掘工程平面圖或井上井下工程對照圖;
4、采礦權人履行法定義務情況證明材料(采礦權使用費、采礦權價款完繳證明或是否完成采礦權有償處置的情況說明等);
5、縣(市、區)礦管局審查意見。
以上資料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審查合格的礦山儲量年報或儲量核實報告的備案證明及評審意見、繳費票據提交復印件外,其他資料提交原件
⑦ 采礦許可證「臨時延續」期間可以生產嗎
臨時延續是否是登記機關給予延續的?
如果是簡易延續三個月時間內,屬於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可以生產。
⑧ 采礦證時間超過安全生產許可證怎麼延續
《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第十九條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後需要延期的,非煤礦礦山企業應當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延期手續,並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延期申請書;
(二)安全生產許可證正本和副本;
(三)本實施辦法第二章規定的相應文件、資料。
金屬非金屬礦山獨立生產系統和尾礦庫,以及石油天然氣獨立生產系統和作業單位還應當提交由具備相應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出具的合格的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金屬非金屬礦山獨立生產系統和尾礦庫在提出延期申請之前6個月內經考評合格達到安全標准化等級的,可以不提交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但需要提交安全標准化等級的證明材料。
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應當依照本實施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對非煤礦礦山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並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決定。決定準予延期的,應當收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換發新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決定不準予延期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條非煤礦礦山企業符合下列條件的,當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申請延期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直接辦理延期手續:
(一)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
(二)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未降低安全生產條件,並達到安全標准化等級二級以上的;
(三)接受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及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的;
(四)未發生死亡事故的。
⑨ 采礦許可證到期多長時間能延續
按照《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的30日前,到國土資源局辦理延續登記手續,逾期不辦理的,采礦許可證自行廢止。廢止以後,開采就屬於非法開采。
⑩ 采礦許可證到期如何延續
依據《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山西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在到期回前1個月到原登記機關申請,提交如答下資料: 1、采礦權延續申請登記書; 2、采礦許可證正、副本原件; 3、年檢合格證復印件、採掘工程現狀平面圖(經縣局審核蓋章); 4、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文件(說明是否有違法開採行為,是否按規定繳納各種規費,礦區范圍內的儲量情況等)。